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寶生醫(興)公司公告
因應本公司上櫃申請需要委託簽證會計師出具內部控制制度審查確信報告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13/12/25
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12/10/01~113/09/30
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作業需求。
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13/12/25
5.意見類型:無保留意見。
6.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全文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路徑為:公司
治理/內部控制專區/內部控制審查報告):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13/12/25
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12/10/01~113/09/30
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作業需求。
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13/12/25
5.意見類型:無保留意見。
6.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全文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路徑為:公司
治理/內部控制專區/內部控制審查報告):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04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12/04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9/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9,452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9,87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64,41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61,155)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61,15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61,155)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3.71)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105,525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31,08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774,437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12/04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9/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9,452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9,87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64,41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61,155)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61,15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61,155)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3.71)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105,525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31,08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774,437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異體細胞治療新藥MSC/VEGF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申請危急性肢體缺血之人體臨床試驗審查(IND)
1.事實發生日:113/12/21
2.公司名稱:台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與美國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UC Davis)合作開發之MSC/VEGF異體細胞
治療新藥適應症為治療危急性肢體缺血(Critical Limb Ischemia),此項新藥係利用
基因修飾骨髓間質幹細胞(MSC),使其分泌血管內皮新生因子(VEGF)的功能大幅提
升,擁有更強的血管新生能力,可從根本原因治療危急性肢體缺血。今向美國食品藥
物管理局提出IND申請,擬於美國執行首次(First-In-Human)人體臨床試驗。
6.因應措施:發佈本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MSC/VEGF
(2)用途:治療危急性肢體缺血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第一期臨床試驗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
/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向美國FDA提出第一期臨床試驗申請。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
達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
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
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
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考量未來市場行銷策略,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
益,暫不予公開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一)預計完成時間:預計30天,實際時程依美國FDA審核進度而定。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負擔執行臨床試驗之相關支出,並依授權合約約定之里
程碑支付授權金。
六、市場現況:
(一) 危急性肢體缺血是一個周邊動脈疾病(PAD)進展到疾病末期的表現。由於不
適當的肢體血流,導致病人休息疼痛、肢體潰瘍或壞疽。罹患周邊動脈疾
病的病人,約1-3%會惡化成危急性肢體缺血。診斷出危急性肢體缺血的病人
,一年的死亡率高達25%,30%的病人須作重大的截肢手術以保全性命。目前
除了透過血管重建等手術方式治療外,尚無有效的治療藥物。
(二) 根據諾和諾德基金會(Novo Nordisk Foundation)資料顯示,全球約有
2,200萬人深受危急性肢體缺血所苦,未被滿足醫療需求明顯。另根據市調
機構GII資料指出,全球危急性肢體缺血治療市場需求預計將從2022年的
50.5億美元,增至2030年達132.7億美元,2023-2030年的複合成長率為
11.33%。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2/21
2.公司名稱:台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與美國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UC Davis)合作開發之MSC/VEGF異體細胞
治療新藥適應症為治療危急性肢體缺血(Critical Limb Ischemia),此項新藥係利用
基因修飾骨髓間質幹細胞(MSC),使其分泌血管內皮新生因子(VEGF)的功能大幅提
升,擁有更強的血管新生能力,可從根本原因治療危急性肢體缺血。今向美國食品藥
物管理局提出IND申請,擬於美國執行首次(First-In-Human)人體臨床試驗。
6.因應措施:發佈本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MSC/VEGF
(2)用途:治療危急性肢體缺血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第一期臨床試驗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
/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向美國FDA提出第一期臨床試驗申請。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
達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
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
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
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考量未來市場行銷策略,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
益,暫不予公開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一)預計完成時間:預計30天,實際時程依美國FDA審核進度而定。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負擔執行臨床試驗之相關支出,並依授權合約約定之里
程碑支付授權金。
六、市場現況:
(一) 危急性肢體缺血是一個周邊動脈疾病(PAD)進展到疾病末期的表現。由於不
適當的肢體血流,導致病人休息疼痛、肢體潰瘍或壞疽。罹患周邊動脈疾
病的病人,約1-3%會惡化成危急性肢體缺血。診斷出危急性肢體缺血的病人
,一年的死亡率高達25%,30%的病人須作重大的截肢手術以保全性命。目前
除了透過血管重建等手術方式治療外,尚無有效的治療藥物。
(二) 根據諾和諾德基金會(Novo Nordisk Foundation)資料顯示,全球約有
2,200萬人深受危急性肢體缺血所苦,未被滿足醫療需求明顯。另根據市調
機構GII資料指出,全球危急性肢體缺血治療市場需求預計將從2022年的
50.5億美元,增至2030年達132.7億美元,2023-2030年的複合成長率為
11.33%。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與新加坡Senectus公司簽訂經銷與臨床研究合作合約
1.事實發生日:113/12/19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Senectus Pte. Ltd.(以下簡稱Senectus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3/12/19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與Senectus公司簽訂亞太地區Chondrochymal治療退化性關節炎產品的經銷
及臨床合作合約。本公司負責Chondrochymal產品的製造供應,Senectus公司負責
Chondrochymal產品的臨床、市場銷售、分銷以及相關的商業化活動。Senectus公
司同時擁有於18個月內施行向本公司取得Chondrochymal產品授權的權利。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對合約各條款應予保密。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
對於亞太地區以外的其他國家,本公司授予Senectus優先授權權利。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
簽約後18個月內為臨時性授權期間,此時間Senectus公司隨時可以通知本公司行使
獨家授權選擇權(15年的亞太地區獨家、不可轉讓的授權,但該授權不包括製造權)。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臨床試驗及市場推廣由Senectus公司負責,並向本公司下
訂單購買用於臨床試驗與未來上市後的產品。
10.具體目的:共同合作利於本公司Chondrochymal產品於臨床階段即開始接收生產訂單,
並將Chondrochymal市場拓展至其他亞太地區國家,同時可使本公司將研發資源轉移
至次世代產品上。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新加坡Senectus公司主要從事生物技術研究和臨床試驗開發。Senectus公司目標
為成為亞太甚至全球領導之再生醫療通路公司,將積極佈局銷售細胞醫療產品所
需之通路與行銷管道。
(2)本公司係屬生技產業具投資風險,有關財務及營收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資
料為準,投資人請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2/19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Senectus Pte. Ltd.(以下簡稱Senectus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3/12/19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與Senectus公司簽訂亞太地區Chondrochymal治療退化性關節炎產品的經銷
及臨床合作合約。本公司負責Chondrochymal產品的製造供應,Senectus公司負責
Chondrochymal產品的臨床、市場銷售、分銷以及相關的商業化活動。Senectus公
司同時擁有於18個月內施行向本公司取得Chondrochymal產品授權的權利。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對合約各條款應予保密。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
對於亞太地區以外的其他國家,本公司授予Senectus優先授權權利。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
簽約後18個月內為臨時性授權期間,此時間Senectus公司隨時可以通知本公司行使
獨家授權選擇權(15年的亞太地區獨家、不可轉讓的授權,但該授權不包括製造權)。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臨床試驗及市場推廣由Senectus公司負責,並向本公司下
訂單購買用於臨床試驗與未來上市後的產品。
10.具體目的:共同合作利於本公司Chondrochymal產品於臨床階段即開始接收生產訂單,
並將Chondrochymal市場拓展至其他亞太地區國家,同時可使本公司將研發資源轉移
至次世代產品上。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新加坡Senectus公司主要從事生物技術研究和臨床試驗開發。Senectus公司目標
為成為亞太甚至全球領導之再生醫療通路公司,將積極佈局銷售細胞醫療產品所
需之通路與行銷管道。
(2)本公司係屬生技產業具投資風險,有關財務及營收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資
料為準,投資人請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美國子公司PhibioTherapeuticsInc.新藥TRK-001獲FDA核准第二期臨床試驗新增本公司為生產場地與同意CMC內容變更
1.事實發生日:113/11/22
2.公司名稱:Phibio Therapeutics Inc.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由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0%持股美國子公司與美國新藥公司TRACT Therapeutics Inc.合作
開發之自體細胞新藥TRK-001為體外擴增之調節型T細胞(Treg),已取得美國FDA二期
臨床試驗許可,申請新增本公司作為TRK-001之二期臨床試驗生產廠地,取得美國FDA
無異議(no comment)核可,可開始進行台灣端的臨床試驗生產。本案於113/8/20已
完成送件申請程序,其中歷經美國FDA兩次通知審查進度延後,但於今日獲得美國FDA
無異議通過CMC審查並同意新增本公司之生產基地為TRK-001臨床二期之生產廠地,延
後取得許可並非任何可歸因於本公司之原因導致。
6.因應措施:發佈本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TregCel(TRK-001)
(2)用途:預防活體腎臟移植受贈者排斥反應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二期臨床試驗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
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向美國FDA提出二期臨床試驗細胞醫療產品生
產場地新增申請。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
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
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
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考量未來市場行銷策略,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暫不
予公開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一)預計完成時間:將於美國及台灣之臨床試驗中心開始進行收案。臨床二期完成時
程將以實際收案時程為準。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將啟動臨床二期試驗,並以台灣之臨床試驗中心優先收案。
依策略聯盟合約約定里程碑支付授權金,並負擔執行臨床試驗之相關支出。
六、市場現況:
(一) 此項新穎療法有機會取代免疫抑制劑藥物:根據市調機構 GII 資料顯示,
2020 年全球免疫抑制劑市場規模約 215.8 億美元,預估至 2027 年將超過
511 億美元,年複合成長率 13.4%。
(二) TregCel(TRK-001)已取得美國FDA實體器官移植抗排斥孤兒藥之資格。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3/11/22
2.公司名稱:Phibio Therapeutics Inc.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由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0%持股美國子公司與美國新藥公司TRACT Therapeutics Inc.合作
開發之自體細胞新藥TRK-001為體外擴增之調節型T細胞(Treg),已取得美國FDA二期
臨床試驗許可,申請新增本公司作為TRK-001之二期臨床試驗生產廠地,取得美國FDA
無異議(no comment)核可,可開始進行台灣端的臨床試驗生產。本案於113/8/20已
完成送件申請程序,其中歷經美國FDA兩次通知審查進度延後,但於今日獲得美國FDA
無異議通過CMC審查並同意新增本公司之生產基地為TRK-001臨床二期之生產廠地,延
後取得許可並非任何可歸因於本公司之原因導致。
6.因應措施:發佈本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TregCel(TRK-001)
(2)用途:預防活體腎臟移植受贈者排斥反應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二期臨床試驗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
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向美國FDA提出二期臨床試驗細胞醫療產品生
產場地新增申請。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
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
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
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考量未來市場行銷策略,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暫不
予公開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一)預計完成時間:將於美國及台灣之臨床試驗中心開始進行收案。臨床二期完成時
程將以實際收案時程為準。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將啟動臨床二期試驗,並以台灣之臨床試驗中心優先收案。
依策略聯盟合約約定里程碑支付授權金,並負擔執行臨床試驗之相關支出。
六、市場現況:
(一) 此項新穎療法有機會取代免疫抑制劑藥物:根據市調機構 GII 資料顯示,
2020 年全球免疫抑制劑市場規模約 215.8 億美元,預估至 2027 年將超過
511 億美元,年複合成長率 13.4%。
(二) TregCel(TRK-001)已取得美國FDA實體器官移植抗排斥孤兒藥之資格。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3/10/29
2.公司名稱:台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仟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40元,實收股款
總金額新台幣400,000仟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3年10月30日為增資基準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公司名稱:台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仟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40元,實收股款
總金額新台幣400,000仟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3年10月30日為增資基準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0/24
2.公司名稱:台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3年10月24日截止,尚有部份
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3年10月25日起
至113年11月25日止為本次現金增資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依原繳款書規定方式繳款,逾期
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後,依認購股數撥入認股人之集保證券存摺帳戶。
(4)若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 (02)2381-6288。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公司名稱:台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3年10月24日截止,尚有部份
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3年10月25日起
至113年11月25日止為本次現金增資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依原繳款書規定方式繳款,逾期
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後,依認購股數撥入認股人之集保證券存摺帳戶。
(4)若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 (02)2381-6288。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3/10/24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擬引進策略性及專業機構投資人。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事:福又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放棄認購股數897,061股,占得認購股數100%。
董事:黃智遠,放棄認購股數53,122股,占得認購股數1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0/24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擬引進策略性及專業機構投資人。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事:福又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放棄認購股數897,061股,占得認購股數100%。
董事:黃智遠,放棄認購股數53,122股,占得認購股數1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暨相關事宜(補充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行庫)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9/26
2.發行股數:1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100,000,000元整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40元整
6.員工認股股數: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之股份計1,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本次發行新股總數90%之股份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
之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20.83375289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可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
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1.充實營運資金;2.擴增辦公室及實驗室等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10/16
13.最後過戶日:113/10/11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0/12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0/16
16.股款繳納期間:113/10/18~113/10/24(原股東及員工之認股繳納期間)。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09/26。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南港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9月16日金管證發字
第113035730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
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
相關事宜,如因客觀環境變動或因應主管機關指示需要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9/26
2.發行股數:1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100,000,000元整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40元整
6.員工認股股數: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之股份計1,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本次發行新股總數90%之股份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
之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20.83375289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可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
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1.充實營運資金;2.擴增辦公室及實驗室等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10/16
13.最後過戶日:113/10/11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0/12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0/16
16.股款繳納期間:113/10/18~113/10/24(原股東及員工之認股繳納期間)。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09/26。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南港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9月16日金管證發字
第113035730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
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
相關事宜,如因客觀環境變動或因應主管機關指示需要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9/23
2.發行股數:1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100,000,000元整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40元整
6.員工認股股數: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之股份計1,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本次發行新股總數90%之股份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
之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20.83375289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可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
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1.充實營運資金;2.擴增辦公室及實驗室等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10/16
13.最後過戶日:113/10/11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0/12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0/16
16.股款繳納期間:113/10/18~113/10/24(原股東及員工之認股繳納期間)。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9月16日金管證發字
第113035730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
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
相關事宜,如因客觀環境變動或因應主管機關指示需要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行股數:1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100,000,000元整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40元整
6.員工認股股數: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之股份計1,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本次發行新股總數90%之股份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
之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20.83375289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可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
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1.充實營運資金;2.擴增辦公室及實驗室等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10/16
13.最後過戶日:113/10/11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0/12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0/16
16.股款繳納期間:113/10/18~113/10/24(原股東及員工之認股繳納期間)。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9月16日金管證發字
第113035730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
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
相關事宜,如因客觀環境變動或因應主管機關指示需要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3/09/11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9/11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3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晶華酒店 4F (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39巷3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永豐金證券舉辦之「2024年第三季產業論壇」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事實發生日:113/09/11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9/11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3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晶華酒店 4F (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39巷3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永豐金證券舉辦之「2024年第三季產業論壇」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取得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出具之「係屬科技事業且具市場性」之意見書
1.事實發生日:113/09/06
2.公司名稱:台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來函通知取得經濟部產業發展
署出具本公司「係屬科技事業且具市場性」之意見書,函文字號中華民國113年9月5日
證櫃審字第1130008874號。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依規劃時程提出股票上櫃之申請作業。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9/06
2.公司名稱:台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來函通知取得經濟部產業發展
署出具本公司「係屬科技事業且具市場性」之意見書,函文字號中華民國113年9月5日
證櫃審字第1130008874號。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依規劃時程提出股票上櫃之申請作業。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9/0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100,000,000元整。
6.發行價格:暫定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40元~45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由公司員工承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新股總數之9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可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
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與擴增辦公室及實驗室等。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訂定認股基準日
、增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限及其他增資發行等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
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
關事宜,如因客觀環境變動或因應主管機關指示需要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100,000,000元整。
6.發行價格:暫定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40元~45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由公司員工承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新股總數之9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可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
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與擴增辦公室及實驗室等。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訂定認股基準日
、增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限及其他增資發行等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
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
關事宜,如因客觀環境變動或因應主管機關指示需要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美國子公司PhibioTherapeuticsInc.自體細胞新藥TRK-001向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提出預防活體腎臟移植受贈者排斥反應之第二期人體臨床試驗審查申請(IND)
1.事實發生日:113/08/19
2.公司名稱:台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0%持股美國子公司與美國新藥公司TRACT Therapeutics Inc.合作
開發之自體細胞新藥TRK-001為體外擴增之調節型T細胞(Treg),已取得美國FDA二期
床試驗許可,今向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提出相同計畫編號之二期
人體臨床試驗審查申請(IND),將台灣醫學中心納入相同臨床試驗的收案醫院之列,
適應症為預防活體腎臟移植受贈者排斥反應,目標年底前開展多國多中心臨床收案
6.因應措施:發佈本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TregCel(TRK-001)
(2)用途:預防活體腎臟移植受贈者排斥反應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二期臨床試驗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
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向台灣TFDA提出二期臨床試驗申請。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
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
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
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考量未來市場行銷策略,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
暫不予公開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一)預計完成時間:實際時程依台灣TFDA審核進度而定。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將依策略聯盟合約約定里程碑支付授權金,並負擔執行
臨床試驗之相關支出。
六、市場現況:
(一) 此項新穎療法有機會取代免疫抑制劑藥物:根據市調機構 GII 資料顯示,
2020 年全球免疫抑制劑市場規模約 215.8 億美元,預估至 2027 年將超過
511 億美元,年複合成長率 13.4%。
(二) TregCel(TRK-001)已取得美國FDA實體器官移植抗排斥孤兒藥之資格。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8/19
2.公司名稱:台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0%持股美國子公司與美國新藥公司TRACT Therapeutics Inc.合作
開發之自體細胞新藥TRK-001為體外擴增之調節型T細胞(Treg),已取得美國FDA二期
床試驗許可,今向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提出相同計畫編號之二期
人體臨床試驗審查申請(IND),將台灣醫學中心納入相同臨床試驗的收案醫院之列,
適應症為預防活體腎臟移植受贈者排斥反應,目標年底前開展多國多中心臨床收案
6.因應措施:發佈本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TregCel(TRK-001)
(2)用途:預防活體腎臟移植受贈者排斥反應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二期臨床試驗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
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向台灣TFDA提出二期臨床試驗申請。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
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
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
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考量未來市場行銷策略,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
暫不予公開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一)預計完成時間:實際時程依台灣TFDA審核進度而定。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將依策略聯盟合約約定里程碑支付授權金,並負擔執行
臨床試驗之相關支出。
六、市場現況:
(一) 此項新穎療法有機會取代免疫抑制劑藥物:根據市調機構 GII 資料顯示,
2020 年全球免疫抑制劑市場規模約 215.8 億美元,預估至 2027 年將超過
511 億美元,年複合成長率 13.4%。
(二) TregCel(TRK-001)已取得美國FDA實體器官移植抗排斥孤兒藥之資格。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12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12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7,724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5,015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41,164)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37,955)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37,95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37,955)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02)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208,679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22,681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885,998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12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7,724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5,015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41,164)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37,955)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37,95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37,955)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02)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208,679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22,681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885,998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8/1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莊秀娟/本公司財務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3/08/12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8/1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莊秀娟/本公司財務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3/08/12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3/06/27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陳宏賓
4.舊任者簡歷:台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楊鈞堯執行長
6.新任者簡歷:台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營運長兼研發主管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職務調整
8.異動原因:因應公司整體營運規劃,取消設置總經理及營運長,總經理一職則由
新設執行長取代。
9.新任生效日期:113/06/2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陳宏賓
4.舊任者簡歷:台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楊鈞堯執行長
6.新任者簡歷:台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營運長兼研發主管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職務調整
8.異動原因:因應公司整體營運規劃,取消設置總經理及營運長,總經理一職則由
新設執行長取代。
9.新任生效日期:113/06/2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6/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楊鈞堯 執行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Hyperius Biotech Inc.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除楊世欽董事因利益關係迴避未參與
討論及表決外,主席徵詢其餘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楊鈞堯 執行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Hyperius Biotech Inc.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除楊世欽董事因利益關係迴避未參與
討論及表決外,主席徵詢其餘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6/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楊鈞堯/本公司營運長兼研發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吳芳儒協理/本公司研發部資深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3/06/27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6/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楊鈞堯/本公司營運長兼研發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吳芳儒協理/本公司研發部資深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3/06/27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委任第三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1.發生變動日期:113/06/19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獨立董事:陳春葉
獨立董事:劉景洪
獨立董事:吳烈澄
4.舊任者簡歷:
獨立董事:陳春葉/大力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大力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尖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劉景洪/大安春暉診所特約醫師、基隆市美好時光醫學美容診所院長
獨立董事:吳烈澄/昶洋貿易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
獨立董事:陳春葉
獨立董事:劉景洪
獨立董事:吳烈澄
6.新任者簡歷:
獨立董事:陳春葉/大力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大力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尖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劉景洪/大安春暉診所特約醫師、基隆市美好時光醫學美容診所院長
獨立董事:吳烈澄/昶洋貿易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因董事全面改選,故重新委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7/06~114/07/05
10.新任生效日期:113/06/19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3/06/19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獨立董事:陳春葉
獨立董事:劉景洪
獨立董事:吳烈澄
4.舊任者簡歷:
獨立董事:陳春葉/大力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大力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尖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劉景洪/大安春暉診所特約醫師、基隆市美好時光醫學美容診所院長
獨立董事:吳烈澄/昶洋貿易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
獨立董事:陳春葉
獨立董事:劉景洪
獨立董事:吳烈澄
6.新任者簡歷:
獨立董事:陳春葉/大力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大力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尖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劉景洪/大安春暉診所特約醫師、基隆市美好時光醫學美容診所院長
獨立董事:吳烈澄/昶洋貿易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因董事全面改選,故重新委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7/06~114/07/05
10.新任生效日期:113/06/19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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