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慶鴻機電工業公司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4,466,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 44,66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7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621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奉臺中市政府102年8月23日府授經商字第1020837098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2、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3、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4、F401010國際貿易業。5、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訂立章程: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64年2月18日,第23次修訂於中華民國101年6月28日。(四)本公司所在地:台中市南屯區精科一路3號。(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5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原定股份總額560,000,000元分為56,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己發行股份總額446,600,000元,分為44,66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條件: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4,46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4,660,000元整。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以現金發放,其股數授權董事長按面額洽特定人認購之。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九)本次增資完成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臺幣491,260,000元整,分為49,126,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股票簽證機構:台中商業銀行信託部。三、本次增資股票訂於102年9月18日發放,敬請各股東持本公司寄發之增資新股股票發放通知書,並加蓋原留印鑑親自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 - 2361 1300)洽領。四、特此公告。
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一、依據:本公司102年6月17日股東常會通過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決議辦理。有關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7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6212號函核准發行在案。二、股票停止過戶起訖日期:102年7月27日至102年7月31日三、公告事項:1.年度:101第1次除權/除息。2.權利分派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除權--普通股: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1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100股),盈餘轉增資:4,466,000股,金額:44,660,000 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除息-普通股: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1.5元,現金股利總額 66,990,000 元。員工現金紅利總金額:1,373,000 元。上開權利分派內容係經102年6月17日股東會通過。3.權利分派基準日:102年7月31日4.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 491,260,000 元,49,126,000 股。四、辦理過戶手續:1.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2年7月26日16時30分前2.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3.辦理過戶機構地址:100台北市許昌街十七號二樓4.辦理過戶機構電話:02-2361 13005.辦理過戶方式: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2年7月27日起至102年7月31日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2年7月26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務請掛號郵寄,並以102年7月26日寄達為憑。五、現金股利發放日:102年8月13日六、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4/192.發生緣由:(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19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擬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每股1.5元):66,990,000元。 擬配發股東股票股利(每股1元):44,66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4,466,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 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1,373,000元。 (2).擬配發董監事現金酬勞:1,920,000元。
公告序號:1主旨: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召開102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2/06/17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19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17公告內容:一、依據:公司法及證交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102年3月25日董事會之決議辦理。二、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10時0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台中市南屯區精科一路3號本公司四樓(二)會議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2.承認事項:(1).承認一○一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3.討論事項:(1). 討論修改「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2). 討論修改「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3). 討論修改「股東會議事規則」案。(4). 討論修改「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4.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三、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2年4月18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 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 2361 1300(三)辦理過戶方式: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2年4月19日起至102年6月17日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2年4月18日(星期四)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過戶者,以102年4月18日(最後過戶日)寄達為憑。四、受理股東提案公告: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2年4月10日起至民國102年4月1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2年4月19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408台中市南屯區精科一路3號、聯絡人:蔡志清、電話:04-23509188 分機530五、其他應公告事項:*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前30日寄發(102年5月17日前),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詢補發(電話02-2361 1300)。*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詢開會事宜(電話02-2361 1300)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六、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04/262.發生緣由:(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26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擬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每股4元):178,640,000元。 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1,824,000元。 (2).擬配發董監事現金酬勞:1,920,000元。
公告序號:1主旨: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召開101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28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30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28公告內容:一、依據:公司法及證交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101年3月21日、4月26日董事會之決議辦理。二、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10時0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台中市南屯區精科一路3號本公司四樓(二)會議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一○○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修改「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2.承認事項:(1).承認一○○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一○○年度盈餘分配案。本公司一○○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101年4月26日董事會決議如下:預擬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每股4元、金額計178,640,000元,員工現金紅利1,824,000元,董監事現金酬勞1,920,000元。俟此次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由董事會訂定除息基準日。3.討論事項:(1). 討論修改公司章程案。(2). 討論修改「股東會議事規則」案。(3). 討論修改「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4). 討論修改「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5). 討論修改「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6). 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7). 擬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4.選舉事項:改選五席董事及三席監察人。目前依公司章程所定董監事之選任方式為採用累積投票制。5.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三、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1年4月29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 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 2361 1300(三)辦理過戶方式: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1年4月30日起至101年6月28日停止股票過戶,因最後過戶日101年4月29日適逢星期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提前於101年4月27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過戶者,以101年4月29日(最後過戶日)寄達為憑。四、受理股東提案公告: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1年4月24日起至民國101年5月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1年5月3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408台中市南屯區精科一路3號、聯絡人:蔡志清、電話:04-23509188 分機530五、其他應公告事項:*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前30日寄發(101年5月28日前),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詢補發(電話02-2361 1300)。*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詢開會事宜(電話02-2361 1300)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六、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03/21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南屯區精科一路3號本公司四樓 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30 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28 6.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修改「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1).承認一○○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修改公司章程案。 (4).討論修改「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5).討論修改「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6).討論修改「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7).討論修改「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8).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9).擬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三)選舉事項:改選五席董事及三席監察人。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受理期間為101年4月24日起至101年5月3日 止,凡持股1%以上有意提案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以書面提出,受理提案處所:慶鴻 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408台中市南屯區精科一路3號、電話:04-2350 9188 分機530。
玖、特此公告/*TL 59 6608 慶鴻機電 101/03/21 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召開101年股東常會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召開101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28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30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28公告內容:一、依據:公司法及證交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101年3月21日董事會之決議辦理。二、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10時0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台中市南屯區精科一路3號本公司四樓(二)會議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一○○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修改「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2.承認事項:(1).承認一○○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一○○年度盈餘分配案。3.討論事項:(1). 討論修改公司章程案。(2). 討論修改「股東會議事規則」案。(3). 討論修改「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4). 討論修改「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5). 討論修改「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6). 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7). 擬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4.選舉事項:改選五席董事及三席監察人。目前依公司章程所定董監事之選任方式為採用累積投票制。5.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三、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1年4月29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 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 2361 1300(三)辦理過戶方式: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1年4月30日起至101年6月28日停止股票過戶,因最後過戶日101年4月29日適逢星期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提前於101年4月27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過戶者,以101年4月29日(最後過戶日)寄達為憑。四、受理股東提案公告: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1年4月24日起至民國101年5月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1年5月3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408台中市南屯區精科一路3號、聯絡人:蔡志清、電話:04-23509188 分機530五、其他應公告事項:*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前30日寄發(101年5月28日前),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詢補發(電話02-2361 1300)。*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詢開會事宜(電話02-2361 1300)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
公告序號:1主旨: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年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4,060,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 40,6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6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937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100年8月9日經授中字第100323688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2、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3、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4、F401010國際貿易業。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訂立章程: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64年2月18日,第22次修訂於中華民國99年6月8日。(四)本公司所在地:台中市南屯區精科一路3號。(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5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原定股份總額460,000,000元分為46,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己發行股份總額406,000,000元,分為40,6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條件: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4,06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0,600,000元整。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以現金發放,其股數授權董事長按面額洽特定人認購之。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九)本次增資完成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臺幣446,600,000元整,分為44,66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股票簽證機構:台中商業銀行信託部。三、本次增資股票訂於100年9月7日發放,敬請各股東持本公司寄發之增資新股股票發放通知書,並加蓋原留印鑑親自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 1300)洽領。四、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一、依據:本公司100年6月14日股東常會通過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決議辦理。有關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6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9371號函核准發行在案。二、股票停止過戶起訖日期:100年7月22日至100年7月26日三、公告事項:1.年度:99第1次除權/除息。2.權利分派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除權--普通股: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1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100股),盈餘轉增資:4,060,000股,金額:40,600,000 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除息--普通股: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4元,現金股利總額 162,400,000 元。員工現金紅利總金額:2,070,000 元。上開權利分派內容係經100年6月14日股東會通過。3.權利分派基準日:100年7月26日4.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 446,600,000 元,44,660,000 股。四、辦理過戶手續:1.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0年7月21日16時30分前2.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3.辦理過戶機構地址:100台北市許昌街十七號二樓4.辦理過戶機構電話:02-2361 13005.辦理過戶方式: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0年7月22日起至100年7月26日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0年7月21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務請掛號郵寄,並以100年7月21日寄達為憑。五、現金股利發放日:100年8月10日六、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召開100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更正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14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16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14公告內容:一、依據:公司法及證交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100年3月21日、4月26日董事會之決議辦理。二、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9時3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台中市南屯區精科一路3號本公司四樓(二)會議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2.承認事項:(1).承認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100年4月26日董事會決議如下:A.預擬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每股4元,金額計162,400,000元;擬配發股東股票股利每股1元,金額計40,6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4,06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俟此次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屆時將另行公告。B.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2,050,000元,董監事現金酬勞1,920,000元。3.討論事項:(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4.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三、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0年4月15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 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 2361 1300(三)辦理過戶方式:茲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0年4月16日起至100年6月14日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100年4月15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過戶者,以100年4月15日(最後過戶日)寄達為憑。四、受理股東提案公告: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0年4月11日起至民國100年4月2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0年4月20日17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408台中市南屯區精科一路3號、聯絡人:蔡志清、電話:04-23509188 分機530五、其他應公告事項: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前30日寄發(100年5月13日前),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詢補發(電話02-2361 1300)。六、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召開100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14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16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14公告內容:一、依據:公司法及證交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100年3月21日、4月26日董事會之決議辦理。二、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9時3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台中市南屯區精科一路3號本公司四樓(二)會議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2.承認事項:(1).承認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100年4月26日董事會決議如下:A.預擬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每股4元,金額計162,400,000元;擬配發股東股票股利每股1元,金額計40,6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4,06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俟此次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屆時將另行公告。B.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2,050,000元,董監事現金酬勞1,920,000元。3.討論事項:4.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三、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0年4月15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 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 2361 1300(三)辦理過戶方式:茲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0年4月16日起至100年6月14日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100年4月15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過戶者,以100年4月15日(最後過戶日)寄達為憑。四、受理股東提案公告: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0年4月11日起至民國100年4月2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0年4月20日17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408台中市南屯區精科一路3號、聯絡人:蔡志清、電話:04-23509188 分機530五、其他應公告事項: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前30日寄發(100年5月13日前),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詢補發(電話02-2361 1300)。六、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04/262.發生緣由:(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6(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擬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每股4元):162,400,000元。擬配發股東股票股利(每股1元):40,6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4,06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2,050,000元。(2).擬配發董監事現金酬勞:1,920,000元。
公告序號:1主旨: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召開100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14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16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14公告內容:一、依據:公司法及證交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100年3月21日董事會之決議辦理。二、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9時3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台中市南屯區精科一路3號本公司四樓(二)會議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2.承認事項:(1).承認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3.討論事項:4.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三、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0年4月15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 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 2361 1300(三)辦理過戶方式:茲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0年4月16日起至100年6月14日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100年4月15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過戶者,以100年4月15日(最後過戶日)寄達為憑。四、受理股東提案公告: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0年4月11日起至民國100年4月2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0年4月20日17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408台中市南屯區精科一路3號、聯絡人:蔡志清、電話:04-23509188 分機530五、其他應公告事項: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前30日寄發(100年5月13日前),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詢補發(電話02-2361 1300)。六、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03/212.發生緣由: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14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南屯區精科一路3號本公司四樓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16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146.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承認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三)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受理期間為100年4月11日起至100年4月20日止,凡持股1%以上有意提案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以書面提出,受理提案處所: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408台中市南屯區精科一路3號、電話:04-2350 9188分機530。
主旨: 公告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九年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內容 一、依據:本公司99年6月8日股東常會通過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決議辦理。二、股票停止過戶起訖日期:99年7月17日至99年7月21日三、公告事項:1.年度:98第1次除息。2.權利分派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除息-普通股: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1.8 元,現金股利總額73,080,000元。員工現金紅利總金額:731,000 元。上開權利分派內容係經99年6月8日股東會通過。3.權利分派基準日:99年7月21日四、辦理過戶手續:1.辦理過戶日期時間:99年7月16日16時30分前2.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3.辦理過戶機構地址:100台北市許昌街十七號二樓4. 辦理過戶機構電話:02-2361 13005.辦理過戶方式: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99年7月17日起至99年7月21日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99年7月16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務請掛號郵寄,並以99年7月16日寄達為憑。五、現金股利發放日:99年7月30日六、特此公告
主旨: 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08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4/10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08 公告內容: 一、依據:公司法及證交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99年3月11日、4月20日董事會之決議辦理。二、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9時3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台中市南屯區精科一路3號本公司四樓(二)會議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2.承認事項:(1).承認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預擬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每股1.8元、金額計 73,080,000元,員工現金紅利731,000元,董監事現金酬勞1,200,000元。俟此次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長訂定除息基準日。 3.討論事項:(1). 討論修改公司章程案。4.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三、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99年4月9日16時30分前(24 小時制)(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 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電話: (02) 2361 1300(三)辦理過戶方式:茲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99年4月10日起至99年6月8 日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99年4月9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過戶者,以99年4月9日(最後過戶日)寄達為憑。四、受理股東提案公告: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99年4月6日起至民國99年4月1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99年4月15日17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408台中市南屯區精科一路3號、聯絡人:蔡志清、電話:04-23509188 分機530 五、其他應公告事項: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前30日寄發(99年5月7日前),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詢補發(電話02-2361 1300)。六、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99/04/202.發生緣由:(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20(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擬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每股1.8元):73,080,000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731,000元。(2).擬配發董監事現金酬勞:1,200,000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事宜暨受理股東提案期間 1.事實發生日:99/03/112.發生緣由: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1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08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南屯區精科一路3號本公司四樓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10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086.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承認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3).討論修改公司章程案。(三)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受理期間為99年4月6日起至99年4月15日止,凡持股1%以上有意提案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以書面提出,受理提案處所: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408台中市南屯區精科一路3號、電話:04-2350 9188分機530。
主旨: 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九十八年現金增資新股發放日期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98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60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6,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9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5114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98年12月15日經授中字第0983511325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本次增資新股發放相關事項公告:(一)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36,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360,000,000元整。(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60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6,000,000元整。(三)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四)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 40,6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406,000,000元整。(五)股票簽證機構:台中商業銀行信託部。(六)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 1300)。三、本次增資股票訂於99年1月 14日發放,敬請各股東持本公司寄發之增資新股股票發放通知書,並加蓋原留印鑑親自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領(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 - 2361 1300)。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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