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漢達生技醫藥(興)公司公告
補充說明本公司重要子公司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有關美國反競爭法訴訟案1.事實發生日:108/09/092.公司名稱: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重要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 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為本公司持股100%之重要子公司5.發生緣由: 本公司知悉美國Law Enforcement Health Benefits Inc.(以下簡稱LEHB),向美國法 院(U.S. District Court,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遞交起訴狀,主張 AstraZeneca(以下簡稱AZ)、Par Pharmaceuticals Inc.(以下簡稱Par)、 Accord Pharmaceuticals, Inc. (以下簡稱Accord)及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 (以下簡稱Handa US)等有違反美國反競爭法(Antitrust)之情事。 LEHB主張2011年AZ、Par、Accord與Handa US就Quetiapine XR之專利訴訟所達成之和解 協議,使Quetiapine XR Tablet學名藥原可於2011年上市,卻因AZ提供Par及Handa US 不當之逆向給付,延遲至2016年始上市,AZ、Par、Accord及Handa US共同劃分市場並 維持藥價及利益。 和解協議之簽訂實為藥品業界之正常運作,而其他學名藥業者未能提前進入市場,係因 AZ對Quetiapine XR Tablet所設下之專利障礙,與AZ、Catalent及Handa US間之和解 協議並無因果關係。且Handa US並未自AZ取得任何給付,更無LEHB所指之逆向給付。6.因應措施: 本案目前由AZ律師團主導,Handa US亦已委任專業律師與AZ配合。 Handa US將向美國法院提出法律申請 (legal motion),主張Handa US並無違法情事, 不應列為本案之訴訟對象;並會爭取Handa US最大之利益及降低訴訟所造成之風險。 按此類案件之慣例,如未能於短期內終止或和解,Handa US將以參加人身分加入AZ主 導之訴訟,除Handa US之委任律師費用外,其餘所衍生之相關支出多由AZ與Par負擔, 現階段本公司評估對財務業務應無重大影響。7.其他應敘明事項: LEHB所訴求之情事,與本公司108年8月8日公告重大訊息之Smith Drug Company主張之 法律事由完全相同。 由於原告主張本案為集體訴訟,故未來或仍有其他第三人以相同之事由,提起同一法 律訴訟,本公司將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說明,確保投資人權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 所有權2.事實發生日:107/12/20~107/12/20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 為有限責任合資公司,並無發行股份。交易總金額為美金400萬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 為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以匯款方式付款。無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公司107年12月2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子公司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 美金400萬元。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不適用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1)持有股數:不適用。(2)投資總金額:新臺幣843,560千元。(3)持股比率:100%。(4)權利受限情形:無。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1)佔總資產比率103.96%(2)佔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比率111.53%(3)營運資金:680,813仟元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充實子公司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 營運資金。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18.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7年12月20日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7年12月20日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22.會計師姓名:吳世宗與簡明彥會計師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金管證審字第1010028123號金管證審字第1000028068號24.其他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8/08/22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瑞育生技醫藥有限公司代表人:宋國峻 (2)Greensward Investments, LLC代表人:Stephen Douglas Cary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不再另行指派代表人,並辭任董事職務。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8/06/28 ~ 111/06/27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9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法人董事辭任係為強化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及董事會之獨立性。 (2)本公司經營團隊成員並無異動,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8/08/20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07/07/01~108/06/30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申請上櫃作業需求。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8/08/20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說明有關Smith Drug Company委任律師事務所來信通知表示,前開公司已向美國法院遞交對Astrazeneca 、Par與本公司重要子公司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 的起訴狀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當事人 A. Smith Drug Company (原告) B. Astrazeneca Pharmaceuticals LP C. Astrazeneca UK Limited D. Astrazeneca LP E. Par Pharmaceutical, Inc. F. 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 (2)法院名稱:美國法院U.S. District Court,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 (3)案號19cv72332.事實發生日:108/08/08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收到Smith Drug Company委任律師事務所Garwin Gerstein & Fisher LLP 律師 Bruce E.Gerstein來信通知表示,表示Smith Drug Company已以前述(B)-(F)公司為被 告向美國法院U.S. District Court,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遞交起訴狀, 依據前述(B)-(F)公司,於2011年9月間達成之和解協議有不公平競爭之情事,致有違 反美國反托拉斯法之虞。4.處理過程: 本公司已與前述(B)-(F)公司徵詢並討論解決方案,並已委託律師進行了解並處理可能 發生之訴訟程序。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目前營運狀況一切正常,並評估本案對本公司未來財務業務應無不利之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已委任律師與前述(B)-(F)公司共同擬定應對策略,以進行可能產生之訴訟程 序。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7/222.公司名稱:漢達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1)本公司主要營收來自於合作夥伴的銷售分潤金,原每月公告營收數係依合作夥伴提 供之預估數後由本公司進行公告。 (2)依本公司與合作夥伴之委託銷售合約規定,合作夥伴於每季結束後45天內提供實際 分潤金報告,本公司於收到報告日予以調整營收公告數。6.因應措施: (1)更正前金額: 108年6月營業收入金額:新台幣1,520仟元 108年1-6月累計營業收入金額:新台幣57,563仟元 (2)更正後金額: 108年6月營業收入金額:新台幣2,993仟元 108年1-6月累計營業收入金額:新台幣59,036仟元 (3)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並更正月營收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7/152.公司名稱:漢達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08年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6.因應措施: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8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86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新臺幣30元,股款 總額新臺幣325,8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訂定108年7月17日為現金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08/07/152.公司名稱:漢達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7年度年報部分內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修訂版年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 更正頁次與內容: (1)第25頁/2.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 險之關聯性 (2)第82頁/(五)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3)第86頁/七、其他重要事項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2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劉芳宇董事(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 (2)張美芳董事(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 (3)陳俊良董事(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 (4)Stephen Douglas Cary董事(Greensward Investments, LLC代表人) (5)宋國峻董事(瑞育生技醫藥有限公司代表人) (6)吳欣芳董事(中華開發生醫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7)林衛理獨立董事 (8)王貴清獨立董事 (9)吳 晉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劉芳宇董事(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 (A)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執行長 (B)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 總裁及執行長 (C)杭州漢達醫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2)張美芳董事(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 (A)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資深副總經理 (B)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 資深副總裁 (3)陳俊良董事(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 (A)東生華製藥股份有限公司顧問 (B)財團法人高醫藥學文教基金會董事 (4)Stephen Douglas Cary董事(Greensward Investments, LLC代表人) (A)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資深副總經理 (B)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 資深副總裁及營運長 (C)杭州漢達醫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D)Cary Pharmaceuticals, Inc. 董事 (5)宋國峻董事(瑞育生技醫藥有限公司代表人) (A)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技術長 (6)中華開發生醫創業投資(股)公司 (A)逸達生物科技(股)公司董事 (B)仲恩生醫科技(股)公司董事 (C)寶楠生技(股)公司董事 (D)ACT Genomics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董事 (E)博信生物科技(股)公司董事 (F)昱展新藥生技(股)公司董事 (G)盛雲電商(股)公司董事 (H)創祐生技(股)公司監察人 吳欣芳董事(中華開發生醫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A)中華開發資本管理顧問(股)公司協理 (B)逸達生物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C)仲恩生醫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7)林衛理獨立董事 (A)宣捷細胞生物製藥(股)公司執行長 (B)宣捷幹細胞生技(股)公司董事 (8)王貴清獨立董事 (A)上海陸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監事 (B)Artintel Investment Corp.董事 (C)霸菱亞洲投資有限公司高級顧問 (9)吳 晉獨立董事 (A)Aiviva Biopharma, Inc.董事長 (B)Athenex, Inc.獨立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本公司108年6月28日股東常會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1)劉芳宇董事(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 (2)Stephen Douglas Cary董事(Greensward Investments, LLC代表人)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劉芳宇董事(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 擔任杭州漢達醫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2)Stephen Douglas Cary董事(Greensward Investments, LLC代表人) 擔任杭州漢達醫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杭州拱墅區祥園路28號2幢401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醫藥製劑之技術開發及服務提供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8/06/2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劉芳宇(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劉芳宇(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董事改選。6.新任生效日期:108/06/28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8/06/28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林衛理獨立董事/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獨立董事 (2)王貴清獨立董事/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獨立董事 (3)吳 晉獨立董事/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獨立董事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林衛理獨立董事/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獨立董事 (2)王貴清獨立董事/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獨立董事 (3)吳 晉獨立董事/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獨立董事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6.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6/09/28 ~ 108/03/078.新任生效日期:108/06/289.其他應敘明事項: (1)配合本公司108年6月28日股東常會董事全面改選,第一屆審計委員任期與第三屆 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屆滿解任。 (2)第二屆審計委員由108年6月28日股東常會選任之林衛理、王貴清與吳晉三位獨立 董事續任。
1.發生變動日期:108/06/28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林衛理獨立董事/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獨立董事 (2)王貴清獨立董事/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獨立董事 (3)吳 晉獨立董事/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獨立董事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林衛理獨立董事/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獨立董事 (2)王貴清獨立董事/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獨立董事 (3)吳 晉獨立董事/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獨立董事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6.異動原因:任期屆滿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5/12/05 ~ 108/03/078.新任生效日期:108/06/289.其他應敘明事項: (1)配合本公司108年6月28日股東常會董事全面改選,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任期與第 三屆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屆滿解任。 (2)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經108年6月28日董事會決議任命之。
1.股東會日期:108/06/282.重要決議事項: 一、報告事項 (1)一○七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七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一○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一○七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一) (1)通過「公司章程」修訂案。 (2)通過「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 「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背書保證處理辦法」修訂案。 (3)通過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案。 (4)通過本公司初次上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上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 源案。 四、選舉事項:選舉第四屆董事九席(含獨立董事三席)案。 董事當選名單: (1)Liu Handa Holdings, LLC 代表人:劉芳宇 (2)Liu Handa Holdings, LLC 代表人:張美芳 (3)Liu Handa Holdings, LLC 代表人:陳俊良 (4)Greensward Investments, LLC 代表人:Stephen Douglas Cary (5)瑞育生技醫藥有限公司代表人:宋國峻 (6)中華開發生醫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吳欣芳 (7)林衛理(獨立董事) (8)王貴清(獨立董事) (9)吳 晉(獨立董事) 五、討論事項(二) (1)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8/06/2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劉芳宇董事(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長 (2)張美芳董事(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 (3)Stephen Douglas Cary董事(Greensward Investments, LLC代表人) /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 (4)宋國峻董事(瑞育生技醫藥有限公司代表人)/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 (5)吳欣芳董事(中華開發生醫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 (6)林衛理獨立董事/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獨立董事 (7)王貴清獨立董事/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獨立董事 (8)吳 晉獨立董事/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獨立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劉芳宇董事(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長 (2)張美芳董事(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 (3)陳俊良董事(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總經理 (4)Stephen Douglas Cary董事(Greensward Investments, LLC代表人) /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 (5)宋國峻董事(瑞育生技醫藥有限公司代表人)/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 (6)吳欣芳董事(中華開發生醫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 (7)林衛理獨立董事/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獨立董事 (8)王貴清獨立董事/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獨立董事 (9)吳 晉獨立董事/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獨立董事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全面改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1)劉芳宇董事(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28,536,621股 (2)張美芳董事(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28,536,621股 (3)陳俊良董事(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28,536,621股 (4)Stephen Douglas Cary董事(Greensward Investments, LLC代表人):5,064,450股 (5)宋國峻董事(瑞育生技醫藥有限公司代表人):5,989,000股 (6)吳欣芳董事(中華開發生醫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6,350,000股 (7)林衛理獨立董事:0股 (8)王貴清獨立董事:0股 (9)吳 晉獨立董事:0股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5/03/08~108/03/078.新任生效日期:108/06/28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8年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1.事實發生日:108/06/20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性考量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姓 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事長 Liu Handa Holdings, LLC 2,663,810 100% 董 事 瑞育生技醫藥有限公司 559,055 100% 董 事 Greensward Investments, LLC 472,751 100% 董 事 中華開發生醫創業投資(股)公司 592,753 100%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 以上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部分,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於108年3月15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0,860,0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4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08260 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考量市場客觀環境變化及資金募得之可行性,為確保增資計劃順利募集完成,本公 司董事長經董事會授權於108年5月30日決定調整現金增資發行計畫,業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108年6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19191號函核備,每股發行價格由新臺 幣35元調降為30元,暨延長募集期間至108年9月30日在案。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變更108年現金增資發行計畫、投 資人溢繳股款補償方案暨願負賠償責任之承諾書1.事實發生日:108/06/102.公司名稱:漢達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於108年3月15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0,860,0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4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08260號函 申報生效在案。 考量市場客觀環境變化及資金募得之可行性,為確保增資計劃順利募集完成,本公司 董事長經董事會授權於108年5月30日決定調整現金增資發行計畫,業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108年6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19191號函核備,每股發行價格由新臺幣35元 調降為30元,暨延長募集期間至108年9月30日在案。 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由108年5月13日至108年6月13日,展延至108年6月20日止。6.因應措施: 為確保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權益,本公司特訂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一、適用對象:108年5月13日至108年6月10日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 二、申請期間:108年6月10日至108年6月20日止。 三、申請方式: 108年5月13日至108年6月10日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 」,並檢附原股東或員工認股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匯款申請書客戶收執聯影本 並加蓋股東原留印鑑,若遺失繳款收據,請填具切結書並加蓋股東原留印鑑,於 申請期間截止日(108年6月20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送達為準)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 號3樓;電話: (02)2326-8818)辦理。 四、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1.對於本補償方案奉主管機關核准並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已無認購 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利率/365】。 2.對於本補償方案奉主管機關核准並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仍有認購意願 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溢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數×(35-30)】×【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利率/365】。 註1:利率係以補償方案公告日之臺灣銀行公告之之一年~未滿二年定期存款牌告固 定利率計算之,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 註2:實際退款日暫訂為108年7月5日;將以匯款或開立支票方式支付。 五、維持認購意願者免提出申請逕依本方案(四) 2.辦理;已繳款者因增資計畫變更致 無認購意願者應提出申請,若未提出申請或逾期未送(寄)達或文件未備齊者,視同 維持原認購意願。 六、利息補償金額達新臺幣二萬元者,將依「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費辦法」 之規定扣取補充保費。利息所得之申報、扣繳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 七、對於奉主管機關核准並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要求退還之股款暨原認購股 數,本公司負責人承諾將洽特定人悉數認購。7.其他應敘明事項: 願負賠償責任承諾書 漢達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108年現金增資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108年4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0826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經綜合考量市場客觀環境變化及資金募得之可行性,為確保增資計劃順利募集完成,本 公司董事長經董事會授權決定調降每股發行價格、延長繳款期間及資金募集期限。 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或員工權益。若原股東及員工提出合理 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人願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書人:劉芳宇 (漢達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 中華民國一○八年五月三十日
更正本公司108年3月營收、108年1-3月累計營收及108年1-4月累計營收公告1.事實發生日:108/06/102.公司名稱:漢達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按客戶提供之季度分潤報告,予以調整108年第1季營收6.因應措施: (1)更正前金額: 108年3月營業收入金額:新台幣35,203仟元 108年1-3月累計營業收入金額:新台幣51,001仟元 108年1~4月累計營業收入金額:新台幣57,424仟元 (2)更正後金額: 108年3月營業收入金額:新台幣32,567仟元 108年1-3月累計營業收入金額:新台幣48,365仟元 108年1~4月累計營業收入金額:新台幣54,788仟元 (3)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並更正月營收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5/302.公司名稱:漢達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於108年3月15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0,860,0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4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 108030826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經綜合考量市場客觀環境變化及資金募得之可行性,為確保增資計劃順利募集完成 ,本公司董事長經董事會授權決定調降每股發行價格、延長繳款期間及資金募集期 限。 A.原計畫內容: (a)每股發行價格:新臺幣35元 (b)發行股數:10,860,000股 (c)預計募集金額:新臺幣380,100,000元 (d)繳款期間: 原股東及員工:108/05/13~108/06/13 特定人:108/06/17~108/06/21 B.擬調整後計畫內容: (a)每股發行價格:新臺幣30元 (b)發行股數:10,860,000股 (c)預計募集金額:新臺幣325,800,000元 (d)繳款期間: 待主管機關核准後將再另行公告。6.因應措施: 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重大訊息,並向主管機關申請增資計畫調整。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增作業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調整或修正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 理。 (2)本公司因調整增資計畫內容致原股東或認股人等可能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特訂相 關補償方案,待主管機關核准後將再另行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4/1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28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22號1樓(台南園區行政服務大樓演藝廳)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一○七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七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一○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一○七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一): (一)「公司章程」修訂案。 (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資金 貸與他人管理辦法」、「背書保證管理辦法」修訂案。 (三)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案。 (四)本公司初次上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上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 案。 四、選舉事項: (一)選舉第四屆董事九席(含獨立董事三席)案。 五、討論事項(二): (一)解除新任董事競業限制案。 六、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3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28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公司法規定,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書面提案之相關事宜如下: 一、受理期間:自108年4月19日上午九時起至108年4月30日下午五時止。 二、受理處所:臺北市內湖區洲子街74號3樓(本公司總管理處)。 三、請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 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函件寄送。 四、受理股東提案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辦理。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8/04/102.發行股數:10,86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108,600,000元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5元6.員工認購股數: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本次發行新股之10%,計1,086,000股予本公司員工認購。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本次發行新股之90%,計9,774,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持股比例 認購之,每仟股認購93.347086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可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之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 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8/05/0413.最後過戶日:108/04/29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30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5/0416.股款繳納期間:108/05/13~108/06/13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8/04/10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民權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臺灣銀行內湖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4月1日金管證發字 第108030826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有關本次現金增資各項事宜,若因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規定或實際需要須調整 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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