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將捷(公)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3/28
2.契約相對人:林長勳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3.與公司關係: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台北市松山區寶清段633等7筆地號都市更新住宅新建工程之
建築規劃設計及監造合約,追加新台幣153,464元(含稅),追加後承攬合約總金額為
新台幣13,272,744元(含稅)。
契約起訖日期:自工程開工日起至完工驗收日止。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興建及出售大樓增加公司營業收入。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興建住宅大樓供出售。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契約相對人:林長勳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3.與公司關係: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台北市松山區寶清段633等7筆地號都市更新住宅新建工程之
建築規劃設計及監造合約,追加新台幣153,464元(含稅),追加後承攬合約總金額為
新台幣13,272,744元(含稅)。
契約起訖日期:自工程開工日起至完工驗收日止。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興建及出售大樓增加公司營業收入。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興建住宅大樓供出售。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8
2.發生緣由:
(1)事實發生日:114/03/28
(2)公司名稱:將捷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不適用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
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
事項):
A.本公司114年03月28日董事會擬議分派113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435,048元及董事酬勞
新台幣6,525,726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B.以上決議數與113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
(1)事實發生日:114/03/28
(2)公司名稱:將捷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不適用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
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
事項):
A.本公司114年03月28日董事會擬議分派113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435,048元及董事酬勞
新台幣6,525,726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B.以上決議數與113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8
2.契約相對人:忠明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台北市木柵區公辦都更案A1基地新建工程之第二階段工程
承攬合約,追加新台幣73,186,969元(含稅),追加後承攬合約總金額為
新台幣1,702,453,201元(含稅)。
契約起訖日期:自工程開工日起至完工驗收日止。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興建及出售大樓增加公司營業收入。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興建住宅大樓供出售。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契約相對人:忠明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台北市木柵區公辦都更案A1基地新建工程之第二階段工程
承攬合約,追加新台幣73,186,969元(含稅),追加後承攬合約總金額為
新台幣1,702,453,201元(含稅)。
契約起訖日期:自工程開工日起至完工驗收日止。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興建及出售大樓增加公司營業收入。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興建住宅大樓供出售。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及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名單
1.事實發生日:114/03/28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及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名單
3.因應措施:
(1)吳繁治
名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叡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吳壽山
華安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兆利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3)邱文良
大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自114/3/28起算至117年2月9日止,
同本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8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及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名單
3.因應措施:
(1)吳繁治
名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叡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吳壽山
華安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兆利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3)邱文良
大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自114/3/28起算至117年2月9日止,
同本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8
2.發生緣由:經本公司114/03/28董事會決議通過
(1) 通過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案。
(2) 通過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盈餘分派案。
(3) 通過本公司民國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案。
(4) 通過本公司擔任「將捷文創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融資案之
連帶保證人案。
(5) 通過本公司「將捷寰宇商業大樓」地上權及建物申請融資案。
(6) 通過本公司聘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案。
(7) 通過本公司位於桃園市中壢區老街溪段4、5、6、7地號等四筆土地住宅新建
工程案,擬發包「設計及施工階段BIM專案管理服務」合約案。
(8) 通過本公司位於台北市中正區永昌段四小段644地號等8筆土地公辦都市更新
(南機場)住宅新建工程案,擬發包「設計及施工階段BIM專案管理服務」合約案。
(9) 通過本公司位於台北市松山區「將捷行書」住宅新建工程案,擬發包「施工階段
土建BIM專案管理服務」合約案。
(10)通過本公司位於台北市捷運廈安站(捷十)捷運聯開新建工程案,土地開發、
營建工程、規劃及業務管理與申請低碳建築候選證書與標示等事宜案。
(11)通過本公司位於木柵區公辦都市更新案B基地新建工程_第二階段工程,擬追加
工程承攬協議案。
(12)通過本公司位於台北市中正區永昌段四小段644地號等八筆土地公辦都市更新
(南機場)住宅新建工程案,建築規劃設計及監造發包事宜案。
(13)通過本公司「將捷之森」住宅大樓新建工程承攬合約成本追加協議案。
(14)通過本公司位於台北市「將捷行書」都市更新住宅新建工程案,建築規劃設計及
監造發包事宜案。
(15)通過本公司「木柵案A1基地新建工程_第二階段」住宅大樓承攬合約成本追加
協議案。
(16)通過本公司位於捷運三峽站出口1之三峽聯開新建工程案,發包「LEBR低碳建築
(低蘊含碳)候選證書與標示顧問服務」承攬合約案。
(17)通過本公司位於台北市之安欣芳和公辦都市更新新建工程案,發包簽訂「LEBR
低碳建築(低蘊含碳)候選證書與標示顧問服務」承攬合約案。
(18)通過本公司位於新北市樹林區之「將捷朗學」新建工程案,發包「設計階段BIM
技術服務暨施工階段BIM專案管理服務」合約案。
(19)通過本公司訂定一一四年股東常會召開事由及受理股東提案等相關事宜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經本公司114/03/28董事會決議通過
(1) 通過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案。
(2) 通過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盈餘分派案。
(3) 通過本公司民國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案。
(4) 通過本公司擔任「將捷文創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融資案之
連帶保證人案。
(5) 通過本公司「將捷寰宇商業大樓」地上權及建物申請融資案。
(6) 通過本公司聘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案。
(7) 通過本公司位於桃園市中壢區老街溪段4、5、6、7地號等四筆土地住宅新建
工程案,擬發包「設計及施工階段BIM專案管理服務」合約案。
(8) 通過本公司位於台北市中正區永昌段四小段644地號等8筆土地公辦都市更新
(南機場)住宅新建工程案,擬發包「設計及施工階段BIM專案管理服務」合約案。
(9) 通過本公司位於台北市松山區「將捷行書」住宅新建工程案,擬發包「施工階段
土建BIM專案管理服務」合約案。
(10)通過本公司位於台北市捷運廈安站(捷十)捷運聯開新建工程案,土地開發、
營建工程、規劃及業務管理與申請低碳建築候選證書與標示等事宜案。
(11)通過本公司位於木柵區公辦都市更新案B基地新建工程_第二階段工程,擬追加
工程承攬協議案。
(12)通過本公司位於台北市中正區永昌段四小段644地號等八筆土地公辦都市更新
(南機場)住宅新建工程案,建築規劃設計及監造發包事宜案。
(13)通過本公司「將捷之森」住宅大樓新建工程承攬合約成本追加協議案。
(14)通過本公司位於台北市「將捷行書」都市更新住宅新建工程案,建築規劃設計及
監造發包事宜案。
(15)通過本公司「木柵案A1基地新建工程_第二階段」住宅大樓承攬合約成本追加
協議案。
(16)通過本公司位於捷運三峽站出口1之三峽聯開新建工程案,發包「LEBR低碳建築
(低蘊含碳)候選證書與標示顧問服務」承攬合約案。
(17)通過本公司位於台北市之安欣芳和公辦都市更新新建工程案,發包簽訂「LEBR
低碳建築(低蘊含碳)候選證書與標示顧問服務」承攬合約案。
(18)通過本公司位於新北市樹林區之「將捷朗學」新建工程案,發包「設計階段BIM
技術服務暨施工階段BIM專案管理服務」合約案。
(19)通過本公司訂定一一四年股東常會召開事由及受理股東提案等相關事宜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補公告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四小段公辦都市更新新建工程之LEBR候選證書與標示發包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03/28
2.契約相對人:捷築整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四小段188地號28筆公辦都市更新
新建工程之LEBR低碳建築(低蘊含碳)候選證書與標示顧問服務合約,
新台幣1,084,566元(含稅)。
契約起訖日期:自工程開工日起至完工驗收日止。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興建及出售大樓增加公司營業收入。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興建住宅大樓供出售。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8
2.契約相對人:捷築整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四小段188地號28筆公辦都市更新
新建工程之LEBR低碳建築(低蘊含碳)候選證書與標示顧問服務合約,
新台幣1,084,566元(含稅)。
契約起訖日期:自工程開工日起至完工驗收日止。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興建及出售大樓增加公司營業收入。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興建住宅大樓供出售。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8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
一、開會日期:民國114年6月26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
二、開會地點: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26號地下4樓(本公司會議中心)。
三、開會方式:實體股東會。
四、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14年4月28日至民國114年6月26日。
五、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民國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現金股利分派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暨合併報表案。
(2)民國113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臨時動議。
六、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受理方式及處所:
(一)、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自民國114年4月18日至114年4月28日,每日上午九時至
十七時止。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
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於上述期間內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凡有意
提案之股東請於受理提案期間截止前寄(送)達本公司受理處所並敘明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信封加註「股東會提案函」字樣並以掛號寄送。
(二)、受理股東提案方式及處所:採書面方式,掛號郵寄-將捷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26號17樓),電話: (02)2536-2666 。
七、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14年4月27日16時30分前
(最後過戶日4月27日適逢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4月25日。)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福邦證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電話:02-2371-1658
(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
114年4月25日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
民國114年4月2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四)、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
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福邦證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371-1658)。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
一、開會日期:民國114年6月26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
二、開會地點: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26號地下4樓(本公司會議中心)。
三、開會方式:實體股東會。
四、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14年4月28日至民國114年6月26日。
五、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民國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現金股利分派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暨合併報表案。
(2)民國113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臨時動議。
六、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受理方式及處所:
(一)、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自民國114年4月18日至114年4月28日,每日上午九時至
十七時止。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
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於上述期間內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凡有意
提案之股東請於受理提案期間截止前寄(送)達本公司受理處所並敘明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信封加註「股東會提案函」字樣並以掛號寄送。
(二)、受理股東提案方式及處所:採書面方式,掛號郵寄-將捷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26號17樓),電話: (02)2536-2666 。
七、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14年4月27日16時30分前
(最後過戶日4月27日適逢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4月25日。)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福邦證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電話:02-2371-1658
(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
114年4月25日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
民國114年4月2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四)、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
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福邦證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371-1658)。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8
2.契約相對人:捷築整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新北市樹林區大學段二小段28地號新建工程之設計及
施工階段BIM專案管理服務合約,新台幣1,895,600元(含稅)。
契約起訖日期:自工程開工日起至完工驗收日止。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興建及出售大樓增加公司營業收入。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興建住宅大樓供出售。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契約相對人:捷築整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新北市樹林區大學段二小段28地號新建工程之設計及
施工階段BIM專案管理服務合約,新台幣1,895,600元(含稅)。
契約起訖日期:自工程開工日起至完工驗收日止。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興建及出售大樓增加公司營業收入。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興建住宅大樓供出售。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8
2.發生緣由: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8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4/03/28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110,163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034,992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534,821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424,84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66,609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78,579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26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4,286,986
(12)期末總負債(仟元):9,982,962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159,633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8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4/03/28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110,163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034,992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534,821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424,84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66,609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78,579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26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4,286,986
(12)期末總負債(仟元):9,982,962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159,633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7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7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重要子公司將捷文創實業(股)公司113年度結算為稅後虧損,
董事會決議不配發股利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7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重要子公司將捷文創實業(股)公司113年度結算為稅後虧損,
董事會決議不配發股利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子公司將捷建設(股)公司補公告新北市板橋區港子嘴段住宅新建工程之BIM專案管發包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03/27
2.契約相對人:捷築整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新北市板橋區港子嘴段220-4地號等14筆土地
都市更新集合住宅新建工程之「設計及施工階段BIM專案管理服務」合約,
新台幣1,568,700元(含稅)。
契約起訖日期:自工程開工日起至完工驗收日止。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興建及出售大樓增加公司營業收入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興建住宅大樓供出售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7
2.契約相對人:捷築整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新北市板橋區港子嘴段220-4地號等14筆土地
都市更新集合住宅新建工程之「設計及施工階段BIM專案管理服務」合約,
新台幣1,568,700元(含稅)。
契約起訖日期:自工程開工日起至完工驗收日止。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興建及出售大樓增加公司營業收入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興建住宅大樓供出售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子公司將捷建設(股)公司補公告新北市淡水區海鷗段住宅新建工程追加承攬合約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03/27
2.契約相對人:林長勳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3.與公司關係: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新北市淡水區海鷗段1191-4、1209、1210、1217-1地號
住宅新建工程之「建築規劃設計及監造」合約,追加新台幣1,387,011元(含稅),
追加後承攬合約總金額為新台幣38,941,672元(含稅)。
契約起訖日期:自工程開工日起至完工驗收日止。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興建及出售大樓增加公司營業收入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興建住宅大樓供出售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7
2.契約相對人:林長勳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3.與公司關係: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新北市淡水區海鷗段1191-4、1209、1210、1217-1地號
住宅新建工程之「建築規劃設計及監造」合約,追加新台幣1,387,011元(含稅),
追加後承攬合約總金額為新台幣38,941,672元(含稅)。
契約起訖日期:自工程開工日起至完工驗收日止。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興建及出售大樓增加公司營業收入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興建住宅大樓供出售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子公司將捷建設(股)公司補公告新北市中和區民富段廠辦都市更新工程追加承攬合約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03/27
2.契約相對人:林長勳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3.與公司關係: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新北市中和區民富段廠辦都市更新工程之「建築規劃設計及
監造」合約,追加新台幣501,708元(含稅),追加後承攬合約總金額為
新台幣33,555,810元(含稅)。
契約起訖日期:自工程開工日起至完工驗收日止。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興建及出售廠辦增加公司營業收入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興建廠辦供出售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7
2.契約相對人:林長勳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3.與公司關係: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新北市中和區民富段廠辦都市更新工程之「建築規劃設計及
監造」合約,追加新台幣501,708元(含稅),追加後承攬合約總金額為
新台幣33,555,810元(含稅)。
契約起訖日期:自工程開工日起至完工驗收日止。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興建及出售廠辦增加公司營業收入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興建廠辦供出售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子公司將捷建設(股)公司補公告台北市大安區仁愛段住宅新建工程追加承攬合約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03/27
2.契約相對人:林長勳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3.與公司關係: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台北市大安區仁愛段六小段住宅新建工程之「建築規劃設計
及監造」合約,追加新台幣605,920元(含稅),追加後承攬合約總金額為新台幣
14,050,958元(含稅)。
契約起訖日期:自工程開工日起至完工驗收日止。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興建及出售大樓增加公司營業收入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興建住宅大樓供出售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7
2.契約相對人:林長勳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3.與公司關係: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台北市大安區仁愛段六小段住宅新建工程之「建築規劃設計
及監造」合約,追加新台幣605,920元(含稅),追加後承攬合約總金額為新台幣
14,050,958元(含稅)。
契約起訖日期:自工程開工日起至完工驗收日止。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興建及出售大樓增加公司營業收入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興建住宅大樓供出售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子公司忠明營造工程(股)公司公告其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1.事實發生日:114/03/27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7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6,325,000元,計2,632,5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不適用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7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7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6,325,000元,計2,632,5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不適用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2/24~114/02/24
2.事件緣由:
(1)本公司子公司將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將捷建設)建案台北市將捷之琚新建工程,
委託豐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豐興公司)承攬,並已開始進行該案建築工程(下稱
本工程)。
(2)因豐興公司於晚間施工被認有違反台北市建築工程夜間及例假日施工管理辦法及
建築法第67條規定,故被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令課處承造人罰款並勒令停工。
3.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能、產量比較:不適用。
4.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能、產量及所佔公司營收比例:本工程雖因暫時停工略為
停滯,惟本公司子公司將捷建設將於復工後督促營造豐興公司改善並積極補足完工
進度,故對本公司及子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5.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明細及其佔總資產比例:不適用。
6.質押之資產明細及其佔總資產之比例:不適用。
7.決策過程:本公司子公司將捷建設於114/02/24接獲停工通知後,已積極督促豐興公司
立即停止在禁止施工時段施工,並將申請復工。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事件緣由:
(1)本公司子公司將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將捷建設)建案台北市將捷之琚新建工程,
委託豐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豐興公司)承攬,並已開始進行該案建築工程(下稱
本工程)。
(2)因豐興公司於晚間施工被認有違反台北市建築工程夜間及例假日施工管理辦法及
建築法第67條規定,故被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令課處承造人罰款並勒令停工。
3.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能、產量比較:不適用。
4.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能、產量及所佔公司營收比例:本工程雖因暫時停工略為
停滯,惟本公司子公司將捷建設將於復工後督促營造豐興公司改善並積極補足完工
進度,故對本公司及子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5.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明細及其佔總資產比例:不適用。
6.質押之資產明細及其佔總資產之比例:不適用。
7.決策過程:本公司子公司將捷建設於114/02/24接獲停工通知後,已積極督促豐興公司
立即停止在禁止施工時段施工,並將申請復工。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2/10
2.發生緣由: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一、股東會日期:114/02/10
二、討論事項
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
三、選舉事項
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選舉案。
四、其他議案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一、股東會日期:114/02/10
二、討論事項
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
三、選舉事項
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選舉案。
四、其他議案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2/10
2.發生緣由: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並由全體新任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2)舊任者姓名及簡稱: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吳繁治
經歷:土地銀行 董事長、合作金庫銀行 總經理、台灣銀行 副總經理、
台灣銀行 總稽核、第一商業銀行 常務董事、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山林水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現職:名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叡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獨立董事:吳壽山
經歷: 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董事長、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董事長、
長庚大學管理學院 教授兼院長、國立交通大學管理科學系 教授、系主任、所長、
台灣電力公司 常務董事/董事
現職:臺灣師範大學 講座教授、華安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兆利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邱文良
經歷:外貿協會 專員、經濟日報 記者
現職:大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4)異動原因:本公司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選舉獨立董事,並依公司章程
設置審計委員會。
(5)新任生效日期:114/02/10
(6)本屆審計委員會委員會成員之任期同本屆董事會任期相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並由全體新任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2)舊任者姓名及簡稱: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吳繁治
經歷:土地銀行 董事長、合作金庫銀行 總經理、台灣銀行 副總經理、
台灣銀行 總稽核、第一商業銀行 常務董事、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山林水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現職:名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叡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獨立董事:吳壽山
經歷: 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董事長、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董事長、
長庚大學管理學院 教授兼院長、國立交通大學管理科學系 教授、系主任、所長、
台灣電力公司 常務董事/董事
現職:臺灣師範大學 講座教授、華安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兆利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邱文良
經歷:外貿協會 專員、經濟日報 記者
現職:大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4)異動原因:本公司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選舉獨立董事,並依公司章程
設置審計委員會。
(5)新任生效日期:114/02/10
(6)本屆審計委員會委員會成員之任期同本屆董事會任期相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股東會決議日:114/02/1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林嵩烈 本公司董事
林梅婷 本公司董事
林莉婷 本公司董事
長穎開發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炎煌 本公司董事
孫俊賢 本公司董事
黃世孟 本公司董事
吳繁治 本公司獨立董事
吳壽山 本公司獨立董事
邱文良 本公司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新任董事為營運需要或有投資或經營其它與
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同意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行為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4/02/10~117/02/09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業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
股東出席,且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林嵩烈 本公司董事
林梅婷 本公司董事
林莉婷 本公司董事
長穎開發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炎煌 本公司董事
孫俊賢 本公司董事
黃世孟 本公司董事
吳繁治 本公司獨立董事
吳壽山 本公司獨立董事
邱文良 本公司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新任董事為營運需要或有投資或經營其它與
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同意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行為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4/02/10~117/02/09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業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
股東出席,且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114/02/10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嵩烈/將捷(股)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林嵩烈/將捷(股)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董事會推選新任董事長
6.新任生效日期:114/02/1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嵩烈/將捷(股)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林嵩烈/將捷(股)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董事會推選新任董事長
6.新任生效日期:114/02/1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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