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寶生醫(興)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第二屆審計委員會委員名單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1.發生變動日期:113/06/19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獨立董事:陳春葉
獨立董事:劉景洪
獨立董事:吳烈澄
4.舊任者簡歷:
獨立董事:陳春葉/大力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大力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尖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劉景洪/大安春暉診所特約醫師、基隆市美好時光醫學美容診所院長
獨立董事:吳烈澄/昶洋貿易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
獨立董事:陳春葉
獨立董事:劉景洪
獨立董事:吳烈澄
6.新任者簡歷:
獨立董事:陳春葉/大力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大力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尖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劉景洪/大安春暉診所特約醫師、基隆市美好時光醫學美容診所院長
獨立董事:吳烈澄/昶洋貿易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因董事全面改選。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7/06~114/07/05
10.新任生效日期:113/06/19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3/06/19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獨立董事:陳春葉
獨立董事:劉景洪
獨立董事:吳烈澄
4.舊任者簡歷:
獨立董事:陳春葉/大力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大力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尖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劉景洪/大安春暉診所特約醫師、基隆市美好時光醫學美容診所院長
獨立董事:吳烈澄/昶洋貿易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
獨立董事:陳春葉
獨立董事:劉景洪
獨立董事:吳烈澄
6.新任者簡歷:
獨立董事:陳春葉/大力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大力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尖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劉景洪/大安春暉診所特約醫師、基隆市美好時光醫學美容診所院長
獨立董事:吳烈澄/昶洋貿易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因董事全面改選。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7/06~114/07/05
10.新任生效日期:113/06/19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13/06/19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全面改選董事案。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辦理113年度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案。
(2)通過初次上市(櫃)前對外公開承銷辦理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擬提請原股東
全數放棄認購案。
(3)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辦法」、「背書保證作業辦法」、「取得或處分資
產處理程序」及「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4)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全面改選董事案。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辦理113年度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案。
(2)通過初次上市(櫃)前對外公開承銷辦理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擬提請原股東
全數放棄認購案。
(3)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辦法」、「背書保證作業辦法」、「取得或處分資
產處理程序」及「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4)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3/06/19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獨立董事及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福又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智遠
(2)董事:蔡佩珊
(3)董事:富聿資本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楊郁萍
(4)董事: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忠良
(5)獨立董事:陳春葉
(6)獨立董事:劉景洪
(7)獨立董事:吳烈澄
4.舊任者簡歷:
(1)董事:福又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智遠/本公司董事長、振業
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正言國際法律事務所執業律師
(2)董事:蔡佩珊/本公司總經理特助
(3)董事:富聿資本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楊郁萍/高端疫苗生物製劑股份有限
公司財務長暨管理部協理
(4)董事: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忠良/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兼總經理
(5)獨立董事:陳春葉/大力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大力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尖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6)獨立董事:劉景洪/大安春暉診所特約醫師、基隆市美好時光醫學美容診所院長
(7)獨立董事:吳烈澄/昶洋貿易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黃智遠
(2)董事:福又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蔡佩珊
(3)董事:楊世欽
(4)董事:郭旭崧
(5)獨立董事:陳春葉
(6)獨立董事:劉景洪
(7)獨立董事:吳烈澄
6.新任者簡歷:
(1)董事:黃智遠/本公司董事長、振業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正言國際法律
事務所執業律師
(2)董事:福又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蔡佩珊/本公司總經理特助
(3)董事:楊世欽/頂韻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兼總經理
(4)董事:郭旭崧/新原生細胞製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宏碁智醫股份有限公司獨立
董事、普生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5)獨立董事:陳春葉/大力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大力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尖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6)獨立董事:劉景洪/大安春暉診所特約醫師、基隆市美好時光醫學美容診所院長
(7)獨立董事:吳烈澄/昶洋貿易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暪
8.異動原因:全面改選董事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1)董事:黃智遠/439,633股
(2)董事:福又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蔡佩珊/7,413,167股
(3)董事:楊世欽/376,056股
(4)董事:郭旭崧/0股
(5)獨立董事:陳春葉/0股
(6)獨立董事:劉景洪/0股
(7)獨立董事:吳烈澄/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7/06~114/07/05
11.新任生效日期:113/06/19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全面改選)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獨立董事及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福又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智遠
(2)董事:蔡佩珊
(3)董事:富聿資本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楊郁萍
(4)董事: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忠良
(5)獨立董事:陳春葉
(6)獨立董事:劉景洪
(7)獨立董事:吳烈澄
4.舊任者簡歷:
(1)董事:福又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智遠/本公司董事長、振業
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正言國際法律事務所執業律師
(2)董事:蔡佩珊/本公司總經理特助
(3)董事:富聿資本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楊郁萍/高端疫苗生物製劑股份有限
公司財務長暨管理部協理
(4)董事: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忠良/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兼總經理
(5)獨立董事:陳春葉/大力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大力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尖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6)獨立董事:劉景洪/大安春暉診所特約醫師、基隆市美好時光醫學美容診所院長
(7)獨立董事:吳烈澄/昶洋貿易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黃智遠
(2)董事:福又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蔡佩珊
(3)董事:楊世欽
(4)董事:郭旭崧
(5)獨立董事:陳春葉
(6)獨立董事:劉景洪
(7)獨立董事:吳烈澄
6.新任者簡歷:
(1)董事:黃智遠/本公司董事長、振業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正言國際法律
事務所執業律師
(2)董事:福又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蔡佩珊/本公司總經理特助
(3)董事:楊世欽/頂韻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兼總經理
(4)董事:郭旭崧/新原生細胞製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宏碁智醫股份有限公司獨立
董事、普生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5)獨立董事:陳春葉/大力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大力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尖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6)獨立董事:劉景洪/大安春暉診所特約醫師、基隆市美好時光醫學美容診所院長
(7)獨立董事:吳烈澄/昶洋貿易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暪
8.異動原因:全面改選董事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1)董事:黃智遠/439,633股
(2)董事:福又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蔡佩珊/7,413,167股
(3)董事:楊世欽/376,056股
(4)董事:郭旭崧/0股
(5)獨立董事:陳春葉/0股
(6)獨立董事:劉景洪/0股
(7)獨立董事:吳烈澄/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7/06~114/07/05
11.新任生效日期:113/06/19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全面改選)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3/06/19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福又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智遠
4.舊任者簡歷:
(1)振業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2)正言國際法律事務所執業律師
(3)台寶生醫(股)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郭旭崧
6.新任者簡歷:
(1)新原生細胞製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宏碁智醫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普生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中華民國無任所大使(醫衛領域)
(5)國立交通大學講座教授
(6)國立陽明大學校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董事全面改選,由新任董事選出。
9.新任生效日期:113/06/1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福又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智遠
4.舊任者簡歷:
(1)振業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2)正言國際法律事務所執業律師
(3)台寶生醫(股)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郭旭崧
6.新任者簡歷:
(1)新原生細胞製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宏碁智醫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普生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中華民國無任所大使(醫衛領域)
(5)國立交通大學講座教授
(6)國立陽明大學校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董事全面改選,由新任董事選出。
9.新任生效日期:113/06/1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福又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蔡佩珊
(2)董事:楊世欽
(3)董事:郭旭崧
(4)獨立董事:劉景洪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福又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端疫苗生物製劑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2)董事:楊世欽
頂韻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兼總經理
(3)董事:郭旭崧
新原生細胞製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宏碁智醫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普生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獨立董事:劉景洪
大安春暉診所特約醫師
基隆市美好時光醫學美容診所院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06/19~116/06/1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
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表決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福又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蔡佩珊
(2)董事:楊世欽
(3)董事:郭旭崧
(4)獨立董事:劉景洪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福又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端疫苗生物製劑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2)董事:楊世欽
頂韻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兼總經理
(3)董事:郭旭崧
新原生細胞製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宏碁智醫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普生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獨立董事:劉景洪
大安春暉診所特約醫師
基隆市美好時光醫學美容診所院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06/19~116/06/1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
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表決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異體間質幹細胞新藥Chondrochymal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提出治療退化性關節炎三期人體臨床試驗審查申請(IND)。
1.事實發生日:113/06/14
2.公司名稱:台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司研發之異體間質幹細胞新藥Chondrochymal向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
管理署(TFDA)提出三期人體臨床試驗審查申請(IND)。
6.因應措施:發佈本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Chondrochymal
(2)治療膝骨關節炎(knee osteoarthritis),此適應症之別名為膝部退化性關節炎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三期臨床試驗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
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向台灣TFDA提出三期臨床試驗申請。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
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
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顯
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考量未來市場行銷策略,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暫不予
公開揭露。
(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執行第三期臨床試驗。
(一)預計完成時間:實際時程依台灣TFDA審核進度而定。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無。
(6)市場現況:
(一)膝骨關節炎為最常見的關節疾病之一,尤其普遍存在於高齡人口之中。隨著全球人
口高齡化趨勢加劇,膝骨關節炎治療藥品的需求持續增長。根據市場調查機構
(MarketsandMarkets)的數據,全球膝骨關節炎治療市場在2023年達到約90億美元,預
計年複合增長率(CAGR)增長約為6.8%。
(二)傳統的膝骨關節炎治療方式,以使用短效緩解疼痛的藥品為主,例如非類固醇消炎
藥、皮質類固醇注射劑、透明質酸注射劑、疼痛緩解貼片等。對於嚴重的病患,則以高
度侵入性的人工關節置換手術治療。對於止痛效果不彰,但尚未進入一定要置換人工關
節階段的病患,欠缺合適的長效疼痛控制、甚至疾病緩解(disease-modifying)療法
,未被滿足醫療需求強烈。在細胞治療應用於治療膝骨關節炎方面,目前美國FDA僅核
准一項自體軟骨細胞移植技術相關產品;國內則尚無產品上市。本公司之Chondrochymal
細胞醫療產品,係以關節腔注射方式進行治療,將於臨床三期測試其長期治療效果,嘗
試為病患提供新的選項。
(三)本公司已通過TFDA查核,取得PIC/S GMP先導工廠認證,成為國內第一家通過異體
間質幹細胞新藥GMP審查的藥廠。
(7)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
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3/06/14
2.公司名稱:台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司研發之異體間質幹細胞新藥Chondrochymal向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
管理署(TFDA)提出三期人體臨床試驗審查申請(IND)。
6.因應措施:發佈本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Chondrochymal
(2)治療膝骨關節炎(knee osteoarthritis),此適應症之別名為膝部退化性關節炎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三期臨床試驗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
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向台灣TFDA提出三期臨床試驗申請。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
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
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顯
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考量未來市場行銷策略,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暫不予
公開揭露。
(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執行第三期臨床試驗。
(一)預計完成時間:實際時程依台灣TFDA審核進度而定。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無。
(6)市場現況:
(一)膝骨關節炎為最常見的關節疾病之一,尤其普遍存在於高齡人口之中。隨著全球人
口高齡化趨勢加劇,膝骨關節炎治療藥品的需求持續增長。根據市場調查機構
(MarketsandMarkets)的數據,全球膝骨關節炎治療市場在2023年達到約90億美元,預
計年複合增長率(CAGR)增長約為6.8%。
(二)傳統的膝骨關節炎治療方式,以使用短效緩解疼痛的藥品為主,例如非類固醇消炎
藥、皮質類固醇注射劑、透明質酸注射劑、疼痛緩解貼片等。對於嚴重的病患,則以高
度侵入性的人工關節置換手術治療。對於止痛效果不彰,但尚未進入一定要置換人工關
節階段的病患,欠缺合適的長效疼痛控制、甚至疾病緩解(disease-modifying)療法
,未被滿足醫療需求強烈。在細胞治療應用於治療膝骨關節炎方面,目前美國FDA僅核
准一項自體軟骨細胞移植技術相關產品;國內則尚無產品上市。本公司之Chondrochymal
細胞醫療產品,係以關節腔注射方式進行治療,將於臨床三期測試其長期治療效果,嘗
試為病患提供新的選項。
(三)本公司已通過TFDA查核,取得PIC/S GMP先導工廠認證,成為國內第一家通過異體
間質幹細胞新藥GMP審查的藥廠。
(7)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
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3/05/22
2.公司名稱:台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依據「藥事法第57條」規定,以生物藥品之細胞治療產品(無菌製
備):「異體骨髓間質幹細胞Chondrochymal」向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食品藥物管
理署申請先導工廠新廠GMP符合性評鑑,已於113年5月22日獲衛福部函復符合藥物優
良製造準則之西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爰予許可。
6.因應措施:今日依衛福部許可函發布重大訊息,本案後續若有相關應發布重大訊息
之事項,將依規定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申請藥品查驗登記後,須檢具查驗登記申請資料影本、廠內前次查核迄今之
重大變更清單及製程比對表,向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換發製造許可併GDP符合性
評鑑。
(2)效期:113年5月22日至115年5月22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公司名稱:台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依據「藥事法第57條」規定,以生物藥品之細胞治療產品(無菌製
備):「異體骨髓間質幹細胞Chondrochymal」向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食品藥物管
理署申請先導工廠新廠GMP符合性評鑑,已於113年5月22日獲衛福部函復符合藥物優
良製造準則之西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爰予許可。
6.因應措施:今日依衛福部許可函發布重大訊息,本案後續若有相關應發布重大訊息
之事項,將依規定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申請藥品查驗登記後,須檢具查驗登記申請資料影本、廠內前次查核迄今之
重大變更清單及製程比對表,向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換發製造許可併GDP符合性
評鑑。
(2)效期:113年5月22日至115年5月22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113/03/29
3.報導內容:「…台寶生醫並規劃最快今年底前送件申請IPO…」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預測性報導係屬媒體臆測,本公司申請
上市(櫃)作業相關訊息,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佈之資料為主。
6.因應措施:公司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報導日期:113/03/29
3.報導內容:「…台寶生醫並規劃最快今年底前送件申請IPO…」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預測性報導係屬媒體臆測,本公司申請
上市(櫃)作業相關訊息,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佈之資料為主。
6.因應措施:公司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3/28
2.公司名稱:台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112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2,000仟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33元,
實收股款總額新台幣396,000仟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3年3月29日為增資基準日。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公司名稱:台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112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2,000仟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33元,
實收股款總額新台幣396,000仟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3年3月29日為增資基準日。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8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3/2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85,47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76,359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14,598)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17,512)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17,512)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17,512)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3.81)
11.期末總資產(仟元):941,76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28,470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613,29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3/2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85,47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76,359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14,598)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17,512)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17,512)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17,512)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3.81)
11.期末總資產(仟元):941,76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28,470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613,29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9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生醫路二段18號1F(生技大樓C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112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4)本公司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
程序及行為指南」、「道德行為準則」、「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公司治理
實務守則」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辦理113年度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案。
(2)初次上市(櫃)前對外公開承銷辦理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擬提請原股東全數放
棄認購案。
(3)討論修訂「公司章程」案。
(4)討論修訂「資金貸與他人辦法」、「背書保證作業辦法」、「取得或處分資產
處理程序」、「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於113年4月12日起至113年
4月22日17時止,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
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辦理股東提案手續,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
回覆審查結果;受理提案處所:台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堤頂
大道二段501號5樓。電話:(02)2695-6382。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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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9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生醫路二段18號1F(生技大樓C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112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4)本公司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
程序及行為指南」、「道德行為準則」、「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公司治理
實務守則」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辦理113年度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案。
(2)初次上市(櫃)前對外公開承銷辦理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擬提請原股東全數放
棄認購案。
(3)討論修訂「公司章程」案。
(4)討論修訂「資金貸與他人辦法」、「背書保證作業辦法」、「取得或處分資產
處理程序」、「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於113年4月12日起至113年
4月22日17時止,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
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辦理股東提案手續,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
回覆審查結果;受理提案處所:台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堤頂
大道二段501號5樓。電話:(02)2695-6382。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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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子公司PhiBioTherapeuticsInc.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PhiBio Therapeutics Inc.
2.事實發生日:113/3/28~113/3/28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不適用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美金4,000千元(約新台幣127,940千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為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本次投資金額為美金4,000千元(約新台幣127,940千元)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決議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股數:不適用
累積持有金額:美金7,500千元(約新台幣239,888千元)
累積持有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總資產比例:25.47%
佔股東權益比例:39.11%
營運資金數額:254,676千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支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3月28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3月28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現金增資
28.其他敘明事項:
交易之匯率以113年3月28日台銀即期匯率均價計算,並計算至千元止(USD/NTD31.985)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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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PhiBio Therapeutics Inc.
2.事實發生日:113/3/28~113/3/28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不適用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美金4,000千元(約新台幣127,940千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為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本次投資金額為美金4,000千元(約新台幣127,940千元)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決議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股數:不適用
累積持有金額:美金7,500千元(約新台幣239,888千元)
累積持有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總資產比例:25.47%
佔股東權益比例:39.11%
營運資金數額:254,676千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支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3月28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3月28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現金增資
28.其他敘明事項:
交易之匯率以113年3月28日台銀即期匯率均價計算,並計算至千元止(USD/NTD31.985)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3/03/28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8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所定之應募人資格為限,並依相關法規
辦理。
(2)本次私募普通股應募人尚未洽定,因內部人對公司之營運相對瞭解,為提高本
公司私募有價證券之可行性,本次私募有價證券洽詢之應募人包括內部人。洽定特
定人之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為之。
A.應募人如為內部人或關係人,需對本公司業務營運相當瞭解且可提升公司未來營
運,本名單僅為潛在應募對象,不代表該等內部人或關係人已同意認購本次私募普
通股增資案,應募人為內部人或關係人之可能名單如下:
<1>福又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
<2>富聿資本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
<3>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
<4>黃智遠:本公司董事長
<5>蔡佩珊:本公司董事
<6>楊郁萍: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7>李忠良: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8>陳春葉:本公司獨立董事
<9>劉景洪:本公司獨立董事
<10>吳烈澄:本公司獨立董事
<11>陳宏賓:本公司總經理
<12>楊鈞堯:本公司營運長
<13>莊秀娟:本公司管理處暨財會部協理
<14>鄧振銘:本公司法規臨床部協理
B.應募人如為策略性投資人,能夠提昇本公司技術,協助擴展本公司業務,可支持
本公司財務結構以維繫市場競爭力,對未來公司營運及獲利之成長提升應有相當程
度之貢獻,故本次私募之應募人為財務及策略性投資人實有其必要性。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3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
不超過30,000,000股額度,私募總金額得視實際私募價格及股數而定,並於股東
常會決議本案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最多不超過3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係依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
統內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
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
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前述二基準計算價
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2)本次私募普通股認股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依據,實際之價格再不低
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疇內,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巿場
狀況訂定之。
(3)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事項」之規
定辦理,並考量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本次籌措資金預計用於充實營運資金、轉投資、購置固定資產及支應其他因應本公
司長期發展之資金需求等多項用途。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私募方式相對具時效性與便利性等因素,且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
之規定將更可確保公司與應募人間之長期關係;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實際
需求辦理私募,亦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因此以私募方式辦理
具有必要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未訂。
11.參考價格:未訂。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訂。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轉讓對
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屆滿三年後,本公司始得依相關
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其餘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
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發行時間、計畫
項目、募集金額、應募人之選擇、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
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
訂定及辦理,未來如遇法令變更、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
境需要變更或修正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所定之應募人資格為限,並依相關法規
辦理。
(2)本次私募普通股應募人尚未洽定,因內部人對公司之營運相對瞭解,為提高本
公司私募有價證券之可行性,本次私募有價證券洽詢之應募人包括內部人。洽定特
定人之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為之。
A.應募人如為內部人或關係人,需對本公司業務營運相當瞭解且可提升公司未來營
運,本名單僅為潛在應募對象,不代表該等內部人或關係人已同意認購本次私募普
通股增資案,應募人為內部人或關係人之可能名單如下:
<1>福又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
<2>富聿資本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
<3>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
<4>黃智遠:本公司董事長
<5>蔡佩珊:本公司董事
<6>楊郁萍: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7>李忠良: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8>陳春葉:本公司獨立董事
<9>劉景洪:本公司獨立董事
<10>吳烈澄:本公司獨立董事
<11>陳宏賓:本公司總經理
<12>楊鈞堯:本公司營運長
<13>莊秀娟:本公司管理處暨財會部協理
<14>鄧振銘:本公司法規臨床部協理
B.應募人如為策略性投資人,能夠提昇本公司技術,協助擴展本公司業務,可支持
本公司財務結構以維繫市場競爭力,對未來公司營運及獲利之成長提升應有相當程
度之貢獻,故本次私募之應募人為財務及策略性投資人實有其必要性。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3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
不超過30,000,000股額度,私募總金額得視實際私募價格及股數而定,並於股東
常會決議本案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最多不超過3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係依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
統內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
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
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前述二基準計算價
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2)本次私募普通股認股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依據,實際之價格再不低
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疇內,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巿場
狀況訂定之。
(3)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事項」之規
定辦理,並考量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本次籌措資金預計用於充實營運資金、轉投資、購置固定資產及支應其他因應本公
司長期發展之資金需求等多項用途。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私募方式相對具時效性與便利性等因素,且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
之規定將更可確保公司與應募人間之長期關係;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實際
需求辦理私募,亦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因此以私募方式辦理
具有必要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未訂。
11.參考價格:未訂。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訂。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轉讓對
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屆滿三年後,本公司始得依相關
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其餘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
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發行時間、計畫
項目、募集金額、應募人之選擇、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
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
訂定及辦理,未來如遇法令變更、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
境需要變更或修正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初次上市(櫃)前對外公開承銷辦理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擬提請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8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未定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未定
6.發行價格:未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之10%~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未定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除保留員工認購外,其餘85%~90%股份依證交法第28-1條擬徵得原股東同意全數放棄
優先認購之權利,委由證券承銷商進行公開承銷之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員工放棄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
初次上市(櫃)前提出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發行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
金額、預計進度及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宜,如因法
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條件需要修正變更時,擬提請股東會
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8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未定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未定
6.發行價格:未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之10%~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未定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除保留員工認購外,其餘85%~90%股份依證交法第28-1條擬徵得原股東同意全數放棄
優先認購之權利,委由證券承銷商進行公開承銷之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員工放棄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
初次上市(櫃)前提出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發行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
金額、預計進度及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宜,如因法
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條件需要修正變更時,擬提請股東會
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1/31
2.發行股數:12,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120,000,000元整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3元整
6.員工認股股數: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之股份計1,2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本次發行新股總數90%之股份計10,8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
之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73.70772709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可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
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1.充實營運資金;2.轉投資子公司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02/07
13.最後過戶日:113/02/02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2/03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2/07
16.股款繳納期間:113/02/19~113/03/20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01/31。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忠孝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01月10日金管證發字
第112036659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
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
他相關事宜,如因客觀環境變動或因應主管機關指示需要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行股數:12,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120,000,000元整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3元整
6.員工認股股數: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之股份計1,2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本次發行新股總數90%之股份計10,8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
之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73.70772709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可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
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1.充實營運資金;2.轉投資子公司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02/07
13.最後過戶日:113/02/02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2/03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2/07
16.股款繳納期間:113/02/19~113/03/20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01/31。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忠孝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01月10日金管證發字
第112036659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
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
他相關事宜,如因客觀環境變動或因應主管機關指示需要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1/15
2.發行股數:12,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120,000,000元整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3元整
6.員工認股股數: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之股份計1,2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本次發行新股總數90%之股份計10,8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
之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73.70772709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可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
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1.充實營運資金;2.轉投資子公司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02/07
13.最後過戶日:113/02/02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2/03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2/07
16.股款繳納期間:113/02/19~113/03/20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01月10日金管證發字
第112036659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
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
他相關事宜,如因客觀環境變動或因應主管機關指示需要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行股數:12,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120,000,000元整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3元整
6.員工認股股數: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之股份計1,2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本次發行新股總數90%之股份計10,8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
之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73.70772709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可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
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1.充實營運資金;2.轉投資子公司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02/07
13.最後過戶日:113/02/02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2/03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2/07
16.股款繳納期間:113/02/19~113/03/20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01月10日金管證發字
第112036659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
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
他相關事宜,如因客觀環境變動或因應主管機關指示需要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與美國TRACT Therapeutics, Inc.簽訂策略聯盟合約 共同執行美國FDA臨床二期試驗
1.事實發生日:112/12/06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PhiBio Therapeutics Inc.、TRACT Therapeutics, Inc.
3.與公司關係:PhiBio Therapeutics Inc.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TRACT
Therapeutics, Inc.與本公司無關係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11/30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持股100%美國子公司PhiBio Therapeutics Inc.(簡稱PhiBio公司)與美國
TRACT Therapeutics, Inc.(簡稱TRACT公司)簽訂策略聯盟合約,共同合作開發「調
節型T細胞」免疫療法新藥,並共享全球商業利益。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
對於雙方合作開發的新藥,如有衍生產品,子公司PhiBio公司將優先獲得商業化授
權的議約權利。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此次策略聯盟將對本公司新藥研發及業務發展產生正面
影響。
10.具體目的:
(1)本公司透過持股100%美國子公司PhiBio公司與美國TRACT公司建立策略聯盟,共
同開發具創新性的免疫療法新藥。
(2)取得已獲美國FDA第二期臨床試驗許可之「調節型T細胞」免疫療法新藥TregCel
(TRK-001)並已取得美國FDA實體器官移植抗排斥孤兒藥資格。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調節型T細胞」免疫療法新藥將由本公司生產製造,子公司PhiBio公司在台灣
進行第二期臨床試驗;TRACT公司則在美國進行第二期臨床試驗。台美共同合作以
爭取全球龐大的免疫疾病治療商機。
(2)TRACT公司是一家開發新的治療方法用來恢復器官移植和自體免疫疾病的免疫平
衡生物醫藥公司。其專有平台技術採用自體多克隆擴增調節性T細胞是西北大學先驅
、西北大學 Fowler McCormick 外科教授 Joseph R Leventhal 博士及其研究同事
在西北大學研發授權而來。更多TRACT公司訊息,請詳見
www.tracttherapeutics.com/。
(3)本合約自112年11月30日起生效,至最後一次商業銷售依協議約定新藥品為止。
1.事實發生日:112/12/06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PhiBio Therapeutics Inc.、TRACT Therapeutics, Inc.
3.與公司關係:PhiBio Therapeutics Inc.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TRACT
Therapeutics, Inc.與本公司無關係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11/30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持股100%美國子公司PhiBio Therapeutics Inc.(簡稱PhiBio公司)與美國
TRACT Therapeutics, Inc.(簡稱TRACT公司)簽訂策略聯盟合約,共同合作開發「調
節型T細胞」免疫療法新藥,並共享全球商業利益。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
對於雙方合作開發的新藥,如有衍生產品,子公司PhiBio公司將優先獲得商業化授
權的議約權利。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此次策略聯盟將對本公司新藥研發及業務發展產生正面
影響。
10.具體目的:
(1)本公司透過持股100%美國子公司PhiBio公司與美國TRACT公司建立策略聯盟,共
同開發具創新性的免疫療法新藥。
(2)取得已獲美國FDA第二期臨床試驗許可之「調節型T細胞」免疫療法新藥TregCel
(TRK-001)並已取得美國FDA實體器官移植抗排斥孤兒藥資格。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調節型T細胞」免疫療法新藥將由本公司生產製造,子公司PhiBio公司在台灣
進行第二期臨床試驗;TRACT公司則在美國進行第二期臨床試驗。台美共同合作以
爭取全球龐大的免疫疾病治療商機。
(2)TRACT公司是一家開發新的治療方法用來恢復器官移植和自體免疫疾病的免疫平
衡生物醫藥公司。其專有平台技術採用自體多克隆擴增調節性T細胞是西北大學先驅
、西北大學 Fowler McCormick 外科教授 Joseph R Leventhal 博士及其研究同事
在西北大學研發授權而來。更多TRACT公司訊息,請詳見
www.tracttherapeutics.com/。
(3)本合約自112年11月30日起生效,至最後一次商業銷售依協議約定新藥品為止。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子公司PhiBio Therapeutics Inc.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PhiBio Therapeutics Inc.
2.事實發生日:112/11/9~112/11/9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不適用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美金1,500千元(約新台幣48,368千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為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本次投資金額為美金1,500千元(約新台幣48,368千元)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決議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股數:不適用
累積持有金額:美金3,500千元(約新台幣112,858千元)
累積持有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佔總資產比例:10.75%
佔股東權益比例:15.98%
營運資金數額:423,536千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支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11月9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11月9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8.其他敘明事項:
交易之匯率以112年11月9日台銀即期匯率均價計算,並計算至千元止(USD/NTD32.245)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PhiBio Therapeutics Inc.
2.事實發生日:112/11/9~112/11/9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不適用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美金1,500千元(約新台幣48,368千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為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本次投資金額為美金1,500千元(約新台幣48,368千元)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決議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股數:不適用
累積持有金額:美金3,500千元(約新台幣112,858千元)
累積持有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佔總資產比例:10.75%
佔股東權益比例:15.98%
營運資金數額:423,536千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支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11月9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11月9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8.其他敘明事項:
交易之匯率以112年11月9日台銀即期匯率均價計算,並計算至千元止(USD/NTD32.245)
1.事實發生日:112/11/09
2.公司名稱:台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授權持股100%美國子公司與美國TRACT Therapeutics, Inc.
簽訂策略聯盟合約,雙方將共同開發「調節型T細胞」免疫療法,並共享全球商業利益。
雙方合作的首項新藥TregCel(TRK-001)已獲美國FDA第二期臨床試驗許可並已取得美
國FDA實體器官移植抗排斥孤兒藥資格,未來將由本公司生產製造,並於台、美兩地執行
多國多中心臨床試驗。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公司名稱:台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授權持股100%美國子公司與美國TRACT Therapeutics, Inc.
簽訂策略聯盟合約,雙方將共同開發「調節型T細胞」免疫療法,並共享全球商業利益。
雙方合作的首項新藥TregCel(TRK-001)已獲美國FDA第二期臨床試驗許可並已取得美
國FDA實體器官移植抗排斥孤兒藥資格,未來將由本公司生產製造,並於台、美兩地執行
多國多中心臨床試驗。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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