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鑫品生醫科技(興)公司公告
更正公告本公司8/23董事會決議102年第一次現金增資之認股基準日暨相關事宜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8/262.發行股數:10,0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50,000,000元5.發行價格:新台幣25元6.員工認購股數:保留百分之十共1,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百分之九十共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原持有股份比例增認,每仟股認購387.697112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1.成立與建造研發中心。2.建構類GTP規格實驗室。3.供臨床實驗研發經費使用。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2/09/1513.最後過戶日:102/09/10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9/11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9/1516.股款繳納期間: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自102/09/16至102/09/18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2/08/23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華南商業銀行東興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華南商業銀行圓山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2年第一次現金增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08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144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2)其他關於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相關法令變更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變更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並依相關法令全權辦理。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8/232.發行股數:10,0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50,000,000元5.發行價格:新台幣25元6.員工認購股數:保留百分之十共1,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百分之九十共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原持有股份比例增認,每仟股認購387.697112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由股東自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1.成立與建造研發中心。2.建構類GTP規格實驗室。3.供臨床實驗研發經費使用。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2/09/1513.最後過戶日:102/09/10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9/11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9/1516.股款繳納期間:102/09/16至102/09/18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2/08/23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華南商業銀行東興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華南商業銀行圓山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1)現金增資基準日為102年9月25日。(2)本公司102年第一次現金增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08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144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3)其他關於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相關法令變更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變更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並依相關法令全權辦理。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102/08/033.報導內容:報導標題「國際創投大咖 錢進台灣生技業」報載內容「美國一哥KPCB傳將投資鑫品 有望成為最大股東 一旦來台設點將引爆投資熱潮」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本公司計劃引進法人股東,相關合作還處於洽談階段,尚未定案。(2)以上報紙報導之資訊,係屬媒體之臆測,本公司特此澄清。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8/02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0,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0元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發行價格約在25至30元間。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法保留百分之10,計1,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除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增資發行新股百分之90,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拼湊,其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1.成立與建造研發中心2.建構類GTP規格實驗室3.供臨床實驗研發經費使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價格、計畫項目、資金運用計畫及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宜,及其他一切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事項,未來如經主管機關要求或客觀環境改變而有修正需要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實際發行價格、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由董事會另行訂定之。
1.發生變動日期:102/08/02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建榮/前永豐銀行副總經理陳世雄/安侯企業管理(股)副總經理彭美珠/日盛金控稽核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張國華先生/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專任教授陳建榮先生/前永豐銀行副總經理陳世雄先生/安侯企業管理(股)副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配合股東會董監全面提前改選。7.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2/03/29_102/06/288.新任生效日期:102/08/029.其他應敘明事項:薪酬委員會委員任期與本屆董事會任期相同
本公司依據「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2款及其相關規定,經由經濟部審定為「生技新藥公司」1.事實發生日:102/07/29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依據本公司101年12月19日鑫字第10112191001號申請書及經濟部102年7月8日「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相關事項審議會102年度第4次會議」決議辦理。(2)依經濟部102年7月24日經授工字第10220421070號函辦理。(3)經審定,本公司研究發展之「標靶免疫細胞製劑EBV-TIE」符合「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2款、「營利事業適用生技新藥公司股東投資抵減辦法」第2條、「生技新藥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2條及「經濟部核准生技新藥公司發行認股權憑證作業要點」第2點等規定,核准審定為生技新藥公司,適用上述各條款之相關獎勵措施。(4)本核准函自發文之次日起五年內有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專利申請「生產免疫細胞之方法及誘發產生免疫作用細胞的方法」,獲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審定授與專利。1.事實發生日:102/07/01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台灣專利申請之「生產免疫細胞的方法及誘發產生免疫作用細胞的方法」,獲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審定核准專利(申請案號數098124187),於2013年7月1日接獲我方專利申請受委託人通知,核准審定日為2013年6月26日。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2/06/28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一0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一0一年度虧損撥補案。(3)通過修正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4)通過修正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5)通過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6)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7)通過修定本公司之「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8)改選全體董事及監察人當選名單:董事 潘俊佑董事 王京董事 潘麗娟董事 莊正董事 許世勳獨立董事 張國華獨立董事 王玉杯監察人 林建邦監察人 蔡世星監察人 潘純勳(9)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2/06/2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潘俊佑/本公司董事長董事:蔡世星/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資深協理董事:吳當益/誠益光學(廈門)有限公司創辦董事:新加坡商英諾瓦科學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林建邦/德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監察人:王京/香港滬光國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 潘俊佑/本公司董事長董事 王京/香港滬光國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董事 潘麗娟/財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董事 莊正/莊正法律事務所所長董事 許世勳/前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副處長獨立董事 張國華/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專任教授獨立董事 王玉杯/南光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監察人 林建邦/德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監察人 蔡世星/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資深協理監察人 潘純勳/優化日本株式會社總經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提前全面改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 潘俊佑:2,841,576股董事 王京:591,871股董事 潘麗娟:249,000股董事 莊正:250,000股董事 許世勳:0股獨立董事 張國華:0股獨立董事 王玉杯:0股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0/06/03_103/06/028.新任生效日期:102/06/28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2/06/28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建榮/前永豐銀行副總經理陳世雄/安侯企業管理(股)副總經理彭美珠/日盛金控稽核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尚未選任。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6.異動原因:配合董監全面提前改選,薪資報酬委員任期與董事會任期相同。7.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2/03/29_103/06/028.新任生效日期:NA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2/06/2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潘俊佑/本公司董事長兼任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潘俊佑/本公司董事長兼任總經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董事任期屆滿,全面改選,並選任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02/06/28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2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一)獨立董事王玉杯(二)獨立董事張國華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一)獨立董事王玉杯(1)南光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2)台灣微脂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二)獨立董事張國華/英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委員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2/06/2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無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一)獨立董事王玉杯(1)南光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2)中華無菌製劑協會 理事(3)中華民國生物產業發展協會 理事(4)台灣微脂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二)獨立董事張國華(1)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專任教授(2)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專利侵害鑑定中心主任(3)英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委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新選任6.原任期(例xxx/xx/xx _ xxx/xx/xx):NA7.新任生效日期:102/06/28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2/06/2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新加坡商英諾瓦科學股份有限公司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因其公司本身之業務因素,自即日起辭任董事職。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0/06/03_103/06/02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51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2年6月20日接獲辭任書。(2)本公司將於102年6月28日股東常會辦理全面改選。
1.事實發生日:102/05/16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法令規定辦理公告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102年4月29日至102年5月8日為受理股東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期間,應選二名。 (2)下列獨立董事被提名人之資格條件,業經本公司102年5月13日董事會審查通過, 並列入本年度股東常會選任獨立董事之候選人名單,茲將相關資料公告如下: 獨立董事候選人: 姓名:張國華 先生 學歷:日本名城大學法學博士 現職: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專任教授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專利侵害鑑定中心主任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校務諮詢委員會執行長 考試院典試委員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評選委員 台灣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委員 台中市政府勞資爭議主任仲裁委員 台中市政府法規審議委員會委員 雲林縣政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 財團法人日本世界衛生組織(WHO-JF)顧問 英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委員 經歷: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創所所長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主任秘書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總務長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通識與科學教育中心主任 國際扶輪社3470地區斗六北區扶輪社創社社長 持有股份:0股 姓名:王玉杯 女士 學歷:台北醫學院藥學系 現職: 南光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中華無菌製劑協會 理事 中華民國生物產業發展協會 理事 台灣微脂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金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經歷: 南光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廠長 嘉南藥理大學 兼任講師 中華民國製藥發展協會 常務理事 中華民國製藥發展協會 健保政策委員會主任委員 持有股份:0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5/13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6,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60,000,000元6.發行價格:暫定參考本公司最近30個營業日市場均價80%(含)以上之價格辦理。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法保留百分之10,計6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除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增資發行新股之90%,計5,4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 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拼湊,其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供研發經費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價格、計畫項目、資金運用計畫及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宜,及其他一切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事項,未來如 經主管機關要求或客觀環境改變而有修正需要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 實際發行價格、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由董事會另行訂定之。
1.事實發生日:102/05/06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本公司民國102年04月26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二、股東會開會日期:股東常會,民國102年06月28日。 三、應選名額:獨立董事應選名額2名。 (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之情形: 1.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2.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者; 3.所提名獨立董事不符合資格或未檢附公司法第192條之1第4項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 4.提名股東於公司依第165條第2項或第3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四、提名股東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 本公司股務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五、提名受理期間:民國102年04月29日至102年05月08日止。 六、提名受理處所: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健康路156號3樓 股務,電話:(02)2748-8877 七、應檢附資料: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 承諾書、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被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並應檢附該法人股東登記基本資料及持有之股 份數額證明文件。未檢附前述文件者,不列入候選人名單。 八、凡有意提名之股東,請於102年05月08日下午五時前,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 註明股東戶名、戶號(或身份證統一編號)及聯絡地址辦理書面提名手續, 將提名函件送達本公司受理處所(郵寄者以提名函件「寄達」受理處所為憑, 並請於信封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達)。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102/05/033.報導內容:詳102年5月3日經濟日報C6版相關報導。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該預估數字及年底申請上櫃僅為媒體引述法人預估,非本公司之新聞發佈,本公司亦未對外發佈任何有關營運獲 利之預估資訊,特此說明。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資訊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序號:1主旨:修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一○二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2/06/28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30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28公告內容: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2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83.股東會召開地點: 臺北市內湖科技園區服務大樓2樓會議室股東會召開地址:臺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2號2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101年度營業報告。(二)監察人查核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三)累積虧損已達實收資本額之二分之一,依公司法第211條規定向股東報告。(四)本公司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s),虧損調整之情形及特別虧損公積提列數額報告二、承認事項(一)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101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一(一)修定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二)修定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三)修定本公司「公司章程」案。(四)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五)修定本公司之「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四、選舉事項:改選全體董事及監察人案。五、討論事項二:擬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案。六、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3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8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自102年4月21日起至102年4月30日止(下午五點以前)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2年4月30日下午5時前寄(送)達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健康路156號3樓 股務) 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二)受理獨立董事提名權期間:自102年4月29日起至102年5月8日止(下午五點以前) 。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2席,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102年5月8日下午5時前寄(送)達受理處所(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健康路156號3樓 股務),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如為郵寄者,則以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三)、辦理過戶手續: (1.)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2年4月29日16時00分前(24小時制) (2.)辦理過戶機構名稱: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 電話: (02)23826789(四)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2年04月29日16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2年04月2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五)其他應公告事項:*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3826789)。*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並副知證基會。*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擬請本次股東常會解除新任董事及其法人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競業禁止之限制。*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
1.事實發生日:102/04/26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26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8 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內湖科技園區服務大樓2樓會議室 股東會召開地址:臺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2號2樓 一○二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101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查核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累積虧損已達實收資本額之二分之一,依公司法第211條規定向股東報告。 (四)本公司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s), 虧損調整之情形及特別虧損公積提列數額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101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一 (一)修定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二)修定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三)修定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四)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五)修定本公司之「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 四、選舉事項:改選全體董事及監察人案。 五、討論事項二:擬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案。 六、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案 6.因應措施: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30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8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自102年4月21日起至102年4月30日止(下午五點以前)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 102年4月30日下午5時前寄(送)達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健康路156號3樓 股務) 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二)受理獨立董事提名權期間:自102年4月29日起至102年5月8日止(下午五點以前) 。 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2席,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 於102年5月8日下午5時前寄(送)達受理處所(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健康路156號3樓 股務),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如為郵寄者,則以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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