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晶鑽生醫公司公告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賴柏如
(2)董事:謝佳憲
(3)董事:蔡彥輝
(4)董事:傳芳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偉芳)
(5)獨立董事:施汎泉
(6)獨立董事:彭于賓
(7)獨立董事:張瀚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兼任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即日起至卸任為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19,197,725權;
經票決結果:贊成18,222,100權,占表決權總數94.91%;
反對4,086權;棄權及未投票971,539權;無效0權;
贊成權數超過規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謝佳憲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上海香鑽醫療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香鑽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閩行區吳中路1199號1棟668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上海香鑽醫療科技有限公司:醫療科技領域的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
自有技術轉讓、企業營銷策劃、美容美髮用品、醫療器材批發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賴柏如
(2)董事:謝佳憲
(3)董事:蔡彥輝
(4)董事:傳芳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偉芳)
(5)獨立董事:施汎泉
(6)獨立董事:彭于賓
(7)獨立董事:張瀚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兼任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即日起至卸任為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19,197,725權;
經票決結果:贊成18,222,100權,占表決權總數94.91%;
反對4,086權;棄權及未投票971,539權;無效0權;
贊成權數超過規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謝佳憲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上海香鑽醫療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香鑽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閩行區吳中路1199號1棟668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上海香鑽醫療科技有限公司:醫療科技領域的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
自有技術轉讓、企業營銷策劃、美容美髮用品、醫療器材批發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2/06/16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獨立董事及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賴柏如
(2)董事:謝佳憲
(3)董事:蔡彥輝
(4)董事:傳芳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偉芳)
(5)獨立董事:施汎泉
(6)獨立董事:彭于賓
(7)獨立董事:張瀚星
4.舊任者簡歷:
(1)賴柏如:晶鑽生醫(股)公司董事長
(2)謝佳憲:晶鑽生醫(股)公司總經理
(3)蔡彥輝:台灣餐飲零售系統(股)公司董事、台灣第一商盟(股)公司監察人
(4)傳芳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偉芳):品帥生技(股)公司董事
(5)施汎泉:慧智基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必應創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新穎生醫(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6)彭于賓:于賓診所負責人、聖輪諦科技(股)有限公司監察人、
德瑪凱(股)有限公司董事
(7)張瀚星:慧誠稅務諮詢顧問(股)公司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賴柏如
(2)董事:謝佳憲
(3)董事:蔡彥輝
(4)董事:傳芳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偉芳)
(5)獨立董事:施汎泉
(6)獨立董事:彭于賓
(7)獨立董事:張瀚星
6.新任者簡歷:
(1)賴柏如:晶鑽生醫(股)公司董事長
(2)謝佳憲:晶鑽生醫(股)公司總經理
(3)蔡彥輝:台灣餐飲零售系統(股)公司董事、台灣第一商盟(股)公司監察人
(4)傳芳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偉芳):品帥生技(股)公司董事
(5)施汎泉:慧智基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必應創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新穎生醫(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6)彭于賓:于賓診所負責人、聖輪諦科技(股)有限公司監察人、
德瑪凱(股)有限公司董事
(7)張瀚星:慧誠稅務諮詢顧問(股)公司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1)賴柏如:持有1,139,791股
(2)謝佳憲:持有794,655股
(3)蔡彥輝:持有97,752股
(4)傳芳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偉芳):持有1,706,229股
(5)施汎泉:持有0股
(6)彭于賓:持有0股
(7)張瀚星:持有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1/08~113/01/07
11.新任生效日期:112/06/16~115/06/15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任期屆滿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任期屆滿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改選董事席次7人(包括獨立董事3人),並於股東常會後召開
董事會推選賴柏如女士續任董事長。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獨立董事及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賴柏如
(2)董事:謝佳憲
(3)董事:蔡彥輝
(4)董事:傳芳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偉芳)
(5)獨立董事:施汎泉
(6)獨立董事:彭于賓
(7)獨立董事:張瀚星
4.舊任者簡歷:
(1)賴柏如:晶鑽生醫(股)公司董事長
(2)謝佳憲:晶鑽生醫(股)公司總經理
(3)蔡彥輝:台灣餐飲零售系統(股)公司董事、台灣第一商盟(股)公司監察人
(4)傳芳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偉芳):品帥生技(股)公司董事
(5)施汎泉:慧智基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必應創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新穎生醫(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6)彭于賓:于賓診所負責人、聖輪諦科技(股)有限公司監察人、
德瑪凱(股)有限公司董事
(7)張瀚星:慧誠稅務諮詢顧問(股)公司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賴柏如
(2)董事:謝佳憲
(3)董事:蔡彥輝
(4)董事:傳芳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偉芳)
(5)獨立董事:施汎泉
(6)獨立董事:彭于賓
(7)獨立董事:張瀚星
6.新任者簡歷:
(1)賴柏如:晶鑽生醫(股)公司董事長
(2)謝佳憲:晶鑽生醫(股)公司總經理
(3)蔡彥輝:台灣餐飲零售系統(股)公司董事、台灣第一商盟(股)公司監察人
(4)傳芳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偉芳):品帥生技(股)公司董事
(5)施汎泉:慧智基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必應創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新穎生醫(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6)彭于賓:于賓診所負責人、聖輪諦科技(股)有限公司監察人、
德瑪凱(股)有限公司董事
(7)張瀚星:慧誠稅務諮詢顧問(股)公司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1)賴柏如:持有1,139,791股
(2)謝佳憲:持有794,655股
(3)蔡彥輝:持有97,752股
(4)傳芳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偉芳):持有1,706,229股
(5)施汎泉:持有0股
(6)彭于賓:持有0股
(7)張瀚星:持有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1/08~113/01/07
11.新任生效日期:112/06/16~115/06/15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任期屆滿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任期屆滿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改選董事席次7人(包括獨立董事3人),並於股東常會後召開
董事會推選賴柏如女士續任董事長。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2/06/16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賴柏如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賴柏如
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
9.新任生效日期:112/06/1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賴柏如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賴柏如
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
9.新任生效日期:112/06/1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2/06/16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施汎泉、彭于賓、張瀚星
4.舊任者簡歷:
(1)施汎泉:慧智基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必應創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新穎生醫(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彭于賓:于賓診所負責人、聖輪諦科技(股)有限公司監察人、
德瑪凱(股)有限公司董事
(3)張瀚星:慧誠稅務諮詢顧問(股)公司董事
5.新任者姓名:施汎泉、彭于賓、張瀚星
6.新任者簡歷:
(1)施汎泉:慧智基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必應創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新穎生醫(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彭于賓:于賓診所負責人、聖輪諦科技(股)有限公司監察人、
德瑪凱(股)有限公司董事
(3)張瀚星:慧誠稅務諮詢顧問(股)公司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重新委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1/08~113/01/07
10.新任生效日期:112/06/16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施汎泉、彭于賓、張瀚星
4.舊任者簡歷:
(1)施汎泉:慧智基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必應創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新穎生醫(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彭于賓:于賓診所負責人、聖輪諦科技(股)有限公司監察人、
德瑪凱(股)有限公司董事
(3)張瀚星:慧誠稅務諮詢顧問(股)公司董事
5.新任者姓名:施汎泉、彭于賓、張瀚星
6.新任者簡歷:
(1)施汎泉:慧智基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必應創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新穎生醫(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彭于賓:于賓診所負責人、聖輪諦科技(股)有限公司監察人、
德瑪凱(股)有限公司董事
(3)張瀚星:慧誠稅務諮詢顧問(股)公司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重新委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1/08~113/01/07
10.新任生效日期:112/06/16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
1.發生變動日期:112/06/16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施汎泉、彭于賓、張瀚星
4.舊任者簡歷:
(1)施汎泉:慧智基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必應創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新穎生醫(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彭于賓:于賓診所負責人、聖輪諦科技(股)有限公司監察人、
德瑪凱(股)有限公司董事
(3)張瀚星:慧誠稅務諮詢顧問(股)公司董事
5.新任者姓名:施汎泉、彭于賓、張瀚星
6.新任者簡歷:
(1)施汎泉:慧智基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必應創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新穎生醫(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彭于賓:于賓診所負責人、聖輪諦科技(股)有限公司監察人、
德瑪凱(股)有限公司董事
(3)張瀚星:慧誠稅務諮詢顧問(股)公司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重新委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1/08~113/01/07
10.新任生效日期:112/06/16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施汎泉、彭于賓、張瀚星
4.舊任者簡歷:
(1)施汎泉:慧智基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必應創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新穎生醫(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彭于賓:于賓診所負責人、聖輪諦科技(股)有限公司監察人、
德瑪凱(股)有限公司董事
(3)張瀚星:慧誠稅務諮詢顧問(股)公司董事
5.新任者姓名:施汎泉、彭于賓、張瀚星
6.新任者簡歷:
(1)施汎泉:慧智基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必應創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新穎生醫(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彭于賓:于賓診所負責人、聖輪諦科技(股)有限公司監察人、
德瑪凱(股)有限公司董事
(3)張瀚星:慧誠稅務諮詢顧問(股)公司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重新委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1/08~113/01/07
10.新任生效日期:112/06/16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CTEE.COM)【六箭齊發 晶鑽營運樂觀】
、經濟日報(Economic Daily News)【晶鑽強攻抗衰老商機】
2.報導日期:112/05/24
3.報導內容:內文提到以下事項:
(1)晶鑽主力產品「提美拉」線材,今年可望取得美國FDA上市許可
,並啟動歐美市場授權。
(2)美國市場則在FDA審查階段,有機會今年取證。該產品在歐美市場
策略以授權為主,今年將與可能合作對象進行洽談。
(3)美國市場則在FDA審查階段,有機會於今年取證,「提美拉」線材
歐美市場策略將以授權為主。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針對媒體報導本公司提美拉線材
辦證進度,予以說明如下:
(1)晶鑽生醫自主研發產品:「提美拉」線材
(2)用途:為台灣衛生福利部核准之「拉提線」醫療器材,用於整形
外科手術及皮膚科學。
有關媒體報導FDA審查狀況,本公司尚未完成取證,該報導所載內容
係為媒體及法人善意臆測及統計,本公司並未發佈任何相關之消息,
特此澄清。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不適用。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
「提美拉拉提線」通過台灣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衛部醫器製字
第007708號。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
本公司將依原定計畫,在海外各國申請醫療器材許可證之外,亦盡
最大努力,依據各國審查的標準,以最佳的臨床試驗數據,儘早爭取
「提美拉拉提線」上市的機會;送件各國主管機關進行醫療器材申請,
並不足以充分反映未來是否可以通過審查,取證之成敗,投資人
應審慎判斷、審慎投資。
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
授權金額,以保障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
(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不適用.
6.因應措施: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及醫療器材許可證申請進度等相關事宜,
請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之資訊為準。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經濟日報(Economic Daily News)【晶鑽強攻抗衰老商機】
2.報導日期:112/05/24
3.報導內容:內文提到以下事項:
(1)晶鑽主力產品「提美拉」線材,今年可望取得美國FDA上市許可
,並啟動歐美市場授權。
(2)美國市場則在FDA審查階段,有機會今年取證。該產品在歐美市場
策略以授權為主,今年將與可能合作對象進行洽談。
(3)美國市場則在FDA審查階段,有機會於今年取證,「提美拉」線材
歐美市場策略將以授權為主。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針對媒體報導本公司提美拉線材
辦證進度,予以說明如下:
(1)晶鑽生醫自主研發產品:「提美拉」線材
(2)用途:為台灣衛生福利部核准之「拉提線」醫療器材,用於整形
外科手術及皮膚科學。
有關媒體報導FDA審查狀況,本公司尚未完成取證,該報導所載內容
係為媒體及法人善意臆測及統計,本公司並未發佈任何相關之消息,
特此澄清。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不適用。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
「提美拉拉提線」通過台灣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衛部醫器製字
第007708號。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
本公司將依原定計畫,在海外各國申請醫療器材許可證之外,亦盡
最大努力,依據各國審查的標準,以最佳的臨床試驗數據,儘早爭取
「提美拉拉提線」上市的機會;送件各國主管機關進行醫療器材申請,
並不足以充分反映未來是否可以通過審查,取證之成敗,投資人
應審慎判斷、審慎投資。
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
授權金額,以保障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
(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不適用.
6.因應措施: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及醫療器材許可證申請進度等相關事宜,
請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之資訊為準。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2/05/23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2/05/23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18號(寒舍艾麗酒店5樓楓廳)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台中銀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事實發生日:112/05/23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2/05/23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18號(寒舍艾麗酒店5樓楓廳)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台中銀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3/2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434,843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84,317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46,22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41,823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3,38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3,38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35
11.期末總資產(仟元):630,457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27,76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02,69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3/2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434,843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84,317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46,22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41,823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3,38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3,38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35
11.期末總資產(仟元):630,457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27,76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02,69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7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703,601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27,036,01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每仟股無償配發109.1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自行於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併湊整股之登記。
其放棄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1股之部份,則依公司法第240條之規定,
一律按面額以現金分派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
並由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
授權董事會另訂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2)本案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現金增資等其他因素而影響流通在外股份總數時,
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按分派基準日之本公司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分派比率。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703,601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27,036,01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每仟股無償配發109.1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自行於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併湊整股之登記。
其放棄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1股之部份,則依公司法第240條之規定,
一律按面額以現金分派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
並由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
授權董事會另訂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2)本案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現金增資等其他因素而影響流通在外股份總數時,
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按分派基準日之本公司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分派比率。
1.事實發生日:112/03/27
2.公司名稱: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1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如下:
(1)員工酬勞:新台幣426,306元。
(2)董事酬勞:新台幣426,306元。
(3)上述決議金額全數以現金方式發放,並與111年度財務報告認列金額無差異。
(4)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提請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股東會。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公司名稱: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1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如下:
(1)員工酬勞:新台幣426,306元。
(2)董事酬勞:新台幣426,306元。
(3)上述決議金額全數以現金方式發放,並與111年度財務報告認列金額無差異。
(4)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提請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股東會。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390號6樓
(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案。
第二案:本公司111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案。
第三案:本公司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
第四案: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第二案: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第二案:本公司111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第三案:本公司112年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第四案:本公司112年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第5屆董事及獨立董事選舉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第一案: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解除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1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1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
112年5月17日起至112年6月13日止,股東得於前述行使期間
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股東會
電子投票平台,並依相關說明操作。
【網址:www.stockvote.com.tw】
二、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公告111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作業流程
相關事項如下: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
2.本公司訂於本公司訂於112年4月8日起至112年4月18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
下午5時受理股東以書面方式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提名),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
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
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或提名,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
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提名)股東,並將
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3.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查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
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300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
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
4.受理股東提案(提名)處所: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財會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45號11樓),電話:02-2755-3320。
5.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滿1,000股之股東,其股東
常會之召集通知將以公告方式為之。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390號6樓
(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案。
第二案:本公司111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案。
第三案:本公司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
第四案: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第二案: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第二案:本公司111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第三案:本公司112年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第四案:本公司112年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第5屆董事及獨立董事選舉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第一案: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解除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1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1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
112年5月17日起至112年6月13日止,股東得於前述行使期間
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股東會
電子投票平台,並依相關說明操作。
【網址:www.stockvote.com.tw】
二、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公告111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作業流程
相關事項如下: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
2.本公司訂於本公司訂於112年4月8日起至112年4月18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
下午5時受理股東以書面方式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提名),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
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
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或提名,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
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提名)股東,並將
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3.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查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
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300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
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
4.受理股東提案(提名)處所: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財會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45號11樓),電話:02-2755-3320。
5.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滿1,000股之股東,其股東
常會之召集通知將以公告方式為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7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應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函規定
之特定人為限。
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總股數以不超過3,000,000股之額度為限。
5.得私募額度:於3,000,000股之額度內,將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授權
董事會分四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第一次:私募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擴大營運規模、改善財務體質與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預計將提升公司之
市場競爭及營運效能並強化整體財務結構。
第二次:私募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擴大營運規模、改善財務體質與
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預計將提升公司之市場競爭及營運效能並強化整體
財務結構。
第三次:私募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擴大營運規模、改善財務體質與
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預計將提升公司之市場競爭及營運效能並強化整體
財務結構。
第四次:私募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擴大營運規模、改善財務體質與
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預計將提升公司之市場競爭及營運效能並強化整體
財務結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擴大營運規模,改善公司財務體質
與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考量目前公司營運狀況及資本市場接受度,
為掌握募集資金之時效性及可行性,以便於最短期限內取得長期之資金,故
擬透過私募方式募集資金,且私募之限制轉讓規定有助於公司經營權之穩定
,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實際營運需求辦理私募,亦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
之機動性與靈活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
普通股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本公司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
規定,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
。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
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興櫃或上市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包括
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發行時間、計畫項目、募集金額、應募人
之選擇、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
,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擬請
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審酌情勢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應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函規定
之特定人為限。
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總股數以不超過3,000,000股之額度為限。
5.得私募額度:於3,000,000股之額度內,將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授權
董事會分四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第一次:私募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擴大營運規模、改善財務體質與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預計將提升公司之
市場競爭及營運效能並強化整體財務結構。
第二次:私募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擴大營運規模、改善財務體質與
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預計將提升公司之市場競爭及營運效能並強化整體
財務結構。
第三次:私募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擴大營運規模、改善財務體質與
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預計將提升公司之市場競爭及營運效能並強化整體
財務結構。
第四次:私募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擴大營運規模、改善財務體質與
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預計將提升公司之市場競爭及營運效能並強化整體
財務結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擴大營運規模,改善公司財務體質
與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考量目前公司營運狀況及資本市場接受度,
為掌握募集資金之時效性及可行性,以便於最短期限內取得長期之資金,故
擬透過私募方式募集資金,且私募之限制轉讓規定有助於公司經營權之穩定
,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實際營運需求辦理私募,亦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
之機動性與靈活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
普通股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本公司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
規定,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
。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
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興櫃或上市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包括
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發行時間、計畫項目、募集金額、應募人
之選擇、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
,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擬請
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審酌情勢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7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發行價格為新台幣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共計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發行總額為新台幣5,000,000元。
4.既得條件:符合本辦法所訂之服務年資、績效考核及公司整體年度獲利
等三個條件同時符合為既得條件
i.年資條件(各既得期間):
自獲配日起算任職滿一年者,既得股份為獲配股數40%。
自獲配日起算任職滿二年者,既得股份為獲配股數30%。
自獲配日起算任職滿三年者,既得股份為獲配股數30%。
ii.公司整體年度獲利條件:
各既得期間屆滿日之前一個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表之
本期淨利(稅後淨利)金額:
A.達75,000仟元及以上,可既得該年度最高既得比例之100%。
B.介於70,000仟元及以上,未達75,000仟元間,可既得該年度
最高既得比例之80%。
C.介於65,000仟元及以上,未達70,000仟元間,可既得該年度
最高既得比例之50%。
D.未達65,000仟元,可既得該年度最高既得比例之0%。
iii.員工績效考評條件
員工自被授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於各既得期間屆滿日仍在職,且未曾有
違反法令、勞動契約、工作規則、員工道德行為準則及懲戒處分等相關
規範及約定之情事,各既得期間屆滿日之前一個年度個人考績為A (含)以上
,員工績效指標比例以100%計之,個人考績未達A者,
員工績效指標比例以0%計之。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除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另有規定外
,其股份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予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正式
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實際得為認購之員工及得認購之數量,將參酌年資
、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所需之條件等因素,
由董事長核定,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如有經理人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
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非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同意
。 單一員工得認購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加計其得認購之本公司依募發
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股數之合計數,不得超過
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
第一項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給予單一員工得購股數,不得超過本公司
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
,並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以增加競爭力共同創造公司及
股東最大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112年度擬提股東常會決議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為500,000股,本公司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日起一年內,得視實際
需求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董事長訂定之,並於既得期間分年
認列相關費用。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民國112年2月2日~民國112年3月17日
計三十個營業日加權平均成交價格47.06元擬制估算,若全數達成既得條件,
設算估計可能費用化金額約為新台幣23,530仟元。如以113年1月初發行計算
,暫估112年~115年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
新台幣0仟元、15,294仟元、5,883仟元及2,353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依目前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24,780,950股
暫估112年~115年費用化後對每股盈餘可能影響金額分別約為
新台幣0元、0.62元、0.24元及0.09元。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本公司持續提升產能,拓展海外市場,同時開發
線材及再生醫學應用產品,未來年度之營收獲利預估持續呈成長趨勢,面對
未來營運需求與市場競爭,公司需要更多優秀人才,故整體評估,對本公司
未來年度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現有股東權益亦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i.員工將認購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保管,在未達既得條件前,除
繼承外,不得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ii.股東會表決權及選舉權:由交付信託保管機關依相關法令規定執行之。
iii.員工依本辦法認購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成既得條件之前,
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利及資本公積之受配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等,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i.員工依本辦法認購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須於既得條件達成前,交付信託保管
,並由本公司或本公司指派之人代表員工與股票信託保管機構簽訂信託契約。
於符合既得條件之日起一個月內,將既得部分之股份自信託帳戶撥付至員工個人
之集保帳戶。
ii.簽約及保密
1)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的發行總單位數、認股價格、分配原則、實際得為認股之員工
名單等事項確定後,由本公司承辦單位通知員工簽署授與約定書、交付信託等
相關文件。得為認股員工未簽署相關文件者,即喪失認購資格。
2)得為認股員工均應遵守本公司保密規定,不探詢他人或洩漏被授予之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相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之情事,本公司得依情節輕重懲處之。
3)任何經本辦法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其衍生權益之持有人,均應遵守本辦法
、授與約定書及信託相關規定。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i.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且需經
股東會通過,並報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發行前修正時亦同。若於送件審核
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
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ii.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發行價格為新台幣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共計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發行總額為新台幣5,000,000元。
4.既得條件:符合本辦法所訂之服務年資、績效考核及公司整體年度獲利
等三個條件同時符合為既得條件
i.年資條件(各既得期間):
自獲配日起算任職滿一年者,既得股份為獲配股數40%。
自獲配日起算任職滿二年者,既得股份為獲配股數30%。
自獲配日起算任職滿三年者,既得股份為獲配股數30%。
ii.公司整體年度獲利條件:
各既得期間屆滿日之前一個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表之
本期淨利(稅後淨利)金額:
A.達75,000仟元及以上,可既得該年度最高既得比例之100%。
B.介於70,000仟元及以上,未達75,000仟元間,可既得該年度
最高既得比例之80%。
C.介於65,000仟元及以上,未達70,000仟元間,可既得該年度
最高既得比例之50%。
D.未達65,000仟元,可既得該年度最高既得比例之0%。
iii.員工績效考評條件
員工自被授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於各既得期間屆滿日仍在職,且未曾有
違反法令、勞動契約、工作規則、員工道德行為準則及懲戒處分等相關
規範及約定之情事,各既得期間屆滿日之前一個年度個人考績為A (含)以上
,員工績效指標比例以100%計之,個人考績未達A者,
員工績效指標比例以0%計之。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除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另有規定外
,其股份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予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正式
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實際得為認購之員工及得認購之數量,將參酌年資
、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所需之條件等因素,
由董事長核定,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如有經理人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
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非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同意
。 單一員工得認購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加計其得認購之本公司依募發
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股數之合計數,不得超過
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
第一項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給予單一員工得購股數,不得超過本公司
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
,並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以增加競爭力共同創造公司及
股東最大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112年度擬提股東常會決議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為500,000股,本公司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日起一年內,得視實際
需求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董事長訂定之,並於既得期間分年
認列相關費用。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民國112年2月2日~民國112年3月17日
計三十個營業日加權平均成交價格47.06元擬制估算,若全數達成既得條件,
設算估計可能費用化金額約為新台幣23,530仟元。如以113年1月初發行計算
,暫估112年~115年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
新台幣0仟元、15,294仟元、5,883仟元及2,353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依目前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24,780,950股
暫估112年~115年費用化後對每股盈餘可能影響金額分別約為
新台幣0元、0.62元、0.24元及0.09元。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本公司持續提升產能,拓展海外市場,同時開發
線材及再生醫學應用產品,未來年度之營收獲利預估持續呈成長趨勢,面對
未來營運需求與市場競爭,公司需要更多優秀人才,故整體評估,對本公司
未來年度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現有股東權益亦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i.員工將認購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保管,在未達既得條件前,除
繼承外,不得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ii.股東會表決權及選舉權:由交付信託保管機關依相關法令規定執行之。
iii.員工依本辦法認購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成既得條件之前,
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利及資本公積之受配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等,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i.員工依本辦法認購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須於既得條件達成前,交付信託保管
,並由本公司或本公司指派之人代表員工與股票信託保管機構簽訂信託契約。
於符合既得條件之日起一個月內,將既得部分之股份自信託帳戶撥付至員工個人
之集保帳戶。
ii.簽約及保密
1)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的發行總單位數、認股價格、分配原則、實際得為認股之員工
名單等事項確定後,由本公司承辦單位通知員工簽署授與約定書、交付信託等
相關文件。得為認股員工未簽署相關文件者,即喪失認購資格。
2)得為認股員工均應遵守本公司保密規定,不探詢他人或洩漏被授予之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相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之情事,本公司得依情節輕重懲處之。
3)任何經本辦法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其衍生權益之持有人,均應遵守本辦法
、授與約定書及信託相關規定。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i.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且需經
股東會通過,並報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發行前修正時亦同。若於送件審核
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
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ii.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03/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周昀靜/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
/鼎新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顧問師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玉芬/本公司稽核副理
/本公司財會部資深會計專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經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內部稽核主管任命案。
7.生效日期:112/03/27
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112/03/27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內部稽核主管任命案。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03/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周昀靜/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
/鼎新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顧問師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玉芬/本公司稽核副理
/本公司財會部資深會計專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經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內部稽核主管任命案。
7.生效日期:112/03/27
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112/03/27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內部稽核主管任命案。
1. 現金股利經董事會決議、增資配股經董事會擬議日期:112/03/27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1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 至 111/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122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023,275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1.0910000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2,703,601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1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 至 111/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122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023,275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1.0910000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2,703,601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03/0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周昀靜/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
/鼎新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顧問師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遺缺待補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辭職
7.生效日期:112/03/02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就任前,暫由本公司稽核代理人林玉芬
代理其職務。新任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命,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後另行公告。
補充112/03/02重訊公告內容-舊任稽核主管之簡歷。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03/0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周昀靜/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
/鼎新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顧問師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遺缺待補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辭職
7.生效日期:112/03/02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就任前,暫由本公司稽核代理人林玉芬
代理其職務。新任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命,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後另行公告。
補充112/03/02重訊公告內容-舊任稽核主管之簡歷。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03/0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周昀靜/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遺缺待補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辭職
7.生效日期:112/03/02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就任前,暫由本公司稽核代理人林玉芬
代理其職務。新任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命,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後另行公告。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03/0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周昀靜/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遺缺待補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辭職
7.生效日期:112/03/02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就任前,暫由本公司稽核代理人林玉芬
代理其職務。新任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命,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後另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1/12/13
2.公司名稱: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雙方就本案達成和解,並將撤回進行中之所有相關訴訟程序。
和解內容之細節,基於保密條款,不予揭露。現由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檢察官偵查中(111年度偵字第25884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將於111年財報揭露此和解案之相關影響資訊,
和解結果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營運無重大影響。
2.公司名稱: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雙方就本案達成和解,並將撤回進行中之所有相關訴訟程序。
和解內容之細節,基於保密條款,不予揭露。現由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檢察官偵查中(111年度偵字第25884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將於111年財報揭露此和解案之相關影響資訊,
和解結果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營運無重大影響。
公告本公司「提美拉拉提線Miracle Polydioxanone Absorbable Thread」通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TFDA)國產查驗登記審查,並取得許可證。
1.事實發生日:111/12/06
2.公司名稱: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研發生產之「提美拉拉提線Miracle Polydioxanone Absorbable Thread」,
已通過國產查驗登記,於111/12/06收到衛福部核定同意領證函。
(2)許可證字號:衛部醫器製字第007708號。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研發生產之「提美拉拉提線Miracle Polydioxanone Absorbable Thread」
為帶刺狀的縫線材料,本次取得之許可證適用於『中臉提拉手術』,可暫時性
固定臉頰皮下脂肪層和表淺肌膜系統層(SMAS layer)在較高位置,用於治療
輕至中度鼻唇溝患者。
1.事實發生日:111/12/06
2.公司名稱: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研發生產之「提美拉拉提線Miracle Polydioxanone Absorbable Thread」,
已通過國產查驗登記,於111/12/06收到衛福部核定同意領證函。
(2)許可證字號:衛部醫器製字第007708號。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研發生產之「提美拉拉提線Miracle Polydioxanone Absorbable Thread」
為帶刺狀的縫線材料,本次取得之許可證適用於『中臉提拉手術』,可暫時性
固定臉頰皮下脂肪層和表淺肌膜系統層(SMAS layer)在較高位置,用於治療
輕至中度鼻唇溝患者。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1/11/2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謝明純副理暫代/本公司會計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哲吉財務長/本公司財務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經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財務主管任命案。
7.生效日期:111/11/23
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11/11/23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財務主管任命案。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1/11/2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謝明純副理暫代/本公司會計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哲吉財務長/本公司財務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經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財務主管任命案。
7.生效日期:111/11/23
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11/11/23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財務主管任命案。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