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寶德科技(上)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15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30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縣中和市連城路258號14樓-8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本公司98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98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2.承認事項:(1)9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2)98年度盈餘分配案。3.討論事項:(1)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2)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4.其他議案或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5/0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30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9年5月2日至99年6月30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99年5月1日適逢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99年4月30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辦理股票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99年5月1日郵戳為憑)。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2.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30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本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及公司法183條第2項規定,其開會召集通知及議事錄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
1.事實發生日:99/04/152.公司名稱: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通過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通過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分派案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通過本公司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6.因應措施:依規定將部份議案提請本公司99年股東會決議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15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董事會決議98年度盈餘不分配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15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30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縣中和市連城路258號14樓-8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本公司98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98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2.承認事項:(1)9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2)98年度盈餘分配案。3.討論事項:(1)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2)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4.其他議案或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5/0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30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9年5月2日至99年6月30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99年5月1日適逢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98年4月30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辦理股票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99年5月1日郵戳為憑)。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2.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30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本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及公司法183條第2項規定,其開會召集通知及議事錄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98/06/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盧賀隆 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盧賀隆 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6.新任生效日期:98/06/30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98/06/302.重要決議事項:承認事項1.本公司97年度決算表冊案。2.97年度盈餘分派案。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3.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4.董事暨監察人改選案。5.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98/06/302.法人名稱: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盧賀隆林坤銘坤基貳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董清銓劉祥呈三圓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王雅麟監察人:盧政治慧宇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林玲玉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盧賀隆林坤銘坤基貳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董清銓劉祥呈三圓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王雅麟監察人:盧政治慧宇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林玲玉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8/06/30~101/06/297.新任生效日期:98/06/30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98/06/3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林坤銘 董事:坤基貳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董清銓 董事:劉祥呈 董事:三圓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王雅麟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林坤銘首席創業投資董事長暨總經理首創投資董事長暨總經理首席財務管理顧問董事長暨總經理慧宇投資董事沅灃創業投資董事暨總經理三圓創業投資董事暨總經理坤基創業投資董事暨總經理坤基貳創業投資董事暨總經理寶德科技董事順通資訊董事隴華電子董事永洋科技董事太乙精密董事宏芯科技董事友銓電子董事Grand Impact Technology Limited董事長盧比鐵克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坤基貳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董清銓英群企業監察人泰藝電子公司獨立董事首席財務管理顧問(股)公司顧問董事:劉祥呈新東豐機械董事長崴強科技監察人董事:三圓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王雅麟三圓建設(股)公司副總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8/03/122.法人名稱:坤基貳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寬模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清銓5.異動原因:舊任者離職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7/08/29 ~ 98/06/277.新任生效日期:98/03/12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04/072.公司名稱: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通過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盈餘分派案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通過修正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通過本公司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通過董事暨監察人改選案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6.因應措施:依規定將部份議案提請本公司98年股東會決議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4/07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董事會決議97年度盈餘不分配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4/072.股東會召開日期:98/06/30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縣中和市連城路258號14樓-8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本公司97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97年度決算表冊報告。2.承認事項:(1)97年度決算表冊案。(2)97年度盈餘分配案。3.討論暨選舉事項:(1)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2)修改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3)改選董事暨監察人案。(4)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4.其他議案或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5/0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6/30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98年股東常會股東提案受理期間擬定於98年4月24日起至98年5月4日止,受理地點:台北縣中和市連城路258號14樓-8(行政部)。2.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仍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 (02)25865859
1.發生變動日期:97/07/1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江俊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待補選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公務繁忙,辭去董事職務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411,030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6/06/28~98/06/278.新任生效日期:97/08/29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8.54%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96年度股東會年報更正更新第9頁-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及第20頁-持股比例佔前十大股東間互為關係人關係之資訊1.事實發生日:97/07/072.公司名稱: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新第9頁及第20頁6.因應措施:更新第9頁及第20頁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7/03/282.股東會召開日期:97/06/17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縣中和市連城路258號14樓之84.召集事由:97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7/04/1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7/06/17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11/27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核准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由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並包含本公司直接(間接)轉投資事業,持股超過50%之子公司。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由總經理及董事長核定,並提報董事會通過。任 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每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總數之百分之十,且單一 認股權人每一會計年度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年度結束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發行總額為 1,500,0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1 股,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1,500,000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因認股權須發行新股總數為1,500,000股。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認股價格:以發行當日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之每股淨值為認股價格;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以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為認股價格,若當日收盤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則以面額為認股價格。(二)權利期間:(1)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 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六年,不得轉讓,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時 程 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權比例屆滿2年 50%屆滿3年 75%屆滿4年 100%(2).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或工作績效明顯低落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3)前述權利期間及比例,董事會得視每次發行情形調整之。(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1)自願離職、退休、資遣、開除: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3個月內行 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自動放棄認股權利。(2)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被繼承人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3)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本公司離職管理辦法規定留職停薪之相關原因發生,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三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利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5)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五)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8.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交付。9.認股價格之調整:(一) 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 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拾五入)。調整後之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x((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額X新股發行股數/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含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及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3)與他公司合併時,增資新股每股繳款額為合併基準日前第四十五個營業日起連續三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平均收盤價。(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二)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現金股利,依相關法令規定等幅降低認股價格。(三)認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96/06/26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致遠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馮敏娟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呂旭明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洪慶山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馮敏娟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主簽證會計師馮敏娟,加入資誠會計師事務所繼續執業。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公司主動終止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96/06/26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無。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無。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96/06/272.重要決議事項:承認事項1.本公司九十五年度決算表冊案。2.95年度虧損撥補案。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96/04/302.公司名稱: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經會計師查核之九十五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九十五年度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經會計師查核後之損益數字說明如下:(1)財務報告:營業收入淨額NT$429,480仟元營業毛利NT$48,823仟元營業利益(NT$22,405)仟元稅前純益(NT$29,110)仟元稅後淨利(NT$33,310)仟元稅後每股盈餘(NT$1.70)元(2)合併財務報告:合併後營業收入淨額NT$430,441仟元合併後營業毛利NT$49,180仟元合併後營業利益(NT$21,183)仟元合併後稅前純益(NT$29,172)仟元合併稅後淨利(NT$33,372)仟元合併稅後每股盈餘(NT$1.71)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4/30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0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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