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信電子公司公告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1/06/23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82,708,079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3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1/07/28
5.最後過戶日:111/07/29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7/30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8/03
8.除權(息)基準日:111/08/03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1/08/2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82,708,079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3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1/07/28
5.最後過戶日:111/07/29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7/30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8/03
8.除權(息)基準日:111/08/03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1/08/2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1/06/15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李典易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林玉寬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李典易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吳偉豪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因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之需要,擬自民國111年第2季起將原簽證會計師
由李典易、林玉寬會計師,變更為李典易、吳偉豪會計師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1/04/25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李典易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林玉寬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李典易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吳偉豪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因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之需要,擬自民國111年第2季起將原簽證會計師
由李典易、林玉寬會計師,變更為李典易、吳偉豪會計師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1/04/25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1/04/15
2.法人名稱:憶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憶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承慶
4.舊任者簡歷:憶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憶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彭亭玉
6.新任者簡歷:憶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8/05/17~111/05/16
9.新任生效日期:111/04/1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1年4月15日收到法人董事改派通知書。
2.法人名稱:憶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憶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承慶
4.舊任者簡歷:憶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憶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彭亭玉
6.新任者簡歷:憶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8/05/17~111/05/16
9.新任生效日期:111/04/1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1年4月15日收到法人董事改派通知書。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6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1/03/16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12/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901,131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438,713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37,258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68,724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30,995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30,995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0611.期末總資產(仟元):2,120,07112.期末總負債(仟元):778,709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281,030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110年度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上傳,屆時相關之財務報告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6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1/03/16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12/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953,027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487,711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46,353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68,724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30,995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30,995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0611.期末總資產(仟元):2,133,86312.期末總負債(仟元):852,833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281,030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110年度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上傳,屆時相關之財務報告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6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23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巿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11樓之7(遠東科學園區C棟)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一一○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4)修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報告。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承認案。(2)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1)改選董事案。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之討論案。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25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2313.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及獨立董事提名說明如後:提案受理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案受理期間:民國111年04月17日起至民國111年04月27日止(上午10時至下午5時)提案受理處所:公信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5號3樓,電話:02-26987068)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1/03/16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0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 至 110/12/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3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82,708,079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追認修訂110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 發行及認股辦法部分條文 1.事實發生日:110/10/262.原公告申報日期:110/07/21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110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1)應主管機關要求,修訂110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第三條第一項及第五條第一項。(2)修訂前條文:第三條、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一)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認股資格基準日前到職之本公司及海內外子公司(係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之員工為限。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及其他因素等,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經總經理呈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決議。如認股人具董事或經理人身份者,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決議通過。第五條、認股條件:(一)認股價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者,則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普通股收盤價。實際每股認股價格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3)修訂後條文:第三條、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一)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認股資格基準日前到職之本公司及海內外子公司(係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之員工為限。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及其他因素等,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經總經理呈董事長核定後,員工具董事或經理人身份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後,再提報董事會決議;員工非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同意後,再提報董事會決議。第五條、認股條件:(一)認股價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者,則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普通股收盤價。實際每股認股價格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符合上開條件訂定之。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重要子公司丞信電子科技(廈門)有限公司公告,配合當地政府有序用電政策事宜1.事實發生日:110/10/072.公司名稱:丞信電子科技(廈門)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100%5.發生緣由:頃獲當地政府限供用電通知,10/8~10/10用電受限。6.因應措施:限電期間工廠將調整生產計畫,採取適切調班方式,並安排假日補班生產,以滿足客戶出貨需求。將密切觀察後續發展情形,即時調整因應對策。7.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本公司之財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1.發生變動日期:110/09/302.法人名稱:憶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憶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文堂4.舊任者簡歷:憶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5.新任者姓名:憶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承慶6.新任者簡歷:憶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8/05/17~111/05/169.新任生效日期:110/10/01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0年9月30日收到法人董事改派通知書。
1.股東會日期:110/08/27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本公司一○九年度盈餘分配案。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案。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1)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2)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案。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0/08/27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76,345,919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2元。4.除權(息)交易日:110/09/145.最後過戶日:110/09/15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9/16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9/208.除權(息)基準日:110/09/20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0/10/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7/21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0/07/21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06/30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784,048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92,773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37,280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47,114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7,588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7,588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5911.期末總資產(仟元):2,025,12712.期末總負債(仟元):752,504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272,623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110年度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上傳,屆時相關之財務報告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7/21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8/273.股東會召開時間:上午09時00分4.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巿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11樓之7(遠東科學園區C棟)5.股東會召集事由,請查閱本公司原發布之重大訊息,重大訊息日期(x月x日):110/03/106.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實體並以視訊輔助,請擇一):實體7.其他應敘明事項:列載於原定110年6月10日股東會停止過戶之股東名冊之股東有權出席股東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7/21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視實際需要為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一)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認股資格基準日前到職之本公司及海內外子公司(係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之員工為限。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及其他因素等,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經總經理呈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決議。如認股人具董事或經理人身份者,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決議通過。(二)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依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之合計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但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9,5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9,500,000股7.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者,則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普通股收盤價。實際每股認股價格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8.認股權利期間: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起,可依下列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及比例行使。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存續期間屆滿後,尚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遇認股權人死亡而繼承者不在此限。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屆滿2年 70% 屆滿3年 100%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1)一般離職(自願/退休/資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30日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離職日起則失效。(2)留職停薪:凡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應自留職停薪起始日30日內行使認股權,逾期未行使者,凍結其認股權行使權利,並遞延至復職後恢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自復職日起回復其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但仍以本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3)一般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三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因法定繼承而應得行使本憑證之認股權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依民法繼承相關條文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繼承過戶相關規定,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才得以申請行使其應繼承部份之認購權利,唯任何申請及認購程序不得逾本憑證之有效存續期限。(4)職業災害: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以保有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離職日起或授予日起屆滿兩年後(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外,不受第五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因受職業災害招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日起由繼承人繼承之,並可以保有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死亡日或授予日起屆滿兩年後(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外,不受第五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11.其他認股條件:(1)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除遇本公司依法辦理停止過戶期間,可予以遞延行使認股權外,其他未能於上述規定期間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同放棄認股權利,之後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若仍有未行使之認股權,將視同放棄該認股權利。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方式交付。13.認股價格之調整:(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包含但不限於私募、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受讓他公司股票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數)/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數總數(包括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3)與他公司合併時,增資新股每股繳款金額為合併基準日前四十五個營業日起連續三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平均收盤價。(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二)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應於除息基準日按下列公式調整每單位認股價格: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應依下列公式計算調整後認股價格,並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減資彌補虧損時: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己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己發行普通股股數)。現金減資時: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四)前四項之計算皆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五)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低於面額者,則每股面額為認股價格。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自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之期間外,得依本辦法所訂之時程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或本公司財務部提出申請。(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或本公司財務部受理認股之請求後,應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於期限內至指定銀行帳戶;認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而逾期未繳款者,視為撤銷其認股申請。(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確認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四)新發行之普通股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得買賣。(五)本公司依本辦法發行新股交付予認股權人,將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本公司所交付之新發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普通股相同。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執行,修改時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5/202.因應金管會公告之「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故本公司停止召開原訂股東會,後續將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延至110年7月1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期間擇期召開,本次停止召開之原訂股東會日期:110/06/103.其他應敘明事項:延期之日將另行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10/01/1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宣明智 公信電子(股)公司董事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曾垂紀先生110/1/8請辭本公司董事長,董事會改選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10/01/1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10/01/1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丞信電子科技(廈門)有限公司董事長:曾垂紀 公信電子(股)公司董事長丞信汽車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曾垂紀 公信電子(股)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丞信電子科技(廈門)有限公司董事長:倪集熙 公信電子(股)公司董事丞信汽車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倪集熙 公信電子(股)公司董事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母公司重新指派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10/01/1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0/01/112.法人名稱:公信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EXCELLENT BUILT TECHNOLOGY LIMITED董事:曾垂紀 公信電子(股)公司董事長FAVOR AUTO TECHNOLOGY LIMITED董事:曾垂紀 公信電子(股)公司董事長丞信電子科技(廈門)有限公司董事:曾垂紀 公信電子(股)公司董事長丞信汽車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曾垂紀 公信電子(股)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EXCELLENT BUILT TECHNOLOGY LIMITED董事:倪集熙 公信電子(股)公司董事FAVOR AUTO TECHNOLOGY LIMITED董事:倪集熙 公信電子(股)公司董事丞信電子科技(廈門)有限公司董事:李立群 公信電子(股)公司財務長丞信汽車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李立群 公信電子(股)公司財務長5.異動原因(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8.新任生效日期:110/01/11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10/01/0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曾垂紀 公信電子(股)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辭職6.新任生效日期:NA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將另行召開董事會推舉新任董事長後再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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