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訊科技(上)公司公告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108/05/133.報導內容:報載「全訊今年獲利挑戰雙位數成長...也樂觀看待後市營運。」。報載「...、軍規產品在手...,今年獲利有機會挑戰雙位數成長」。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澄清媒體報導。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佈澄清訊息。(1)該報導所載內文及數字係為媒體臆測推估,本公司並未發佈任何相關預測性財務數據,特此澄清。(2)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訊息,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7.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於媒體臆測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1.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M07版財經週報2.報導日期:108/05/133.報導內容:報載「全訊今年獲利挑戰雙位數成長...也樂觀看待後市營運。」。報載「...、軍規產品在手...,今年獲利有機會挑戰雙位數成長」。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澄清媒體報導。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佈澄清訊息。(1)該報導所載內文及數字係為媒體臆測推估,本公司並未發佈任何相關預測性財務數據,特此澄清。(2)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訊息,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7.其他應敘明事項:(1)對於媒體臆測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2)原所發重大訊息傳播媒體名稱因誤植工商時報,特此更正
1.事實發生日:108/05/082.公司名稱:全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原於108/04/26召開審計委員會通過配發股東現金股利35,012,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元;本公司另於108/04/26召開董事會討論股利發放案,王盛中董事提議調整股東現金股利為新台幣17,506,000元整,每股擬分配新台幣0.5元及股票紅利新台幣17,506,000元整每股擬分配新台幣0.5元,股東股利總額為新台幣35,012,000元。2.配合上述決議股票股利發放,辦理107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6.因應措施:本次盈餘轉增資新股業經108/05/08審計委員會通過,擬提請股東會討論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8/04/26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1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0.5元及股票股利新台幣每股新台幣0.5元4.變更原因:1.本公司於108/04/26召開審計委員會通過配發股東現金股利35,012,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元本公司另於108/04/26召開董事會討論股利發放案,王盛中董事提議調整股東現金股利為新台幣17,506,000元整,每股擬分配新台幣0.5元及股票紅利新台幣17,506,000元整每股擬分配新台幣0.5元,股東股利總額為新台幣35,012,000元。2.配合上述決議股票股利發放,擬增加107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擬再次召開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後,並提請股東會討論。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則重大訊息係更正108/4/26 19:54:36所發布之重大訊息,本公司股利發放並無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之情事,相關原因已在「4.變更原因」敘明。唯須再次召開審計委員會承認,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8/04/262.公司名稱:全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7年度財務報表,相關損益情形如下:(單位:新台幣仟元)營業收入 360,880仟元營業利益 73,723仟元稅前淨利 62,228仟元本期淨利 50,517仟元基本每股盈餘 1.46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107年度個體財務報表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上網傳輸作業,屆時相關訊息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4/26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750,6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17,506,00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自行辦理湊足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並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4/26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7,506,0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5000000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1,750,60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08/04/262.公司名稱:全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不適用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8年4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07年度董事酬勞與員工酬勞(1)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1,350,000元。(2)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3,400,000元。(3)上述金額皆以現金發放。(4)以上決議數與107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4/26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08,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080,000元6.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9.44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208,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之增資基準日訂為民國108年4月26日 (2)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間已行使部分共計208,000單位(3)依102年度第1次第一期員工認股權發行辦法規定認購61,000股,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19.44元(4)依102年度第1次第二期員工認股權發行辦法規定認購147,000股,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19.44元
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之議決事項1.董事會日期:108/04/262.審計委員會日期:108/04/263.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之議決事項內容:1.本公司於108/04/26召開審計委員會通過配發股東現金股利35,012,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元本公司另於108/04/26召開董事會討論股利發放案,王盛中董事提議調整股東現金股利為新台幣17,506,000元整,每股擬分配新台幣0.5元及股票紅利新台幣17,506,000元整每股擬分配新台幣0.5元,股東股利總額為新台幣35,012,000元。2.配合上述決議股票股利發放,擬增加107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並經主席徵詢三位審計委員均無異議,及全體出席董事決議後,提請股東會討論。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4/2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113.股東會召開地點:南部科學工業園區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26號2樓台灣科學工業園區同業公會南區辦事處201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7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107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107年度董事酬勞與員工酬勞分配案。4.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5.訂定本公司「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6.修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7.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8.廢止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本公司107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一):1.申請辦理股票上櫃案。2.本公司股票申請上櫃時,擬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委託推薦券商辦理承銷討論案。3.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4.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5.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理資產處理程序」。6.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7.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8.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9.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10.本公司107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四)選舉事項:(1)董事及獨立董事選舉案。(五)討論事項(二):(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法人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六)臨時動議。(七)散會。(八)本次股東會不發放紀念品。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1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11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則重大訊息為原108/03/25 15:36:49發布,今新增107年董事酬勞與員工酬勞分配及新增、修訂及廢止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規章及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等議案,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113.股東會召開地點:南部科學工業園區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26號2樓台灣科學工業園區同業公會南區辦事處201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7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107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本公司107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事項(一):1.申請辦理股票上櫃案。2.本公司股票申請上櫃時,擬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委託推薦券商辦理承銷討論案。(四)選舉事項:(1)董事選舉案。(五)討論事項(二):(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六)臨時動議。(七)散會。(八)本次股東會不發放紀念品。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1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11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會計師尚在查核中。9.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及董事暨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期間及處所:受理期間:108/04/03~108/04/15下午五時止受理處所:全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南部科學工業園區台南市新市區大順七路90號)
1.事實發生日:108/03/252.公司名稱:全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為使資本大眾化及提升競爭力,擬向財團法人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出股票上櫃交易之申請。(2)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8/03/25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劉子猛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林姿妤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林姿妤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田中玉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組織調整,自108年第一季起,本公司財務報表查核簽證會計師變更為林姿妤會計師、田中玉會計師。(原簽證會計師為劉子猛、林姿妤)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不適用。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8/02/13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無。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無。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108/01/243.報導內容:報載「...將自108年起分2至3年陸續出貨,若加上原計畫性供應量,該公司108年營收可望有雙位數成長的實力。」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澄清媒體報導。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佈澄清訊息。(1)該報導所載內文及數字係為媒體臆測推估,本公司並未發佈任何相關預測性財務數據,特此澄清。(2)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訊息,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7.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於媒體臆測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1.事實發生日:108/01/042.公司名稱:全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因營運需求,擬變更申請股票上市(櫃)之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為「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接續原主辦證券商「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業務,實際生效日以主管機關核准生效日為主。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12/212.公司名稱:全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獲得國內某國防單位訂單,其總金額約為1.29億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7/10/312.重要決議事項:一、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二、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三、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107/09/203.報導內容:(1)報載「...而隨第四季計畫性出貨,營收將逐月攀高;」(2)報載「...全訊科技未來數年其營收將持續處於高檔。」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澄清媒體報導。6.因應措施:對於媒體臆測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1)該報導所載內文及數字係為法人及媒體善意臆測推估,本公司並未發佈任何相關預測性財務數據,特此澄清。(2)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訊息,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7.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於媒體臆測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更正本公司前則重大訊息第9點)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9/122.預計發行價格:新台幣0元,即無償發行3.預計發行總額(股):發行總額為10,000,000元,每股10元,共計1,000,000股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既得條件員工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自增資基準日起,於下列各既得期限屆滿仍在職,同時皆須符合年度個人績效評核結果達一定標準以上,且善盡服務守則、未曾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1)獲配後任職屆滿1年:獲配股數之20%、需達成公司賦予之績效條件。(2)獲配後任職屆滿2年:獲配股數之20%、需達成公司賦予之績效條件。(3)獲配後任職屆滿3年:獲配股數之20%、需達成公司賦予之績效條件。(4)獲配後任職屆滿4年:獲配股數之20%、需達成公司賦予之績效條件。(5)獲配後任職屆滿5年:獲配股數之20%、需達成公司賦予之績效條件。惟,有視同達成既得條件情形者,不在此限。上述時間如遇假日,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辦理。二、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所獲配之股份由本公司全數無償收回並予以註銷,其他各項情事處理方式,悉依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辦法辦理。5.員工之資格條件:一、以授予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員工、具有專業能力並可提供貢獻、且為公司營運相關之重點人才為對象。二、實際得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訂,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三、本公司發行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量依募發準則辦理。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本公司回報優秀員工對公司的貢獻,並給予適當的鼓勵,使成為經營團隊的一份子,以共創公司及股東之利益。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一、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000,000股,且未達既得條件前不得轉讓,估計可能費用化金額約為新台幣64,120仟元(以無償發行,時價估算係以107年9月11日日均價64.12元為基礎)。二、依既得條件,暫估108年~112年費用化金額分別為:108年新台幣(以下同) 12,824仟元、109年12,824仟元、110年12,824仟元、111年12,824仟元、112年12,824仟元。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一、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暫估108年~112年費用化後,稅前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為:108年新台幣(以下同)0.3685元、109年0.3685元、110年0.3685元、111年0.3685元、112年0.3685元 (依目前已發行股份34,804,000股計算)。二、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一、於前條所定既得條件達成前,員工不得將其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二、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投票權限制:本辦法所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無參加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投票權。三、股東配(認)股、配息權限制:本辦法所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無參加原股東配(認)股、配息之權利。四、自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公司法第165條第3項所定股東會停止過戶期間、或其它依事實發生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此期間達成既得條件之員工,其既得股票解除限制時間及程序依信託保管契約或相關法規規定執行之。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一、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得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二、本案如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授權由董事會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辦理申辦發行。三、本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如有未盡事宜,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全權授權董事會依相關法令修訂或執行之。11.其他應敘明事項:原107/09/12 16:02發佈有關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權利義務之揭露為誤植,已於當日16:42更正為「二、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投票權限制:本辦法所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無參加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投票權。」,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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