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恆勁科技(興)公司公告
1.股東會日期:114/06/30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全面改選董事
(一)董事當選名單如下:
董事:莊遠平
董事:ASIA SUMMIT LIMITED 法人代表人:陶嘉莉
董事:金居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李思賢
董事:朋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吳憲忠
董事:CTF HOLDING CO.,LTD. 法人代表人:陶嘉英
董事:CTF HOLDING CO.,LTD. 法人代表人:林承亮
(二)獨立董事當選名單如下:
獨立董事:蔡文賢
獨立董事:劉德勳
獨立董事:詹定勳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2)通過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3)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全面改選董事
(一)董事當選名單如下:
董事:莊遠平
董事:ASIA SUMMIT LIMITED 法人代表人:陶嘉莉
董事:金居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李思賢
董事:朋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吳憲忠
董事:CTF HOLDING CO.,LTD. 法人代表人:陶嘉英
董事:CTF HOLDING CO.,LTD. 法人代表人:林承亮
(二)獨立董事當選名單如下:
獨立董事:蔡文賢
獨立董事:劉德勳
獨立董事:詹定勳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2)通過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3)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6/30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
莊遠平
ASIA SUMMIT LIMITED 法人代表人:陶嘉莉
CTF HOLDING CO.,LTD. 法人代表人:陶嘉英
CTF HOLDING CO.,LTD. 法人代表人:林承亮
朋程科技(股)公司 法人代表人:吳憲忠
(2)獨立董事:
蔡文賢
劉德勳
詹定勳
4.舊任者簡歷:
(1)董事:莊遠平/恆勁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2)董事:ASIA SUMMIT LIMITED 法人代表人:陶嘉莉/恆勁科技(股)公司董事
(3)董事:CTF HOLDING CO.,LTD. 法人代表人:陶嘉英/恆勁科技(股)公司董事
(4)董事:CTF HOLDING CO.,LTD. 法人代表人:林承亮/恆勁科技(股)公司董事
(5)董事:朋程科技(股)公司 法人代表人:吳憲忠/恆勁科技(股)公司董事
(6)獨立董事:蔡文賢/恆勁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成員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7)獨立董事:劉德勳/恆勁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成員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8)獨立董事:詹定勳/恆勁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成員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1) 董事:
莊遠平
金居開發(股)公司 法人代表人:李思賢
ASIA SUMMIT LIMITED 法人代表人:陶嘉莉
朋程科技(股)公司 法人代表人:吳憲忠
CTF HOLDING CO.,LTD. 法人代表人:陶嘉英
CTF HOLDING CO.,LTD. 法人代表人:林承亮
(2)獨立董事:
蔡文賢
劉德勳
詹定勳
6.新任者簡歷:
(1)董事:莊遠平/恆勁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2)董事:金居開發(股)公司 法人代表人:李思賢/金居開發(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3)董事:ASIA SUMMIT LIMITED 法人代表人:陶嘉莉/創國精密(股)公司 董事長
(4)董事:CTF HOLDING CO.,LTD. 法人代表人:陶嘉英/創國精密(股)公司 董事
(5)董事:CTF HOLDING CO.,LTD. 法人代表人:林承亮/恒美化工(股)公司 董事長
(6)董事:朋程科技(股)公司 法人代表人:吳憲忠/朋程科技(股)公司 董事暨總經理
(7)獨立董事:蔡文賢/安泰商業銀行 副董事長
(8)獨立董事:劉德勳/政治大學 法律學院兼任副教授
(9)獨立董事:詹定勳/聯捷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1)莊遠平:518,000股
(2)金居開發(股)公司 法人代表人:李思賢:18,125,000股
(3)ASIA SUMMIT LIMITED 法人代表人:陶嘉莉: 11,860,360股
(4)CTF HOLDING CO.,LTD. 法人代表人:陶嘉英:47,980,576股
(5)CTF HOLDING CO.,LTD. 法人代表人:林承亮: 47,980,576股
(6)朋程科技(股)公司 法人代表人:吳憲忠:10,379,560股
(7)蔡文賢:600,000股
(8)劉德授:0股
(9)詹定勳: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10/17~114/6/30
11.新任生效日期:114/06/30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本公司已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之職權。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
莊遠平
ASIA SUMMIT LIMITED 法人代表人:陶嘉莉
CTF HOLDING CO.,LTD. 法人代表人:陶嘉英
CTF HOLDING CO.,LTD. 法人代表人:林承亮
朋程科技(股)公司 法人代表人:吳憲忠
(2)獨立董事:
蔡文賢
劉德勳
詹定勳
4.舊任者簡歷:
(1)董事:莊遠平/恆勁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2)董事:ASIA SUMMIT LIMITED 法人代表人:陶嘉莉/恆勁科技(股)公司董事
(3)董事:CTF HOLDING CO.,LTD. 法人代表人:陶嘉英/恆勁科技(股)公司董事
(4)董事:CTF HOLDING CO.,LTD. 法人代表人:林承亮/恆勁科技(股)公司董事
(5)董事:朋程科技(股)公司 法人代表人:吳憲忠/恆勁科技(股)公司董事
(6)獨立董事:蔡文賢/恆勁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成員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7)獨立董事:劉德勳/恆勁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成員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8)獨立董事:詹定勳/恆勁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成員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1) 董事:
莊遠平
金居開發(股)公司 法人代表人:李思賢
ASIA SUMMIT LIMITED 法人代表人:陶嘉莉
朋程科技(股)公司 法人代表人:吳憲忠
CTF HOLDING CO.,LTD. 法人代表人:陶嘉英
CTF HOLDING CO.,LTD. 法人代表人:林承亮
(2)獨立董事:
蔡文賢
劉德勳
詹定勳
6.新任者簡歷:
(1)董事:莊遠平/恆勁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2)董事:金居開發(股)公司 法人代表人:李思賢/金居開發(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3)董事:ASIA SUMMIT LIMITED 法人代表人:陶嘉莉/創國精密(股)公司 董事長
(4)董事:CTF HOLDING CO.,LTD. 法人代表人:陶嘉英/創國精密(股)公司 董事
(5)董事:CTF HOLDING CO.,LTD. 法人代表人:林承亮/恒美化工(股)公司 董事長
(6)董事:朋程科技(股)公司 法人代表人:吳憲忠/朋程科技(股)公司 董事暨總經理
(7)獨立董事:蔡文賢/安泰商業銀行 副董事長
(8)獨立董事:劉德勳/政治大學 法律學院兼任副教授
(9)獨立董事:詹定勳/聯捷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1)莊遠平:518,000股
(2)金居開發(股)公司 法人代表人:李思賢:18,125,000股
(3)ASIA SUMMIT LIMITED 法人代表人:陶嘉莉: 11,860,360股
(4)CTF HOLDING CO.,LTD. 法人代表人:陶嘉英:47,980,576股
(5)CTF HOLDING CO.,LTD. 法人代表人:林承亮: 47,980,576股
(6)朋程科技(股)公司 法人代表人:吳憲忠:10,379,560股
(7)蔡文賢:600,000股
(8)劉德授:0股
(9)詹定勳: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10/17~114/6/30
11.新任生效日期:114/06/30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本公司已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之職權。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莊遠平
(2)董事:ASIA SUMMIT LIMITED 代表人:陶嘉莉
(3)董事:金居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李思賢
(4)董事:朋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憲忠
(5)董事:CTF HOLDING CO.,LTD代表人:陶嘉英
(6)董事:CTF HOLDING CO.,LTD代表人:林承亮
(7)獨立董事:蔡文賢
(8)獨立董事:劉德勳
(9)獨立董事:詹定勳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代表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票決結果:
贊成157,671,075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8,013,566權)
反對95,027權
棄權/未投票權數952,068權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
過半數以上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莊遠平
(2)董事:ASIA SUMMIT LIMITED 代表人:陶嘉莉
(3)董事:金居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李思賢
(4)董事:朋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憲忠
(5)董事:CTF HOLDING CO.,LTD代表人:陶嘉英
(6)董事:CTF HOLDING CO.,LTD代表人:林承亮
(7)獨立董事:蔡文賢
(8)獨立董事:劉德勳
(9)獨立董事:詹定勳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代表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票決結果:
贊成157,671,075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8,013,566權)
反對95,027權
棄權/未投票權數952,068權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
過半數以上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4/06/30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莊遠平
4.舊任者簡歷:光寶科技 光電事業群執行長
5.新任者姓名:莊遠平
6.新任者簡歷:光寶科技 光電事業群執行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配合董事任期屆滿114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
9.新任生效日期:114/06/3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莊遠平
4.舊任者簡歷:光寶科技 光電事業群執行長
5.新任者姓名:莊遠平
6.新任者簡歷:光寶科技 光電事業群執行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配合董事任期屆滿114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
9.新任生效日期:114/06/3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6/30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1)獨立董事:蔡文賢
(2)獨立董事:劉德勳
(3)獨立董事:詹定勳
4.舊任者簡歷:
(1)獨立董事:蔡文賢/恆勁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成員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2)獨立董事:劉德勳/恆勁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成員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3)獨立董事:詹定勳/恆勁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成員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5.新任者姓名:
(1)獨立董事:蔡文賢
(2)獨立董事:劉德勳
(3)獨立董事:詹定勳
6.新任者簡歷:
(1)獨立董事:蔡文賢/安泰商業銀行 副董事長
(2)獨立董事:劉德勳/政治大學 法律學院兼任副教授
(3)獨立董事:詹定勳/聯捷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配合董事任期屆滿114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
審計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任期相同。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10/17~114/10/16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6/30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審計委員會全體委員一致推舉詹定勳獨立董事為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1)獨立董事:蔡文賢
(2)獨立董事:劉德勳
(3)獨立董事:詹定勳
4.舊任者簡歷:
(1)獨立董事:蔡文賢/恆勁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成員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2)獨立董事:劉德勳/恆勁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成員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3)獨立董事:詹定勳/恆勁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成員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5.新任者姓名:
(1)獨立董事:蔡文賢
(2)獨立董事:劉德勳
(3)獨立董事:詹定勳
6.新任者簡歷:
(1)獨立董事:蔡文賢/安泰商業銀行 副董事長
(2)獨立董事:劉德勳/政治大學 法律學院兼任副教授
(3)獨立董事:詹定勳/聯捷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配合董事任期屆滿114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
審計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任期相同。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10/17~114/10/16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6/30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審計委員會全體委員一致推舉詹定勳獨立董事為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6/30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1)獨立董事:蔡文賢
(2)獨立董事:劉德勳
(3)獨立董事:詹定勳
4.舊任者簡歷:
(1)獨立董事:蔡文賢/恆勁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成員及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2)獨立董事:劉德勳/恆勁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成員及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3)獨立董事:詹定勳/恆勁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成員及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5.新任者姓名:
(1)獨立董事:蔡文賢
(2)獨立董事:劉德勳
(3)獨立董事:詹定勳
6.新任者簡歷:
(1)獨立董事:蔡文賢/安泰商業銀行 副董事長
(2)獨立董事:劉德勳/政治大學 法律學院兼任副教授
(3)獨立董事:詹定勳/聯捷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配合董事任期屆滿114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
薪資報酬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任期相同。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10/17~114/10/16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6/30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薪資報酬委員會全體委員一致推舉蔡文賢獨立董事為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召集人。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1)獨立董事:蔡文賢
(2)獨立董事:劉德勳
(3)獨立董事:詹定勳
4.舊任者簡歷:
(1)獨立董事:蔡文賢/恆勁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成員及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2)獨立董事:劉德勳/恆勁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成員及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3)獨立董事:詹定勳/恆勁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成員及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5.新任者姓名:
(1)獨立董事:蔡文賢
(2)獨立董事:劉德勳
(3)獨立董事:詹定勳
6.新任者簡歷:
(1)獨立董事:蔡文賢/安泰商業銀行 副董事長
(2)獨立董事:劉德勳/政治大學 法律學院兼任副教授
(3)獨立董事:詹定勳/聯捷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配合董事任期屆滿114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
薪資報酬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任期相同。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10/17~114/10/16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6/30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薪資報酬委員會全體委員一致推舉蔡文賢獨立董事為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召集人。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2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規定之特定人。
目前擬洽定之應募人暫訂以內部人、關係人及
可能參與應募之策略性投資人為主。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50,000,000股為限。
5.得私募額度: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授權董事會全數或分二次辦理
,合計總發行股數以不超過50,000,000股為限。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
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參考價格為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孰高者定之:
(a)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普通股
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
,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2)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不得低於股票面額,實際定價日及
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
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3)私募價格之定價係遵循主管機關發布之相關法令定之,
同時考量證券交易法對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
公司營運情況、未來展望及普通股市價而定,應具有合理性。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健全財務結構或支應其他
因應本公司長期發展之資金需求,以改善公司財務結構並強化競爭力。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而引進之策略性合作夥伴,
考量私募方式具有籌資迅速簡便之時效性且有限制轉讓之規定,
較可確保長期營運發展,故不採用公開募集,擬以私募方式辦理增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8 規定,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
,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
授權董事會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程序暨申請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
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計畫項目、
預計資金運用進度、應募人之選擇、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
未來如因法令修改、或依主管機關規定、或基於營運評估、
客觀環境之影響而需變更或修正時,擬請授權董事會得依當時市場狀況全權處理之。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規定之特定人。
目前擬洽定之應募人暫訂以內部人、關係人及
可能參與應募之策略性投資人為主。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50,000,000股為限。
5.得私募額度: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授權董事會全數或分二次辦理
,合計總發行股數以不超過50,000,000股為限。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
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參考價格為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孰高者定之:
(a)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普通股
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
,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2)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不得低於股票面額,實際定價日及
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
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3)私募價格之定價係遵循主管機關發布之相關法令定之,
同時考量證券交易法對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
公司營運情況、未來展望及普通股市價而定,應具有合理性。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健全財務結構或支應其他
因應本公司長期發展之資金需求,以改善公司財務結構並強化競爭力。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而引進之策略性合作夥伴,
考量私募方式具有籌資迅速簡便之時效性且有限制轉讓之規定,
較可確保長期營運發展,故不採用公開募集,擬以私募方式辦理增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8 規定,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
,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
授權董事會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程序暨申請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
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計畫項目、
預計資金運用進度、應募人之選擇、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
未來如因法令修改、或依主管機關規定、或基於營運評估、
客觀環境之影響而需變更或修正時,擬請授權董事會得依當時市場狀況全權處理之。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增列召集事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2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湖口鄉新興路458-17 號(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 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本公司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本次增列)
(2):私募發行普通股案。(本次增列)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董事。
9.召集事由五:其他事項
(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臨時動議: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5/0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3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規定,本公司受理股東書面提案及提名董事候選人之期間,
訂於114 年4 月18 日起至114 年4 月28 日止,凡有意提案及提名之股東
,請於114 年4 月28 日17 時前,以掛號方式送(寄)達受理處所
(本公司財務部,新竹縣湖口鄉新興路458-17 號)。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2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湖口鄉新興路458-17 號(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 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本公司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本次增列)
(2):私募發行普通股案。(本次增列)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董事。
9.召集事由五:其他事項
(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臨時動議: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5/0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3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規定,本公司受理股東書面提案及提名董事候選人之期間,
訂於114 年4 月18 日起至114 年4 月28 日止,凡有意提案及提名之股東
,請於114 年4 月28 日17 時前,以掛號方式送(寄)達受理處所
(本公司財務部,新竹縣湖口鄉新興路458-17 號)。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2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規定之特定人。
目前擬洽定之應募人暫訂以內部人、關係人及
可能參與應募之策略性投資人為主。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50,000,000股為限。
5.得私募額度: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授權董事會全數或分二次辦理
,合計總發行股數以不超過50,000,000萬股為限。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
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參考價格為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孰高者定之:
(a)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普通股
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
,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2)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不得低於股票面額,實際定價日及
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
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3)私募價格之定價係遵循主管機關發布之相關法令定之,
同時考量證券交易法對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
公司營運情況、未來展望及普通股市價而定,應具有合理性。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健全財務結構或支應其他
因應本公司長期發展之資金需求,以改善公司財務結構並強化競爭力。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而引進之策略性合作夥伴,
考量私募方式具有籌資迅速簡便之時效性且有限制轉讓之規定,
較可確保長期營運發展,故不採用公開募集,擬以私募方式辦理增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8 規定,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
,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
授權董事會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程序暨申請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
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計畫項目、
預計資金運用進度、應募人之選擇、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
未來如因法令修改、或依主管機關規定、或基於營運評估、
客觀環境之影響而需變更或修正時,擬請授權董事會得依當時市場狀況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規定之特定人。
目前擬洽定之應募人暫訂以內部人、關係人及
可能參與應募之策略性投資人為主。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50,000,000股為限。
5.得私募額度: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授權董事會全數或分二次辦理
,合計總發行股數以不超過50,000,000萬股為限。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
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參考價格為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孰高者定之:
(a)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普通股
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
,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2)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不得低於股票面額,實際定價日及
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
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3)私募價格之定價係遵循主管機關發布之相關法令定之,
同時考量證券交易法對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
公司營運情況、未來展望及普通股市價而定,應具有合理性。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健全財務結構或支應其他
因應本公司長期發展之資金需求,以改善公司財務結構並強化競爭力。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而引進之策略性合作夥伴,
考量私募方式具有籌資迅速簡便之時效性且有限制轉讓之規定,
較可確保長期營運發展,故不採用公開募集,擬以私募方式辦理增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8 規定,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
,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
授權董事會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程序暨申請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
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計畫項目、
預計資金運用進度、應募人之選擇、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
未來如因法令修改、或依主管機關規定、或基於營運評估、
客觀環境之影響而需變更或修正時,擬請授權董事會得依當時市場狀況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湖口鄉新興路458-17號(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 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本公司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全面改選董事。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5/0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3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規定,本公司受理股東書面提案及提名董事候選人之期間,
訂於114 年4 月18 日起至114 年4 月28 日止,凡有意提案及提名之股東,
請於114 年4 月28 日17 時前,以掛號方式送(寄)達受理處所(本公司財務部,
新竹縣湖口鄉新興路458-17 號)。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湖口鄉新興路458-17號(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 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本公司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全面改選董事。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5/0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3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規定,本公司受理股東書面提案及提名董事候選人之期間,
訂於114 年4 月18 日起至114 年4 月28 日止,凡有意提案及提名之股東,
請於114 年4 月28 日17 時前,以掛號方式送(寄)達受理處所(本公司財務部,
新竹縣湖口鄉新興路458-17 號)。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3/2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 1,201,40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81,059)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526,568)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485,789)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485,789)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485,789)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6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367,730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974,710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393,020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3/2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 1,201,40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81,059)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526,568)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485,789)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485,789)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485,789)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6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367,730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974,710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393,020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7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7
2.公司名稱:恆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為40,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6元整,
實收股款總金額為新台幣64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現金增資基準日:114年03月17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公司名稱:恆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為40,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6元整,
實收股款總金額為新台幣64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現金增資基準日:114年03月17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全體董事放棄認購現金增資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由特定人認購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03/12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為引進長期策略型投資人及股權規劃。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事:ASIA SUMMIT LIMITED,放棄認購股數2,568,029,占得認購股數比率100%
董事:CTF HOLDING CO.,LTD,放棄認購股數10,388,852,占得認購股數比率100%
獨立董事:蔡文賢,放棄認購股數102,743,占得認購股數比率1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2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為引進長期策略型投資人及股權規劃。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事:ASIA SUMMIT LIMITED,放棄認購股數2,568,029,占得認購股數比率100%
董事:CTF HOLDING CO.,LTD,放棄認購股數10,388,852,占得認購股數比率100%
獨立董事:蔡文賢,放棄認購股數102,743,占得認購股數比率1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2
2.公司名稱:恆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於114年03月12日下午03點30分
截止,惟仍有部份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
故本公司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據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
自114年03月13日起至114年04月14日止為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如有認購意願,
請於上述期間內,依原繳款書規定方式繳款,逾期未繳款者
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
儘速將所認購之股份撥入貴股東及員工所登記之集保帳號。
(4)若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電話:02-2371-1658)。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公司名稱:恆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於114年03月12日下午03點30分
截止,惟仍有部份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
故本公司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據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
自114年03月13日起至114年04月14日止為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如有認購意願,
請於上述期間內,依原繳款書規定方式繳款,逾期未繳款者
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
儘速將所認購之股份撥入貴股東及員工所登記之集保帳號。
(4)若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電話:02-2371-1658)。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訂定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補充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行庫及調整原股東認購比率)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1/21
2.發行股數:4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4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6元
6.員工認股股數:4,00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計36,000,000股,按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
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比例,每仟股可認購216.52205329股(按減資後發行股數計算)。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
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員工及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
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2/22
13.最後過戶日:114/02/17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2/18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4/22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4/3/3~114/3/12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4/1/21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竹塹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東竹北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1月10日
金管證發字第1130368673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他有關事宜,若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主客觀
環境需要修正或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本公司因減資彌補虧損案,調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每仟股可認購股數,
每仟股可認購股數調整為216.52205329股(按減資後發行股數計算);
停止過戶截止日延至114/04/22。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1/21
2.發行股數:4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4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6元
6.員工認股股數:4,00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計36,000,000股,按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
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比例,每仟股可認購216.52205329股(按減資後發行股數計算)。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
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員工及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
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2/22
13.最後過戶日:114/02/17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2/18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4/22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4/3/3~114/3/12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4/1/21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竹塹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東竹北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1月10日
金管證發字第1130368673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他有關事宜,若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主客觀
環境需要修正或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本公司因減資彌補虧損案,調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每仟股可認購股數,
每仟股可認購股數調整為216.52205329股(按減資後發行股數計算);
停止過戶截止日延至114/04/22。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1/13
2.發行股數:4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4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6元
6.員工認股股數:4,00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計36,000,000股,按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
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比例,每仟股可認購121.02108148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
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員工及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
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2/22
13.最後過戶日:114/02/17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2/18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4/22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4年03月03日至114年03月12日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1月10日
金管證發字第1130368673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他有關事宜,若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主客觀
環境需要修正或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行股數:4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4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6元
6.員工認股股數:4,00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計36,000,000股,按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
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比例,每仟股可認購121.02108148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
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員工及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
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2/22
13.最後過戶日:114/02/17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2/18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4/22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4年03月03日至114年03月12日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1月10日
金管證發字第1130368673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他有關事宜,若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主客觀
環境需要修正或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減資換股作業計劃等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1/13
2.減資基準日:114/01/13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於113年12月30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減資新台幣1,312,040,15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31,204,015股,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1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8673號
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擬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14年01月13日。
二、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
股票審查準則」之規定,訂定本次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
相關計劃如下:
1.本次辦理換發股票作業之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總額:
A.換發有價證券名稱:恆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B.換發股票總數: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297,468,834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974,688,340元。
C.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銷除已發行股份131,204,015股,
減少資本新台幣1,312,040,150元,減資比率約為44.1068105%。
D.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166,264,819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662,648,190元。
E.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股份
比例計算,每仟股減少441.068105股(即每仟股換發558.931895股)。
減資後換發未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減資換股股票停止過戶日前5日起
至停止過戶日前1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
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
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F.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2.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A.減資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14年2月13日。
B.減資股票於交易市場停止買賣期間:
民國114年2月14日至民國114年4月22日。
C.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4年2月17日。
D.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4年2月18日至民國114年4月22日。
E.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14年2月22日。
F.新股興櫃買賣日期:民國114年4月23日(即舊股票終止興櫃買賣日),
同日起開始全面換發新股,自新股票興櫃買賣之日起原興櫃買賣之舊股票
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3.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A.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寄送減資換發股票通知書予各股東,
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B.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
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
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C.辦妥股票過戶但尚未換發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
(1)舊股票;(2)換發股票申請書;(3)股東原留印鑑;
(4)證券集保存摺影本。
D.未辦理股票過戶及尚未換發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同時辦理過戶
及換發手續:
(1)舊股票;(2)股票過戶申請書;(3)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完稅證明單
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原留印鑑;(5)換發股票申請書;
(6)證券集保存摺影本。
E.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須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
F.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0405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電話:02-2371-1658。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4/02/22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2/18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4/22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櫃檯買賣日:114/04/23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1/13
2.減資基準日:114/01/13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於113年12月30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減資新台幣1,312,040,15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31,204,015股,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1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8673號
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擬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14年01月13日。
二、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
股票審查準則」之規定,訂定本次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
相關計劃如下:
1.本次辦理換發股票作業之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總額:
A.換發有價證券名稱:恆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B.換發股票總數: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297,468,834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974,688,340元。
C.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銷除已發行股份131,204,015股,
減少資本新台幣1,312,040,150元,減資比率約為44.1068105%。
D.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166,264,819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662,648,190元。
E.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股份
比例計算,每仟股減少441.068105股(即每仟股換發558.931895股)。
減資後換發未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減資換股股票停止過戶日前5日起
至停止過戶日前1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
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
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F.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2.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A.減資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14年2月13日。
B.減資股票於交易市場停止買賣期間:
民國114年2月14日至民國114年4月22日。
C.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4年2月17日。
D.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4年2月18日至民國114年4月22日。
E.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14年2月22日。
F.新股興櫃買賣日期:民國114年4月23日(即舊股票終止興櫃買賣日),
同日起開始全面換發新股,自新股票興櫃買賣之日起原興櫃買賣之舊股票
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3.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A.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寄送減資換發股票通知書予各股東,
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B.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
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
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C.辦妥股票過戶但尚未換發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
(1)舊股票;(2)換發股票申請書;(3)股東原留印鑑;
(4)證券集保存摺影本。
D.未辦理股票過戶及尚未換發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同時辦理過戶
及換發手續:
(1)舊股票;(2)股票過戶申請書;(3)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完稅證明單
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原留印鑑;(5)換發股票申請書;
(6)證券集保存摺影本。
E.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須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
F.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0405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電話:02-2371-1658。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4/02/22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2/18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4/22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櫃檯買賣日:114/04/23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臨時股東會日期:113/12/30
2.重要決議事項:
通過113年第二季財務報表案
通過113年第二季虧損撥補案
通過本公司擬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重要決議事項:
通過113年第二季財務報表案
通過113年第二季虧損撥補案
通過本公司擬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2/30
2.公司名稱:恆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6.因應措施:
(1) 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及配合公司未來營運發展,擬依公司法第168條之一規定
辦理減少資本額以彌補累積虧損。
(2) 本公司截至民國113年09月30日止,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974,688,340元,
擬辦理減少資本額新台幣1,312,040,150元以彌補累積虧損,銷除已發行股份
131,204,015股,減資比率約為44.1068105%,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1,662,648,19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股數為166,264,819股。
(3) 本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
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計算,每仟股減少441.068105股(即每仟股換發558.931895股)。
減資後換發未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減資換股股票停止過戶日前5日起至
停止過戶日前1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
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
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4) 本次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嗣後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致減資
比例因此而須調整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審核要求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5) 本次減資換發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6) 茲依公司法第二百八十一條準用同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規定辦理,
公告減資事宜,凡本公司債權人對本公司減資案有異議者,請自本公告刊登後三十一日
內,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異議,逾期未提出書面聲明書者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公司名稱:恆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6.因應措施:
(1) 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及配合公司未來營運發展,擬依公司法第168條之一規定
辦理減少資本額以彌補累積虧損。
(2) 本公司截至民國113年09月30日止,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974,688,340元,
擬辦理減少資本額新台幣1,312,040,150元以彌補累積虧損,銷除已發行股份
131,204,015股,減資比率約為44.1068105%,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1,662,648,19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股數為166,264,819股。
(3) 本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
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計算,每仟股減少441.068105股(即每仟股換發558.931895股)。
減資後換發未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減資換股股票停止過戶日前5日起至
停止過戶日前1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
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
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4) 本次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嗣後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致減資
比例因此而須調整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審核要求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5) 本次減資換發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6) 茲依公司法第二百八十一條準用同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規定辦理,
公告減資事宜,凡本公司債權人對本公司減資案有異議者,請自本公告刊登後三十一日
內,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異議,逾期未提出書面聲明書者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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