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亞藥業(公)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2年度第一次私募普通股定價及 訂定增資基準日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0/25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公
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及主管機關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並以策
略性投資人為限。目前已洽定之應募人為劉怡辰先生及劉亭甫先生,皆非本公司之內
部人或關係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本次私募普通股發行股數為2,5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20,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茲以本次董事會召開日
期112年10月25日為定價日,依本公司112年6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之定價原則,訂定
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26.00元,占參考價格新台幣32.29元之80.52%
,符合不低於參考價格八成之規定。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全數用於建置預充填針劑產線及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因應產業發展態勢,考量公司長期營運發展所需,故擬規
劃引進策略性合作夥伴。因私募方式具有時效性及便利性,且私募股票有限制轉讓之
規定,將可更為確保公司與策略性合作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
擬以私募方式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2/10/25
11.參考價格:32.29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26.0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該條文
規定之轉讓對象及條件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
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私募有價證券興櫃或上
市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繳款期間為112年10月25日至112年10月26日止,增資基準日
訂為112年10月26日。
(2)私募定價相關內容依規定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mopes.twes.co
m.tw)點選「投資專區」之「私募專區」。
(3)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因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
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授
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變更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
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發行私募普通股所需之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0/25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公
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及主管機關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並以策
略性投資人為限。目前已洽定之應募人為劉怡辰先生及劉亭甫先生,皆非本公司之內
部人或關係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本次私募普通股發行股數為2,5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20,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茲以本次董事會召開日
期112年10月25日為定價日,依本公司112年6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之定價原則,訂定
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26.00元,占參考價格新台幣32.29元之80.52%
,符合不低於參考價格八成之規定。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全數用於建置預充填針劑產線及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因應產業發展態勢,考量公司長期營運發展所需,故擬規
劃引進策略性合作夥伴。因私募方式具有時效性及便利性,且私募股票有限制轉讓之
規定,將可更為確保公司與策略性合作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
擬以私募方式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2/10/25
11.參考價格:32.29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26.0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該條文
規定之轉讓對象及條件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
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私募有價證券興櫃或上
市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繳款期間為112年10月25日至112年10月26日止,增資基準日
訂為112年10月26日。
(2)私募定價相關內容依規定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mopes.twes.co
m.tw)點選「投資專區」之「私募專區」。
(3)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因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
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授
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變更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
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發行私募普通股所需之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2/09/28
2.公司名稱: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2年9月14日定價之私募普通股,因部分應募人資金籌措
不及,致本公司未能於繳款期間完成股款收足。
6.因應措施:
本公司將另行召開董事會擬討論辦理下列事項:
一、擬退還已繳納之應募人股款。
二、擬再行辦理112年度第一次私募普通股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公司名稱: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2年9月14日定價之私募普通股,因部分應募人資金籌措
不及,致本公司未能於繳款期間完成股款收足。
6.因應措施:
本公司將另行召開董事會擬討論辦理下列事項:
一、擬退還已繳納之應募人股款。
二、擬再行辦理112年度第一次私募普通股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09/1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清鴻/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財務處資深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儒嫺/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財務處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2/09/15
8.其他應敘明事項:自112/09/15起,由陳儒嫺接任母公司財務暨會計主管職務,新任財務
及會計主管將於下次董事會予以追認。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09/1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清鴻/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財務處資深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儒嫺/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財務處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2/09/15
8.其他應敘明事項:自112/09/15起,由陳儒嫺接任母公司財務暨會計主管職務,新任財務
及會計主管將於下次董事會予以追認。
代母公司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 決議通過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及簽證會計師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2/09/15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劉倩瑜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不適用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大中國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林寬照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不適用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因應母公司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未來營運及整體管理所需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公司主動終止委任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2/09/15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是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自民國111年起財務報表由新任簽證會計師事務所簽證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2/09/15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劉倩瑜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不適用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大中國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林寬照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不適用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因應母公司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未來營運及整體管理所需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公司主動終止委任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2/09/15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是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自民國111年起財務報表由新任簽證會計師事務所簽證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2年度第一次私募普通股之定 價及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9/1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公
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及主管機關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並以策
略性投資人為限。目前已洽定劉怡辰先生、劉亭甫先生以及歐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應募人皆非本公司之內部人或關係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本次發行股數上限為5,000,000股,實際發行股數以實際募足情形為
準。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20,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係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
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並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
(1)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
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
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全數用於建置預充填針劑產線及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因應產業發展態勢,考量公司長期營運發展所需,故擬規劃
引進策略性合作夥伴。因私募方式具有時效性及便利性,且私募股票有限制轉讓之規
定,將可更為確保公司與策略性合作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
以私募方式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2/09/14
11.參考價格:32.53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27.5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該條文
規定之轉讓對象及條件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
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私募有價證券興櫃或上
市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之繳款期間為112年9月14日至112年9月28日止,係依據「公開發行公
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辦理,實際增資基準日擬授權董事長
於私募完成繳款後另行訂定之。
(2)私募定價相關內容依規定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mopes.twes.co
m.tw)點選「投資專區」之「私募專區」。
(3)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因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
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授
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變更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
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發行私募普通股所需之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9/1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公
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及主管機關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並以策
略性投資人為限。目前已洽定劉怡辰先生、劉亭甫先生以及歐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應募人皆非本公司之內部人或關係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本次發行股數上限為5,000,000股,實際發行股數以實際募足情形為
準。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20,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係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
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並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
(1)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
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
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全數用於建置預充填針劑產線及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因應產業發展態勢,考量公司長期營運發展所需,故擬規劃
引進策略性合作夥伴。因私募方式具有時效性及便利性,且私募股票有限制轉讓之規
定,將可更為確保公司與策略性合作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
以私募方式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2/09/14
11.參考價格:32.53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27.5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該條文
規定之轉讓對象及條件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
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私募有價證券興櫃或上
市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之繳款期間為112年9月14日至112年9月28日止,係依據「公開發行公
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辦理,實際增資基準日擬授權董事長
於私募完成繳款後另行訂定之。
(2)私募定價相關內容依規定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mopes.twes.co
m.tw)點選「投資專區」之「私募專區」。
(3)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因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
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授
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變更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
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發行私募普通股所需之事宜。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歐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 訂投資暨UB-851生物相似藥於穆斯林11國之專屬授權銷售合約
1.事實發生日:112/09/14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歐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09/14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歐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投資暨UB-851生
物相似藥之專屬授權銷售合約,將UB-851生物相似藥治療腎性貧血授予歐瑞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穆斯林11國商業化的權利,本公司預計依合約時程收取授權金及
銷售權利金,細節依合約保密約定不予以揭露。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該合約之簽訂有助於本公司業務發展及產品銷售,拓展市
場規模,對公司長期營運發展具有正面的影響。
10.具體目的:透過本合作可擴大本公司市場規模及產品銷售數量。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授權案業經本公司112年9月1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2)藥品開發申請藥證之時程有其不確定性,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
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2/09/14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歐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09/14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歐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投資暨UB-851生
物相似藥之專屬授權銷售合約,將UB-851生物相似藥治療腎性貧血授予歐瑞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穆斯林11國商業化的權利,本公司預計依合約時程收取授權金及
銷售權利金,細節依合約保密約定不予以揭露。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該合約之簽訂有助於本公司業務發展及產品銷售,拓展市
場規模,對公司長期營運發展具有正面的影響。
10.具體目的:透過本合作可擴大本公司市場規模及產品銷售數量。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授權案業經本公司112年9月1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2)藥品開發申請藥證之時程有其不確定性,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
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2/09/04
2.公司名稱: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接獲美國FDA正式之查廠報告(EIR, Establishment Inspection
Report)。本公司新竹廠經美國FDA全面查核cGMP體系,通過美國FDA之例行性cGMP
查廠,本次查核為本公司新竹廠第6次通過美國FDA查廠。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美國FDA於112/05/25~112/06/06至本公司查廠。
(2)本公司於112/09/04接獲美國FDA正式之查廠報告(EIR)。
2.公司名稱: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接獲美國FDA正式之查廠報告(EIR, Establishment Inspection
Report)。本公司新竹廠經美國FDA全面查核cGMP體系,通過美國FDA之例行性cGMP
查廠,本次查核為本公司新竹廠第6次通過美國FDA查廠。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美國FDA於112/05/25~112/06/06至本公司查廠。
(2)本公司於112/09/04接獲美國FDA正式之查廠報告(EIR)。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8/09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8/09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35,731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08,917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3,182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4,54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3,840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3,840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12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743,37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625,824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117,547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8/09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35,731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08,917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3,182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4,54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3,840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3,840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12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743,37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625,824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117,547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2/08/09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新台幣43,469,22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
39.065280股,計4,346,922股。
4.除權(息)交易日:112/08/24
5.最後過戶日:112/08/25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8/26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8/30
8.除權(息)基準日:112/08/30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資本公積轉增資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7月31日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數計算,流通在外股
數另扣除庫藏股70,000股後,可參與權利分派之普通股為111,273,283股。
(3)本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增資配股基準日起5日內,由股東自行拼湊,並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股票
面額折付股東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之。
(4)本增資案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而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股率發生
變動而須修正,或法令修正、主管機關核定、客觀環境改變而須修正時及其他未盡
事宜,將依112年6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新台幣43,469,22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
39.065280股,計4,346,922股。
4.除權(息)交易日:112/08/24
5.最後過戶日:112/08/25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8/26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8/30
8.除權(息)基準日:112/08/30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資本公積轉增資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7月31日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數計算,流通在外股
數另扣除庫藏股70,000股後,可參與權利分派之普通股為111,273,283股。
(3)本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增資配股基準日起5日內,由股東自行拼湊,並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股票
面額折付股東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之。
(4)本增資案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而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股率發生
變動而須修正,或法令修正、主管機關核定、客觀環境改變而須修正時及其他未盡
事宜,將依112年6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竹縣湖口鄉中興段新興小段158-1建號之使用權資產(本次新增使用範圍)
2.事實發生日:112/8/9~112/8/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租賃面積︰租賃面積51.02坪(本次新增使用範圍)
(2)租賃單價︰每坪新台幣719元(依議價後租金金額推算)
(3)每月租金:新台幣36,705元(本次新增使用範圍依議價後租金金額推算)
(4)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3,877,541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營業使用需要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付款條件:每月首日繳付,得採每半年繳付
(2)租期:10年
(3)契約限制條款及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租賃市場周邊行情及雙方議價結果。
(2)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業使用(辦公室)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8月9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8月9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新竹縣湖口鄉中興段新興小段158-1建號之使用權資產(本次新增使用範圍)
2.事實發生日:112/8/9~112/8/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租賃面積︰租賃面積51.02坪(本次新增使用範圍)
(2)租賃單價︰每坪新台幣719元(依議價後租金金額推算)
(3)每月租金:新台幣36,705元(本次新增使用範圍依議價後租金金額推算)
(4)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3,877,541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營業使用需要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付款條件:每月首日繳付,得採每半年繳付
(2)租期:10年
(3)契約限制條款及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租賃市場周邊行情及雙方議價結果。
(2)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業使用(辦公室)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8月9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8月9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1.股東會日期:112/06/27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111年度盈餘分派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解除董事競業限制案。
(2)通過辦理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3)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4)通過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111年度盈餘分派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解除董事競業限制案。
(2)通過辦理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3)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4)通過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林世嘉 董事
魏耀揮 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公司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林世嘉 董事
魏耀揮 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公司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6/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採購微量之鄰-二甲基聯苯胺(98%),供實驗室分析使用,依規定
向新竹縣環保局申請「毒化物許可證」並獲核可,惟此化學品又稱「管制性化學品」
,本公司漏向中央主管機關勞動部申請「管制性化學品許可證」,於 112/6/26 收
到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20203187 號函,因運作管制性化學品未向中
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規定,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以
罰鍰新臺幣20萬元整。
3.處理過程:於期限之內繳納罰鍰。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新台幣20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將加強對特殊化學品之相關申報法令,以避免類
似情形再次發生。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採購微量之鄰-二甲基聯苯胺(98%),供實驗室分析使用,依規定
向新竹縣環保局申請「毒化物許可證」並獲核可,惟此化學品又稱「管制性化學品」
,本公司漏向中央主管機關勞動部申請「管制性化學品許可證」,於 112/6/26 收
到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20203187 號函,因運作管制性化學品未向中
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規定,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以
罰鍰新臺幣20萬元整。
3.處理過程:於期限之內繳納罰鍰。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新台幣20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將加強對特殊化學品之相關申報法令,以避免類
似情形再次發生。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母公司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撤 銷現金增資案
1.事實發生日:112/06/16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2/01/18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母公司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發行股數:普通股25,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00,000,000元。
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0元。
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之股份,
計3,750,000股,由母公司員工認購。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母公司112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暨股款繳納期限已於112
年5月16日截止,而因近期市場環境變動未能募集完成,考量公司整體利益後,經
董事會決議予以撤銷此次現金增資,已繳納增資款之股東,母公司已於5月26日前
全數退還股款予股東。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母公司將以其他方式籌措短期需要資金。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6/16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2/01/18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母公司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發行股數:普通股25,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00,000,000元。
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0元。
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之股份,
計3,750,000股,由母公司員工認購。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母公司112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暨股款繳納期限已於112
年5月16日截止,而因近期市場環境變動未能募集完成,考量公司整體利益後,經
董事會決議予以撤銷此次現金增資,已繳納增資款之股東,母公司已於5月26日前
全數退還股款予股東。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母公司將以其他方式籌措短期需要資金。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母公司公告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擔任子 公司聯合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連帶保證人事宜
1.關係人或主要債務人或其連帶保證人名稱::
(1)主要債務人:聯合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生藥)
(2)連帶保證人: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亞生技)
2.事實發生日:112/06/16
3.發生緣由:母公司聯亞生技之子公司聯生藥,預計至民國112年底產生約3,518萬元到
期應償還貸款本利金額。
4.債權種類或背書保證金額及其所占資產比例:1.1235%
5.債權有無保全措施:無。
6.預計可能損失:不適用。
7.因應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 :
(1)上述連帶保證之內容係指以既有合約做連帶保證,並非新約連帶保證。
(2)未來若發生子公司聯生藥無法償還屆期之貸款金額,母公司聯亞生技將依董事會
決議辦理。
(3)上開債權種類或背書保證金額及其所占資產比例係以母公司聯亞生技之財務數字
為計算基準。
1.關係人或主要債務人或其連帶保證人名稱::
(1)主要債務人:聯合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生藥)
(2)連帶保證人: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亞生技)
2.事實發生日:112/06/16
3.發生緣由:母公司聯亞生技之子公司聯生藥,預計至民國112年底產生約3,518萬元到
期應償還貸款本利金額。
4.債權種類或背書保證金額及其所占資產比例:1.1235%
5.債權有無保全措施:無。
6.預計可能損失:不適用。
7.因應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 :
(1)上述連帶保證之內容係指以既有合約做連帶保證,並非新約連帶保證。
(2)未來若發生子公司聯生藥無法償還屆期之貸款金額,母公司聯亞生技將依董事會
決議辦理。
(3)上開債權種類或背書保證金額及其所占資產比例係以母公司聯亞生技之財務數字
為計算基準。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預充填針劑產線預算案(補 充1120515重大訊息)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12/05/15
2.投資計畫內容:供營業使用之預充填針劑產線(PFS)相關設備及工程。
3.預計投資金額:新台幣540,000千元。
4.預計投資日期: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進行後續相關事宜。
5.資金來源:以私募方式募集資金。
6.具體目的:因應公司未來發展,擬建置預充填注射器(PFS)產線。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係以私募方式辦理增資,募集資金,故尚待股東會決議通
過後,始執行之。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12/05/15
2.投資計畫內容:供營業使用之預充填針劑產線(PFS)相關設備及工程。
3.預計投資金額:新台幣540,000千元。
4.預計投資日期: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進行後續相關事宜。
5.資金來源:以私募方式募集資金。
6.具體目的:因應公司未來發展,擬建置預充填注射器(PFS)產線。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係以私募方式辦理增資,募集資金,故尚待股東會決議通
過後,始執行之。
.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5/1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45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報告。
(4)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
(5)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11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2)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3)本公司擬辦理私募普通股案。(增列)
(4)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增列)
(5)擬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增列)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2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2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東會日期及開會時間:112年6月27日10時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
112年4月24日起至民國112年5月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
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2年5月3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
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受理方式:採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45號)。
(3)本次股東會股東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行使期間:自民國112年5月28日至112年6月24日止
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www.stockvote.com.tw)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45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報告。
(4)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
(5)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11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2)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3)本公司擬辦理私募普通股案。(增列)
(4)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增列)
(5)擬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增列)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2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2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東會日期及開會時間:112年6月27日10時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
112年4月24日起至民國112年5月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
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2年5月3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
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受理方式:採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45號)。
(3)本次股東會股東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行使期間:自民國112年5月28日至112年6月24日止
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www.stockvote.com.tw)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5/15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應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目
前尚未洽定特定人,實際洽定之人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總股數以不超過20,000,000股之額度為限。
5.得私募額度:於20,000,000股之額度內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
參考價格為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A.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
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2)實際定價日與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
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3)私募價格之訂定方式係遵循主管機關法令,參酌上述參考價格,及考量證券交易
法對於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而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全數用於建置預充填針劑產線及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因應產業發展態勢,考量公司長期營運發展所需,故擬規
劃引進策略性合作夥伴。因私募方式具有時效性及便利性,且私募股票有限制轉讓之
規定,將可更為確保公司與策略性合作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
擬以私募方式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該條文規
定之轉讓對象及條件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
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私募有價證券興櫃或上市
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股數
、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計劃項目、預計資金運用進度、預計達成效益等
相關事項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因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市場客觀
環境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應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目
前尚未洽定特定人,實際洽定之人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總股數以不超過20,000,000股之額度為限。
5.得私募額度:於20,000,000股之額度內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
參考價格為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A.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
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2)實際定價日與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
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3)私募價格之訂定方式係遵循主管機關法令,參酌上述參考價格,及考量證券交易
法對於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而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全數用於建置預充填針劑產線及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因應產業發展態勢,考量公司長期營運發展所需,故擬規
劃引進策略性合作夥伴。因私募方式具有時效性及便利性,且私募股票有限制轉讓之
規定,將可更為確保公司與策略性合作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
擬以私募方式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該條文規
定之轉讓對象及條件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
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私募有價證券興櫃或上市
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股數
、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計劃項目、預計資金運用進度、預計達成效益等
相關事項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因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市場客觀
環境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5/15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應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目
前尚未洽定特定人,實際洽定之人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總股數以不超過20,000,000股之額度為限。
5.得私募額度:於20,000,000股之額度內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
參考價格為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A.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
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2)實際定價日與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
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3)私募價格之訂定方式係遵循主管機關法令,參酌上述參考價格,及考量證券交易
法對於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而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全數用於建置預充填針劑產線及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因應產業發展態勢,考量公司長期營運發展所需,故擬規
劃引進策略性合作夥伴。因私募方式具有時效性及便利性,且私募股票有限制轉讓之
規定,將可更為確保公司與策略性合作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
擬以私募方式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該條文規
定之轉讓對象及條件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
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私募有價證券興櫃或上市
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股數
、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計劃項目、預計資金運用進度、預計達成效益等
相關事項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因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市場客觀
環境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應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目
前尚未洽定特定人,實際洽定之人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總股數以不超過20,000,000股之額度為限。
5.得私募額度:於20,000,000股之額度內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
參考價格為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A.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
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2)實際定價日與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
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3)私募價格之訂定方式係遵循主管機關法令,參酌上述參考價格,及考量證券交易
法對於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而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全數用於建置預充填針劑產線及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因應產業發展態勢,考量公司長期營運發展所需,故擬規
劃引進策略性合作夥伴。因私募方式具有時效性及便利性,且私募股票有限制轉讓之
規定,將可更為確保公司與策略性合作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
擬以私募方式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該條文規
定之轉讓對象及條件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
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私募有價證券興櫃或上市
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股數
、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計劃項目、預計資金運用進度、預計達成效益等
相關事項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因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市場客觀
環境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112/04/10
2.公司名稱: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公報「金融工具」規定,於111年度認列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失」
新台幣134,882仟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金融資產評價損失,因不涉及現金流量,對本公司營運資金無重大影響。
2.公司名稱: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公報「金融工具」規定,於111年度認列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失」
新台幣134,882仟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金融資產評價損失,因不涉及現金流量,對本公司營運資金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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