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合生技藥品(興)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9/21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一、以認股資格基準日當日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二、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數量,將參酌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發展潛力或年資等因素為決定原則,由董事長核准後,提請董事會同意之;惟經理人與具員工身分董事者,應於發行前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三、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六十條之九規定本公司依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發行人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本次發行總額為1,2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因認股權行使而需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1,200,000股。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ㄧ、認股價格:(一).發行時本公司為中華民國興櫃公司者,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所計算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二).發行時本公司為中華民國上市(櫃)公司者,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二、權利期間:(一).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遇認股權人死亡,其繼承者不在此限。依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行使認股權,時間及比例如下表:時 程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屆滿二年 50%屆滿三年 75%屆滿四年 100%(二).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本公司工作規則時,本公司得依情節之輕重撤銷其全部或部分未達到具行使權利之部份予以收回並註銷。(三).前述權利期間及比例,董事會得視每次發行情形調整之。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四、認股權人如有下列情形者,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依下列方式處理:(一).離職(含自願離職及解僱):(1).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算30日內 一次行使認股權利,且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日期,惟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則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惟前述30天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期間。(2).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喪失認股權利。被解僱者,自生效日起亦即喪失認股權利。(二).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三).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或其他理由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第八條第一項所述不得行使認股權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自復職日起回復其權利,惟需依實際在職工作期間與本條第二項第一款有關時程屆滿得行使認股比例計算可行使之認股權利比例,留職停薪期間之認股權利予以收回並註銷。(四).一般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該員工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起喪失認股權人資格,不再享有本辦法之權利。(五).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IMG SRC="/WF_SQL_XSRF.html">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6/09/19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童仲彬/本公司總經理室法規處長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吳豫嫻/本公司財務暨行政管理處副處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童仲彬因個人生涯規劃,於106/09/19辭任本公司發言人職務7.生效日期:106/09/19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65985159.其他應敘明事項:待董事會決議任命後,再行公告發言人
公告本公司TAH9922小兒過動症口服液 (Atomoxetine oral solution)產品專利已通過審查獲得美國專利許可。1.事實發生日:106/09/012.公司名稱:泰合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所研發之TAH9922小兒過動症口服液 (Atomoxetine oral solution)產品專利,專利名稱「ORAL SOLUTION COMPRISING ATOMOXETINE HYDROCHLORIDE AND METHODSTHEREOF」,已通過美國專利及商標局審查獲得美國專利許可。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TAH9922小兒過動症口服液。二、用途:TAH9922為小兒過動症口服液,為避免錠劑不易吞服,改成液劑方便兒童服用,增加兒童患者適用性。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已完成前導性生物相等性試驗(pilot bioequivalencestudy)。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1.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不適用。2.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3.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4.已投入之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以保障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五、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將尋求合作夥伴以進行下一階段關鍵性生物相等性試驗(pivotal bioequivalence study)。1.預計完成時間:不適用。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六、市場現況:依據民國105年IMS Data,治療小兒過動症藥物在美國地區市場總規模約新台幣310億元。泰合研發之新劑型Atomoxetine藥品能創造的營收,將依未來實際授權或銷售情形而定。七、投資警語: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6/08/3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翔雲 稽核副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遺缺待補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生涯規劃7.生效日期:106/08/318.新任者聯絡電話: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接獲台北市衛生局函覆,本公司代理之「VITALINJECTOR 水光注射」產品回收事件之申覆案1.事實發生日:106/08/182.公司名稱:泰合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代理販售韓國「VITAL INJECTOR 水光注射」產品原在民國102年以品項「J6990注射架」申請第一等級醫療器材許可證在案。(2)本公司於106年5月5日及7月6日分別接獲台北市衛生局函文,要求本公司需回收代理之韓國「VITAL INJECTOR 水光注射」產品並陳述意見回覆台北市衛生局。(3)本公司於106年8月2日接獲台北市衛生局函文於8月31日前完成回收。(4)106年7月21日本公司已函覆台北市衛生局,並附回收作業計畫書且已陸續發文通知給回收計畫書內之銷售對象告知因申請登記醫療器材類別,與台灣現行法規有未合之處,需進行該產品之回收,並同時對台北市衛生局提出申復。(5)106年8月18日台北市衛生局同意依本公司提交之申復資料辦理,得暫緩執行;並將函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釋示。6.因應措施:本公司依保守穩健原則於106年第二季財務報告中估列產品回收負債準備金額新台幣15,790仟元,然該回收計畫可能受到與銷售客戶協調之結果影響,且目前回收計畫暫緩執行,損失金額需待後續實際發展情形方能確定。7.其他應敘明事項:因目前市場上業者均係以第一等級醫療器材進口該類水光注射產品,本公司在民國102年時係委由專業機構協助申請取得第一等級醫療器材許可證,未有故意違反法規之情事,且本公司已於民國105年停止代理進口該項產品。迄今國內此類水光注射產品皆未獲核發第二等級醫療器材之許可證。
公告泰合生技自行開發的癌症化療止吐口溶膜TAH4411,獲得日本藥證核可,為日本第一個化療止吐口溶膜產品(補充公告)1.事實發生日:106/08/162.公司名稱:泰合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泰合自行開發的癌症化療止吐口溶膜TAH4411,已向日本獨立行政法人醫藥品醫療機器總合機構(PMDA)遞送藥證申請,商品名稱為Ondansetron OD Film(GFP)製劑,泰合於8月16日接獲日本合作夥伴Tsukioka通知,收到日本PMDA通知藥證獲得核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化療止吐口溶膜(TAH4411)。二、用途:Ondansetron藥物用於降低癌症化療噁心嘔吐等副作用,市場上僅有口服錠劑及針劑兩種類型,針劑需在醫院施打,口服錠劑對於已有噁心症狀的病人而言不易服用。泰合以自行開發的透黏膜 (Transmucosal)傳輸平臺技術,開發口溶薄膜(OrallyDissolving Film, ODF)劑型,為不須喝水即可快速分解溶於口腔中之新劑型藥物,方便使用並可提升病患生活品質。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不適用。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1.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通過日本厚生勞動省核准藥證2.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3.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1).日本當地健保核價。(2).申請其他國家藥證。4.已投入之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以保障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五、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1.預計完成時間:不適用。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六、市場現況: 泰合的癌症化療止吐口溶膜TAH4411為日本第一個取得藥證的化療止吐口溶膜產品,也是台灣藥廠第一個在日本拿下新劑型藥證的產品。依據民國103年IMSData,此類5HT3藥物在日本地區市場規模約新台幣53億元,中國地區市場規模約新台幣126億元,泰合研發之新劑型口溶膜產品能創造之營收,依將來實際授權或銷售情形而定。(補充)七、投資警語: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06/08/112.公司名稱:泰合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6.因應措施:依法提交最近期股東會報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8/082.公司名稱:泰合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4(2).報導內容:「泰合化療止吐藥 年底拚日藥證」旗下癌症化療止吐藥品「TAH4411口溶膜」,在代工廠Tsukioka獲日本查廠過關後,預期年底將可望取得日本藥證,這不僅是台灣第一個在日本拿下的新劑型新藥藥證,也可望成為日本第一個化療止吐口溶膜藥品。(3).澄清內容:工商時報報導取得藥證時間點:「預期年底將可望取得日本藥證」。6.因應措施:本公司從未進行任何取得藥證時間點之預測,其為媒體自行預測,泰合藥相關資訊均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公告泰合生技自行開發、已申請日本藥證的癌症化療止吐口 溶TAH4411,藥證核准前所需之查廠獲得通過。1.事實發生日:106/08/042.公司名稱:泰合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泰合自行開發的癌症化療止吐口溶膜TAH4411,已向日本獨立行政法人醫藥品醫療機器總合機構(PMDA)遞送藥證申請,商品名稱為Ondansetron OD Film(GFP)製劑,泰合於8月4日接獲日本合作夥伴Tsukioka通知,收到生產工廠所在地岐阜縣政府所發「醫藥品適合性調查結果通知書」,藥證核准前所需之查廠獲得通過。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化療止吐口溶膜(TAH4411)。二、用途:Ondansetron藥物用於降低癌症化療噁心嘔吐等副作用,市場上僅有口服錠劑及針劑兩種類型,針劑需在醫院施打,口服錠劑對於已有噁心症狀的病人而言不易服用。泰合以自行開發的透黏膜 (Transmucosal)傳輸平臺技術,開發口溶薄膜(OrallyDissolving Film, ODF)劑型,為不須喝水即可快速分解溶於口腔中之新劑型藥物,方便使用並可提升病患生活品質。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不適用,已進入日本藥證審查中。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1.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日本厚生勞動省查廠通過。2.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3.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1).日本藥證核准。(2).日本當地健保核價。(3).申請其他國家藥證。4.已投入之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以保障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五、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1.預計完成時間:不適用。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六、市場現況: 依據民國103年IMS Data,此類藥物日本地區市場規模約新台幣53億元,中國地區市場規模約新台幣126億元。七、投資警語: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06/07/102.公司名稱:泰合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過動症貼片TAH9901進入單劑量遞增(Single Ascending Dose, SAD)臨床一期試驗。該產品先前已進行單劑量 (Single Dose, SD)臨床一期試驗由兩個配方中挑選出最適配方,此次以最適配方進行單劑量遞增臨床一期試驗,除利於後續關鍵性臨床試驗(Pivotal clinical trial)規劃外,亦有助於本產品國際授權談判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過動症貼片TAH9901二、用途:過動症貼片TAH9901為505(b)(2)新劑型藥物,以本公司發展之TDS 藥物透皮技術平台,將既有口服的藥物改變劑型,貼於皮膚上,用於治療注意力不足過動症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生體相等性試驗/生體可用率試驗、人類皮膚累積刺激性的臨床研究、人類皮膚的敏感性的臨床研究、新藥查驗登記審查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 結果:進行單劑量遞增臨床一期試驗1.臨床試驗設計介紹(1)試驗計畫名稱:過動症貼片TAH9901(2)試驗目的:主要為評估試驗藥物TAH9901 3種不同劑量製劑之安全性及耐受性概況(3)試驗階段分級:單劑量遞增臨床一期試驗(4)藥品名稱:TAH9901(5)宣稱適應症:注意力不足過動症(6)試驗計畫受試者收納人數:18人2.評估指標說明及其統計結果及統計上之意義本計畫主要評估指標為本試驗藥物的藥物動力學參數,次要評估指標則為本試驗藥物的安全性,納入本試驗的受試者18名皆依臨床設計試驗藥物,並於追蹤觀察期執行身體檢查、對生命徵象等變化進行安全評估,不適用統計檢定,若受評者皆無產生嚴重副作用(如導致永久殘疾、住院診療等),即為安全完成本臨床試驗。(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或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顯著意義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或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顯著意義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以保障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五、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關鍵性生體相等性試驗/生體可用率試驗(Pivotal BE)(一)預計完成時間:將視單劑量遞增臨床一期試驗結果再進行規劃(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六、市場現況: 小兒過動症(ADHD)是兒童最常見的神經發育障礙之一,通常首次在兒童期被診斷出來,且經常持續到成年期,過去十年來成年過動症發生率亦逐年上升。ADHD患者可能無法集中注意力,控制衝動行為或過度活躍,可能出現白日夢,容易忘記,犯不小心的錯誤等,難以與人相處。ADHD發病率的上升使得治療藥物市場快速增長,GBIResearch指出,目前過動症的發生率約5.3%,2013年治療注意力不足過動症藥品之全球市場約為115億美金,至2020年全球市場將成長至133億美金。2005至2014年間,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僅通過有三種治療注意力不足過動症藥物核准上市,包含Daytrana、Vyvanse以及Intuniv。2006年迄今有關ADHD新藥總共有13個授權交易及8個共同開發案。泰合藥品的TAH9901為透皮傳導貼片,使用時間具高度彈性,可視需求調整使用時間長度,更能符合患者實際需求,提高醫囑遵從度。七、 投資警語:(一)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二)單一臨床試驗結果(包含主、次要評估指標之統計學P值及統計學上是否達顯著意義),並不足以充分反映未來藥物開發上市之成敗,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股東會日期:106/06/28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一)通過承認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二)通過承認105年度虧損撥補案。二、討論事項(一)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06/06/202.公司名稱:泰合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更正使用106年02月09日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之最新表格,故更正105年年報第13、14、16~19、40頁部分頁次之格式,並增加「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之內容(請詳更正版第55頁),「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製程」之內容(請詳更正版第67頁)及「主要原料供應狀況」之內容(請詳更正版第68頁)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年報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4/202.公司名稱:泰合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如下:(1)通過本公司105年度營運報告、財務報告及決算表冊(2)通過本公司105年度虧損撥補案(3)通過本公司105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醫美事業部部長2.發生變動日期:106/04/20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宜萱 醫美事業部部長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離職6.異動原因:部門調整7.生效日期:106/04/308.新任者聯絡電話: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醫美事業部部長2.發生變動日期:106/04/20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宜萱 醫美事業部部長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資遣6.異動原因:部門調整7.生效日期:106/04/308.新任者聯絡電話: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4/20董事會決議資遣,預計4/30為離職生效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3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28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路一段516號6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5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105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105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3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28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中華民國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惟每一股東以提一議案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1.受理期間:106年4月17日至106年4月27日下午5時止。2.受理方式:親洽或郵寄(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前,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議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達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向本公司提出申請,以利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3.受理處所:泰合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50號3樓;電話:(02)2659-85154.以上所述若尚有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172-1規定辦理。
泰合生技董事會決議成立「併購特別委員會」暨通過「併購特別委員會組織規程」1.發生變動日期:105/12/13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併購特別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朱紀洪/現任本公司獨立董事許英昌/現任本公司獨立董事葛之剛/現任本公司獨立董事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8.新任生效日期:105/12/13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5/12/13董事會決議成立「併購特別委員會」暨通過「併購特別委員會組織規程」,「併購特別委員會」成員任期與本屆董事會屆期相同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及會計主管及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5/12/13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財務及會計主管:張郁君 財務暨行政管理處處長代理發言人:張郁君 財務暨行政管理處處長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財務及會計主管:吳豫嫻 財務暨行政管理處副處長代理發言人:吳豫嫻 財務暨行政管理處副處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舊任者張郁君因個人生涯規劃請辭,新任者吳豫嫻於105年12月13日董事會通過任命7.生效日期:105/12/13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6598515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12/132.公司名稱:泰合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次董事會決議如下:(1).通過本公司一O六年度營運計劃及預算案(2).通過本公司一O六年度稽核年度計劃案(3).通過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制度」修訂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5/12/13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翔雲 稽核副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本公司於105/12/13董事會通過新任稽核主管任命7.生效日期:105/12/13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6598515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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