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晶鑽生醫(興)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1/23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3/03/20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5號14樓之3
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本公司增選一席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行為禁止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2/2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3/2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規定自113年2月20日至113年3月20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
2.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事宜受理期間:
自113年1月26日起至113年2月5日下午五時止。受理處所:晶鑽生醫股份
有限公司財會部(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5號14樓之3),
電話:02-2755-3320。
有關受理提案及提名之詳細內容請參閱本公司召開股東會之公告。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3/03/20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5號14樓之3
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本公司增選一席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行為禁止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2/2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3/2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規定自113年2月20日至113年3月20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
2.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事宜受理期間:
自113年1月26日起至113年2月5日下午五時止。受理處所:晶鑽生醫股份
有限公司財會部(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5號14樓之3),
電話:02-2755-3320。
有關受理提案及提名之詳細內容請參閱本公司召開股東會之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2/12/13
2.公司名稱: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所研發之「美特拉拉提線」取得泰國醫療器材
進口許可證(證號:66-2-1-2-0017044)。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公司名稱: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所研發之「美特拉拉提線」取得泰國醫療器材
進口許可證(證號:66-2-1-2-0017044)。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11/24
2.公司名稱: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應營運發展之需求,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將原營業地址
由租賃之辦公室(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45號11樓)遷移至自購辦公室
(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5號14樓)。
6.因應措施:依法向主管機關辦理遷址變更登記等相關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公司名稱: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應營運發展之需求,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將原營業地址
由租賃之辦公室(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45號11樓)遷移至自購辦公室
(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5號14樓)。
6.因應措施:依法向主管機關辦理遷址變更登記等相關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周刊王CTWANT【台韓醫美掀戰1/我國首家拿到拉提
線材TFDA許可! 興櫃股一度飆破167元】、【台韓醫美掀戰2/來自
彰化大姓! 謝佳憲醫師因這念頭研發拉提線材成台灣一哥】
2.報導日期:112/10/03
3.報導內容:內文提到以下事項:
(1)..再加上「提美拉」線材目前也正向美國FDA申請上市許可中,
進入領證上市的關鍵審查階段;並預計於中國展開臨床試驗,二年內
爭取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NMPA的核准上市。
(2)..晶鑽也陸續取得禾馨、維格、愛爾麗等集團的合作,以及溶脂針
總代理泰宗(4169)的總經銷權;2022年,與香港GUC醫思健康
(2138.HK)的簽約合作,也將在今年第四季開始出貨;再加上6月
出席英卡思亞洲年會「提美拉」正式在國際亮相,還順利地與泰國
KNA醫美集團簽署合約,作為進入東協第一站,並準備在東南亞註冊
,申請美國FDA許可等,多箭齊發。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針對媒體報導本公司提美拉線材
辦證進度,予以說明如下:
(1)晶鑽生醫自主研發產品:「提美拉」線材
(2)用途:適用中臉拉提手術之醫療器材。
(3)有關媒體報導FDA審查狀況及NMPA之核准,本公司尚未完成取證,該報導
所載內容係為媒體及法人善意臆測及統計,本公司並未發佈任何相關之消息,
特此澄清。
另,簽署合約報導內容,本公司並未公告相關財務預測或對外公開揭露任何
財務預測訊息,有關本公司財務、及查驗登記註冊業務等相關訊息,請依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特此公告。
(4)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不適用。
(5)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
「提美拉 拉提線」111年12月6日通過台灣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
衛部醫器製字第007708號。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不適用。
6.因應措施: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及醫療器材許可證申請進度等相關事宜,
請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之資訊為準。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線材TFDA許可! 興櫃股一度飆破167元】、【台韓醫美掀戰2/來自
彰化大姓! 謝佳憲醫師因這念頭研發拉提線材成台灣一哥】
2.報導日期:112/10/03
3.報導內容:內文提到以下事項:
(1)..再加上「提美拉」線材目前也正向美國FDA申請上市許可中,
進入領證上市的關鍵審查階段;並預計於中國展開臨床試驗,二年內
爭取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NMPA的核准上市。
(2)..晶鑽也陸續取得禾馨、維格、愛爾麗等集團的合作,以及溶脂針
總代理泰宗(4169)的總經銷權;2022年,與香港GUC醫思健康
(2138.HK)的簽約合作,也將在今年第四季開始出貨;再加上6月
出席英卡思亞洲年會「提美拉」正式在國際亮相,還順利地與泰國
KNA醫美集團簽署合約,作為進入東協第一站,並準備在東南亞註冊
,申請美國FDA許可等,多箭齊發。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針對媒體報導本公司提美拉線材
辦證進度,予以說明如下:
(1)晶鑽生醫自主研發產品:「提美拉」線材
(2)用途:適用中臉拉提手術之醫療器材。
(3)有關媒體報導FDA審查狀況及NMPA之核准,本公司尚未完成取證,該報導
所載內容係為媒體及法人善意臆測及統計,本公司並未發佈任何相關之消息,
特此澄清。
另,簽署合約報導內容,本公司並未公告相關財務預測或對外公開揭露任何
財務預測訊息,有關本公司財務、及查驗登記註冊業務等相關訊息,請依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特此公告。
(4)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不適用。
(5)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
「提美拉 拉提線」111年12月6日通過台灣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
衛部醫器製字第007708號。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不適用。
6.因應措施: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及醫療器材許可證申請進度等相關事宜,
請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之資訊為準。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8/08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8/0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96,303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31,933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40,09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7,250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9,77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9,775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20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79,166
12.期末總負債(仟元):449,731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29,43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8/0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96,303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31,933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40,09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7,250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9,77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9,775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20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79,166
12.期末總負債(仟元):449,731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29,43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2/08/08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盈餘分派之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3,023,275元(每股配發0.1220元)
普通股股票股利新台幣27,036,01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109.1股)
4.除權(息)交易日:112/08/23
5.最後過戶日:112/08/24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8/25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8/29
8.除權(息)基準日:112/08/29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2/09/2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經112年08月08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於盈餘轉增資
發行新股案申報生效後,訂定除權息暨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2)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112年08月07日申報生效在案,本公司董事長係於112年08月08日
董事會後,訂定除權息暨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盈餘分派之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3,023,275元(每股配發0.1220元)
普通股股票股利新台幣27,036,01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109.1股)
4.除權(息)交易日:112/08/23
5.最後過戶日:112/08/24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8/25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8/29
8.除權(息)基準日:112/08/29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2/09/2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經112年08月08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於盈餘轉增資
發行新股案申報生效後,訂定除權息暨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2)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112年08月07日申報生效在案,本公司董事長係於112年08月08日
董事會後,訂定除權息暨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變更營業處所
1.事實發生日:112/06/29
2.公司名稱: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自民國112年07月03日(星期一)起
變更營業處所,新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訊詳列如下:
(1)地址:100415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
(2)電話:(02)2361-1300
(3)傳真:(02)2311-1400
6.因應措施:凡本公司股東自民國112年07月03日(星期一)起
,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
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
敬請駕臨或郵寄至新址「100415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
17號11樓」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6/29
2.公司名稱: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自民國112年07月03日(星期一)起
變更營業處所,新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訊詳列如下:
(1)地址:100415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
(2)電話:(02)2361-1300
(3)傳真:(02)2311-1400
6.因應措施:凡本公司股東自民國112年07月03日(星期一)起
,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
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
敬請駕臨或郵寄至新址「100415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
17號11樓」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12/06/16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111年度盈餘分配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討論公司章程修訂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本公司選舉第5屆7席董事(含3席獨立董事)。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討論本公司111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通過討論本公司112年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3)通過討論本公司112年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4)通過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解除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各項議案表決情形請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議案決議情形」。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111年度盈餘分配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討論公司章程修訂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本公司選舉第5屆7席董事(含3席獨立董事)。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討論本公司111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通過討論本公司112年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3)通過討論本公司112年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4)通過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解除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各項議案表決情形請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議案決議情形」。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賴柏如
(2)董事:謝佳憲
(3)董事:蔡彥輝
(4)董事:傳芳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偉芳)
(5)獨立董事:施汎泉
(6)獨立董事:彭于賓
(7)獨立董事:張瀚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兼任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即日起至卸任為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19,197,725權;
經票決結果:贊成18,222,100權,占表決權總數94.91%;
反對4,086權;棄權及未投票971,539權;無效0權;
贊成權數超過規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謝佳憲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上海香鑽醫療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香鑽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閩行區吳中路1199號1棟668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上海香鑽醫療科技有限公司:醫療科技領域的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
自有技術轉讓、企業營銷策劃、美容美髮用品、醫療器材批發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賴柏如
(2)董事:謝佳憲
(3)董事:蔡彥輝
(4)董事:傳芳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偉芳)
(5)獨立董事:施汎泉
(6)獨立董事:彭于賓
(7)獨立董事:張瀚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兼任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即日起至卸任為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19,197,725權;
經票決結果:贊成18,222,100權,占表決權總數94.91%;
反對4,086權;棄權及未投票971,539權;無效0權;
贊成權數超過規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謝佳憲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上海香鑽醫療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香鑽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閩行區吳中路1199號1棟668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上海香鑽醫療科技有限公司:醫療科技領域的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
自有技術轉讓、企業營銷策劃、美容美髮用品、醫療器材批發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2/06/16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獨立董事及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賴柏如
(2)董事:謝佳憲
(3)董事:蔡彥輝
(4)董事:傳芳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偉芳)
(5)獨立董事:施汎泉
(6)獨立董事:彭于賓
(7)獨立董事:張瀚星
4.舊任者簡歷:
(1)賴柏如:晶鑽生醫(股)公司董事長
(2)謝佳憲:晶鑽生醫(股)公司總經理
(3)蔡彥輝:台灣餐飲零售系統(股)公司董事、台灣第一商盟(股)公司監察人
(4)傳芳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偉芳):品帥生技(股)公司董事
(5)施汎泉:慧智基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必應創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新穎生醫(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6)彭于賓:于賓診所負責人、聖輪諦科技(股)有限公司監察人、
德瑪凱(股)有限公司董事
(7)張瀚星:慧誠稅務諮詢顧問(股)公司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賴柏如
(2)董事:謝佳憲
(3)董事:蔡彥輝
(4)董事:傳芳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偉芳)
(5)獨立董事:施汎泉
(6)獨立董事:彭于賓
(7)獨立董事:張瀚星
6.新任者簡歷:
(1)賴柏如:晶鑽生醫(股)公司董事長
(2)謝佳憲:晶鑽生醫(股)公司總經理
(3)蔡彥輝:台灣餐飲零售系統(股)公司董事、台灣第一商盟(股)公司監察人
(4)傳芳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偉芳):品帥生技(股)公司董事
(5)施汎泉:慧智基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必應創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新穎生醫(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6)彭于賓:于賓診所負責人、聖輪諦科技(股)有限公司監察人、
德瑪凱(股)有限公司董事
(7)張瀚星:慧誠稅務諮詢顧問(股)公司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1)賴柏如:持有1,139,791股
(2)謝佳憲:持有794,655股
(3)蔡彥輝:持有97,752股
(4)傳芳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偉芳):持有1,706,229股
(5)施汎泉:持有0股
(6)彭于賓:持有0股
(7)張瀚星:持有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1/08~113/01/07
11.新任生效日期:112/06/16~115/06/15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任期屆滿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任期屆滿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改選董事席次7人(包括獨立董事3人),並於股東常會後召開
董事會推選賴柏如女士續任董事長。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獨立董事及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賴柏如
(2)董事:謝佳憲
(3)董事:蔡彥輝
(4)董事:傳芳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偉芳)
(5)獨立董事:施汎泉
(6)獨立董事:彭于賓
(7)獨立董事:張瀚星
4.舊任者簡歷:
(1)賴柏如:晶鑽生醫(股)公司董事長
(2)謝佳憲:晶鑽生醫(股)公司總經理
(3)蔡彥輝:台灣餐飲零售系統(股)公司董事、台灣第一商盟(股)公司監察人
(4)傳芳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偉芳):品帥生技(股)公司董事
(5)施汎泉:慧智基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必應創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新穎生醫(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6)彭于賓:于賓診所負責人、聖輪諦科技(股)有限公司監察人、
德瑪凱(股)有限公司董事
(7)張瀚星:慧誠稅務諮詢顧問(股)公司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賴柏如
(2)董事:謝佳憲
(3)董事:蔡彥輝
(4)董事:傳芳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偉芳)
(5)獨立董事:施汎泉
(6)獨立董事:彭于賓
(7)獨立董事:張瀚星
6.新任者簡歷:
(1)賴柏如:晶鑽生醫(股)公司董事長
(2)謝佳憲:晶鑽生醫(股)公司總經理
(3)蔡彥輝:台灣餐飲零售系統(股)公司董事、台灣第一商盟(股)公司監察人
(4)傳芳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偉芳):品帥生技(股)公司董事
(5)施汎泉:慧智基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必應創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新穎生醫(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6)彭于賓:于賓診所負責人、聖輪諦科技(股)有限公司監察人、
德瑪凱(股)有限公司董事
(7)張瀚星:慧誠稅務諮詢顧問(股)公司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1)賴柏如:持有1,139,791股
(2)謝佳憲:持有794,655股
(3)蔡彥輝:持有97,752股
(4)傳芳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偉芳):持有1,706,229股
(5)施汎泉:持有0股
(6)彭于賓:持有0股
(7)張瀚星:持有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1/08~113/01/07
11.新任生效日期:112/06/16~115/06/15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任期屆滿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任期屆滿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改選董事席次7人(包括獨立董事3人),並於股東常會後召開
董事會推選賴柏如女士續任董事長。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2/06/16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賴柏如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賴柏如
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
9.新任生效日期:112/06/1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賴柏如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賴柏如
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
9.新任生效日期:112/06/1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2/06/16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施汎泉、彭于賓、張瀚星
4.舊任者簡歷:
(1)施汎泉:慧智基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必應創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新穎生醫(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彭于賓:于賓診所負責人、聖輪諦科技(股)有限公司監察人、
德瑪凱(股)有限公司董事
(3)張瀚星:慧誠稅務諮詢顧問(股)公司董事
5.新任者姓名:施汎泉、彭于賓、張瀚星
6.新任者簡歷:
(1)施汎泉:慧智基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必應創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新穎生醫(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彭于賓:于賓診所負責人、聖輪諦科技(股)有限公司監察人、
德瑪凱(股)有限公司董事
(3)張瀚星:慧誠稅務諮詢顧問(股)公司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重新委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1/08~113/01/07
10.新任生效日期:112/06/16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施汎泉、彭于賓、張瀚星
4.舊任者簡歷:
(1)施汎泉:慧智基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必應創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新穎生醫(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彭于賓:于賓診所負責人、聖輪諦科技(股)有限公司監察人、
德瑪凱(股)有限公司董事
(3)張瀚星:慧誠稅務諮詢顧問(股)公司董事
5.新任者姓名:施汎泉、彭于賓、張瀚星
6.新任者簡歷:
(1)施汎泉:慧智基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必應創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新穎生醫(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彭于賓:于賓診所負責人、聖輪諦科技(股)有限公司監察人、
德瑪凱(股)有限公司董事
(3)張瀚星:慧誠稅務諮詢顧問(股)公司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重新委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1/08~113/01/07
10.新任生效日期:112/06/16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
1.發生變動日期:112/06/16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施汎泉、彭于賓、張瀚星
4.舊任者簡歷:
(1)施汎泉:慧智基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必應創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新穎生醫(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彭于賓:于賓診所負責人、聖輪諦科技(股)有限公司監察人、
德瑪凱(股)有限公司董事
(3)張瀚星:慧誠稅務諮詢顧問(股)公司董事
5.新任者姓名:施汎泉、彭于賓、張瀚星
6.新任者簡歷:
(1)施汎泉:慧智基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必應創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新穎生醫(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彭于賓:于賓診所負責人、聖輪諦科技(股)有限公司監察人、
德瑪凱(股)有限公司董事
(3)張瀚星:慧誠稅務諮詢顧問(股)公司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重新委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1/08~113/01/07
10.新任生效日期:112/06/16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施汎泉、彭于賓、張瀚星
4.舊任者簡歷:
(1)施汎泉:慧智基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必應創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新穎生醫(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彭于賓:于賓診所負責人、聖輪諦科技(股)有限公司監察人、
德瑪凱(股)有限公司董事
(3)張瀚星:慧誠稅務諮詢顧問(股)公司董事
5.新任者姓名:施汎泉、彭于賓、張瀚星
6.新任者簡歷:
(1)施汎泉:慧智基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必應創造(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新穎生醫(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彭于賓:于賓診所負責人、聖輪諦科技(股)有限公司監察人、
德瑪凱(股)有限公司董事
(3)張瀚星:慧誠稅務諮詢顧問(股)公司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重新委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1/08~113/01/07
10.新任生效日期:112/06/16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CTEE.COM)【六箭齊發 晶鑽營運樂觀】
、經濟日報(Economic Daily News)【晶鑽強攻抗衰老商機】
2.報導日期:112/05/24
3.報導內容:內文提到以下事項:
(1)晶鑽主力產品「提美拉」線材,今年可望取得美國FDA上市許可
,並啟動歐美市場授權。
(2)美國市場則在FDA審查階段,有機會今年取證。該產品在歐美市場
策略以授權為主,今年將與可能合作對象進行洽談。
(3)美國市場則在FDA審查階段,有機會於今年取證,「提美拉」線材
歐美市場策略將以授權為主。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針對媒體報導本公司提美拉線材
辦證進度,予以說明如下:
(1)晶鑽生醫自主研發產品:「提美拉」線材
(2)用途:為台灣衛生福利部核准之「拉提線」醫療器材,用於整形
外科手術及皮膚科學。
有關媒體報導FDA審查狀況,本公司尚未完成取證,該報導所載內容
係為媒體及法人善意臆測及統計,本公司並未發佈任何相關之消息,
特此澄清。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不適用。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
「提美拉拉提線」通過台灣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衛部醫器製字
第007708號。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
本公司將依原定計畫,在海外各國申請醫療器材許可證之外,亦盡
最大努力,依據各國審查的標準,以最佳的臨床試驗數據,儘早爭取
「提美拉拉提線」上市的機會;送件各國主管機關進行醫療器材申請,
並不足以充分反映未來是否可以通過審查,取證之成敗,投資人
應審慎判斷、審慎投資。
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
授權金額,以保障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
(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不適用.
6.因應措施: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及醫療器材許可證申請進度等相關事宜,
請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之資訊為準。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經濟日報(Economic Daily News)【晶鑽強攻抗衰老商機】
2.報導日期:112/05/24
3.報導內容:內文提到以下事項:
(1)晶鑽主力產品「提美拉」線材,今年可望取得美國FDA上市許可
,並啟動歐美市場授權。
(2)美國市場則在FDA審查階段,有機會今年取證。該產品在歐美市場
策略以授權為主,今年將與可能合作對象進行洽談。
(3)美國市場則在FDA審查階段,有機會於今年取證,「提美拉」線材
歐美市場策略將以授權為主。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針對媒體報導本公司提美拉線材
辦證進度,予以說明如下:
(1)晶鑽生醫自主研發產品:「提美拉」線材
(2)用途:為台灣衛生福利部核准之「拉提線」醫療器材,用於整形
外科手術及皮膚科學。
有關媒體報導FDA審查狀況,本公司尚未完成取證,該報導所載內容
係為媒體及法人善意臆測及統計,本公司並未發佈任何相關之消息,
特此澄清。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不適用。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
「提美拉拉提線」通過台灣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衛部醫器製字
第007708號。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
本公司將依原定計畫,在海外各國申請醫療器材許可證之外,亦盡
最大努力,依據各國審查的標準,以最佳的臨床試驗數據,儘早爭取
「提美拉拉提線」上市的機會;送件各國主管機關進行醫療器材申請,
並不足以充分反映未來是否可以通過審查,取證之成敗,投資人
應審慎判斷、審慎投資。
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
授權金額,以保障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
(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不適用.
6.因應措施: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及醫療器材許可證申請進度等相關事宜,
請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之資訊為準。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2/05/23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2/05/23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18號(寒舍艾麗酒店5樓楓廳)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台中銀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事實發生日:112/05/23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2/05/23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18號(寒舍艾麗酒店5樓楓廳)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台中銀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3/2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434,843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84,317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46,22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41,823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3,38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3,38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35
11.期末總資產(仟元):630,457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27,76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02,69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3/2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434,843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84,317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46,22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41,823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3,38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3,38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35
11.期末總資產(仟元):630,457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27,76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02,69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7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703,601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27,036,01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每仟股無償配發109.1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自行於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併湊整股之登記。
其放棄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1股之部份,則依公司法第240條之規定,
一律按面額以現金分派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
並由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
授權董事會另訂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2)本案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現金增資等其他因素而影響流通在外股份總數時,
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按分派基準日之本公司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分派比率。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703,601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27,036,01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每仟股無償配發109.1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自行於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併湊整股之登記。
其放棄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1股之部份,則依公司法第240條之規定,
一律按面額以現金分派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
並由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
授權董事會另訂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2)本案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現金增資等其他因素而影響流通在外股份總數時,
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按分派基準日之本公司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分派比率。
1.事實發生日:112/03/27
2.公司名稱: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1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如下:
(1)員工酬勞:新台幣426,306元。
(2)董事酬勞:新台幣426,306元。
(3)上述決議金額全數以現金方式發放,並與111年度財務報告認列金額無差異。
(4)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提請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股東會。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公司名稱: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1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如下:
(1)員工酬勞:新台幣426,306元。
(2)董事酬勞:新台幣426,306元。
(3)上述決議金額全數以現金方式發放,並與111年度財務報告認列金額無差異。
(4)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提請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股東會。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390號6樓
(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案。
第二案:本公司111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案。
第三案:本公司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
第四案: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第二案: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第二案:本公司111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第三案:本公司112年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第四案:本公司112年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第5屆董事及獨立董事選舉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第一案: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解除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1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1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
112年5月17日起至112年6月13日止,股東得於前述行使期間
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股東會
電子投票平台,並依相關說明操作。
【網址:www.stockvote.com.tw】
二、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公告111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作業流程
相關事項如下: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
2.本公司訂於本公司訂於112年4月8日起至112年4月18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
下午5時受理股東以書面方式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提名),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
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
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或提名,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
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提名)股東,並將
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3.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查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
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300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
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
4.受理股東提案(提名)處所: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財會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45號11樓),電話:02-2755-3320。
5.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滿1,000股之股東,其股東
常會之召集通知將以公告方式為之。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390號6樓
(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案。
第二案:本公司111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案。
第三案:本公司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
第四案: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第二案: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第二案:本公司111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第三案:本公司112年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第四案:本公司112年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第5屆董事及獨立董事選舉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第一案: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解除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1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1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
112年5月17日起至112年6月13日止,股東得於前述行使期間
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股東會
電子投票平台,並依相關說明操作。
【網址:www.stockvote.com.tw】
二、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公告111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作業流程
相關事項如下: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
2.本公司訂於本公司訂於112年4月8日起至112年4月18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
下午5時受理股東以書面方式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提名),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
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
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或提名,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
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提名)股東,並將
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3.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查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
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300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
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
4.受理股東提案(提名)處所: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財會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45號11樓),電話:02-2755-3320。
5.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滿1,000股之股東,其股東
常會之召集通知將以公告方式為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7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應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函規定
之特定人為限。
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總股數以不超過3,000,000股之額度為限。
5.得私募額度:於3,000,000股之額度內,將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授權
董事會分四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第一次:私募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擴大營運規模、改善財務體質與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預計將提升公司之
市場競爭及營運效能並強化整體財務結構。
第二次:私募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擴大營運規模、改善財務體質與
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預計將提升公司之市場競爭及營運效能並強化整體
財務結構。
第三次:私募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擴大營運規模、改善財務體質與
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預計將提升公司之市場競爭及營運效能並強化整體
財務結構。
第四次:私募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擴大營運規模、改善財務體質與
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預計將提升公司之市場競爭及營運效能並強化整體
財務結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擴大營運規模,改善公司財務體質
與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考量目前公司營運狀況及資本市場接受度,
為掌握募集資金之時效性及可行性,以便於最短期限內取得長期之資金,故
擬透過私募方式募集資金,且私募之限制轉讓規定有助於公司經營權之穩定
,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實際營運需求辦理私募,亦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
之機動性與靈活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
普通股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本公司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
規定,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
。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
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興櫃或上市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包括
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發行時間、計畫項目、募集金額、應募人
之選擇、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
,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擬請
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審酌情勢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應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函規定
之特定人為限。
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總股數以不超過3,000,000股之額度為限。
5.得私募額度:於3,000,000股之額度內,將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授權
董事會分四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第一次:私募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擴大營運規模、改善財務體質與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預計將提升公司之
市場競爭及營運效能並強化整體財務結構。
第二次:私募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擴大營運規模、改善財務體質與
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預計將提升公司之市場競爭及營運效能並強化整體
財務結構。
第三次:私募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擴大營運規模、改善財務體質與
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預計將提升公司之市場競爭及營運效能並強化整體
財務結構。
第四次:私募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擴大營運規模、改善財務體質與
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預計將提升公司之市場競爭及營運效能並強化整體
財務結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擴大營運規模,改善公司財務體質
與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考量目前公司營運狀況及資本市場接受度,
為掌握募集資金之時效性及可行性,以便於最短期限內取得長期之資金,故
擬透過私募方式募集資金,且私募之限制轉讓規定有助於公司經營權之穩定
,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實際營運需求辦理私募,亦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
之機動性與靈活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
普通股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本公司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
規定,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
。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
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興櫃或上市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包括
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發行時間、計畫項目、募集金額、應募人
之選擇、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
,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擬請
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審酌情勢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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