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維格餅家(興)公司公告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會計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2/06/10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欣倫 協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俐雅 財務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公司進行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2/06/10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291-9122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決議原會計主管李欣倫協理進行職務調整,並由新任財務長陳俐雅兼任本公司會計主管之事實發生日為102/06/10,擬更正102/06/04發佈之重大訊息。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兼會計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2/05/3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立恒 財務長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俐雅 財務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生涯規劃,黃立恒先生辭職後轉任本公司顧問7.生效日期:102/05/31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291-91229.其他應敘明事項:陳俐雅財務長將於6月份最近一次董事會任命通過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2/05/3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立恒 財務長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俐雅 財務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生涯規劃,黃立恒先生辭職後轉任本公司顧問7.生效日期:102/05/31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291-91229.其他應敘明事項:陳俐雅財務長將於6月份最近一次董事會任命通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29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8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87號(本公司M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01年度營業報告,報請 公鑒。 (2)民國101年度監察人審查決算表冊報告,報請 公鑒。 (二)承認事業: (1)民國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 承認。 (2)民國101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 (2)修訂「資金貸與他人管理作業」案,提請 討論。 (3)修訂「背書保證管理作業」案,提請 討論。 (4)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提請 討論。 (5)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提請 討論。 (6)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 討論。 (7)增選獨立董事兩席案,提請 討論。 (8)增選監察人一席案,提請 討論。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3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8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有關本公司民國101年度盈餘分配案相關內容,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前40日 ,召開董事會通過後另行公告。 (二)受理股東書面提案相關事項如下: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的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一 項或內容超過三百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 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 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獨立董事應 選名額。 (3)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者,本公司訂於民國 102年4月12日起至民國102年4月22止,每日上午9點至下午6點受理股東就本股 東常會之書面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民國102年4月22日下午6時前【郵 寄者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並以掛號函件寄達,郵寄者以 寄達日期為憑】另註明股東戶名、戶號(或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聯絡地址辦理書 面提案手續。 (4)本公司將於寄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 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5)受理場所: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87號 電話:(02)2291-9122;傳真:(02)2291-9922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3/04/29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5,000,0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 董監酬勞(元):92,025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920,245 (2)股票紅利金額(元):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4/292.公司名稱:維格餅家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 (1)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以下簡稱IFRSs)對保留 盈餘之影響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之報告。 (2)本公司為因應子公司昆山采粢堂食品有限公司充實營運資金暨 業務拓展需求,擬增資Nextoo International Company LTD. 美金150萬元(約當人民幣900萬元)轉投資昆山采粢堂有限公司。 本投資案授權董事長於當地主管機關核准本投資案後決議動撥資 金,動撥後情形並須提報次一次董事會進行報告。 (3)為擴展中國地區堅果類商品批發銷售業務,擬透過本公司於薩摩 亞註冊登記之境外控股公司Hearten Holding Incorporated 購 買塞席爾公司Vigor Company Limited 投資於中國之全資子公司 上海爆爆貿易有限公司。交易約美金129,070元(約當人民幣80萬 元)購買上海爆爆貿易有限公司全部股權。本投資案授權董事長 決議動撥資金,完成動撥程序後並須提報次一次董事會進行報告。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4/29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美金1,500仟元。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昆山采粢堂食品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人民幣4,967仟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本投資案投資金額美元1,500仟元,授權董事長於當地主管機關核准本投資案後決議動撥資金,動撥後情形並須提報次一次董事會進行報告。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焙(烘)烤製品生產及銷售。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不適用。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人民幣590仟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人民幣3,218仟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美金1,124仟元。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由本公司負責單位評估投資計畫,並經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18.經紀人:不適用。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1)添購生產設備。(2)採購原物料/充實營運資金。(3)設立上海豫園門市。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2.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本公司非關係人交易。23.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本公司非關係人交易。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7,124仟元。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93.47%(匯率29.52)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0.53%(匯率29.52)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24.31%(匯率29.52)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1,124仟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4.75%(匯率29.52)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3.24%(匯率29.52)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3.84%(匯率29.52)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101年認列投資收益新台幣2,050仟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無。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5.其他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1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8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87號(本公司M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01年度營業報告,報請 公鑒。 (2)民國101年度監察人審查決算表冊報告,報請 公鑒。 (二)承認事業: (1)民國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 承認。 (2)民國101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修訂「資金貸與他人管理作業」案,提請 討論。 (2)修訂「背書保證管理作業」案,提請 討論。 (3)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提請 討論。 (4)增選獨立董事兩席案,提請 討論。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3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8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有關本公司民國101年度盈餘分配案相關內容,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前40日 ,召開董事會通過後另行公告。 (二)受理股東書面提案相關事項如下: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的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一 項或內容超過三百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 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 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獨立董事應 選名額。 (3)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者,本公司訂於民國 102年4月12日起至民國102年4月22止,每日上午9點至下午6點受理股東就本股 東常會之書面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民國102年4月22日下午6時前【郵 寄者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並以掛號函件寄達,郵寄者以 寄達日期為憑】另註明股東戶名、戶號(或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聯絡地址辦理書 面提案手續。 (4)本公司將於寄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 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5)受理場所: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87號 電話:(02)2291-9122;傳真:(02)2291-9922
1.傳播媒體名稱:MoneyDJ理財網新聞2.報導日期:102/02/193.報導內容:”維格指出…(江蘇、浙江、上海),直接面對終端消費市場。” ”除打入復興集團…最快今年6月可開始營運。” ”該公司表示,…,日前成立的廣西爆爆食品公司…,估計約於今年5~6 月將會開始正式啟動生產。” ”今年將會…,除上海豫園…及江西廠…,該公司最快也可望於今年下 半年上櫃,以提升市場知名度。”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海外地區業務拓展及申請上櫃作業係依內部既定時程進行,若有 明確進度將循正式法說會及發佈重大訊息模式對外公告,上述報導內容 均屬媒體臆測。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7.1.有關本公司重大之情事,本公司依法以重大訊息之方式予以發布。 7.2.對於上述媒體臆測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1.事實發生日:102/01/282.公司名稱:維格餅家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 (1)本公司IFRS轉換計畫執行情形進度表以及經會計師覆核之IFRS開 帳日轉換數結案報告。 (2)投資設立廣西爆爆食品有限公司案。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1/28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直接投資大陸公司。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美金6,000仟元。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廣西爆爆食品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金0仟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本投資案初期投資金額為美金6,000仟元,經董事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決議分次動撥資金,本次動撥資金為美金2,500仟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餅乾製品(米果除外)、供食用製造用,不攙酒精之化合配製品、供烘培食品用之混合料等食用品。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不適用(新設立公司)。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不適用(新設立公司)。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不適用(新設立公司)。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美金0仟元。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由本公司負責單位評估投資計畫,並經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18.經紀人:不適用。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長期投資。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2.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本交易為非關係人交易。23.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本交易為非關係人交易。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7,124仟元。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57.39%(匯率29)。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6.94%(匯率29)。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44.67%(匯率29)。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124仟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00%(匯率29)。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0.47%(匯率29)。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0.78%(匯率29)。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101年度投資損益資訊尚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101年度投資損益資訊尚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5.其他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12/312.公司名稱:維格餅家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不適用。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今(31)日召開董事會,會中通過生產事業處何萬誠總監升任總經理。
1.事實發生日:101/12/312.公司名稱:維格餅家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不適用。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今(31)日召開董事會,會中通過新任法人董事Laxton Investments Limited指派徐秉璸先生為其代表人。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1/12/312.重要決議事項:本公司今(31)日上午召開股東臨時會,會中通過重要決議如下:(1)完成董事一席補選,選出董事為Laxton Investments Limited為新任董事。(2)核准修訂公司章程。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12/272.公司名稱:不適用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補充議事手冊之附件一至附件四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101/12/253.報導內容:”從2010年…,到今年營收估12億…””…孫國華並透露,該公司規劃明年上櫃…” ”…明年加計大陸市場的挹注,全年營收估計衝上20億…” ”…上海豫園門市…估計單店月營業額可衝上新台幣1億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5.1.本公司自主管機關核准公開發行後,未對營收作任何 預估及財測,孫國華董事長亦未接受媒體訪問。 5.2.本公司所有財務報表內容將依規定,經會計師查核簽 證完竣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7.1.有關本公司重大之情事,本公司依法以重大訊息之方式予以發布。 7.2.對於上述媒體臆測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1.事實發生日:101/12/12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01年11月29日董事會決議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本公司民國101年6月29日股東會章程修訂通過,發行新 股時得採免印製股票之股份登錄方式,以配合無實體發行股份 之規定,今擬訂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之基準日,並授權董事長 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二.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規定: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 22,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 225,000,000元。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 之股票相同,換發比例為1:1。 (二)新股票自開始換發日起,原舊股票不得做為買賣交割之 標的,本次換發新股票全數透過集保戶辦理轉撥手續。 (三)無實體股票換發手續: (1)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 A.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B.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通訊方式 辦理。 (a)全部舊票。 (b)蓋妥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暨登錄通知書原 留印鑑。 (c)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 正反面影本。 (2)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 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辦理。 (3)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 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 掛失手續。 (4)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 ,股東如需於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 將無法轉讓股票。 (5)股票相關作業劃撥處所: A.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B.辦理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C.本公司股務電話:(02)2361-1300 D.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8:30至下午04:30,星期例假日除外 三.換發新股票基準日期及相關作業日期: (一)換發基準日:101年12月10日。 (二)最後過戶日:101年12月05日。 (三)停止過戶期間:101年12月06日~101年12月10日。 (四)新股票開始換發日:101年12月22日起。 四.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予以修 正變更上述條件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項。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轉換無實體發行相關事宜公告內容:1.事實發生日:101/10/24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01年10月24日董事會決議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本公司民國101年6月2日股東會章程修訂通過,發行新股時得採免印製股票之股份登錄方式,以配合無實體發行股份之規定,今擬訂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之基準日,並授權董事長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相關事宜。二.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規定:(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21,3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13,000,000元。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票相同,換發比例為1:1。(二)新股票自開始換發日起,原舊股票不得做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新股票全數透過集保戶辦理轉撥手續。(三)無實體股票換發手續:(1)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A.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B.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a)全部舊票。(b)蓋妥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暨登錄通知書原留印鑑。(c)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3)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4)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5)股票相關作業劃撥處所:A.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B.辦理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C.本公司股務電話:(02)2361-1300D.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8:30至下午04:30,星期例假日除外三.換發新股票基準日期及相關作業日期:(一)換發基準日:101年11月19日。(二)最後過戶日:101年11月14日。(三)停止過戶期間:101年11月15日~101年11月19日。(四)新股票開始換發日:101年12月14日起。四.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予以修正變更上述條件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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