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宇高新科技(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4/03/302.公司名稱:立宇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以下重要決議案(1)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2)通過本公司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案。(3)通過本公司103年度盈餘分配案。(4)通過擬於公告103年度財務報告前,取消本公司對蘇州隆登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背書保證案。(5)通過本公司103年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6)通過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及 「道德行為規則」案。(7)通過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修訂案。(8)通過本公司擬向原往來銀行申請授信額度新增及續約案。(9)通過本公司104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10)通過訂定受理股東常會議案提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3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30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左營區菜公一路62巷15號(本公司第一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3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提請 承認。 2.本公司103年度盈餘分配表,提請 承認。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修訂「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案 3.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4.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5.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6.修訂「道德行為準則」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3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30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 ,受理股東提案權內容如下: 一、提案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單一或共同持有)股分之股東。 二、提案方式: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所提議案以一項為限,且議案 內容以三百字為限(含文字及標點符號)。 三、提案受理期間:本公司訂定104年4月14日起至104年4月24日間,受理股東所提議 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敬請於104年4月24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 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 以寄達日期為憑,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 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四、受理提案處所:立宇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高雄市左營區菜公一路62巷 15號】 五、如有股東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 送董事會審查。 有關提案未盡之事宜,爰依公司法等相關法令辦理。 詳細受理提案內容,以本公司公告公開資訊觀測站為主。
1.事實發生日:104/03/302.公司名稱:立宇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第2季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67%,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30023049號函要求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表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104年02月份自結財務報表之財務比率:負債比率=33.84%流動比率=197.79%速動比率=149.8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5/03/30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董監酬勞(元):0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0 (2)股票紅利金額(元):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發生變動日期:104/03/232.法人名稱:瑞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瑞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詹晉宗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瑞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廖炯峰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06/30~106/06/297.新任生效日期:104/03/23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3/022.公司名稱:立宇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以下重要決議案(1)通過本公司投資國內上市櫃股票案。(2)通過擬增加投資國內上市櫃股票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2/262.公司名稱:立宇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第2季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67%,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30023049號函要求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表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104年01月份自結財務報表之財務比率:負債比率=30.84%流動比率=220.19%速動比率=168.49%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1/302.公司名稱:立宇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第2季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67%,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30023049號函要求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表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103年12月份自結財務報表之財務比率:負債比率=29.11%流動比率=241.06%速動比率=191.55%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來函辦理,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從事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超限案,提出改善計畫。1.事實發生日:104/01/302.公司名稱:立宇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Hwa Deng Investment(BVI)Limited和蘇州瑞登科技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蘇州隆登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與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之董事長均為同一人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Hwa Deng Investment(BVI)Limited及蘇州瑞登科技有限公司均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另蘇州隆登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處分前,亦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5.發生緣由: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4年01月21日金管證審字第1030052932號函示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從事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超限案,提出改善計畫。6.因應措施:本公司於民國103年8月7日董事會通過處分間接投資大陸蘇州隆登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州隆登)100%股權,該案並已於民國103年12月22日完成股權轉讓,致Hwa Deng Investments BVI(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及蘇州瑞登公司(本公司100%持有之轉投資公司)因資金貸與蘇州隆登超過限額,而使本公司及子公司發生違反「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之情事;另亦因上述蘇州隆登之股權轉讓案,致本公司及蘇州瑞登公司因替蘇州隆登背書保證超過限額,而使本公司及子公司發生違反「背書保證他人作業程序」之情事,茲將本公司及子公司之相關改善計畫,說明如下:一、資金貸與方面:1.截至2014/12/31日止, Hwa Deng Investment(BVI) 貸與蘇州隆登之金額,已全數償還完畢。2.截至2014/12/31日止,蘇州瑞登科技有限公司貸與蘇州隆登之金額,已全數償還完畢。3.本公司已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16條規定訂定改善計畫並送交各監察人,將於公告申報103年度財務報告前,就上述資金貸與蘇州隆登超過限額情事予以改善,並提報董事會控管其改善情形。二、背書保證方面:1.截至2014/12/31日止,本公司對蘇州隆登背書保證餘額為新台幣430,000仟元,實際動支金額則為新台幣214,950仟元,茲因受讓蘇州隆登股權之母公司需於2015年第一次董事會通過背書保證案後,方可對蘇州隆登進行背書保證,故在此過渡期間內本公司仍會持續對蘇州隆登進行背書保證;惟本公司已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0條規定訂定改善計畫並送交各監察人,另本公司將於103年度財務報告公告申報前召開董事會,就上述背書保證超過限額情事提報改善計劃執行情形,並通過解除對蘇州隆登背書之保證額度。2.截至2014/12/31日止,蘇州瑞登科技有限公司對蘇州隆登背書保證餘額為新台幣717,791仟元,實際動支金額則為新台幣372,413仟元,茲因受讓蘇州隆登股權之母公司需於2015年第一次董事會通過背書保證案後,方可對蘇州隆登進行背書保證,故在此過渡期間內蘇州瑞登公司仍會持續對蘇州隆登進行背書保證;惟本公司已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0條規定訂定改善計畫並送交各監察人,另本公司將於103年度財務報告公告申報前召開董事會(蘇州瑞登亦同),就上述背書保證超過限額情事提報改善計劃執行情形,並通過解除對蘇州隆登背書之保證額度。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除此重大訊息說明外,將寄送各監察人改善計畫,並於後續董事會提報改善執行進度,以供董事會控管改善情形。
代子公司旭松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現金減資案,業經高雄市政府 核准實收資本額變更登記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NA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4/01/20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實收資本額(元) 流通在外股數(股) 每股淨值(元)減資前 623,080,000 62,308,000 9.16減資後 363,500,000 36,350,000 10.60註:每股淨值係以103年上半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為設算依據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NA5.其他應敘明事項: 業經高雄市政府104年01月20日高市府經商公字第10450216800號函核准。
1.事實發生日:103/12/302.公司名稱:立宇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第2季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67%,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30023049號函要求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表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103年11月份自結財務報表之財務比率:負債比率=67.65%流動比率=92.56%速動比率=58.63%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代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3/12/24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Shisong Investments (Samoa) Limited(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Hwa Deng Investment(BVI)Limited及Shisong Investments (Samoa) Limited均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01533(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095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95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資金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548838(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685275.計息方式:不計息6.還款之:(1)條件:可分次償還,雙方協議同意可提前還款(2)日期:依借款日起算一年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3864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0.84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最近期財務報表係103年上半年度財報2.美金及人民幣分別依台銀103/11/30即期中價匯率30.950及5.026換算
1.事實發生日:103/12/232.公司名稱:立宇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以下重要決議案(1)通過本公司「103年度稽核計劃」之修正案及「104年度稽核計劃」。(2)通過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暨「內部稽核實施細則」增訂及修正案。(3)通過本公司104年度營運目標預算案。(4)通過本公司擬資金貸與子公司案。(5)通過本公司擬向原往來銀行申請授信額度續約案。(6)通過投資台灣松尾股份有限公司案。(7)通過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薪酬辦法修訂案。(8)檢討及比較本公司103年上半年及102年上半年經理人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是否合理案。(9)評估新就任財會處兼任管理處副總薪資合理性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2/232.減資緣由:代子公司Shisong Investments (Samoa) Limited與旭松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減資事宜。3.減資金額:(1)Shisong Investments (Samoa) Limited:美金8,186,251元(2)旭松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台幣259,580,000元4.消除股份:(1)Shisong Investments (Samoa) Limited:8,186,251股(2)旭松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5,958,000股5.減資比率:(1)Shisong Investments (Samoa) Limited:92%(2)旭松投資股份有限公司:42%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1)Shisong Investments (Samoa) Limited:美金730,000元(2)旭松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台幣363,500,00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3/12/23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Hwa Deng Investment(BVI)Limited(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Hwa Deng Investment(BVI)Limited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60613(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8666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666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資金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98635(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96755.計息方式:年利率2.5%,單利,每季付息6.還款之:(1)條件:可分次償還,雙方協議同意提前還款(2)日期:依借款日起算一年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0769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7.41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最近期財務報表係103年上半年度財報2.美金及人民幣分別依台銀103/11/30即期中價匯率30.950及5.026換算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NA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3/12/11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實收資本額(元) 流通在外股數(股) 每股淨值(元)減資前 892,450,000 89,245,000 10.06減資後 623,080,000 62,308,000 9.16註:每股淨值係以103年上半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為設算依據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NA5.其他應敘明事項: 經濟部103.12.11經授商字第10301247790號函核准。
1.發生變動日期:103/12/0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裕城 台灣松尾(股)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個人因素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06/30~106/06/29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11/262.公司名稱:立宇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第2季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67%,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30023049號函要求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表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103年10月份自結財務報表之財務比率:負債比率=67.27%流動比率=97.43%速動比率=63.74%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代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3/11/20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蘇州瑞登科技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Hwa Deng Investment(BVI)Limited及蘇州瑞登科技有限公司均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01533(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79131(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7392(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6523(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資金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1700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69965.計息方式:年利率3.5%6.還款之:(1)條件:可分次償還,雙方協議同意可提前還款(2)日期:104年11月19日(含)前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25432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8.28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最近期財務報表係103年上半年度財報2.美金及人民幣分別依台銀103/10/31即期中價匯率30.435及4.974換算
本公司代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3/11/11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蘇州瑞登科技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Shisong Investments (Samoa) Limited及蘇州瑞登科技有限公司均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01533(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6044(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6044(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資金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17005(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69965.計息方式:3.5%6.還款之:(1)條件:可分次償還,雙方協議同意提前還款(2)日期:104年11月10日(含)前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84954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3.79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最近期財務報表係103年上半年度財報2.美金及人民幣分別依台銀103/10/31即期中價匯率30.435及4.974換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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