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維格餅家(興)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4/12/122.公司名稱:本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有關12月12日媒體報導本公司法人股東LAXTON INVESTMENTS LIMITED之控股公司-上海復星集團董事長涉炒股失聯……維格董事長透露,復星已經減持股份,雙方合資在豫園的伴手禮店今年已關門.....乙事,本公司之澄清說明。6.因應措施:一、上海復星集團101年第四季透過旗下香港子公司LAXTON INVESTMENTS LIMITED取得本公司兩成股權,惟本公司於103年下半年及104年上半年因分次執行員工認股權轉換作業而使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由101年底的新台幣225,000千元增加至目前之新台幣240,960千元;本公司大股東LAXTON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之本公司股權比例亦由原取得股份年度之持股比例20.00%稀釋為目前持股比例18.68%。該大股東於持有本公司股份期間並無任何申報及轉讓股份之情事,報載復星集團已減持本公司股份乙事並非事實。二、本公司業已於今年6月2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撤銷上海豫園分公司案,除當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董事會決議事項外,並於7月份與豫園商城解除門市租賃合約,故截至目前為止本公司並無與復星集團所轄企業有任何財務業務之往來或合作關係,近期復星新聞事件對本公司營運並無任何影響。三、本公司仍將持續尋找業務發展機會,積極耕耘中國市場。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有關12月11日媒體報導本公司法人股東LAXTON INVESTMENTS LIMITED之控股公司-上海復星集團董事長失蹤相關訊息說明。1.事實發生日:104/12/112.公司名稱:本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媒體報載上海最大民營企業復星集團董事長郭廣昌疑似捲入反腐風暴目前失聯,並提及該集團二○一二年底透過旗下香港子公司LAXTON INVESTMENTS LIMITED取得本公司兩成股權,為本公司第二大股東...原本規劃明年初申請上櫃,是否因此增添變數,是未來觀察重點….本公司昆山廠今年停產,上海豫園據點隨之停止營業,復星雖是大股東,但雙方業務上已無合作關係,本公司對大陸經營策略也出現轉變…等內容。6.因應措施:1. LAXTON INVESTMENTS LIMITED目前持有本公司18.68%股權並擔任一席董事席次。該法人董事所指派之代表人除例行參與本公司董事會運作之外,截至目前為止本公司並無與該法人董事或該法人董事所屬之控股集團有任何財務業務之往來或合作關係,故報載復星集團董事長失蹤事件對本公司營運沒有任何影響,而本公司總經理亦於該媒體引述報導中再次強調此點。2.邁入國內資本市場以建全企業體質、強化公司治理及提升國際競爭力一向為本公司永續經營之重要階段性目標,本公司目前朝此方向積極準備中,實際規劃送件時點仍將以本公司對外公告為準。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12/102.公司名稱:維格餅家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本公司5.發生緣由: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1)報告前次董事會通過議案執行情形。(2)報告本公司高雄觀光工廠(黃金菠蘿城堡)預計於104年12月19日正式開幕營運。(3)決議新設成都分公司案。(4)決議本公司105年度預算編製案。(5)決議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案。(6)決議擬訂本公司「公司提升自行編製財務報告能力計畫書」案。(7)決議本公司105年度稽核計劃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10/192.公司名稱:維格餅家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本公司5.發生緣由: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1)報告前次董事會通過議案執行情形。(2)報告本公司高雄觀光工廠進度(預計104年10月底前試營運,第四季正式開幕)。(3)報告本公司轉投資中國無錫市靈山食品有限公司案進度報告。(4)決議本公司融資額度續約、新增案。(5)決議本公司高雄分公司(高雄門市)遷址案。(6)決議本公司修正本公司組織圖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有關9月14日媒體報導台北市衛生局抽驗市售糕餅發現 本公司芋泥酥產品標示不符規定,依法需限期改正,改正前 不得繼續販售事宜之本公司處理情形說明。1.事實發生日:104/09/142.公司名稱:本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於今年8/14至本公司門市抽檢芋泥酥產品檢驗後發現外包裝標示不符規定,僅標示芋頭香料而未將該香料中所含之紅色40號、紅色7號、紅色6號及藍色1號色素加以揭露標示,並要求限期回收改正,改正之前不得繼續販售。6.因應措施:1.本公司於9/9收到發函後立即於當天下午通令所有門市將陳列販售中之所有芋泥酥單顆、盒裝及禮盒組合產品直接下架辦理退庫靜待後續指示處理,各門市並將下架情形拍照存證。2.本公司於9/11下午至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說明芋泥酥產品所使用之香料中添加之食用級色素符合安全規範但的確未在外包裝盒明確標示,並提供所有門市下架存證資料。當天下午7點前經本公司提供合規之芋泥酥標示樣本由衛生局檢視確認食品標示合格無誤並同意可繼續販售後,本公司始重新進行新標示之列印,並於9/12起陸續遞交黏貼於芋泥酥單顆外包裝及外盒後辦理出庫始重新進行販售。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8/142.公司名稱:維格餅家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本公司5.發生緣由: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1)報告前次董事會通過議案執行情形。(2)報告本公司高雄觀光工廠(高雄館)建廠進度。(3)報告本公司民國104年前二季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及會計師核閱書稿事項。(4)決議本公司為申請股票上櫃之需要,編列民國104年第三季至第四季財 務預測資訊案。(5)決議本公司為申請股票上櫃之需要,擬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8/092.公司名稱:維格餅家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蘇迪勒颱風對本公司業務及財務並無影響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6/292.公司名稱:維格餅家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本公司5.發生緣由: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1)決議高雄觀光工廠結尾工程預算追加案。(2)決議本公司海外子公司Nextoo International Company LTD.辦理減資彌 補虧損案。(3)決議本公司中國孫公司昆山采栥堂食品有限公司變更營運項目暨該公司 撤銷上海豫園分公司案。(4)決議本公司增資海外子公司Nextoo International Company LTD.轉投資 中國孫公司昆山采粢堂食品限公司以挹注無錫市靈山食品有限公司營運案。(5)決議撤銷大安分公司及復興二店分公司案。(6)決議投資海外債券案。(7)決議訂定本公司員工認股權行使認購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6/09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139,317,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6元)。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139,317,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5.78174801元)。4.除權(息)交易日:104/06/185.最後過戶日:104/06/22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6/23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278.除權(息)基準日:104/06/279.其他應敘明事項:因本公司員工認股權之行使而須發行新股或主客觀因素影響及主管機關核示變更時,致影響本公司流通在外股份總數,依股東會決議授權董事會調整配息率,並考量股東權益計算調整股東配發率至小數點第八位。依104/06/02董事會之決議,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6/02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現金股利總額為新台幣139,317,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6元。4.除權(息)交易日:104/06/185.最後過戶日:104/06/22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6/23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278.除權(息)基準日:104/06/279.其他應敘明事項:預定 104年7月16日發放現金股利。嗣後如因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行使須發行新股,而影響流通在外股份總數,致使股東配息比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調整配息比率等相關事宜。
1.股東會日期:104/06/022.重要決議事項:一、報告事項: 第一案:一O 三年度營業報告書。 第二案:監察人審查一O 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第三案:訂定「誠信經營守則」、「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 則」、「員工道德行為準則」、「股務作業管理辦法」及「個 人資料保護管理辦法」報告。二、承認事項: 第一案:一O 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第二案:一O 三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 第一案: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第二案: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第三案: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部分條文案。 第四案: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04/06/022.公司名稱:維格餅家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本公司5.發生緣由: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1)審查本公司經理人員工分紅配發案。(2)103年度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暨本公司孫公司昆山采粢堂食品有限公司共同公告與無錫市靈山景區管理中心及無錫市靈山食品有限公司四方簽訂增資協議事宜1.事實發生日:104/05/26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無錫市靈山景區管理中心及無錫市靈山食品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4/05/26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1.本公司104/05/4董事會決議透過孫公司昆山采粢堂食品有限公司以機器作價方式注資持有分立後無錫市靈山食品有限公司51%股權,無錫市靈山景區管理中心持有分立後49%股權2.本投資案位於中國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太湖國家旅遊度假區內,利用無錫靈山集團景區經營管理之優勢從事精緻糕餅類及烘焙休閒食品伴手禮銷售業務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預計正式生產後將對雙方業務發展應有正面助益,對財務無重大影響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有助於拓展景區觀光旅遊伴手禮業務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5/042.公司名稱:維格餅家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1)決議轉投資中國內資企業靈山食品有限公司案進度報告暨擬簽署增資協議。(2)決議修正本公司104年度預算內容案。(3)決議追認本公司營業事業處主管任免案。(4)決議擬修正本公司核決權限表案。(5)決議訂定本公司員工認股權行使認購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副總經理(營業事業處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4/05/04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振榮、執行副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秀珠、副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人事異動7.生效日期:104/04/018.新任者聯絡電話: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營業事業處主管於本次董事會追認通過。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副總經理(營業事業處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4/04/0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振榮、執行副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秀珠、副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人事異動7.生效日期:104/04/018.新任者聯絡電話: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營業事業處主管將於本公司最近期董事會予以追認通過。。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執行副總經理(營業事業處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4/03/3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振榮、執行副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暫缺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7.生效日期:104/03/318.新任者聯絡電話: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執行副總經理(營業事業處主管)職務由何總經理暫代。
1.事實發生日:104/03/112.公司名稱:維格餅家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日期:2014/03/11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誤植為13,931,700元,更正為139,317,000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02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87號(本公司M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3年度營業報告書。 (2)監察人審查10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訂定「誠信經營守則」、「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員工道 德行為準則」、「股務作業管理辦法」及「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辦法」報告。(二)承認事項: (1)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3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部分條文案。 (4)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0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02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受理股東書面提案相關事項如下: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的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一 項或內容超過三百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 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本公司訂於民國104年3月30日起至民國 104年4月8日止,每日上午9點至下午5點受理股東就本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民國104年4月8日下午5時前【郵寄者請於信封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並以掛號函件寄達,郵寄者以 寄達日期為憑】 另註明股東戶名、戶號(或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聯絡地址辦理書面提案手續。 (3)本公司將於寄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 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4)受理提案處所:維格餅家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87號6樓) 電話:(02)2291-9122;傳真:(02)2291-9922
1.事實發生日:104/03/112.公司名稱:維格餅家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1)決議本公司103年度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分配案。(2)決議本公司103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3)決議本公司103年度盈餘分配案。(4)決議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5)決議出具本公司10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6)決議轉投資中國內資企業靈山食品有限公司案。(7)決議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案。(8)決議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及「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部分條文案。(9)決議修訂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部分條文案。(10)決議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銷售循環」、「採購循環」、「生產循環」、「研發循環」部分條文。(11)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案。(12)決議本公司104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期間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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