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璽幹細胞應用技術(興)公司公告
更正107年度合併財報第8頁合併綜合損益表:107年度營業 成本16,310仟元及推銷費用78,214仟元以及第38頁(十)存貨: 107年度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為16,310仟元。1.事實發生日:108/11/152.發生緣由:(1)更正107年度合併財報第8頁合併綜合損益表:107年度營業成本16,310仟元及推銷費用78,214仟元。(2)更正107年度合併財報第38頁(十)存貨:107年度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為16,310仟元。(3)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07年度合併財報第8頁合併綜合損益表。107年度合併財報第38頁(十)存貨。(4)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107年度合併財報第8頁合併綜合損益表:107年度營業成本27,566仟元及推銷費用66,958仟元。107年度合併財報第38頁(十)存貨: 107年度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為27,566仟元。(5)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107年度合併財報第8頁合併綜合損益表:107年度營業成本16,310仟元及推銷費用78,214仟元。107年度合併財報第38頁(十)存貨: 107年度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為16,310仟元。3.因應措施:上述所作更正不影響損益,更正後107年度合併財報已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11/042.契約相對人:Vinmec Times City及Vinmec Research Instituteof Stem Cell and Gene Technology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8/11/04~110/09/30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越南Vinmec Times City及Vinmec ResearchInstitute of Stem Cell and Gene Technology機構,就糖尿病幹細胞治療進行 人體臨床試驗,共同開發糖尿病幹細胞新藥GXIPC1。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增加本公司幹細胞產品與技術服務項目,進而擴大整體營運規模。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執行幹細胞新藥GXIPC1治療糖尿病之安全性及有效性第一期人體臨床試驗,作為未來開發糖尿病幹細胞新藥等藥物之應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1) 根據 IDF 數據顯示,2015年底,全球有3.18億糖尿病前期患者,糖尿病患病率高達8.8%,糖尿病前期的患病率有6.7%。預期未來至2040年糖尿病前期人群將達到4.81億,糖尿病相關醫療費用將突破8,020億美元。(2)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更正本公司108年度第二次股東臨時會議事手冊及議事錄 選舉事項說明二之日期為108年7月15日。1.事實發生日:108/10/182.發生緣由:本公司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108年度第二次股東臨時會議事手冊及議事錄,選舉事項說明二之日期誤植為108年5月6日,爰均更正為:「本次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業經108年7月15日董事會審查通過」。3.因應措施:公告並更正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108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議事手冊及議事錄。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更正本公司108年度第二次股東臨時會 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提名人。1.事實發生日:108/10/182.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8年7月26日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108年度第二次股東臨時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公告,候選人名單係由董事會提名,本公司前誤植為持有已發行股份1%以上股東提名,特予更正。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更正。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取得 『促使幹細胞增生及增加端粒(西每)活性的食物補充品』 中國發明專利證書1.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內容:本公司取得「促使幹細胞增生及增加端粒(西每)活性的食物補充品」中國發明專利,專利授權公告號為發明第CN105724892B號。2.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取得日期:108/09/273.取得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成本:為保護商業競爭機密及保障投資人權益,故不予揭露。4.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內容:本公司「新穎中空微米粒子」取得中華民國發明專利,專利證書號為發明第I671402號。2.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取得日期:108/09/233.取得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成本:為保護商業競爭機密及保障投資人權益,故不予揭露。4.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 ,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本公司陳舊性腦中風幹細胞新藥 (思益優GXNPC1)供查驗登記用第二期臨床試驗計畫(計畫編號:GWOADSH20180822),衛福部同意試驗進行。1.事實發生日:108/09/112.發生緣由:本公司接獲衛生福利部審核通過本公司陳舊性腦中風幹細胞新藥(思益優GXNPC1) 供查驗登記用第二期臨床試驗計畫 (計畫編號:GWOADSH20180822),衛福部同意試驗進行。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思益優GXNPC1。(2)用途:陳舊性腦中風。(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依法規辦理第二期、第三期臨床試驗及新藥查驗登記審核。(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A.供查驗登記用臨床第二期試驗,通過審核,原則同意試驗進行。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不適用。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將以此臨床試驗結果為基礎接續進行下階段試驗。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為保護商業競爭機密及保障投資人權益,故不予揭露。(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依法規辦理下階段臨床試驗申請。A.預計完成時間:第二期臨床試驗完成及後續相關核備時程,屬權責機關之職權,其相關進度暫無法估算。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依法規辦理第二期臨床試驗相關研發費用及行政規費等。(6)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更正本公司陳舊性腦中風幹細胞新藥(GXNPC1)供查驗登記用第一期臨床試驗計畫(計畫編號:CMUH102-REC1-034),衛福部同意試驗計畫之結案報告備查。1.事實發生日:108/09/022.發生緣由:本公司接獲衛生福利部審核通過本公司陳舊性腦中風幹細胞新藥(GXNPC1)供查驗登記用第一期臨床試驗計畫(計畫編號:CMUH102-REC1-034),衛福部同意試驗計畫之結案報告備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陳舊性腦中風幹細胞新藥(GXNPC1)。(2)用途:陳舊性腦中風。(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依法規辦理第二期、第三期臨床試驗及新藥查驗登記審核。(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A.申請查驗登記用臨床第二期試驗。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不適用。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將以此臨床試驗結果為基礎接續進行下階段試驗。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為保護商業競爭機密及保障投資人權益,故不予揭露。(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依法規辦理下階段臨床試驗申請。A.預計完成時間:下階段臨床試驗完成及後續相關核備時程,屬權責機關之職權,其相關進度暫無法估算。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依法規辦理下階段臨床試驗相關研發費用及行政規費等。(6)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本公司陳舊性腦中風幹細胞新藥(GXNPC1)供查驗登記用第一期臨床試驗計畫(計畫編號:CMUH102-REC1-034),衛福部同意試驗計畫之結案報告備查。1.事實發生日:108/09/022.發生緣由:本公司接獲衛生福利部審核通過本公司陳舊性腦中風幹細胞新藥(GXNPC1)供查驗登記用第一期臨床試驗計畫(計畫編號:CMUH102-REC1-034),衛福部同意試驗計畫之結案報告備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陳舊性腦中風幹細胞新藥(GXNPC1)。(2)用途:陳舊性腦中風。(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依法規辦理第二期、第三期臨床試驗及新藥查驗登記審核。(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A.申請查驗登記用臨床第二期試驗。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不適用。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將以此臨床試驗結果為基礎接續進行下階段試驗。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為保護商業競爭機密及保障投資人權益,故不予揭露。(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依法規辦理下階段臨床試驗申請。A.預計完成時間:第一期臨床試驗完成及後續相關核備時程,屬權責機關之職權,其相關進度暫無法估算。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依法規辦理第一期臨床試驗相關研發費用及行政規費等。(6)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08/08/232.發生緣由:由全體獨立董事成員陳鎮江、黎耀基、羅榮鎮組成審計委員會,並推選陳鎮江為召集人。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8/142.發生緣由:本次計畫之變更主係於經諮詢後,外部專家評估目前已完成之相關實驗數據足以支持臨床試驗執行,基於資金運用效率與營運發展考量,擬訂投入藥毒理試驗資金轉充實營運資金用途,以發揮最有效益之運用。惟新藥開發有較高之不確定性,須隨時依據研發進展及國際新藥開發趨勢加以調整,因此,本公司未來將有待依據新藥研發產業變化及營運發展策略擬訂資金需求,預期可提升資金使用效率及研發計畫進度達成,對本公司營運有具體且正面助益。3.因應措施:(1)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單位:新台幣仟元計畫項目 充實營運資金 臨床試驗 所需資金總額----------- ------------ ---------- ---------------變更前金額 143,900 136,100 280,000變更後金額 240,000 40,000 280,000差異金額 96,100 (96,100) 0(2)預計執行進度:充實營運資金:108年第一季至109年第二季。臨床試驗:108年第一季至第四季。(3)預計完成日期:充實營運資金:109年第二季。臨床試驗:108年第四季。(4)預計可能產生效益:考量資金運用效率與營運發展考量,將原先擬新藥開發計畫之資金變更用於營運資金,讓公司資金配置更具效率及彈性。(5)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次現金增資計畫變更係為研發進程與原計畫有異動,因應實際需求調整原計畫資金分配,此次變更對股東權益無不利之影響。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GXHPC1供查驗登記用二期臨床試驗計畫 (計畫編號:GXHPC1-II),衛福部同意試驗進行。1.事實發生日:108/07/252.發生緣由:本公司接獲衛生福利部審核通過本公司GXHPC1供查驗登記用二期臨床試驗計畫(計畫編號:GXHPC1-II),衛福部同意試驗進行。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GXHPC1。(2)用途:肝硬化。(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依法規辦理第二期、第三期臨床試驗及新藥查驗登記審核。(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A供查驗登記用臨床第二期試驗,通過審核,原則同意試驗進行。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不適用。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將以此臨床試驗結果為基礎接續進行下階段試驗。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為保護商業競爭機密及保障投資人權益,故不予揭露。(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依法規辦理下階段臨床試驗申請。A.預計完成時間:第二期臨床試驗完成及後續相關核備時程,屬權責機關之職權,其相關進度暫無法估算。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依法規辦理第二期臨床試驗相關研發費用及行政規費等。(6)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本公司「陳舊性腦中風幹細胞新藥思益優」榮獲2019臺北生技獎新創技術獎優等獎1.事實發生日:108/07/262.發生緣由:本公司「陳舊性腦中風幹細胞新藥思益優」榮獲2019臺北生技獎新創技術獎優等獎。3.因應措施:出席領獎及得獎產品展示於2019亞洲生技大展。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7/182.發生緣由:本公司108年5月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提前辦理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作業,並授權董事長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76,119,31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761,193,160元。(2)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股份相同,換發比例為1:1。(3)無實體新股自開始換發日起,原舊股票不得做為買賣交割之標的。(4)本次實體股票全面換發新股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換發後之無實體股票將以股東名義登載於公司保管劃撥帳戶內,本公司股票上市(櫃)、興櫃前,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之證券集保帳戶。(5)換發新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全面無實體換票基準日:108年8月8日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8年8月7日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8年8月8日~108年8月12日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日期:108年8月13日(6)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予以修正變更上述條件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項。
1.發生變動日期:108/06/1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1)董事:莊明熙/國璽幹細胞應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兼總經理。(2)董事:林珀丞/國璽幹細胞應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技術長。(3)董事:陳定穠/環球百順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4)董事:康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康錫東/鍵吉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5)董事:周遵善/瑞妮絲醫美診所院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董事:莊明熙/國璽幹細胞應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兼總經理。(2)董事:邱淳芬/國璽幹細胞應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副總。(3)董事:林珀丞/國璽幹細胞應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技術長。(4)董事:陳定穠/環球百順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5)董事:陳柏儒/新怡盛中藥行負責人。(6)董事:羅苓/無。(7)董事:康錫東/康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8)獨立董事:從缺(9)獨立董事:從缺(10)獨立董事:從缺4.異動原因:董事任期屆滿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1)董事:莊明熙1,650,000股。(2)董事:邱淳芬761,066股。(3)董事:林珀丞260,761股。(4)董事:陳定穠793,325股。。(5)董事:陳柏儒762,287股。(6)董事:羅苓4,853,227股。(7)董事:康錫東1,794,848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5/03/29~108/03/287.新任生效日期:108/06/18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8/06/1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1)董事:莊明熙/國璽幹細胞應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兼總經理。(2)董事:林珀丞/國璽幹細胞應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技術長。(3)董事:陳定穠/環球百順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4)董事:康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康錫東/鍵吉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5)董事:周遵善/瑞妮絲醫美診所院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董事:莊明熙/國璽幹細胞應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兼總經理。(2)董事:邱淳芬/國璽幹細胞應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副總。(3)董事:林珀丞/國璽幹細胞應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技術長。(4)董事:陳定穠/環球百順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5)董事:陳柏儒/新怡盛中藥行負責人。(6)董事:羅苓/無。(7)董事:康錫東/康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異動原因:董事任期屆滿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1)董事:莊明熙1,650,000股。(2)董事:邱淳芬761,066股。(3)董事:林珀丞260,761股。(4)董事:陳定穠793,325股。。(5)董事:陳柏儒762,287股。(6)董事:羅苓4,853,227股。(7)董事:康錫東1,794,848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5/03/29~108/03/287.新任生效日期:108/06/18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8/06/18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莊明熙\國璽幹細胞應用技術(股)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莊明熙\國璽幹細胞應用技術(股)公司董事長。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6.新任生效日期:108/06/18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成立「併購特別委會員」暨通過 「併購特別委員會組織規程」及遴選委員1.事實發生日:108/06/112.發生緣由: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發生變動日期:二、功能性委員會名稱:併購特別委員會三、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四、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鎮江/中華大學科技管理學系兼任副教授。黎耀基/前國立清華大學生物科技研究所\生命科學系教授。羅榮鎮/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分局長。五、異動情形:新任。六、異動原因:考量公司未來營運狀況設置。七、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不適用。八、新任生效日期:108/06/10九、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成立「併購特別委會員」暨通過 「併購特別委員會組織規程」及遴選委員1.事實發生日:108/06/102.發生緣由: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發生變動日期:二、功能性委員會名稱:併購特別委員會三、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四、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鎮江/中華大學科技管理學系副教授。黎耀基/前國立清華大學生物科技研究所\生命科學系教授。羅榮鎮/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分局長。五、異動情形:新任。六、異動原因:考量公司未來營運狀況設置。七、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不適用。八、新任生效日期:108/06/10九、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GXCPC1供查驗登記用臨床試驗計畫(計畫編號:GXCPC1-01),衛福部同意試驗進行。1.事實發生日:108/04/082.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接獲衛生福利部審核通過本公司GXCPC1(Allogeneic Adipose Tissue-Derived Mesenchymal Stem Cells)Injection供查驗登記用臨床試驗計畫(計畫編號:GXCPC1-01)乙案,同意試驗進行。3.因應措施:發出重訊4.其他應敘明事項:(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GXCPC1。(2)用途:膝骨關節炎。(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依法規辦理第一/二期、第三期臨床試驗及新藥查驗登記審核。(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A供查驗登記用臨床第一/二期試驗,通過審核,同意試驗進行。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不適用。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將以此臨床試驗結果為基礎接續進行下階段試驗。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為保護商業競爭機密及保障投資人權益,故不予揭露。(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依法規辦理下階段臨床試驗申請。A.預計完成時間:第一/二期臨床試驗完成及後續相關核備時程,屬權責機關之職權,其相關進度暫無法估算。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依法規辦理第一/二期臨床試驗相關研發費用及行政規費等。(6)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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