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信商銀(公)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0/05/202.發生緣由:因應金管會公告之「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開相關措施」,延至110年7月1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期間擇期召開。3.因應措施:本公司停止召開原訂股東會,後續將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延至110年7月1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期間擇期召開。原訂股東會日期:110年06月25日。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2/082.發生緣由:金額誤植,予以更正3.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4.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利率契約名目本金餘額-店頭市場-交易目的之金額更正前為33,454千美元,更正後為66,908千美元
1.董事會決議日:109/11/02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張金庭、三信商業銀行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邱榮賢、三信商業銀行總稽核、副總經理5.異動原因:舊任總經理將於110年03月05日屆齡退休6.新任生效日期:110/01/067.其他應敘明事項:代理總經理業經報請主管機關洽悉
1.董事會決議日:109/11/02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邱榮賢、三信商業銀行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蕭志昇、三信商業銀行總稽核、副總經理5.異動原因:舊任總經理將於110年03月05日屆齡退休6.新任生效日期:110/01/067.其他應敘明事項:代理總經理業經報請主管機關洽悉
公告本公司109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當選名單, 董事變動達三分之一以上1.發生變動日期:109/12/1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廖松岳/三信商銀董事長張英哲/曾任三信商銀總經理賴憲德/東陽穀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全成製帽廠股份有限公司/三信商銀法人董事王俊傑/明道中學董事長賴建中/海外台商旅行社董事嘉德開發投資有限公司(指派代表人:楊志鵬)/曾任三信商銀經理人張綱維(代表法人:今友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遠東航空董事長陳令軒(代表法人:今友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君倫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張耀宇(代表法人:今友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君倫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徐明瑋(代表法人:樺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君倫律師事務所律師獨立董事:林坤賢/展新法律事務所負責人紀博耀/正隆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廠廠長郭聰達/謙耀環亞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廖松岳/三信商銀董事長張英哲/曾任三信商銀總經理賴憲德/東陽穀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俊傑/明道中學董事長賴建中/海外台商旅行社董事黃鼎烈/鄭杏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邱榮賢/三信商銀總經理全成製帽廠股份有限公司/三信商銀法人董事全崎有限公司/許兆慶/眾博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王珮真/菲夢絲國際美容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經理林若萍/尖點科技(股)公司總經理獨立董事:林坤賢/展新法律事務所負責人郭聰達/謙耀環亞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張鴻基/曾任彰化商業銀行總經理4.異動原因:全面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廖松岳/88,717,250股張英哲/3,058,449股賴憲德/4,626,963股王俊傑/12,960,287股賴建中/3,390,708股黃鼎烈/2,032,988股邱榮賢/1,745,574股全成製帽廠股份有限公司/17,324,563股全崎有限公司/31,582,189股許兆慶/非股東王珮真/非股東林若萍/非股東獨立董事:林坤賢/2,376,447股郭聰達/非股東張鴻基/非股東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6/12/23~109/12/227.新任生效日期:109/12/19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變動已達三分之一。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9/12/1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坤賢/展新法律事務所負責人紀博耀/正隆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廠廠長郭聰達/謙耀環亞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林坤賢/展新法律事務所負責人郭聰達/謙耀環亞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張鴻基/曾任彰化商業銀行總經理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林坤賢/2,376,447股郭聰達/非股東張鴻基/非股東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6/12/23~109/12/227.新任生效日期:109/12/19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9/11/02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邱榮賢、三信商業銀行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蕭志昇、三信商業銀行總稽核5.異動原因:舊任總經理將於110年3月5日屆齡退休6.新任生效日期:NA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生效日期待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再行公告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被上訴人):先登國際有限公司當事人(上訴人):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相關文書案號:109年度上字第304號2.事實發生日:109/10/08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被上訴人請求確認常務董事會決議無效事件,主張訴請確認上訴人民國106年9月12日召開之第七屆第64次常務董事會所為決議事項,其中就討論事項第21案「本行106年現金增資於繳款期限認購不足股份,擬請常董會洽特定人認購」之決議無效。4.處理過程:本件經臺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結果,被上訴人在第一審之訴駁回,第一、二審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負擔。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與先登國際有限公司撤銷股東臨時會決議訴訟乙案, 上訴人先登國際有限公司已撤回上訴。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上訴人):先登國際有限公司當事人(被上訴人):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最高法院相關文書案號:原審為108年度上字第387號判決2.事實發生日:109/08/05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上訴人先登國際有限公司已向最高法院提出民事撤回上訴狀,已撤回上訴,本公司獲悉上訴人撤回上訴後,具狀同意上訴人撤回上訴。4.處理過程:本公司已具狀向最高法院表示同意上訴人撤回上訴。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上訴人):先登國際有限公司當事人(被上訴人):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相關文書案號:108年度上字第387號2.事實發生日:109/06/09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上訴人請求撤銷股東臨時會決議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8年5月16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339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4.處理過程:本件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審理結果,判決上訴人上訴駁回,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本公司109年6月9日收受上訴人先登國際有限公司民事上訴狀繕本。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不受該訴訟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委任訴訟代理人進行後續程序。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上訴人):先登國際有限公司當事人(被上訴人):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相關文書案號:108年度上字第387號2.事實發生日:109/05/18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上訴人請求撤銷股東臨時會決議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8年5月16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339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4.處理過程:本件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審理結果,判決上訴人上訴駁回,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件判決為第二審判決,本公司將視上訴人是否提起上訴,再行研議相關措施。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原告):先登國際有限公司當事人(被告):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108年度訴字第3148號2.事實發生日:109/05/06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原告請求確認常務董事會決議無效事件,主張訴請確認被告民國106年9月12日召開之第七屆第64次常務董事會所為決議事項,其中就討論事項第21案「本行106年現金增資於繳款期限認購不足股份,擬請常董會洽特定人認購」之決議無效。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4.處理過程:本件經臺灣台中地方法院審理結果,判決原告勝訴。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對臺灣台中地方法院判決原告勝訴之判決深表遺憾,會與律師研議提起上訴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原告):林○○等六人當事人(被告):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陳○○等四人法院名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102年度金字第4號2.事實發生日:109/01/06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原告因被告陳○○等人違反期貨交易法案件(台中地方法院刑事庭100年度金訴字第9號、100年度易字第2435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於民國108年12月2日言詞辯論終結。4.處理過程:本件經臺灣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其判決主文為:一、被告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陳○○應連帶給付原告林○○等六人損失金額換算新臺幣約為27,292,810元,及均自民國一00年八月十九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二、~六、 (未提及本公司,略)。七、訴訟費用由被告連帶負擔。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將提存新臺幣27,032,555元供擔保後免為假執行,本件將提起上訴訴訟事宜,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件判決為第一審判決,本公司將與律師研議提起上訴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上訴人):謝碧榮當事人(被上訴人):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法院名稱: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相關文書案號:108年度上字第440號2.事實發生日:108/11/21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上訴人謝碧榮前有提起訴訟請求撤銷本公司(被上訴人)106年12月22日召開之106年度股東臨時會決議乙案,並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371號審理後判決本行勝訴在案。因上訴人謝碧榮就上開案件之民事判決不服,提起上訴,由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8年度上字440號進行審理後,本公司訴訟代理人於108年11月20日收受民事判決書,其判決主文為:上訴駁回。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4.處理過程:無。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件判決為第二審判決,本公司將視原告是否提起上訴,再行研議相關措施。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原告):先登國際有限公司當事人(被告):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108年度訴字第3148號判決2.事實發生日:108/10/17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於108年10月17日接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3148號民事庭通知書及起訴狀繕本,原告(先登國際有限公司)請求確認常務董事會決議無效等事件,主張訴請確認被告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6年9月12日召開之第七屆第64次常務董事會所為決議事項,其中就討論事項第21案「本行106年現金增資於繳款期限認購不足股份,擬請常董會洽特定人認購」之決議無效。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4.處理過程:本公司將依法進行訴訟程序,並得委請律師處理。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上訴人:謝碧榮被上訴人: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2人法院名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107年度訴字第371號判決2.事實發生日:108/07/19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謝碧榮前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對本公司等人提起撤銷股東臨時會決議等事件之訴,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107年度訴字第371號判決駁回謝碧榮之訴訟,並命謝碧榮負擔訴訟費用在案。4.處理過程:本公司108年7月19日收受臺灣臺中地方法院關於上訴費用數額之民事裁定暨上訴人謝碧榮民事上訴理由狀繕本,本公司將委任訴訟代理人進行後續程序。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不受該訴訟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上訴人:先登國際有限公司被上訴人: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6人法院名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107年度訴字第339號判決2.事實發生日:108/06/17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先登國際有限公司(下稱「先登公司」)前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對本公司等人提起撤銷股東臨時會決議等事件之訴,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107年度訴字第339號判決駁回先登公司之訴訟,並命先登公司負擔訴訟費用在案。4.處理過程:108年6月17日收受先登公司民事上訴狀,本公司將委任訴訟代理人進行後續程序。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不受該訴訟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原告:謝碧榮被告: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法院名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107年度訴字371號2.事實發生日:108/05/27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原告謝碧榮請求撤銷本公司106年度股東臨時會決議事件,主張:1.先位聲明(1)確認被告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06年12月22日召開之106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選舉及討論事項第一案全面改選第八屆董事案中「董事當選人:嘉德開發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黃彰時」部分選舉結果之決議無效。(2)確認被告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嘉德開發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黃彰時間董事之委任關係不存在。(3)確認原告謝碧榮與被告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間董事之委任關係存在。(4)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2.備位聲明(1)被告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06年12月22日召開之106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選舉及討論事項第一案全面改選第八屆董事案中「董事當選人:嘉德開發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黃彰時」部分選舉結果之決議,應予撤銷。(2)確認被告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嘉德開發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黃彰時間董事之委任關係不存在。(3)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4.處理過程:本件經臺灣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本公司訴訟代理人於今日收受民事判決書,其判決主文為:原告之訴駁回;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件判決為第一審判決,本公司將視原告是否提起上訴,再行研議相關措施。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原告:先登國際有限公司被告: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法院名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107年度訴字339號2.事實發生日:108/05/24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原告先登國際有限公司請求撤銷本公司106年度股東臨時會決議等事件,其主張:(1)被告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6年12月22日召開之106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所為選舉事項,其中就改選董事議案作成決議中關於第8屆董事當選人「廖松岳」、「王俊傑」、「賴憲德」、「賴建中」及「全成製帽廠股份有限公司」之決議均應予撤銷。(2)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4.處理過程:本件經臺灣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本公司訴訟代理人於今日收受民事判決書,其判決主文為:原告之訴駁回;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件判決為第一審判決,本公司將視原告是否提起上訴,再行研議相關措施。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處分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2.事實發生日:107/11/15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依107年11月15日金管會網站公告之新聞稿,三信商業銀行辦理洗錢防制作業、信託業務及授信資產評估作業等核有缺失,經核違反法令及有礙健全經營之虞,共核處罰鍰新臺幣160萬元及予以糾正。4.處理過程:本公司依金管會之意見進行改善,並建置相關管控機制及作業規範。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罰鍰新臺幣160萬元。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依金管會之意見進行改善,並建置相關管控機制及作業規範,以及加強落實。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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