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能科技公司公告
本公司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新台幣三千萬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直百分之五以上1.事實發生日:103/03/21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EAST EAGLE CO.,LT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65461(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62115(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0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22115(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業務需要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自簽約日起算至合約結束後(2)日期:自簽約日起算一年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413654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22115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4.76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5.86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董事長莫皓然收到最高法院102年台上字第4509號刑事判決 ,判決主文:原判決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法院名稱: 最高法院相關文書案號: 102年台上字第4509號2.事實發生日:102/11/11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董事長莫皓然於95年8月30日經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以涉嫌內線交易違反證券交易法提起公訴一案,前經台北地方法院96年10月31日宣判無罪,後經檢察官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於101年8 月15日宣判撤銷原無罪判決,改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嗣經莫皓然提起上訴,經最高法院於102年11月6日判決,其主文為:原判決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4.處理過程:不適用。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一、該案屬董事長莫皓然個人行為,且尚未判決確定,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任何影響。二、據本公司董事長莫皓然表示,其絕無任何不法行為,現最高法院已依法撤銷101年8月15日更一審之判決,莫皓然將於發回後向高等法院法官更加詳細說明,以避免子虛烏有的誤解並還其清白。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更補正本公司102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季報告有關營業收入及營業成本之資訊誤植更正1.事實發生日:102/08/262.公司名稱: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更補正內容:102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 1.第5頁:營業收入金額部分 2.第5頁:營業成本金額部分(2)更正項目: 1.財務報表:四大報表--合併綜合損益表,營業收入原金額 518,135仟元, 更正為 501,952仟元,營業成本原金額 389,596仟元,更正為 373,413 仟元 2.財報附註: 第29頁附註九 存貨部分,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原金額 389,596仟 元,更正為 373,413仟元 第41頁附註二一收入部分,原金額 518,135仟元,更正為 501,952仟元(3).財報附表: 1.第68頁附表三關係人進銷貨金額,母公司銷售MOCA公司,原金額 235,844仟元,更正為250,450仟元,母公司銷售EAST EAGLE公司,原金額 107,518仟元,更正為109,095仟元,MOCA公司從母公司進貨,原金額 235,844仟元,更正為250,450仟元,EAST EAGLE公司從母公司進貨,原金額 107,518仟元,更正為109,095仟元, 2.第69頁附表四之一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母公司對MOCA公司銷貨收 入,原金額235,844仟元,更正為250,450仟元,母公司對EAST EAGLE公司 銷貨收入,原金額107,518仟元,更正為109,095仟元,MOCA公司從母公 司進貨,原金額235,844仟元,更正為250,450仟元,EAST EAGLE公司從母公 司進貨,原金額107,518仟元,更正為109,095仟元,6.因應措施:更正資料並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僅為營業收入與營業成本之更正,對損益金額無影響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2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鼎創達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莫皓然董事:鼎創達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郭佩芝董事:鼎創達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陳秀鳳董事:鼎創達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陳南慶董事:薛達偉獨立董事:李振福獨立董事:黃銘鋒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通過解除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2/06/26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李振福 通嘉公司顧問黃銘鋒 晶越公司總經理林晉安 曾任東元電機顧問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李振福 通嘉公司顧問黃銘鋒 晶越公司總經理林晉安 曾任東元電機顧問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6.異動原因:配合股東常會董監事全面改選,第一屆薪酬委員會委員任期與第六屆董事會任期相同。7.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0/12/22_102/06/258.新任生效日期:NA9.其他應敘明事項:第二任新任薪酬委員會委員將於最近期董事會選任後另行公告
1.股東會日期:102/06/262.重要決議事項:一、報告事項:(一) 一○一年度營業報告。(二) 監察人一○一年度查核決算表冊報告。(三) 大陸投資報告。(四) 董事會議事規則修訂報告。(五)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年度,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六)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年度,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數額報告二、承認事項:(一) 通過承認本公司一○一年度決算表冊案。(二) 通過承認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一) 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暨【母子公司資金貸放作業程序】案。(二) 通過修訂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辦法】暨【母子公司對外背書保證施行辦法】案。四、選舉事項:當選名單如下:董事鼎創達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莫皓然鼎創達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郭佩芝鼎創達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秀鳳鼎創達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南慶薛達偉獨立董事李振福黃銘鋒監察人莊雲卿陳君偉林君明五、其他議案: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六、臨時動議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3/04/19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57499155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97,252,054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 董監酬勞(元):3,353,519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11,178,397 (2)股票紅利金額(元):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2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6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觀音鄉榮工南路6號(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 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二) 監察人一○一年度查核決算表冊報告。 (三) 大陸投資報告。 (四) 董事會議事規則修訂報告。 (五)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年度,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 (六)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年度,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數額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 承認本公司一○一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 承認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一) 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暨【母子公司資金貸放作業程序】案。 (二) 修訂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辦法】暨【母子公司對外背書保證施行辦法】案。 四、選舉事項: 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五、其他議案: 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六、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6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2/252.公司名稱: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為他人背書保證申報事項6.因應措施:實際動支金額原申報 282,795仟元 實際動支金額更正申報 10,020仟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8/242.公司名稱: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召開董事會議通過101年上半年度財報暨合併財報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法院名稱:臺灣高等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99年金上更(一)字第2號 2.事實發生日:101/08/15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董事長莫皓然於95年8月30日經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以涉嫌內線交易違反證券交易法提起公訴一案,前經台北地方法院96年10 月31日宣判無罪,後經檢察官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於101年8月15日宣 判撤銷原無罪判決,改處有期徒刑十二年;惟本件當事人尚未收受判決書,應以 判決書正本所載為依據。 4.處理過程:不適用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一、該案屬董事長莫皓然個人行為,且尚未判決確定,對公司財務業務並無任何 影響。 二、據本公司董事長莫皓然表示,其絕無任何不法行為,將依法提起上訴,以還 其清白。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7/192.公司名稱: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0年年報之股東會後修定本,增修『捌、特別記載事項之關係企業相關資料之研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關係報告書』第59頁及第60頁公司聲明書及 會計師針對聲明書所出具之意見書 6.因應措施:修正資料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07/13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發放現金股利每股配發2.36335122元共計配發145,931,424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1/07/305.最後過戶日:101/07/31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8/01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8/058.除權(息)基準日:101/08/05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1/06/202.重要決議事項:一 報告事項 (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一○○年度查核決算表冊報告 (三)大陸投資報告 二 承認事項 (一)承認本公司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二)承認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 討論事項 (一)修定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二)修定本公司『取得或處份資產處理程序』案 四 選舉事項 (一)補選一席獨立董事,由黃銘鋒先生以得票數 43,846,675 票當選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6/2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無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姓名: 黃銘鋒 經歷 中山科學研究院組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原職缺待補,經股東常會補選而新就任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99/06/25~102/06/247.新任生效日期:101/06/20~102/06/24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2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20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 發放金額 145,931,424元,每股2.36335122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更正本公司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新臺幣三仟萬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以上1.事實發生日:101/03/192.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與公司之關係、背書保證之額度、原背書保證之金額、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及原因:(1)被背書保證公司名稱:上海洲谷實業有限公司 (2)與公司關係:本公司孫公司 (3)背書保證額度:美金200萬元 (4)原備書保證之金額:0 (5)本次新增金額:美金200萬元 (6)新增原因:業務需要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內容及價值:(1)內容:無 (2)價值: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及累積盈虧金額:(1)資本:美金 5,000仟(原誤值為萬)元 (2)累積盈虧金額:美金 -2,846仟元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條件或日期:依合約規定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占公司與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一年度業務交易總額之比率: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長期投資金額、背書保證金額及資金貸放金額合計數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2.62%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迄今尚未簽定背書保證合約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1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20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觀音鄉榮工南路6號(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一○○年度查核決算表冊報告 (三)大陸投資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本公司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二)承認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一)修定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二)修定本公司取得處份資產處理程序案 四、選舉事項 補選一席獨立董事案 五、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2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20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盈餘分配案將於本次股東常會召開前四十日召開董事會通過並另行公告
本公司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新臺幣三仟萬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以上1.事實發生日:101/03/192.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與公司之關係、背書保證之額度、原背書保證之金額、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及原因:(1)被背書保證公司名稱:上海洲谷實業有限公司 (2)與公司關係:本公司孫公司 (3)背書保證額度:美金200萬元 (4)原備書保證之金額:0 (5)本次新增金額:美金200萬元 (6)新增原因:業務需要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內容及價值:(1)內容:無 (2)價值: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及累積盈虧金額:(1)資本:美金 5,000萬元 (2)累積盈虧金額:美金 -2,846仟元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條件或日期:依合約規定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占公司與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一年度業務交易總額之比率: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長期投資金額、背書保證金額及資金貸放金額合計數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2.62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迄今尚未簽定背書保證合約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1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20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觀音鄉榮工南路6號(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一○○年度查核決算表冊報告 (三)大陸投資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本公司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二)承認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一)修定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二)修定本公司取得處份資產處理程序案 四、選舉事項 補選一席獨立董事案 五、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2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20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盈餘分配案將於本次股東常會召開前四十日召開董事會通過並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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