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太士(興)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3/10/29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蘇州山技光電科技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轉投資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55466(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4336(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042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4756(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4756(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因應蘇州山技光電科技有限公司銀行融資之需求,本公司為蘇州山技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背書保證予中國信託上海分行80萬美金及永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100萬美金共計180萬美金(1)公司名稱:Asia Best Int'l Co., Lt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轉投資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55466(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563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563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563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因應Asia Best Int'l Co., Ltd銀行融資之需求,本公司為Asia Best Int'l Co., Ltd背書保證予永豐銀行150萬美金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6165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1179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無(2)日期:無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255466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00386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1.44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7.941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最近期財務報表:103年第二季財報2.背書保證金額美金依103/9/30台銀即期中價匯率:30.42計算
1.事實發生日:103/07/182.公司名稱:山太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櫃檯買賣中心指示辦理,修正本公司102年年報第44、45頁資料。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102年度年報修正檔案(股東會後修訂本)。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一、公告序號:1二、主旨:山太士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發放暨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三、依據:茲依公司法第273條之規定,103年5月16日股東會決議,103年7月17日董事會決議,以及103年6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4488號函,將本公司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四、股票停止過戶起訖日期:103年08月07日至103年08月11日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五、公告事項:(一)年度:103第1次除權/除息(二)原(定)發行股數總額及每股金額:●分次發行 ○全額發行額 定: 50,000,000股、金額: 50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已發行(含私募股票: 0股、未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 31,216,908股、金額: 312,169,08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已完成變更登記: 31,216,908股、金額: 312,169,08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三)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訂立章程日期:民國84年9月26日最近一次修訂日期:民國102年6月20日(四)本次增資總額:●除權須申報 ○僅除息不須申報*(有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特別股: 0股,每股認購金額: 0.00元/股(認購價格將於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申報)其中 a.公開承銷: 0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0.00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0.00c.原股東認購: 0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0.00現金增資繳款開始日: 年 月 日,現金增資繳款截止日: 年 月 日*(不含員工紅利轉增資)盈餘轉增資: 900,000.0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 0.0股*員工紅利轉增資: 0股,佔盈餘轉增資之比例: 0.00%*共計 900,000股,金額: 9,000,000元*其他應公告事項(如員工紅利對盈餘及股東權益可能稀釋影響之說明):員工紅利對盈餘及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五)權利分派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除權--普通股: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 0.29400000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 29.40000000股,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 0.00000000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 0.00元認購●普通股○特別股 0.00000000股特別股(代碼:):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普通股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元認購○普通股○特別股股※除息--普通股: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 0.29400000元,(即每壹股盈餘分配 0.29400000元,每壹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 0.00000000元),現金配發總額 9,000,000元特別股(代碼:):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元,現金股利總額元員工現金紅利總金額: 1,763,722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如有不同,請說明:無*本公司計有 605,000股不參與除權除息(含庫藏股 605,000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及其他 0股),可參與權利分派之股數(含未變更登記之已發行普通股 0,其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計普通股 30,611,908股,特別股 0股。*畸零股之處理方式:如有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者,依面額折發現金,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上開權利分派內容係經103年05月16日股東會通過*現金股利發放日:103年09月18日(發放現金股利時適用。)*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六)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1.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 321,169,080元, 32,116,908股(普通股)2.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分次發行。3.特別股部分: 0股(七)權利分派基準日:103年08月11日除權/除息交易日:103年08月05日(八)增資計劃/用途:配合業務成長所需六、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3年08月06日 16時30分前(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過戶機構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辦理過戶機構電話:(02)23611300(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3年8月6日下午四點三十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8月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IMG SRC="/WF_SQL_XSRF.html">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7/17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股東現金股利 9,000,000元,每股配發 0.294元(2)股東股票股利 9,000,000元,每股配發 0.294元4.除權(息)交易日:103/08/055.最後過戶日:103/08/06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8/07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8/118.除權(息)基準日:103/08/119.其他應敘明事項:扣除庫藏股605,000股後,每股原配發新台幣0.2883元,調整為配發新台幣0.294元。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103年5月16日股東會決議通過,以102年度盈餘中提撥現金股利新台幣9,000,000元,另提撥股票股利新台幣9,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900,000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6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4488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山太士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項目:一、各種五金零件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二、工業及包裝用膠帶之買賣業務。三、塑膠及橡膠原料之買賣及代理報價業務。四、前各項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五、C801030精密化學材料製造業。六、C801050塑膠原料製造業。七、C801060黏性膠帶製造業。八、C805050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九、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十、F107140塑膠原料批發業。十一、F107150合成橡膠批發業。十二、F107170工業助劑批發業。十三、F107190塑膠膜、袋批發業。十四、F107990其他化學製品批發業(膠帶)。十五、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十六、F207990其他化學製品零售業(膠帶)。十七、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十八、F401010國際貿易業。十九、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縣竹北市中和街191巷15弄1號。(四)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五人(二名獨立董事)、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五)公告方式:刊登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訂定章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84年9月26日,第14次修正於102年6月20日。(七)原定股份總額、已發行數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500,000,000元,分為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得分次發行;已發行股份數額為31,216,908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12,169,08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1.盈餘轉增資:自102年度盈餘中提撥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9,000,000元,發行新股9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2.新股發行條件:增資配股發放以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數,扣除庫藏股605,000股後,每仟股無償配發新股調整為 29.4股,擬訂定103年9月18日為發放日。配發之新股,如有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者,依面額折發現金,亦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五日內辦理拼湊,其放棄拼湊或拼湊不足一股者之畸零股,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3.本次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321,169,080元,分為32,116,90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十)增資計劃用途:配合業務成長所需。(十一)本次增資發行新股股票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分函通知各股東。三、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公司現金股利發放以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數,扣除庫藏股605,000股後,每股調整為配發新台幣0.294元,現金股利發放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擬訂定103年9月18日由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匯費及郵資將由股東自行負擔。四、本公司除息及除權基準日及停止過戶日等日期說明:1.本公司訂定103年8月11日為除權及除息基準日。2.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3年8月7日至103年8月11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3年8月6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辦理過戶手續。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辦理過戶手續。五、特此公告。
1.股東會日期:103/05/162.重要決議事項: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一○二年度查核報告。3.買回本公司股份實際執行情形。4.其他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本公司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通過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有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5,000,000元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02/12/30_103/03/31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600,000股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新台幣5元至10元。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02/12/30_103/03/31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320,000股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新台幣2,192,218元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新台幣6.851元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605,000股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94%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因買回期間市場成交量低,為兼顧市場機制採分批買回方式,致未能於執行期間內全數買回。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4/03/27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883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9,000,0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2883000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900,0003. 董監酬勞(元):881,861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1,763,722 (2)股票紅利金額(元):05. 其他應敘明事項:如嗣後因本公司買回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員工及註銷,而影響流通在外股份股數,致使股東配息比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得調整配息率相關事宜。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03/03/272.公司名稱:山太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2年度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A.102年年度損益情形營業收入淨額:529,550仟元稅前淨利:18,686仟元本期淨利:19,595仟元本期綜合損益總額:27,967仟元基本每股盈餘(稅後):0.63元B.102年度合併損益情形營業收入淨額:1,258,309仟元稅前淨利:20,137仟元合併淨利:19,595仟元本期綜合損益總額:27,967仟元基本每股盈餘(稅後):0.63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7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9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9,000,000元整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28.83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五日內辦理拼湊,其放棄拼湊或拼湊不足一股者之畸零股,其股份擬由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擴充營運規模13.其他應敘明事項:(1)如嗣後因本公司買回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員工及註銷,而影響 流通在外股份股數,致使股東配股比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擬提 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得調整配股率相關事宜。(2)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之普通股,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並報請主管機 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增資配股基準日。(3)本次增資案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核示必須變更時,擬提請股 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5/16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中和街191巷15弄1號4.召集事由:A、報告事項:(1)本公司一O二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一O二年度查核報告。(3)買回本公司股份實際執行情形。(4)其他報告。B、承認事項:(1)本公司一O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本公司一O二年度盈餘分配案。C、討論事項:(1)討論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新增)(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D、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3/1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5/167.其他應敘明事項:(1)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3年03月17日17時前(24小時制)(2)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 23611300(3)辦理過戶方式: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一百零三年三月十八日起至一百零三年五月十六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請務於三月十七日下午五時前親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寄達為憑。
1.事實發生日:103/03/27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蘇州山技光電科技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轉投資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67597(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424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424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424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因應蘇州山技光電科技有限公司銀行融資之需求,本公司為蘇州山技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背書保證予中國信託上海分行。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66863(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2988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無(2)日期:無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267597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424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25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2.581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最近期財務報表:102年第四季財報2.背書保證金額美金依103/2/28台銀即期中價匯率:30.3計算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2/2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5/16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中和街191巷15弄1號4.召集事由:A、報告事項:(1)本公司一O二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一O二年度查核報告。(3)買回本公司股份實際執行情形。(4)其他報告。B、承認事項:(1)本公司一O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本公司一O二年度盈餘分配案。C、討論事項一:(1)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D、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3/1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5/167.其他應敘明事項:(1)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3年03月17日17時前(24小時制)(2)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 23611300(3)辦理過戶方式: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一百零三年三月十八日起至一百零三年五月十六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請務於三月十七日下午五時前親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寄達為憑。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2/27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予員工。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5,000,000元。5.預定買回之期間:102/12/30-103/3/31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600,000股。7.買回區間價格(元):新台幣5元至10元。8.買回方式:自興櫃股票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92%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285,000股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285,000股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股價若低於買回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1.發生變動日期:102/10/282.法人名稱:佶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吳建賢,佶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策略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林威隆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6.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2/06/20_105/06/197.新任生效日期:102/10/28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3,000,000元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02/08/12_102/10/11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股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新台幣6元至10元。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02/08/12_102/10/11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135,000股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新台幣948,415元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新台幣7.025元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285,000股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91%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因買回期間市場成交量低,為兼顧市場機制採分批買回方式,致未能於執行期間內全數買回。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2/10/02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龍惠美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102/10/028.新任者聯絡電話:03-5550999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2/08/0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佳慧 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遺缺待補 新任稽核主管待董事會任命後再發佈重大訊息公告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職涯規劃7.生效日期:102/08/018.新任者聯絡電話: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7/122.公司名稱:山太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董事會決議6.因應措施:本公司董事會選舉董事長、副董事長,新任生效日期改為102/07/12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委任薪酬委員會委員,新任生效日期改為102/07/12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會計師,新任生效日期改為102/07/12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2/06/28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英昌:本公司獨立董事、輯方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陳順隆:本公司獨立董事、輯方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陳淑惠:北邑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執業會計師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林英昌:本公司獨立董事、輯方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陳順隆:本公司獨立董事、輯方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陳淑惠:北邑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執業會計師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6.異動原因:任期屆滿,重新遴聘委任。7.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0/12/26_102/06/218.新任生效日期:102/06/28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六條之規定,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之任期與委任之董事會屆期相同。上屆董事會已於102年6月20日股東常會屆滿改選,擬依前述組織規程,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三人。任期與本屆董事會任期相同,即自委任日期至105年6月1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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