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信商銀(公)公司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分派102年度現金股利公告內容:主 旨:公告本公司分派102年度現金股利。依 據:本公司102年5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本公司經102年5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1年度盈餘分派每股現金股利新臺幣0.17元(股息元以下無條件捨去),並經授權董事長訂定102年7月15日為配息基準日。二、本公司102年度現金股利將自102年7月29日起採下列方式發放:1.採匯撥方式者:將於發放日匯入股東於本公司登記約定之本人存款帳戶。2.未採匯撥方式者:(1)現金股利逾50元以上者,以掛號方式郵寄「抬頭劃線禁止背書轉讓」支票予股東。(2)現金股利未達50元(含)者,寄發現金股利領取單予股東,請股東攜帶現金股利領取單、身分證及印鑑至本公司各分支機構領取現金。三、依公司法規定,自102年7月11日至7月1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如欲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2年7月10日(星期三)下午四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送達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四、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102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內容:主 旨:公告本公司102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之基準日為102年7月15日及其相關事項。依 據:本公司102年5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以及公司法第165條第2項、第273條第2項規定辦理。說 明:一、本公司經102年5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將101年盈餘72,204,750元轉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7,220,475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登載股東持股比率,每仟股無償配發17股,不足1股者,得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承受之。二、本公司訂於102年7月15日為配股及增資基準日,本公司自102年7月11日至102年7月1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如欲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2年7月10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送達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三、本次增資股票俟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發放,屆時另行公告及分函各股東。四、上揭增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生效在案。五、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召開102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2/05/30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01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5/30公告內容:一、開會時間:102年5月30日(星期四)上午9時正, 受理股東開始報告時間:上午8時正。二、開會地點:台中市中區自由路一段101號4樓。三、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1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修訂部份條文報告。 4.銀行法第25條規定宣導事項報告。 5.本行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保留盈餘影響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之報告。(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2.本公司101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本公司章程修訂部份條文討論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四、本公司101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決議擬定如下:(一)提列法定盈餘公積62,131,099元、發放董監事酬勞4,349,177元、員工紅利14,497,256元、股東現金股利72,204,750元(每股0.17元,計算至元止,元以下捨去)、股東股票股利72,204,750元,並授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分配之。(二)為營運所需,擬將盈餘72,204,75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發行記名式普通股7,220,47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登載股東持股比率,每千股無償配發17股,不足1股者,得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止,元以下捨去),並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承受之。(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四)本案待股東會通過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擬由董事會另定配股基準日及相關事宜。(五)本案之各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而變更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五、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2年4月1日至102年5月3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因102年3月30日及31日適逢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2年3月29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前30日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3892999。七、本公司本次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八、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個別徵求人資格: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五萬股以上者),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中市市府路59號2樓管理部梁襄理),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九、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於所公告受理期間向本公司提出股東會議案,股東如欲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者,本公司於102.3.25至102.4.3止受理股東提出申請,受理提案地點為台中市中區市府路59號2樓(本公司管理部股務單位,電話:04-22245161分機501,梁襄理)。十、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101年增資股票發放事宜公告內容:主 旨:公告本公司101年增資股票發放事宜。依 據: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三款。說 明:一、本公司101年增資發行新股記名式普通股6,688,722股,每股面額新臺幣(下同)10元,總額新台幣66,887,220元,業奉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7.12金管證發字第1010029707號函核准,復奉經濟部101.8.3經授商字第10101155870號函准予變更登記在案。二、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418,045,111股,每股面額10元,計4,180,451,110元。(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本次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6,688,722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66,887,220元。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4,247,338,330元,分為424,733,833股,每股面額10元。(三)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四)股票簽證機構:陽信商業銀行信託部。三、前項增資股票訂於101年9月5日開始發放,敬請持憑本公司寄發之101年增資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身分證正本親臨指定領取分行;無指定領取分行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辦(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四、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分派101年度現金股利公告內容:主 旨:公告本公司分派101年度現金股利。依 據:本公司101年6月7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本公司經101年6月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0年度盈餘分派每股現金股利新臺幣0.16元(股息元以下無條件捨去),並經授權董事長訂定101年7月18日為配息基準日。二、本公司101年度現金股利將自101年8月1日起採下列方式發放:1.採匯撥方式者:將於發放日匯入股東於本公司登記約定之本人存款帳戶。2.未採匯撥方式者:(1)現金股利逾50元以上者,以掛號方式郵寄「抬頭劃線禁止背書轉讓」支票予股東。(2)現金股利未達50元(含)者,寄發現金股利領取單予股東,請股東攜帶現金股利領取單、身分證及印鑑至本公司各分支機構領取現金。三、依公司法規定,自101年7月14日至7月18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如欲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1年7月13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送達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四、特此公告。
四、臨時動議五、散會/*TL 44 5830 三信商銀 101/04/02 本公司召開101年股東常會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召開101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07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09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07公告內容:一、開會時間:民國101年6月7日(星期四)上午9時正。二、開會地點:台中市中區自由路一段101號4樓。三、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0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2.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本公司章程修訂部份條文討論案。 3.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部份條文討論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四、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決議擬定如下:(一)提列法定盈餘公積57,674,397元、發放董監事酬勞4,037,208元、員工紅利13,457,359元、股東現金股利66,887,220元(每股0.16元,計算至元止,元以下捨去)、股東股票股利66,887,220元,並授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分配之。(二)為營運所需,擬將盈餘66,887,22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發行記名式普通股6,688,72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登載股東持股比率,每千股無償配發16股,不足1股者,得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折付現金(元以下捨去),並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承受之。(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四)本案待股東會通過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擬由董事會另定配股基準日及相關事宜。(五)本案之各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而變更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五、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1年4月9日至101年6月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因101年4月7日及8日適逢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1年4月6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前30日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3892999。七、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個別徵求人資格: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五萬股以上者),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中市市府路59號2樓管理部梁襄理),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八、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於所公告受理期間向本公司
1.董事會決議日:100/08/31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廖君澤,本公司原任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蕭國肇,本公司董事5.異動原因:改選6.新任生效日期:100/08/31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規報請主管機關認可後生效
民國 100 年 07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開立發票總金額 營業收入淨額 本月 0 190945 去年同期 0 168950 增減金額 0 21995 增減百分比 999999.99 13.02 本年累計 0 1189320 去年累計 0 1121458 增減金額 0 67862 增減百分比 999999.99 6.05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分派100年度現金股利公告內容:主 旨:公告本公司分派100年度現金股利。依 據:本公司100年6月9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本公司經100年6月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99年度盈餘分派每股現金股利新台幣0.15元(股息元以下無條件捨去),並經授權董事長訂定100年7月20日為配息基準日。二、本公司100年度現金股利將自100年8月1日起採下列方式發放:1.採匯撥方式者:將於發放日匯入股東於本公司登記約定之本人存款帳戶。2.未採匯撥方式者:(1)現金股利逾50元以上者,以掛號方式郵寄「抬頭劃線禁止背書轉讓」支票予股東。(2)現金股利未達50元(含)者,寄發現金股利領取單予股東,請股東攜帶現金股利領取單、身分證及印鑑至本公司各分支機構領取現金。三、依公司法規定,自100年7月16日至7月2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如欲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0年7月15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電話:(02-23892999)。四、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2主旨:更正公告本公司分派100年度現金股利公告內容:主 旨:公告本公司分派100年度現金股利。依 據:本公司100年6月9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本公司經100年6月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99年度盈餘分派每股現金股利新台幣0.15元(股息元以下無條件捨去),並經授權董事長訂定100年7月20日為配息基準日。二、本公司100年度現金股利將自100年8月1日起採下列方式發放:1.採匯撥方式者:將於發放日匯入股東於本公司登記約定之本人存款帳戶。2.未採匯撥方式者:(1)現金股利逾50元以上者,以掛號方式郵寄「抬頭劃線禁止背書轉讓」支票予股東。(2)現金股利未達50元(含)者,寄發現金股利領取單予股東,請股東攜帶現金股利領取單、身分證及印鑑至本公司各分支機構領取現金。三、依公司法規定,自100年7月16日至7月2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如欲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0年7月15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送達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電話:(02-23892999)。四、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召開一百年股東臨時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臨時會開會日期:100/08/30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8/01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8/30公告內容:一、開會時間:民國100年8月30(星期二)上午9時正。二、開會地點:台中市中區自由路一段101號4樓。三、會議主要內容:(一)討論事項: 1.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修訂案。 2.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份條文修訂案。(二)選舉事項:改選董事及監察人。(三)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0年8月1日至100年8月3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因100年7月30日及31日適逢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0年7月29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五、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前15日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3892999。六、本公司本次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七、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個別徵求人資格:應繼續一年以上,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八十萬股或已發行股份總數千分之二以上者),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23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中市市府路59號2樓管理部),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八、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分派100年度現金股利公告內容:主 旨:公告本公司分派100年度現金股利。依 據:本公司100年6月9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本公司經100年6月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99年度盈餘分派每股現金股利新台幣0.15元(股息元以下無條件捨去),並經授權董事長訂定100年7月20日為配息基準日。二、本公司100年度現金股利將自100年8月1日起採下列方式發放:1.採匯撥方式者:將於發放日匯入股東於本公司登記約定之本人存款帳戶。2.未採匯撥方式者:(1)現金股利逾50元以上者,以掛號方式郵寄「抬頭劃線禁止背書轉讓」支票予股東。(2)現金股利未達50元(含)者,寄發現金股利領取單予股東,請股東攜帶現金股利領取單、身分證及印鑑至本公司各分支機構領取現金。三、依公司法規定,自100年7月16日至7月2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如欲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0年7月15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電話:(02-23892999)。四、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召開一百年股東常會二次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09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11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09公告內容:一、開會時間:民國100年6月9日(星期四)上午9時正。二、開會地點:台中市中區自由路一段101號4樓。三、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一百年度第1期次順位金融債券發行報告。(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2.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三)選舉事項:改選董事及監察人。(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四、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決議擬定如下:(一)1.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新臺幣(下同)27,740,114元。2.分派股東現金股利62,706,767元,每股0.15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3.分派董監事酬勞1,941,808元。4.分派員工紅利6,472,693元。5.未分配盈餘2,380,458元。(二)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分配之。五、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0年4月11日至100年6月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因100年4月9日及10日適逢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0年4月8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前30日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3892999。七、本公司本次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八、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個別徵求人資格:應繼續一年以上,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八十萬股或已發行股份總數千分之二以上者),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中市市府路59號2樓管理部),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九、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於所公告受理期間向本公司提出股東會議案,股東如欲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者,本公司於100.4.6至100.4.15止受理股東提出申請,受理提案地點為台中市中區市府路59號(本公司管理部,電話:04-22245161分機501,梁襄理)。十、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召開一百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09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11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09公告內容:一、開會時間:民國100年6月9日(星期四)上午9時正。二、開會地點:台中市中區自由路一段101號4樓。三、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2.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三)選舉事項:改選董事及監察人。(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四、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決議擬定如下:(一)1.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新臺幣(下同)27,740,114元。2.分派股東現金股利62,706,767元,每股0.15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3.分派董監事酬勞1,941,808元。4.分派員工紅利6,472,693元。5.未分配盈餘2,380,458元。(二)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分配之。五、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0年4月11日至100年6月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因100年4月9日及10日適逢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0年4月8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前30日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3892999。七、本公司本次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八、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個別徵求人資格:應繼續一年以上,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八十萬股或已發行股份總數千分之二以上者),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中市市府路59號2樓管理部),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九、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於所公告受理期間向本公司提出股東會議案,股東如欲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者,本公司於100.4.6至100.4.15止受理股東提出申請,受理提案地點為台中市中區市府路59號(本公司管理部,電話:04-22245161分機501,梁襄理)。十、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9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98年12月1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計新台幣50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7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592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一)公司名稱: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H101021商業銀行業。(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面額:原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6,000,000,000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680,451,110元整,分為368,045,111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中市公園路32-1號。(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章程訂定董事15人、監察人5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七)本公司章程訂立於85年5月1日,第九次修正於民國99年5月27日。(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180,451,110元,分為418,045,111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新臺幣500,000,000元整,發行記名式普通股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每股發行價格為新臺幣10元。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10%股份計5,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90%計45,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所持有股份比例認購,即每仟股認購122.267股,其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並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員工及股東於期限內未認購繳款者或未自行拼湊之剩餘畸零股數或股東、員工認股不足之部分,授權常務董事會按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之。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發行條件、法令變更或其他主客觀環境需修正時,授權常務董事會全權處理。4.本次增資發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十)增資計畫:提升資本適足率,提高核心資本及風險承受能力,健全資本財務結構。(十一)存儲股款銀行:合作金庫銀行新中分行。(十二)代收股款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台中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十三)股款繳款日期:自民國99年9月2日起至99年10月1日止,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地址: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4樓,電話:(02)2389-2999)。(十四)主辦公開承銷機構:無。(十五)股票過戶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十六)本次增資股票,採實體方式發行。(十七)公開說明書陳列及索取方式:除以電子檔案方式傳送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外,並以書面備置於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全省各分行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請親赴上述陳列場所索取或附回郵向本公司索取。(十八)本次現金增資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增資股票將俟承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發放,除公告外並分函各股東。二、認股基準日:本公司訂於99年8月18日為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9年8月14日起至99年8月18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99年8月13日下午五時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4樓,電話:(02)2389-2999)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認股之權利。三、特此公告。
主旨: 公告本公司分派99年度現金股利 公告內容 主 旨:公告本公司分派99年度現金股利。依 據:本公司99年5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本公司經99年5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98年度盈餘分派每股現金股利新台幣0.058元(股息元以下無條件捨去),並經授權董事長訂定99年6月2日為配息基準日。二、本公司99年度現金股利將自99年6月17日起採下列方式發放:1.採匯撥方式者:將於發放日匯入股東於本公司登記約定之本人存款帳戶。2.未採匯撥方式者:(1)現金股利逾50元以上者,以掛號方式郵寄「抬頭劃線禁止背書轉讓」支票予股東。(2)現金股利未達50元(含)者,寄發現金股利領取單予股東,請股東攜帶現金股利領取單、身分證及印鑑至本公司各分支機構領取現金。三、依公司法規定,自99年5月 29日至6月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如欲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9年5月28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電話:(02-23892999)。四、特此公告。
主旨: 本公司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5/27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3/29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5/27 公告內容: 依據 :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民國99年5月27日(星期四)上午9時正。二、開會地點:台中市中區自由路一段101號4樓。三、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辦理現金增資案報告。 4.銀行法第25條規定宣導事項報告。(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2.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修訂案。 2.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修訂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四、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決議擬定如下:(一)1.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新臺幣(下同)9,302,962元。2.分派股東現金股利21,346,616元,每股0.058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3.分派董監事酬勞651,207元。4.分派員工紅利2,170,691元。5.未分配盈餘360,294元。(二)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分配之。五、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9年3月29日至99年5月2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因99年3月28日適逢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9年3月26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前30日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3892999。七、本次股東會若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個別徵求人資格: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五萬股以上者),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中市市府路59號2樓管理部),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八、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於所公告受理期間向本公司提出99年股東會議案,股東如欲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者,本公司於 99.3.24至99.4.2止受理股東提出申請,受理提案地點為台中市中區市府路59號(本公司管理部,電話:04-22245161分機501,梁襄理)。九、特此公告。
公告本公司九十七年度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及三十五號之規定提列減損情形1.事實發生日:98/02/252.發生緣由: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及三十五號之規定提列減損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及三十五號之規定提列減損合計數為四五八、八九一仟元 [re>
鉅亨網/台北.8月10日2004 / 08 / 10 星期二 10:39 三信商銀(5830)7月營收(單位:千元)項目 7月營收 1-7月營收本年度 189,126 1,300,066去年同期 196,859 1,384,977增減金額 -7,733 -84,911增減(%) -3.93 -6.13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3月10日 03/10 16:15 三信商銀 (283623):本行91年度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案經第二屆第三次臨時董事會通過擬議事由1.事實發生日:92/01/282.發生緣由:年度事項3.因應措施:提送股東會決議4.其他應敘明事項: 員工紅利15,418,645元; 董監事酬 勞4,625,593元以上紅利酬勞皆以現金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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