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慶鴻機電工業公司公告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96/12/0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紹賢、研發部經理、中正大學機械工程博士。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5.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辭任。6.生效日期:96/12/017.新任者聯絡電話: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6/11/212.公司名稱: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二款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1).委託代收價款訂約日期:96/11/21。(2).委託代收價款訂約行庫: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中台中分行。(3).委託存儲專戶訂約日期:96/11/21。(4).委託存儲專戶訂約行庫: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台中分行。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11/19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3,66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36,600,000元。6.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8元。7.員工認購或配發股數:提撥10%共366,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餘90%共3,294,000股,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認購101.855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拼湊,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或放棄認股部分,授權董事長按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現金增資案,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一字第0960062401號函,自96年11月9日申報生效。(1).認股基準日:96年12月14日。(2).停止股票過戶期間:96年12月10日∼96年12月14日止。(3).繳款期間:96年12月21日∼97年1月21日止。(4).增資基準日:97年1月24日。(5).本次現金增資計畫內容,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授權董事長處理。其他未盡事項亦同。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96/07/0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紹賢、研發部經理、中正大學機械工程博士。5.異動原因:原研發部副理晉升新任。6.生效日期:96/07/017.新任者聯絡電話:04-23373515#562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96/06/232.重要決議事項:一、通過承認九十五年度決算表冊(含合併報表)。二、通過承認九十五年度盈餘分配案。三、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四、通過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內容:放電加工機之具封包傳送格式的控制裝置。2.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取得日期:95/07/013.取得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成本: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專利權期間:民國95年7月1日~民國104年8月15日。
1.股東會日期:95/06/222.重要決議事項:一、通過承認九十四年度決算表冊(含合併報表)。二、通過承認九十四年度盈餘分配案。三、通過授權董事會訂定發放94年度現金股利之除息基準日案。四、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五、通過修訂公司背書保證辦法、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等案。六、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新任日期自95/06/22~98/06/21止。(1).董事5席:王武雄、王林春霞、林崇禮、鄭好晴、孫子亮。(2).監察人3席:王惠貞、劉陽、吳昭烈。七、其他議案:通過許可董事競業禁止規定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95/06/222.公司名稱: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95年6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94年度盈餘分派,每股分派現金股利3.5元,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及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1)除息基準日:95年7月21日。(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5年7月17日至95年7月21日止。(3)現金股利發放日:95年8月10日。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5/06/22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1)董事4席:王武雄(董事長)、王林春霞、鄭好晴(味榮公司副理)、孫子亮(福客多商店(股)中區處發展課高專)。(2)監察人3席:王惠貞、劉陽(至陽公司負責人)、吳昭烈。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董事5席:王武雄(董事長)、王林春霞、林崇禮、鄭好晴(味榮公司副理)、孫子亮(福客多商店(股)中區處發展課高專)。(2)監察人3席:王惠貞、劉陽(至陽公司負責人)、吳昭烈。4.異動原因:需補選董事一席,而提前改選董、監事。5.新任董監事選任時持股數:(1)董事5席:王武雄(董事長):8,006,688股、王林春霞:4,945,243股、林崇禮:6,237股、鄭好晴:0股、孫子亮:0股。(2)監察人3席:王惠貞:3,119,061股、劉陽:87,255股、吳昭烈:1,155股。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3/05/12~96/05/117.新任生效日期:95/06/228.同任期董事、監察人變動比率:董事 1/5、監察人0。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九十四年度盈餘分配案及通過九十四年度財務報告 1.事實發生日:95/03/312.公司名稱: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 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 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94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決議94年度盈餘分配案。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94年度之財務報表、盈餘分配表、合併財務報表等表冊。業經敬業會計師事務所王日春及吳麗容兩位會計師查核竣事,並經董事會承認及並送監察人審查。二、決議通過94年度盈餘分配案:(1)擬配發股東現金紅利(每股3.5元):113,190,000元。(2)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1,200,000元。(3)擬配發董監事現金酬勞:1,440,000元。(4)考慮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7.30元。
1.事實發生日:95/03/312.公司名稱: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 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 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董事會決議日期:95年3月31日。二、股東開會日期:95年6月22日(星期四)上午10時正。三、股東開會地點:台中縣烏日鄉仁義街19號本公司四樓。四、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九十四年度營業概況及九十五年營運計劃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承認九十四年度決算表冊(含合併報表)。(2).承認九十四年度盈餘分配案。(3).討論修改公司章程案。(4).討論修訂「公司背書保證辦法」案、「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5).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6).擬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三)選舉事項:改選五席董事及三席監察人。(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五、股票停止過戶日期:自95年4月24日起至95年6月22日止。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2項規定,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期間為95年4月6日起至95年4月17日止,凡有意提案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以書面提出,受理提案處所: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414台中縣烏日鄉中山路一段229巷28號;電話:04-2337 3515分機530。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台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土地位於台中市南屯區台中工業區南面台糖公司山子腳農場用地,園區土地為乙種工業用地,暫編地號為台中市精機段工1區1-34與1-35。2.事實發生日:95/3/22~95/3/22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34地段面積8,025.13平方公尺、折合2,427.60坪,單位價格:每平方公尺12,563元,合計100,819,708元。 1-35地段面積9,857.72平方公尺、折合2,981.96坪,單位價格:每平方公尺12,563元,合計123,842,537元。交易總金額:224,662,245元,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2,246,622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台中市政府委由台灣土地開發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開發。與公司關係:無。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付款條件: 1.土地款:20%於95年4月15日前繳清;尾款80%均分六期,以每二個月為一期,於96年3月15日前繳清。 2.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96年3月15日前繳清。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申請人須承諾於土地產權移轉登記後二年內依核定計畫完成使用,在未依核定計畫完成使用並依法取得營運所需相關證照前,不得將全部或一部轉讓他人使用及同意於土地登記簿作限制登記。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決定方式:依台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生產事業用地預售要點。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台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生產事業用地預售公告。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或特定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建廠。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1.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內容:清除真空效應之線切割機加工液槽。2.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取得日期:95/02/213.取得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成本: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專利權期間:民國95年02月21日~民國104年9月29日。
1.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內容:線切割放電加工機之恆溫控制裝置。2.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取得日期:95/01/113.取得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成本: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專利權期間:民國95年01月11日~民國104年10月06日。
1.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內容:線切割機之切割線張力控制及引導裝置。2.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取得日期:94/10/113.取得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成本: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專利權期間:民國94年10月11日~民國105年11月11日。
取得中華民國專利證書 新型第M二七四一八六號、新型第M二七四一八七號 1.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內容:(1).新型第M二七四一八六號:以線性馬達驅動的放電加工機。(2).新型第M二七四一八七號:用於放電加工機之線性馬達煞車裝置。2.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取得日期:94/09/013.取得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成本: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專利權期間:民國94年9月1日~民國104年3月14日。
1.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內容:放電加工機之放電保護電路。2.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取得日期:94/08/213.取得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成本: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專利權期間:民國94年8月21日~民國104年3月14日。
1.事實發生日:94/08/262.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九十四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九十四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業經敬業會計師事務所王日春及吳麗容兩位會計師查核竣事,並經董事會承認通過並送監察人審查。
取得中華民國專利證書 新型第M二七一六四○號、新型第M二七一六四一號 1.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內容:(1).新型第M二七一六四○號:傾斜式線切割機機體。(2).新型第M二七一六四一號:具有懸臂式下伸臂之線切割機機體。2.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取得日期:94/08/013.取得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成本: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專利權期間:民國94年8月1日~民國104年1月23日。
1.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內容:線切割機的自動剪線機構。2.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取得日期:94/07/213.取得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成本: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專利權期間:民國94年7月21日~民國10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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