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豐科技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8/04/152.發生緣由: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4/12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28三、股東會召開地點:苗栗縣竹南鎮友義路399號(廣源科技園區會議中心)四、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七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七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六及一○七年度減少資本案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4)私募普通股執行情形報告。 (5)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6)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修訂報告。 (二)承認事項 (1)一○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七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全面改選第七屆董事與監察人案。 (5)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五、為配合辦理股東常會相關事宜,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8年4月30日起 至108年6月28日止股票停止過戶及員工認股權停止行使。六、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 於108年4月23日起至108年5月2日止,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 股份之股東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108年5月2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 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 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處所:群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 (地址:苗栗縣竹南鎮友義路398-1號,電話037-586068 分機8807)。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8/04/12公告召開股東常會並將召開日期誤植為108/04/12 ,今更正為108/06/28,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8/04/122.發生緣由:代理會計主管莊貴芳小姐已修習並取得足額會計學分,合乎法令規定資格,已於108/04/01經董事長核准真除為會計主管,並於108/04/12經董事會追認通過舊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莊貴芳/群豐科技經理兼代理會計主管新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莊貴芳/群豐科技經理兼會計主管異動原因:經董事會追認通過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4/12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7)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1.事實發生日:108/04/12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8年4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不分派董監事及員工酬勞
1.事實發生日:108/04/122.發生緣由: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經期中減資彌補虧損後之累積待彌補虧損計NTD 288,350仟元,已達本公司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期中減資後實收資本額NTD 283,900仟元之二分之一,惟資產總額為NTD 340,794仟元,仍足以抵償所負債務NTD 332,032仟元3.因應措施:後續將視營運情形提出健全資本結構計劃。4.其他應敘明事項:期末累積待彌補虧損及實收資本額係以期中減資彌補虧損後之累積待彌補虧損數及期中減資後股本計算,董事會通過後將提請108年股東常會報告。
1.事實發生日:108/04/122.發生緣由: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4/12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4/12三、股東會召開地點:苗栗縣竹南鎮友義路399號(廣源科技園區會議中心)四、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七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七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六及一○七年度減少資本案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4)私募普通股執行情形報告。 (5)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6)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修訂報告。 (二)承認事項 (1)一○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七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全面改選第七屆董事與監察人案。 (5)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五、為配合辦理股東常會相關事宜,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8年4月30日起 至108年6月28日止股票停止過戶及員工認股權停止行使。六、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 於108年4月23日起至108年5月2日止,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 股份之股東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108年5月2日17時前送達並?明聯 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 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處所:群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 (地址:苗栗縣竹南鎮友義路398-1號,電話037-586068 分機8807)。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8/04/12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羅啟彰 群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群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蔡彥平 曾任波若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暨供應鏈管理副總 歷任台積電、華邦、聯詠、創傑等供應鏈管理及銷售領域 擁有20多年豐富半導體及通訊產業資歷 羅啟彰 群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事業處總經理5.異動原因:營運需要組織調整6.新任生效日期:108/04/167.其他應敘明事項:原蔡彥平先生擔任監察人一職已於108/04/11日辭任,原總經理羅啟彰先生總經理一職將於108/04/15辭任。
1.董事會決議日:108/04/12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1)蔡彥平 /總經理 (2)羅啟彰 /新事業處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蔡彥平 /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特助 (2)羅啟彰 /群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4/012.發生緣由:代理會計主管莊貴芳小姐已修習並取得足額會計學分,合乎法令規定資格,故經董事長核准真除為會計主管舊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莊貴芳/群豐科技經理兼代理會計主管新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莊貴芳/群豐科技經理兼會計主管異動原因:代理主管真除為會計主管3.因應措施:將提近期董事會追認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取得人友縳投資(股)公司及吳賴惠珍女士依證券交易法 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1.事實發生日:108/03/292.發生緣由:代取得人友縳投資(股)公司及吳賴惠珍女士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1)被取得股份公司:群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63,390,015股。(2)取得人資料 A.取得人:友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初次取得不適用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初次取得不適用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18,732,108股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29.55% B.取得人:吳賴惠珍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初次取得不適用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初次取得不適用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5,000,000股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7.89%(3)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 於108年3月28日起至108年3月28日止,經由私募認股方式取得21,250,000股。(4)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不適用。(5)取得股份之目的:長期投資。(6)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 暫無規劃,將視被投資公司實際營運情況決定。(7)資金來源明細:自有資金新台幣20,000,000元,貸款新台幣65,000,000元。(8)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自行或支持他人競選董事或監察人計畫。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8年第1次及第2次私募普通股繳納完成及訂定增資基準日相關事宜1.事實發生日:108/03/282.發生緣由:本公司108年第1次及第2次私募普通股股款繳納完成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一:108年第1次私募現增 本公司經108年3月15日董事會通過,以每股4元,募集第一次私募現增13,750,000 股,募集金額為55,000,000元,業經應募人上詮光纖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數繳款 完成,擬就已收足股款之股數發行新股。二:108年第2次私募現增 本公司經108年3月15日董事會通過,以每股4元,募集第一次私募現增25,000,000 股,預計募集金額為100,000,000元,業經應募人友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繳款 65,000,000元,應募人吳賴惠珍女士繳納20,000,000元,總募集金額為85,000,000 元,預期仍可達成本次私募目的及效益,擬就已收足股款之股數發行新股,第2次私 募普通股未募集完成之股數,則不繼續辦理。 上述各次未足額募集資金部份,將以銀行借款或處分資產因應公司營運資金需求。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原定增資基準日為3月29日,因投資人提前繳納完成,故依董 事會授權,如有異動授權董事長另訂之,將第1次及第2次私募現增增資基準日提前 至3月28日。
1.事實發生日:108/03/202.發生緣由:一、本公司業經107年12月26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於不超過75,000,000股之額度 範圍內辦理私募普通股,並自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三次籌措資金。二、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相關內容如下: (一)私募價格訂定依據及私募參考價格: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不得低於實 際定價日參考價格之8成;參考價格為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 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惟若本公司辦理減資,則以減資基準日後股 數,設算每股淨值。故以107年第2季會計師核閱財務報告之股東權益設 算,並以108年3月14日減資基準日減資後之股數28,390,015股計算,每 股淨值4.23元為參考價格。 (二)實際私募價格:以不低於減資後參考價格之8成設算,訂定減資後私募 普通股價格為每股4元。 (三)實際私募普通股認購價格低於股票面額之原因、合理性、訂價方式及對 股東權益之影響:本公司因記憶體封裝產業競爭激烈,造成連續六年呈 現虧損,致使107年第2季每股淨值為2.11元,故考量本次私募完成之可 能性,依主管機關規定之定價方式,可能產生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將低 於票面價格,係屬合理。而依上述定價方式致使私募價格低於股票面額 所增加之累積虧損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公司將視未來營運狀況決定以 帳上未分配盈餘、資本公積或減資方式消除之。若未來公司營運有減資 之必要時,將提請股東會討論辦理。 (四)私募股數及私募金額:本次預計私募股數為12,500,000~25,000,000股; 私募金額為新台幣50,000,000元~100,000,000元,惟若因外在環境因素 致使資金募及不足,資金不足數將以銀行借款或處分資產因應之,並授 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五)私募資金用途、運用進度及預計達成效益: 1.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改善資本結構及因應 本公司長期發展之資金需求 2.運用進度及預計達成效益:本次私募款項預計於108年3月29日募足, 待驗資完畢後,隨即投入公司營運周轉及還款所需。預計強化公司競 爭力、改善財務結構與償債能力,並對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 (六)當次及預計累計私募達實收資本額比例:22.88%~57.72%。 (七)應募人選擇方式:本公司特定人之選擇將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 規定辦理。目前洽定應募人為友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八)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 普通股相同,且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 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普通股將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 權董事會視當時公司現況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掛牌 交易。 (九)私募發行新股基準日:暫定為民國108年3月29日,如有異動授權董事長 另訂之。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為便於後續洽私募特定人之彈性,由董事長暫定第2次私募現增普通股為25,000,000股。後續若因外在資本市場環境變動,致使募集股數變化,將依循董事會授權,由董事長調整募集股數。
1.事實發生日:108/03/152.發生緣由:一、本公司業經107年12月26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於不超過75,000,000股之額度 範圍內辦理私募普通股,並自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三次籌措資金。二、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相關內容如下: (一)私募價格訂定依據及私募參考價格: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不得低於實 際定價日參考價格之8成;參考價格為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 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惟若本公司辦理減資,則以減資基準日後股 數,設算每股淨值。故以107年第2季會計師核閱財務報告之股東權益設 算,並以108年3月14日減資基準日減資後之股數28,390,015股計算,每 股淨值4.23元為參考價格。 (二)實際私募價格:以不低於減資後參考價格之8成設算,訂定減資後私募 普通股價格為每股4元。 (三)實際私募普通股認購價格低於股票面額之原因、合理性、訂價方式及對 股東權益之影響:本公司因記憶體封裝產業競爭激烈,造成連續六年呈 現虧損,致使107年第2季每股淨值為2.11元,故考量本次私募完成之可 能性,依主管機關規定之定價方式,可能產生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將低 於票面價格,係屬合理。而依上述定價方式致使私募價格低於股票面額 所增加之累積虧損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公司將視未來營運狀況決定以 帳上未分配盈餘、資本公積或減資方式消除之。若未來公司營運有減資 之必要時,將提請股東會討論辦理。 (四)私募股數及私募金額:本次預計私募股數為13,750,000股;私募金額為 新台幣55,000,000元,惟若因外在環境因素致使資金募及不足,資金不 足數將以銀行借款或處分資產因應之,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五)私募資金用途、運用進度及預計達成效益: 1.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改善資本結構及因應 本公司長期發展之資金需求 2.運用進度及預計達成效益:本次私募款項預計於108年3月29日募足, 待驗資完畢後,隨即投入公司營運周轉及還款所需。預計強化公司競 爭力、改善財務結構與償債能力,並對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 (六)當次及預計累計私募達實收資本額比例:32.63%。 (七)應募人選擇方式:本公司特定人之選擇將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 規定辦理。目前洽定應募人為上詮光纖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八)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 普通股相同,且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 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普通股將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 權董事會視當時公司現況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掛牌 交易。 (九)私募發行新股基準日:暫定為民國108年3月29日,如有異動授權董事長 另訂之。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3/152.發生緣由:一、本公司業經107年12月26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於不超過75,000,000股之額度 範圍內辦理私募普通股,並自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三次籌措資金。二、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相關內容如下: (一)私募價格訂定依據及私募參考價格: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不得低於實 際定價日參考價格之8成;參考價格為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 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惟若本公司辦理減資,則以減資基準日後股 數,設算每股淨值。故以107年第2季會計師核閱財務報告之股東權益設 算,並以108年3月14日減資基準日減資後之股數28,390,015股計算,每 股淨值4.23元為參考價格。 (二)實際私募價格:以不低於減資後參考價格之8成設算,訂定減資後私募 普通股價格為每股4元。 (三)實際私募普通股認購價格低於股票面額之原因、合理性、訂價方式及對 股東權益之影響:本公司因記憶體封裝產業競爭激烈,造成連續六年呈 現虧損,致使107年第2季每股淨值為2.11元,故考量本次私募完成之可 能性,依主管機關規定之定價方式,可能產生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將低 於票面價格,係屬合理。而依上述定價方式致使私募價格低於股票面額 所增加之累積虧損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公司將視未來營運狀況決定以 帳上未分配盈餘、資本公積或減資方式消除之。若未來公司營運有減資 之必要時,將提請股東會討論辦理。 (四)私募股數及私募金額:本次預計私募股數為12,500,000~25,000,000股; 私募金額為新台幣50,000,000元~100,000,000元,惟若因外在環境因素 致使資金募及不足,資金不足數將以銀行借款或處分資產因應之,並授 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五)私募資金用途、運用進度及預計達成效益: 1.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改善資本結構及因應 本公司長期發展之資金需求 2.運用進度及預計達成效益:本次私募款項預計於108年3月29日募足, 待驗資完畢後,隨即投入公司營運周轉及還款所需。預計強化公司競 爭力、改善財務結構與償債能力,並對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 (六)當次及預計累計私募達實收資本額比例:22.88%~57.72%。 (七)應募人選擇方式:本公司特定人之選擇將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 規定辦理。惟目前尚未洽定應募人,授權董事長洽定之。 (八)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 普通股相同,且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 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普通股將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 權董事會視當時公司現況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掛牌 交易。 (九)私募發行新股基準日:暫定為民國108年3月29日,如有異動授權董事長 另訂之。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為便於後續洽私募特定人之彈性,由董事長暫定第2次私募現增普通股為25,000,000股。後續若因外在資本市場環境變動,致使募集股數變化,將依循董事會授權,由董事長調整募集股數。
1.事實發生日:108/03/112.發生緣由:本公司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日程等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一、本公司於107年12月26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減資銷除普通股28,390,015股及減少 資本新台幣283,900,150元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1月10日金 管證發字第1070348683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有關減資內容如下: (一)減資金額:新台幣283,900,150元。 (二)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三)銷除股份:28,390,015股。 (四)減資比率:50%(即每仟股減少500股)。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按減資 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率銷除股份,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 股,股東得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 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依面額改發放現金至元為止(元 以下全數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認購之。 (五)本公司減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67,800,300元,每股新台幣10元,分為 56,780,030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83,900,150元,每股新台幣10元 ,減資後發行股份為28,390,015股。三、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一○八年四月三十日。 (二)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三)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舊股票自民國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起至一○八年四 月三十日止期間內停止辦理過戶。 (四)減資換發新股票開始買賣日期:民國一○八年五月六日;自新股票買賣 之日起,原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四、配合辦理減資相關事宜,員工認股權憑證停止行使認股期間為一○八年三月十四日 至一○八年五月三日止。另依據本公司一○二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 法第七條規定,遇有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認股價格應予 調整,故本公司一○二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認股價格調整後為新台幣58.5元 。五、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減資後換發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票相 同。俟呈奉經濟部核准辦理實收資本額變更登記後,辦理換發新股,屆時另行公告 。六、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換股作業事宜,依一○七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決議 ,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包括但不限於相關行政程序。七、如因減資換股基準日前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變動,實際減資比率以變更後之比例為準 ,本公司將於資本額變更後另行公告減資前後資本額及減資比率。本次減資相關事 宜,如經主管機關審核要求或因應法令修訂需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辦理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12/262.發生緣由:本公司107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 (一)股東會日期:107/12/26 (二)重要決議事項: (1) 通過一○七年度上半年財務報表案。 (2) 通過一○七年度上半年虧損撥補案。 (3) 通過解除本公司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4) 通過辦理本公司一○七年度期中減資彌補虧損案。 (5) 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一○七年度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期中減資彌補虧損案1.事實發生日:107/12/262.發生緣由:本公司為健全營運體質及改善財務結構,於107/12/26經第二次 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期中減資彌補累積虧損,公司資本 減少後,每股淨值將可回升,以利公司未來營運發展。3.因應措施: (1)減資金額:新台幣283,900,150元。 (2)消除股份:28,390,015股。 (3)減資比率:50%。 (4)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83,900,150元。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12/262.發生緣由:本公司一○七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期中減資彌補虧損3.因應措施:(1)本公司經107年12月26日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為健全營運體質及改善 財務結構,辦理減少資本新台幣283,900,150元,銷除普通股28,390,015股, 減資比率為50%(即每仟股減少500股,每仟股換發500股),依減資換股基 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283,900,15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股份總數為28,390,015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換發股份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 發行。(2)本次減資俟一○七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依減資換 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 股東可於減資停止過戶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 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 股份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3)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換股作業事宜,俟一○七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 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包括 但不限於相關行政程序。(4)如因減資換股基準日前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變動,實際減資比率以變更後之比例 為準,本公司將於資本額變更後另行公告減資前後資本額及減資比率。本次減 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審核要求或因應法令修訂需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 董事長辦理之。(5)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資案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107年12月27日至108年1月27 日以書面檢附債權證明文件向本公司提出,郵寄至苗栗縣竹南鎮友義路398-1號 群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收,以便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及第74條 之規定辦理,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7/12/2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徐常基董事:克里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台灣杰斯特半導體設備技術(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台灣光罩(股)公司顧問陳章鑑董事: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副總經理吳政桓董事:駿躍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部協理張致遠董事:台灣科學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秘書長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如上述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7/06/29~110/06/28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議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12/26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12/26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私募普通股 3.私募股數或張數: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及改善資本結構 ,並考量募集資金之時效性及便利性,擬提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適當時 機,視當時金融市場狀況,於不超過75,000,000股之額度範圍內辦理私 募普通股。並自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三次籌措資金。 4.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私募普通股 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不得低於實際定價日參考價格之8成,參考 價格為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惟若本公司辦理減資,則以減資基準日後股數,設算每股淨值。 暫以107年11月7日為定價日,以107年第2季會計師核閱財務報告之 股東權益設算,每股淨值為2.11元,以不低於此參考價之8成設算, 暫訂私募普通股價格為每股2元。惟若以減資後每股淨值回升至 4.23元計算,以不低於減資後參考價之8成設算,暫訂減資後私募 普通股價格為每股4元。 (2)上述私募普通股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授權董事會於股東 會決議範圍內,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因私募之有價證券於交付日後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流動性較差, 故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方式應屬合理。 (3)私募普通股認購價格低於股票面額之原因、合理性、訂價方式及對股 東權益之影響(如造成累積虧損增加、未來是否可能因累積虧損增加 而辦理減資等) 本公司因記憶體封裝產業競爭激烈,造成連續六年呈現虧損,致使107 年第2季每股淨值為2.11元,故考量本次私募完成之可能性,依主管機 關規定之定價方式,可能產生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將低於票面價格, 係屬合理。而依上述定價方式致使私募價格低於股票面額所增加之累 積虧損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公司將視未來營運狀況決定以帳上未分 配盈餘、資本公積或減資方式消除之。若未來公司營運有減資之必要 時,將提請股東會討論辦理。 5.特定人選擇之方式:本公司特定人之選擇將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 及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台財證一字第 0910003455號令規定辦理。惟目前尚未洽定應募人。 6.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1)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順利於短期內取得營運所需資金,擬透過 私募方式向特定人籌募款項,以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改 善資本結構及因應本公司長期發展之資金需求。 (2)得辦理私募額度:於不超過75,000,000股額度內私募普通股,於股東 臨時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 (3)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本次私募資金擬用於充實營運 資金、償還銀行借款、改善資本結構及因應本公司長期發展之資金需 求,預計將可強化公司競爭力、改善財務結構與償債能力,並對股東 權益有正面助益。 7.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8.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前一年內經營權發生重大變動或引進策略性投資人後 ,將造成經營權重大變動,洽請證券承銷商針對辦理私募必要性及合理性 出具評估意見。(已委請國票證券出具私募必要性及合理性評估意見)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 普通股相同,且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 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普通股,將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 授權董事會視當時公司現況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掛 牌交易。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價格定價成數由 股東會決議外,包括實際定價日、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 資金用途、效益及進度、發行辦法及其他未盡事宜,如因法令變更、 主管機關意見或市場狀況變化,而有變更之需要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 事會全權處理之,並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一 切有關私募計畫之契約及文件事宜。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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