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瑋鋒科技(公)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09/16
2.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13年8月之上月資金貸放餘額
3.因應措施:重新更正後上傳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13年8月之上月資金貸放餘額
3.因應措施:重新更正後上傳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變更營業處所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2/06/26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自民
國112年07月03日(星期一)起變更營業處所,新址及聯絡電話等相
關資訊詳列如下:
(1)地址:100415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
(2)電話:(02)2361-1300
(3)傳真:(02)2311-1400
3.因應措施:凡本公司股東自民國112年07月03日(星期一)起,洽辦股
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
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至新址
「100415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6/26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自民
國112年07月03日(星期一)起變更營業處所,新址及聯絡電話等相
關資訊詳列如下:
(1)地址:100415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
(2)電話:(02)2361-1300
(3)傳真:(02)2311-1400
3.因應措施:凡本公司股東自民國112年07月03日(星期一)起,洽辦股
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
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至新址
「100415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3/10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因配合原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合併後股務代理權利之轉移,謹訂於112年4月9日(合併基準日)改委由富邦綜
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承辦本公司股務代理業務事宜。
(2)富邦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營業處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訊:
地址:台北市100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電話:(02)2361-1300
傳真:(02)2311-1400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因配合原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合併後股務代理權利之轉移,謹訂於112年4月9日(合併基準日)改委由富邦綜
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承辦本公司股務代理業務事宜。
(2)富邦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營業處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訊:
地址:台北市100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電話:(02)2361-1300
傳真:(02)2311-1400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8/22
2.發生緣由: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11/08/17,函請補正期限:111/08/23
3.因應措施:
(1)補正內容:修正本公司110年度股東會年報封面頁及第12,22,24-25,
39,43-45,69,70-73,84,89頁。
(2)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年報(股東會後修訂版本)至公開觀測站。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11/08/17,函請補正期限:111/08/23
3.因應措施:
(1)補正內容:修正本公司110年度股東會年報封面頁及第12,22,24-25,
39,43-45,69,70-73,84,89頁。
(2)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年報(股東會後修訂版本)至公開觀測站。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5/052.發生緣由:本公司獲悉有27名員工經PCR檢測呈陽性結果。3.因應措施:(1)確診員工外籍員工有26名已安排隔離,本國籍員工有1名已居家隔離。(2)本公司已啟動防疫標準作業程序,並就廠區及移工宿舍進行全面清消。(3)本公司防疫應變小組隨時監控疫情變化、強化移工宿舍防疫管理、採取分組分流及居家辦公等方式滾動式修訂防疫措施,以杜絕疫情擴散。(4)其他疫情資訊,依政府防疫指揮中心公告為主。4.其他應敘明事項:對公司整體營運無重大影響。
1.事實發生日:111/01/12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委任第二屆薪酬委員會委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11年1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2)本公司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梁振明先生、陳鴻文先生及王江林先生。(3)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任期自110年12月21日起至113年12月20日止。
1.發生變動日期:110/12/2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梁振明 曾任德州儀器工業(股)公司總經理獨立董事:陳鴻文 現任威鋒電子(股)公司副總經理獨立董事:王江林 曾任日盛金控副總經理4.異動原因:本公司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由新任獨立董事成立審計委員會。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NA7.新任生效日期:110/12/21~113/12/20。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14-4條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並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負責執行監察人職權。
1.董事會決議日:110/12/29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顏永裕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智達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顏永裕5.異動原因:本公司董事全面改選,由出席董事互選顏永裕先生擔任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10/12/29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0/12/2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董事:顏永裕(2)獨立董事:陳鴻文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0/12/21~113/12/20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0/12/2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監察人:簡浩洋監察人:陳寶玲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原因:因應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依本公司章程及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規定取代監察人職務。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8/06/28~111/06/27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 (含獨立董事三席)暨董事變動達三分之一 1.發生變動日期:110/12/2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顏永裕董事:新美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閎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謝蘇祥董事:陳文嘉監察人:簡浩洋監察人:陳寶玲獨立董事:梁振明 曾任德州儀器工業(股)公司總經理獨立董事:陳鴻文 現任威鋒電子(股)公司副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智達和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顏永裕 本公司董事長董事:新美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閎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智達興投資(股)公司獨立董事:梁振明 曾任德州儀器工業(股)公司總經理獨立董事:陳鴻文 現任威鋒電子(股)公司副總經理獨立董事:王江林 曾任日盛金控副總經理4.異動原因:本公司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三席)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智達和投資(股)公司:1,720,000股董事:新美光股份有限公司:5,072,309股董事:閎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264,651股董事:智達興投資(股)公司:2,300,000股獨立董事:梁振明:0股獨立董事:陳鴻文:0股獨立董事:王江林: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8/06/28~111/06/277.新任生效日期:110/12/21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第 一屆薪酬委員1.事實發生日:110/08/11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第一屆薪酬委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10年8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2)本公司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梁振明先生、陳鴻文先生及王江林先生。(3)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任期自110年8月11日起至本屆董事會任期止。
1.事實發生日:110/07/142.發生緣由:(1)本公司業經110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及第74條規定,辦理致債權人公告事宜。(2)本公司業於中華民國110年7月14日召開股東會,決議通過減資新台幣63,000,000元以彌補累積虧損。減資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66,510,000元。台端(貴公司)與本公司間權利義務不受本減資彌補虧損案影響。(3)為此,特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之規定,通知 貴債權人減資事宜,如貴債權人對於本公司之減資案有所異議,請自即日起三十一日內以書面向本公司表示異議,逾期視為無異議。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110年股東常會日期及地點(依據金管會公告「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辦理)1.事實發生日:110/06/252.發生緣由:(1)股東會召開日期:110年07月14日(2)股東會召開時間:上午09時30分整(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樹林區博愛街240號(4)股東會延期相關事宜,請參閱本公司發布之重大訊息,重大訊息日期(x月x日):110/05/21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5/212.發生緣由:因應金管會公告之「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故本公司停止召開原訂股東會,後續將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延至110年7月1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期間擇期召開,本次停止召開之原訂股東會日期:110/06/30。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6/292.發生緣由:(1)人員變動別: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6/06/29(3)舊任者姓名:黃雅秀(4)新任者姓名:鄭靜芳(5)異動原因:原稽核主管黃雅秀因職務調動(6)生效日期:106/06/29董事會決議通過新任稽核主管任命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4/26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6年4月26日董事會通過105年度員工酬勞計新台幣184,749元及3%之董監酬勞計新台幣554,246元。員工及董監酬勞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1.發生變動日期:105/06/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新美光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正美,新美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顏永裕,瑋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董事:閎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盧建安,閎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董事:謝蘇祥,瑋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獨立董事:施幸祥,大同大學教授。獨立董事:林秋玲,花仙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管理處處長兼財會主管。監察人:簡浩洋,陶氏化學電子材料/電子互連技術事業部/亞洲區總經理監察人:陳寶玲,瑋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顏永裕,瑋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董事:新美光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輝鴻,新美光股份有限公司國外部副理。董事:閎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盧建安,閎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董事:謝蘇祥,瑋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陳文嘉,力特光電科技(股)公司副總經理。獨立董事:倪瑞銘,敦泰電子股(股)公司副總經理。獨立董事:陳鴻文,威鋒電子(股)公司副總經理。監察人:簡浩洋,陶氏化學電子材料/電子互連技術事業部/亞洲區總經理。監察人:陳寶玲,瑋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顏永裕(持有股數:2,323,704股)。董事:新美光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數:5,944,197股)。董事:閎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數:1,482,035股)。董事:謝蘇祥(持有股數:914,970股)。董事:陳文嘉(持有股數:477,681股)。獨立董事:倪瑞銘(持有股數:0股)。獨立董事:陳鴻文(持有股數:0股)。監察人:簡浩洋(持有股數:1,457,725股)。監察人:陳寶玲(持有股數:658,319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2/06/24~105/06/237.新任生效日期:105/06/30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5/06/3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陳文嘉,力特光電科技(股)公司副總經理。獨立董事:倪瑞銘,敦泰電子股(股)公司副總經理。獨立董事:陳鴻文,威鋒電子(股)公司副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NA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為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1.董事會決議日:105/06/30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新美光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正美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顏永裕5.異動原因:本公司董事全面改選,由出席董事互選顏永裕先生擔任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05/06/30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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