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藝術公司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08/11/1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蔡典謨;本公司獨立董事張山輝;本公司獨立董事鄭秋洪;本公司獨立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原因:本公司停止股票公開發行後,依經濟部98/7/3經商字第09800603050號函釋,獨立董事當然解任。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7/06/22~110/06/21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7,董事變動達三分之一。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本公司股票自108/11/15 起停止公開發行1.事實發生日:108/11/15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8年11月06日10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申請停止股票公開發行。3.因應措施:本公司於10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後,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於今日收到發文日期:108年11月15日取得金管證發字第1080336044號函核准。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11/062.發生緣由:10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一、討論事項(一)通過本公司申請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案(二)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3.因應措施:函文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停止股票公開發行。4.其他應敘明事項:實際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日 依證券主管機關核准為準。
1.事實發生日:108/11/062.發生緣由:台灣藝術股份有限公司因考量未來發展、整體業務規畫及調整經營策略,擬申請停止股票公開發行,並業經10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3.因應措施:擬依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停止股票公開發行,實際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日依證券主管機關核准為準。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8/09/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鄭麗美、黃元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因個人生涯規劃,事務繁忙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7/06/22~110/06/21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2/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財會主管為同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8/09/24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蔡秀桃 財務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遺缺待補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7.生效日期:108/09/308.新任者聯絡電話:07-5315858#6049.其他應敘明事項:預計108/09/30離職。
1.事實發生日:108/09/23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因考量未來發展、整體業務規畫及經營策略,於一○八年九月十八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及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本公司已於同日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同意終止興櫃市場股票登錄掛牌買賣,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8年09月23日證櫃審字第10800108061號函,自108年10月08日起,終止與本公司簽訂之興櫃股票櫃檯買賣契約。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8/10/08。4.其它應敘明事項:推薦證券商於本公司終止交易前,仍負連續報價及成交義務。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申請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及停止股票公開發行1.事實發生日:108/09/182.公司名稱:台灣藝術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申請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及停止股票公開發行。6.因應措施:本公司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5條第11款規定,於108年9月18日辦理興櫃公司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新聞稿內容如下:台灣藝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8479,因考量未來發展、整體業務規畫及調整經營策略,於一○八年九月十八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及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本公司將依相關作業規定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後續將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辦理相關事宜,實際終止股票櫃檯買賣日期將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之核准函文為準。並將提請一○八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討論通過停止股票公開發行事宜,於決議通過後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停止股票公開發行。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9/18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8/11/06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高雄市苓雅區中山二路483號4.召集事由:(一)討論事項: (1)本公司申請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案 (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二)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10/0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11/06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不適用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9/182.公司名稱:台灣藝術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因應業務需要,經108年9月1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將原公司營業地址由「高雄市苓雅區中山二路483號」,遷址至「高雄市鹽埕區七賢三路98號」。6.因應措施:依法向主管機關辦理遷址變更登記。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9/052.公司名稱:台灣藝術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申請廢止民國108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09月04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30604號函同意廢止。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加計利息返還原股東所繳納之股款,暫定退款日期為民國108年09月10日,應退款項將以匯款方式或開立支票退回。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對於已繳納股款之原股東,將加算利息返還原股東所繳納之股款;應退款項將以匯款方式或開立支票退回其繳交之股款,匯費及掛號郵資由本公司負擔。本公司對於已繳交股款者應退還股款之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 x【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 x 利率 (註1)/365】。(註1)年利率係以台灣銀行108年8月28日一年~未滿二年定期存款牌告固定利率1.035%計算之。(註2)應退還之已繳股款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元。
公告本公司申請廢止108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補充公告退款補償方案)1.事實發生日:108/09/022.公司名稱:台灣藝術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108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108年3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105026號函申報生效,並於108年4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11071號函核備在案,調整發行價格每股為新台幣10元,調整發行股數為3,000,000股,增資計畫資金用途維持不變。後因實際作業流程考量及配合股東會作業時程,預期本次現金增資募集資金完成日可能超過本案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三個月內募足款項之規定,為避免影響股東權益及影響本次計畫預計募集完成可行性,故延長本次現金增資之募集期間三個月,業經金管會108年4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13553號函核備在案。(2)因近期資本市場環境變動致募集資金狀況不如預期,經考量公司整體利益及股東權益後,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擬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廢止本公司108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6.因應措施:補償方案:台灣藝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為確保已繳款股東之權益,茲將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廢止所造成之影響特定相關補償方案。本公司接獲主管機關同意廢止現金增資案後,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1條第4項規定,接獲主管機關廢止通知之日起十日內,依法加算利息返還原股東所繳納之股款;應退款項將以匯款方式或開立支票退回其繳交之股款,匯費及掛號郵資由本公司負擔。本公司對於已繳交股款者應退還股款之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x【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 x 利率 (註1)/365】。(註1)年利率係以台灣銀行108年8月28日一年~未滿二年定期存款牌告固定利率1.035%計算之。(註2)應退還之已繳股款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元。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8/282.公司名稱:台灣藝術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108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108年3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105026號函申報生效,並於108年4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11071號函核備在案,調整發行價格每股為新台幣10元,調整發行股數為3,000,000股,增資計畫資金用途維持不變。後因實際作業流程考量及配合股東會作業時程,預期本次現金增資募集資金完成日可能超過本案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三個月內募足款項之規定,為避免影響股東權益及影響本次計畫預計募集完成可行性,故延長本次現金增資之募集期間三個月,業經金管會108年4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13553號函核備在案。(2)因近期資本市場環境變動致募集資金狀況不如預期,經考量公司整體利益及股東權益後,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擬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廢止本公司108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6.因應措施:本次申請廢止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及退款補償方案等相關事宜,俟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8年現金增資全體董事及監察人放棄認購股數 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由特定人認購事宜1.事實發生日:108/08/12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考量或理財規劃考量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董事長 林富男 242,775 100%董事 柯芷吟 70,018 100%董事 陳雅婷 76,950 100%獨立董事 張山輝 14,785 100%監察人 鄭麗美 112,500 100%監察人 黃元璋 74,571 100%監察人 許美惠 67,500 100%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及監察人放棄認購股數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8/06/21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1)承認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107年度虧損撥補案。二、討論事項:(1)通過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2)通過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3)通過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4)通過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8/06/042.發行股數:普通股3,000,000股3.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4.發行總金額:新臺幣30,000,000元5.發行價格:每股新臺幣10元6.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0%,計300,000股由員工認購。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發行新股總數之90%,計2,70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可認購225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放棄認購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8/07/0213.最後過戶日:108/06/27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6/28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7/0216.股款繳納期間: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為108年7月12日至108年8月12日。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為108年8月13日至108年8月28日。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8/04/22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華南商業銀行高雄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華南商業銀行三民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4/302.公司名稱:台灣藝術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8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經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延長現金增資募集期限3個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4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13553號函核准在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損失賠償責任承諾書台灣藝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一○八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108年3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10502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及民國108年4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11071號函核備生效在案。然因實際作業流程考量及配合股東會作業時程,預期本次現金增資募集資金完成日可能超過本案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三個月內募足款項之規定,為避免影響股東權益及影響本次計畫預計募集完成可行性,經本公司民國108年4月22日董事會決議延長本次現金增資之募集期間三個月。特此聲明,上述延長現金增資募集期間對原股東、員工以及認股人權益應尚無重大影響,若因此致原股東、員工以及認股人權益發生損害,以書面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公司及本人願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書人:台灣藝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林富男 中華民國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1.事實發生日:108/04/222.公司名稱:台灣藝術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108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3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105026號函核准在案,後於108年3月29日董事會決議變更發行股數為3,000,000股及變更發行價格以面額新臺幣10元發行,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4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11071號函核備在案。(2)茲因實際作業流程考量及配合股東會作業時程,預期本次現金增資募集資金完成日可能超過本案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三個月內募足款項之規定,為避免影響股東權益及影響本次計畫預計募集完成可行性,擬延長本次現金增資之募集期間三個月。6.因應措施: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7.其他應敘明事項:待主管機關核准後再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8/04/222.公司名稱:台灣藝術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委託代收價款機構:華南商業銀行高雄分行 簽訂日期:108年04月22日(2)委託存儲專戶機構:華南商業銀行三民分行 簽訂日期:108年04月22日
1.事實發生日:108/04/112.公司名稱:台灣藝術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108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3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105026號函申報生效。後於108年3月2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調整發行價格及發行股數,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4月10日金管會證發字第1080311071號函核備在案。(2)發行股數由2,400,000股調增為3,000,000股,發行價格由每股新臺幣12.5元調整為每股新臺幣10元,其增資計畫資金用途及募集總金額皆維持不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損失賠償責任承諾書台灣藝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一○八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108年3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10502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本公司於108年3月7日經董事會決議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2.5元,總發行股數為2,400,000股,總募集金額為30,000仟元。然經本公司108年3月29日董事會為維護原股東及員工權益與考量當前資本市場情勢,決議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調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0元,總發行股數異動為3,000,000股,申請變更後總募集金額為30,000仟元,與原募集金額相同,故申請變更後對本次資金運用計劃並無重大影響。特此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或員工權益。若原股東及員工因本次募資調整發行價格及股數而遭受損害,經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公司及本人願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此致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書人:台灣藝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林富男中華民國一○八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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