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量科技公司公告
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對泰國子公司 Amita Technology(Thailand) Co. Ltd.現金增資案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Amita Technology(Thailand) Co. Ltd.普通股2.事實發生日:109/11/16~109/11/16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單位數量 :120,000,000股每單位價格:新台幣9.17元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1億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交付或付款條件:現金增資完成後立即匯出,以確保泰國1GWh工廠能在2021 Q1建設完成(2)契約限制條款:無(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不適用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349,999,997股累積金額:新台幣3,158,266,000元持股比率:100%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佔總資產比例:28.15%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36.63%最近期財報之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684,979仟元。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藉由增加投資新台幣11億元,期在2021年第一季完成泰國1GWh工廠試生產後,即刻開始為已確認的巨額訂單開始量產電池。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應委託第三方獨立專家出具價格合理性意見書,以作為增資發行價格之參考。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8.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9年11月16日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22.會計師姓名:不適用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過去一年(108年) 新台幣65,976仟元未來一年內(109年) 新台幣35,000仟元27.資金來源:現金增資28.其他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1/16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30,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300,00,000元。6.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份總數10%,計13,000,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股份總數90%,計117,000,000股,每仟股可認購794.570268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新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者,其畸零股、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增加營運資金2億元及投資泰國1GWh工廠11億元。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案待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及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對泰國子公司 Amita Technology(Thailand) Co. Ltd.現金增資案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Amita Technology(Thailand) Co. Ltd.普通股2.事實發生日:109/11/16~109/11/16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單位數量:110,000,000股每單位價格:10元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1億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其需求進度投入(2)契約限制條款:無(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不適用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349,999,997股累積金額:新台幣3,158,266,000元持股比率:100%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佔總資產比例:28.15%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36.63%最近期財報之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684,979仟元。有價證券取得原因係為增加銷售量並擴大市佔,資金來源為營運資金。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藉由增加投資新台幣11億元,期在2021年第一季完成泰國1GWh工廠試生產後,即刻開始為已確認的巨額訂單開始量產電池。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應委託第三方獨立專家出具價格合理性意見書,以作為增資發行價格之參考。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8.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9年11月16日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22.會計師姓名:不適用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過去一年(108年) 新台幣65,976仟元未來一年內(109年) 新台幣35,000仟元27.資金來源:現金增資28.其他敘明事項: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原公告為子公司現金增資,更改為藉由增加投資新台幣11億元,期在2021年第一季完成泰國1GWh工廠試生產後,即刻開始為已確認的巨額訂單開始量產電池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09/11/16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董事會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黃文宏獨立董事/會計師鍾毓東獨立董事/董事程建人獨立董事/外交官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本公司109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應委託第三方獨立專家出具價格合理性意見書,以作為增資發行價格之參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事實發生日及董事會之日期誤植為107/11/16,更正為109/11/16。
1.事實發生日:109/11/162.原公告申報日期:107/08/09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於2018.08.09經第八屆第十一次董事會通過投資位於泰國東部經濟走廊北柳府,產能規劃為1GW之大型電池廠。原預估投資資金,包括廠房及設備約需新台幣50億元。其中半數將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方式取得資金,另外一半則以銀行貸款方式取得資金。惟現金增資部份,於2019.11.22經第八屆第二十一次董事會通過額外保留新台幣2.96億元為營運資金,並未投入建廠。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為降低後續生產材料成本,須自建部份關鍵材料生產設備部份,並未編入原先建廠預算及增加半自動模組線生產設備等,致建廠所需資金超出原預估金額約新台幣12億元。其中約新台幣4億元,可以銀行貸款方式取得資金,其餘約新台幣8億元連同上述短缺2.96億元,共約新台幣11億元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方式取得資金。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對泰國子公司Amita Technology(Thailand) Co. Ltd.現金增資案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Amita Technology(Thailand) Co. Ltd.普通股2.事實發生日:109/11/16~109/11/16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單位數量:110,000,000股每單位價格:10元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1億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其需求進度投入(2)契約限制條款:無(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不適用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349,999,997股累積金額:新台幣3,158,266,000元持股比率:100%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佔總資產比例:28.15%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36.63%最近期財報之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684,979仟元。有價證券取得原因係為增加銷售量並擴大市佔,資金來源為營運資金。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子公司現金增資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應委託第三方獨立專家出具價格合理性意見書,以作為增資發行價格之參考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8.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9年11月16日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9年11月16日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22.會計師姓名:不適用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過去一年(108年) 新台幣65,976仟元未來一年內(109年) 新台幣35,000仟元27.資金來源:現金增資28.其他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07/11/16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董事會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黃文宏獨立董事/會計師鍾毓東獨立董事/董事程建人獨立董事/外交官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本公司109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應委託第三方獨立專家出具價格合理性意見書,以作為增資發行價格之參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11/162.公司名稱:有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承認及討論事項(一)增加投資泰國1GWh之大型電池廠案。(二)本公司109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三)110年度稽核計畫及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更正-代子公司Amita Technology(Thailand) Co.Ltd.公告取得使 用權資產之事實發生日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Chonburi Motorway road (HW. 7) Bang Phueng, Khao Din, Song Khlong Sub-District, Bang Pakong District, Chachoengsao Province2.事實發生日:109/6/10~109/6/10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單位數量:租賃面積146,576平方公尺每單位價格:每年租金約THB 26,108,850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金額約THB 668,039,560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Double P land Co., Ltd與公司之關係:無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付款條件:每年支付租金約THB 26,108,850付款期間:依合約起始日每月支付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租金每三年上調10%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議價決定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不適用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4.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普華永道泰國公司(PwC Thailand),於查核子公司Amita Technology(Thailand)2020年第二季財務報表的過程中,發現取得使用權資產之土地租約,合約期限雖為15 年,然得另外延長15年,故認為其年限應為30年。並於109年7月27日來函確認使用權資產之金額如公告數。
1.事實發生日:109/08/112.公司名稱:有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承認及討論事項(一)變更簽證會計師案。(二)本公司民國109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案。(三)T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案。臨時動議(一)本公司融資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9/08/11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王方瑜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蕭金木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王方瑜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林佳鴻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輪調變更會計師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不適用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9/07/03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不適用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不適用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不適用15.其他應敘明事項:自109年第二季起之財務報告簽證變更生效。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Chonburi Motorway road (HW. 7) Bang Phueng, Khao Din, Song Khlong Sub-District, Bang Pakong District, Chachoengsao Province2.事實發生日:109/6/3~109/6/3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單位數量:租賃面積146,576平方公尺每單位價格:每年租金約THB 26,108,850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金額約THB 668,039,560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Double P land Co., Ltd與公司之關係:無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付款條件:每年支付租金約THB 26,108,850付款期間:依合約起始日每月支付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租金每三年上調10%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議價決定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不適用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4.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普華永道泰國公司(PwC Thailand),於查核子公司Amita Technology(Thailand)2020年第二季財務報表的過程中,發現取得使用權資產之土地租約,合約期限雖為15 年,然得另外延長15年,故認為其年限應為30年。並於109年7月27日來函確認使用權資產之金額如公告數。
1.事實發生日:109/06/302.公司名稱:有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總經理辭職案。(二)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修正案。(三)本公司融資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9/05/2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顏聰富、本公司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辭職6.新任生效日期:NA7.其他應敘明事項:總經理職務由(冰-水+余)維弘執行長代理,辭職生效日為109/05/29。
1.契約種類:租地委建2.事實發生日:109/4/29~109/5/27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契約相對人: K. Builder (Thailand) Co., Ltd. 關係:無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契約總金額: THB 1,701,393,259.71元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 約新台幣1,576,170仟元契約起訖日期: 2020/4/29~2020/12/31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不適用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不適用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8.取得之具體目的:供營運使用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無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1.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其他敘明事項:電池廠委建包含結構工程、建築工程、公用設施的機械,電氣和管道工程等
1.發生變動日期:109/05/21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Thanin Wanasuthanon 有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Chatrapon Sripratum 有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因資格不符請辭薪酬委員會委員乙職。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05/18 ~ 112/05/178.新任生效日期:NA9.其他應敘明事項:辭職生效日為109/5/21。
1.發生變動日期:109/05/1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ENERGY ABSOLUTE PCL代表人:Thanin WanasuthanonENERGY ABSOLUTE PCL代表人:Somphote AhunaiENERGY ABSOLUTE PCL代表人:Amorn SapthaweekulENERGY ABSOLUTE PCL代表人:Chanyut ChayawattanaENERGY ABSOLUTE PCL代表人:Chatrapon SripratumENERGY ABSOLUTE PCL代表人:(冰-水+余)維弘百翰投資(股)公司代表人:程敬義鍾毓東程建人黃文宏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ENERGY ABSOLUTE PCL代表人:Thanin WanasuthanonENERGY ABSOLUTE PCL代表人:Somphote AhunaiENERGY ABSOLUTE PCL代表人:Amorn SapthaweekulENERGY ABSOLUTE PCL代表人:Chanyut ChayawattanaENERGY ABSOLUTE PCL代表人:Chatrapon SripratumENERGY ABSOLUTE PCL代表人:Chakrawut RaisaengENERGY ABSOLUTE PCL代表人:Omsin SiriENERGY ABSOLUTE PCL代表人:(冰-水+余)維弘鍾毓東程建人黃文宏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 股數ENERGY ABSOLUTE PCL代表人:Thanin Wanasuthanon 96,609,821ENERGY ABSOLUTE PCL代表人:Somphote Ahunai 96,609,821ENERGY ABSOLUTE PCL代表人:Amorn Sapthaweekul 96,609,821ENERGY ABSOLUTE PCL代表人:Chanyut Chayawattana 96,609,821ENERGY ABSOLUTE PCL代表人:Chatrapon Sripratum 96,609,821ENERGY ABSOLUTE PCL代表人:Chakrawut Raisaeng 96,609,821ENERGY ABSOLUTE PCL代表人:Omsin Siri 96,609,821ENERGY ABSOLUTE PCL代表人:(冰-水+余)維弘 96,609,821鍾毓東 32,144程建人 0黃文宏 0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05/18 ~ 112/05/178.新任生效日期:109/05/18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任期屆滿全面改選,故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5/182.公司名稱:有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選任本公司第九屆董事長案。(二)委任薪酬委員會委員案。(三)委任審計委員會委員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9/05/18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文宏 恆諾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程建人 有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鍾毓東 有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黃文宏 恆諾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程建人 有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鍾毓東 有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6.異動原因: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委員任期屆滿董事會重新委任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05/18 ~ 112/05/178.新任生效日期:109/05/189.其他應敘明事項:審計委員會委員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與本屆董事會任期相同至112/05/17止。
1.發生變動日期:109/05/18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文宏 恆諾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程建人 有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鍾毓東 有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Thanin Wanasuthanon 有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Chatrapon Sripratum 有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黃文宏 恆諾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程建人 有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鍾毓東 有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6.異動原因:第三屆薪酬委員會委員任期屆滿董事會重新委任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05/18 ~ 112/05/178.新任生效日期:109/05/189.其他應敘明事項:薪資報酬委員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與本屆董事會任期相同至112/05/17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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