

乾杯(興)公司公告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21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1/04/21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079972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569302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8423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2165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71250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71250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3.8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2701173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704495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996678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上列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上傳作業,
屆時相關財務報告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1/04/21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079972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569302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8423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2165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71250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71250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3.8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2701173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704495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996678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上列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上傳作業,
屆時相關財務報告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發生變動日期:111/04/21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董事、監察人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1)江宜展 董事 (代表:乾杯股份有限公司)
(2)星聰 董事 (代表:乾杯股份有限公司)
(3)李維隆 董事 (代表:乾杯股份有限公司)
(4)陳欣怡 監察人 (代表:乾杯股份有限公司)
4.舊任者簡歷:
(1)江宜展 乾杯(股)公司資深副總經理兼乾杯(深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2)星聰 乾杯(深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兼理行政主廚
(3)李維隆 乾杯(深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設計資訊中心中心長
(4)陳欣怡 乾杯(股)公司國際事業部經理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1)江宜展 董事 (代表:乾杯股份有限公司)
(2)星聰 董事 (代表:乾杯股份有限公司)
(3)李維隆 董事 (代表:乾杯股份有限公司)
(4)陳欣怡 監察人 (代表:乾杯股份有限公司)
6.新任者簡歷:
(1)江宜展 乾杯(股)公司資深副總經理兼乾杯(深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2)星聰 乾杯(深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兼理行政主廚
(3)李維隆 乾杯(深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設計資訊中心中心長
(4)陳欣怡 乾杯(股)公司國際事業部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原任期屆滿,經母公司董事會任命通過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1.新任生效日期:111/04/21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1/04/21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0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 至 110/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3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2,799,05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0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 至 110/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3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2,799,05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代孫公司乾杯(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公告配合當地 政府防疫工作延長封控管理 1.事實發生日:111/04/062.公司名稱:乾杯(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孫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100%5.發生緣由:本公司孫公司乾杯(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因應配合當地政府防疫 工作,延長封控管理,待當地政府通知後恢復正常運作。6.因應措施: (1) 封控區域的員工持續居家防疫,配合篩檢。 (2) 效期較近的原料轉凍零售。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配合當地政府進行全廠人員核酸檢測及抗原測試,同 時將持續評估因封控造成人力及原料狀況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代孫公司乾杯(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公告,配合當地政府 防疫工作,上海門市自111年4月1日起暫停營業至4月5日 1.事實發生日:111/04/012.公司名稱:乾杯(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孫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100%5.發生緣由:本公司孫公司乾杯(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配合當地政府新冠肺炎 防疫工作,上海5家門市自111年4月1日起暫停營業至4月5日。6.因應措施: 配合政策員工進行核酸檢測,後勤人員居家辦公,並採取其他相關因應措施。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如後續防疫規定變化而調整營業方針,再另行補充公告說明。 (2)目前對財務無重大影響。 (3)原料:以目前庫存量和期限尚在可控範圍。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9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28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2段88號地下一樓台北金融中心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 (2)110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本公司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0年度盈餘分配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公司章程」修訂案 (2)「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3)重新訂定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4)初次申請上櫃前發行新股公開承銷,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股權利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董事案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30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28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1/03/29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5.新任者姓名:王世亮6.新任者簡歷:乾杯(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營業部經理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退休」、「逝世」或「新任」):新任8.異動原因:經董事會決議通過9.新任生效日期:111/03/2910.其他應敘明事項:原乾杯(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已於111/3/4辭任異動,並依規定發佈重大訊息。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重要營運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11/03/29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1)董浩成 副總經理 (2)江宜展 中國區副總經理兼任乾杯(深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3)尾形正匡 商品本部本部長 (4)王世亮 乾杯(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事業群) 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1)董浩成 資深副總經理 (2)江宜展 資深副總經理兼任乾杯(深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3)尾形正匡 副總經理 (4)王世亮 副總經理兼任乾杯(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6.異動原因:經董事會決議通過7.生效日期:111/03/29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1/03/29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董事、監察人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1)石原良 董事 (代表:乾杯股份有限公司) (2)黃鴻吉 董事 (代表:乾杯股份有限公司) (3)王世亮 董事 (代表:乾杯股份有限公司) (4)陳欣怡 監察人 (代表:乾杯股份有限公司)4.舊任者簡歷: (1)石原良 乾杯(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行政主廚 (2)黃鴻吉 乾杯(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3)王世亮 乾杯(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事業群)總經理 (4)陳欣怡 乾杯(股)公司國際事業部經理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浩成 董事 (代表:乾杯股份有限公司) (2)江宜展 董事 (代表:乾杯股份有限公司) (3)王世亮 董事 (代表:乾杯股份有限公司) (4)陳欣怡 監察人 (代表:乾杯股份有限公司)6.新任者簡歷: (1)董浩成 乾杯(股)公司資深副總經理 (2)江宜展 乾杯(股)公司資深副總經理兼乾杯(深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3)王世亮 乾杯(股)公司副總經理兼乾杯(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4)陳欣怡 乾杯(股)公司國際事業部經理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8.異動原因:經董事會通過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11.新任生效日期:111/3/29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2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 1.事實發生日:111/03/29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乾杯(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1,217(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6,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6,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67,629(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9,6105.計息方式:年利率4.5%6.還款之:(1)條件:依合約規定(2)日期:依合約規定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2,0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9.09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重要子公司乾杯(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2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 1.事實發生日:111/03/29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乾杯(深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同為母公司間接持股100%之關聯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9,030(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2,335(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2,335(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0,65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79,0825.計息方式:年利率4.5%6.還款之:(1)條件:依合約規定(2)日期:依合約規定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9,036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87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匯率以111年3月21日台銀即期匯率均價計算,並計算至千元為止。
1.事實發生日:111/03/212.公司名稱:乾杯(深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孫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100%5.發生緣由:乾杯(深圳)餐飲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於深圳市之9家門市,配合當地政府新冠肺炎防疫政策調整,6家門市於今日復業,其中3家門市由於備料因素,預計於3月22日復業。6.因應措施:(1) 配合目前當地政府政策,實施堂食50%限流開放。(2) 如有因疫情發展等情形,部分區域禁止堂食,則以外賣因應。(3) 因應不同小區的管理措施調配人力上班。7.其他應敘明事項:配合政府政策,安排員工進行核酸檢測,並加強員工個人健康管理,以確保員工和顧客健康。
代孫公司乾杯深圳餐飲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暫停營業狀況補充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3/162.公司名稱:乾杯(深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孫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100%5.發生緣由:本公司孫公司乾杯深圳餐飲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配合當地政府針對新冠肺炎進行封閉式管理,原定深圳9家門市自111年3月14日起暫停營業3日,延長暫停營業至111年3月20日。6.因應措施:(1) 人員:依規定安排員工進行核酸檢測,後勤人員居家辦公。(2) 原料:以目前庫存量和期限尚在可控範圍。7.其他應敘明事項:後續關於復工如有進一步發展,本公司將隨時進行補充公告。
代孫公司乾杯(深圳)餐飲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因應新冠 肺炎疫情影響,配合當地政府政策,深圳門市自111年3月14日起 暫停營業3日 1.事實發生日:111/03/142.公司名稱:乾杯(深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孫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100%5.發生緣由:本公司孫公司乾杯深圳餐飲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配合當地政府新冠肺 炎防疫禁止堂食規定,同時考量大眾交通運輸關閉及人員進出各處須出示核酸 檢測證明的現況,深圳9家門市自111年3月14日起暫停營業3日。6.因應措施:(1) 人員:依規定安排員工進行核酸檢測,後勤人員居家辦公。(2) 原料:以目前庫存量和期限尚在可控範圍。7.其他應敘明事項:(1) 後續將依照當地政府防疫規定變化,調整營業方針。(2) 目前對財務無重大影響。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1/03/04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黃鴻吉4.舊任者簡歷:乾杯(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總經理5.新任者姓名:不適用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退休」、「逝世」或「新任」):辭職8.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9.新任生效日期:NA10.其他應敘明事項: 離職生效日為111/03/31;新任者將於下次董事會通過委任後另行公告。
1.臨時股東會日期:111/02/112.重要決議事項: 討論事項:發行111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補充說明)代孫公司乾杯(深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違反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罰款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0/12/302.發生緣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就其前於110年9月15日至老乾杯平安金融中心 分店檢查,發現該分店有違反「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第十二條第一款「從事 食品生產經營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並按照許可範圍依法生產經營,許可證明文 件應當懸掛在其生產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之規定,而有未取得生食類食品製 售經營許可即販售該類食品之情事,於110年12月30日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表 示,經立案調查後,鑒於該分店係首次被發現此類違法情形,且已立即主動改 正違法行為,於110年9月29日取得生食類食品製售的經營許可,並未造成食品 安全事故等人身危害,故減輕行政處罰,僅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464,812元。3.處理過程:於110年12月31日收到罰款通知書後,將於法定期限(15日內)繳納罰款。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人民幣464,812元(約新台幣2,015仟元)。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將加強店鋪各類食品製售經營許可文件之取得及檢查, 並進行內部流程管控改善。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孫公司乾杯(深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公告違反 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罰款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1/01/052.發生緣由:違反「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第十二條第一款「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應 當依法取得許可,並按照許可範圍依法生產經營」,許可證明文件應當懸掛在其 生產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之規定。因首次被發現此類違法情形,並立即主動改正 違法行為,於案件調查終結前取得相應許可,並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等人身危害, 故行政機關特以減輕處罰,僅沒收違法營業所得。3.處理過程:已於案件調查終結前取得相應許可,並將於法定期限內繳納罰款。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人民幣464,812元(約新台幣2,015仟元)。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將加強店鋪合格執照取得及管理辦法,並進行內部流程 改善。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1號地上七層N7XXX號鋪位2.事實發生日:110/12/22~110/12/22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單位數量:269.19平方公尺(約81.43坪)每單位價格:每月租金人民幣161千元(折合新台幣約702千元)交易總金額:不動產之使用權資產人民幣9,067千元(折合新台幣約39,461千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不適用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付款期間:依合約起始日起算共計5年付款金額:每月支付租金人民幣161千元(折合新台幣約702千元)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動產之使用權資產自合約起始日起算共計五年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之決定方式:依據市場行情進行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附近區域租賃市場行情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上海眾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11.專業估價師姓名:沈毅張文淵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沈毅(中國資產評估協會 登記編號:31000057)張文淵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 登記編號:42060056)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供營業據點使用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0年12月22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0年12月22日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匯率以110年12月10日台銀即期匯率均價計算,並計算至千元止。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2/222.預計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40元3.預計發行總額(股):不超過930,000股4.既得條件: (1)於各既得日當日仍在職。 (2)達成本公司營業目標:即既得期間屆滿前一年公司EPS為2元以上。 (3)達成員工績效評核指標:即既得期間屆滿之最近一年度績效考核。 A.考核等第分為S、A、B、C、D、E。 B.C等(含C等)以上可獲配100%、D等第獲配80%、E等第獲配60%。 (4)各既得期間外派人員如因個人因素申請回任母公司,則取消外派特殊給與股數。 (5)各既得期間內未曾有違反任何與本公司簽訂之合約及本公司之工作規則等情事。 (6)股數計算結果至1股為止,未滿1股者則無條件捨去。 (7)員工於各年度既得日可既得之最高股份比例分別為: 屆滿一年:10%、屆滿二年:30%、屆滿三年:30%、屆滿四年:30%。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其股份本公司全數以發行價格買回並予以註銷。 另依以下規定辦理: (1)自願離職:遇員工自願辦理離職者,針對未達既得期間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部分, 於離職生效當日即視為未達成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 註銷。 (2)留職停薪: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的權利義務不受影響;惟各年度可既得之 實際股份,除依所定既得條件外,需再依於各既得日前一年之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 算之。 (3)退休:遇員工辦理退休者,針對未達既得期間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部分,於退休生 效當日即視為未達成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4)資遣:員工遇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被資遣者,針對未達既得期間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部分,於被資遣生效當日即視為未達成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 份並辦理註銷。 (5)轉調關係企業:遇有員工轉調關係企業者,係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指定派任或轉 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針對未達既得期間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部分,在 該員工於指定派任或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後,持續在職服務之前提下,仍依本辦法 既得條件規定辦理,但就其個人績效評核是否達成既得條件將由董事長參考本公司 要求之績效及轉任公司提供之員工任職績效評核核定是否達成既得條件,若有經理 人、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評估並經董事會同意。 (6)死亡:針對未達既得期間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部分,則依在職月份數之比例計算股 數(四捨五入取仟股整數),其繼承者應於事實發生日後依民法繼承相關條文及公開 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之繼承過戶相關規定,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 證明文件,並在遵守本辦法相關規範之前提下,才得以申請領受其應繼承之股份或 權益。 (7)解雇:員工經本公司依相關規定解雇者,針對未達既得期間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部 分,於被解雇生效當日即視為未達成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 並辦理註銷。6.其他發行條件:依本公司訂定之「111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法」辦理。7.員工之資格條件: (1)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予日前已到職之本公司及從屬公司員工為限。 (2)實際被授與員工及其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工作績效、職掌、整體貢獻或特殊績效 等,由董事長核定後,經董事會同意核定之,若有經理人、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 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評估並經董事會同意 。 (3)單一員工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 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 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 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發展所需之重要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 感,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本公司決議發行不超過930仟股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實際發行股數,將以估計最大可 能費用總額不超過新台幣80,000仟元之獎酬費用為上限。如以民國111年5月發行,暫 估民國111年∼115年之費用化金額分別為新臺幣22,667仟元、28,667仟元、18,000仟 元、8,666仟元及2,000仟元。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目前本公司已發行股數計算,暫估民國111年∼115年每股盈餘最大可能減少金額為新 臺幣1.16元、1.47元、0.92元、0.44元及0.1元。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應立即將之交付信託/保管,且於既得條件未成就前, 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請求返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2)既得期間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 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3)除前述限制外,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之其 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息、股利、及資本公積之受配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 等,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且其取得之配股配息及現金增資認股不 需交付信託保管且不受既得期間之限制,相關作業方式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之。 (4)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於本公司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關 股東權益事項皆委託信託/保管機構代為行使之。 (5)既得期間如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減資彌補虧損等非因法定減資之減少資本,限 制員工權利新股應依減資比例註銷。如係現金減資返還款項,比照前項公司配股 配息及現金增資認股產生後不需交付信託保管且不受既得期間之限制方式處理。 (6)自本公司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公 司法第 165 條第 3 項所定股東會停止過戶期間、或其它依事實發生之法定停止 過戶期間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此期間達成既得條件之員工,其解除限制之股份 仍享有投票權、配(認)股及配息之權利。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1)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並報經主 管機關核准後生效,發行前如有修正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因主管機關審核 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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