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合聚晶(興)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2/01/03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2年1月3日第1次股東臨時會選任5席董事,含3席獨立董事,
並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規定設置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職權,
審計委員會將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現任監察人於獨立董事選就任後,
同時解任。
(2)本公司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委員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胡世杰(佳善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高誌廷(邑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陳恒寬(寬典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
(3)任期自民國112年1月3日至民國114年6月28日止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吳耀禮監察人及蔡美玲監察人,於112年1月3日股東臨時會選任獨立董
事並設置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後,同時解任。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2年1月3日第1次股東臨時會選任5席董事,含3席獨立董事,
並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規定設置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職權,
審計委員會將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現任監察人於獨立董事選就任後,
同時解任。
(2)本公司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委員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胡世杰(佳善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高誌廷(邑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陳恒寬(寬典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
(3)任期自民國112年1月3日至民國114年6月28日止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吳耀禮監察人及蔡美玲監察人,於112年1月3日股東臨時會選任獨立董
事並設置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後,同時解任。
本公司112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 (含獨立董事)競業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2/01/0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元太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李政昊
(2)董事:元太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洪集茂
(3)獨立董事:胡世杰
(4)獨立董事:高誌廷
(5)獨立董事:陳恒寬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1/03~114/06/2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經本公司112年1月3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在無損及
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元太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李政昊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川奇光電科技(揚州)公司 董事長
立奇光電科技(揚州)公司 董事長
川岳科技揚州公司 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川奇光電科技(揚州)公司:江蘇省揚州市經濟開發區吳州西路8號
立奇光電科技(揚州)公司:江蘇省揚州市經濟開發區吳州西路8號
川岳科技揚州公司:江蘇省揚州市經濟開發區吳州西路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川奇光電科技(揚州)公司:顯示器模組組裝及銷售
立奇光電科技(揚州)公司:電子元器件批發;顯示器件銷售;光電子器件銷售
川岳科技揚州公司:顯示器模組組裝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2/01/0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元太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李政昊
(2)董事:元太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洪集茂
(3)獨立董事:胡世杰
(4)獨立董事:高誌廷
(5)獨立董事:陳恒寬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1/03~114/06/2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經本公司112年1月3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在無損及
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元太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李政昊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川奇光電科技(揚州)公司 董事長
立奇光電科技(揚州)公司 董事長
川岳科技揚州公司 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川奇光電科技(揚州)公司:江蘇省揚州市經濟開發區吳州西路8號
立奇光電科技(揚州)公司:江蘇省揚州市經濟開發區吳州西路8號
川岳科技揚州公司:江蘇省揚州市經濟開發區吳州西路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川奇光電科技(揚州)公司:顯示器模組組裝及銷售
立奇光電科技(揚州)公司:電子元器件批發;顯示器件銷售;光電子器件銷售
川岳科技揚州公司:顯示器模組組裝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11/25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申請登錄興櫃股票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為強化企業競爭力及永續發展,本公司擬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提出登錄興櫃申請。
(2)有關登錄興櫃股票之相關事宜,擬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配合相關法令規定全權
處理,並依實際狀況於適當時機向主管機關申請辦理。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申請登錄興櫃股票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為強化企業競爭力及永續發展,本公司擬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提出登錄興櫃申請。
(2)有關登錄興櫃股票之相關事宜,擬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配合相關法令規定全權
處理,並依實際狀況於適當時機向主管機關申請辦理。
1.事實發生日:111/11/25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召開時間:民國112年1月3日(星期二)上午十點整。
二、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58巷38弄1號2樓(瑞光創新育成中心)
三、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四、召集事由:
1.討論事項:
(1)本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2.選舉事項:
(1)本公司增補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3.討論事項:
(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4.臨時動議
五、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1年12月5日至112年1月3日。
六、最後過戶日:111年12月4日(因適逢假日,請股東提前至111年12月2日
辦理過戶手續)。
七、本公司112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籌備相關事宜及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
(COVID-19)疫情影響,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及主管機
關之指導(引),全權辦理。如遇有變更,本公司將依主管機關規定,辦
理相關事宜。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召開時間:民國112年1月3日(星期二)上午十點整。
二、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58巷38弄1號2樓(瑞光創新育成中心)
三、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四、召集事由:
1.討論事項:
(1)本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2.選舉事項:
(1)本公司增補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3.討論事項:
(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4.臨時動議
五、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1年12月5日至112年1月3日。
六、最後過戶日:111年12月4日(因適逢假日,請股東提前至111年12月2日
辦理過戶手續)。
七、本公司112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籌備相關事宜及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
(COVID-19)疫情影響,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及主管機
關之指導(引),全權辦理。如遇有變更,本公司將依主管機關規定,辦
理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1/11/25
2.契約相對人:深圳市環宇晶點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子公司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01/01~112/12/3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IC產品應用開發服務。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增加營收及獲利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增加營收及獲利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契約相對人:深圳市環宇晶點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子公司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01/01~112/12/3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IC產品應用開發服務。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增加營收及獲利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增加營收及獲利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11/10
2.發生緣由:
(1)發生變動日期:111/11/10
(2)法人名稱:威誼國際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蘇群能
(4)舊任者簡歷:聯合聚晶(股)公司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林熙欽
(6)新任者簡歷:聯合聚晶(股)公司董事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111/08/29至114/06/28
(9)新任生效日期:111/11/10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威誼國際有限公司於111年6月29日股東常會,以法人身分當選為董事。
2.發生緣由:
(1)發生變動日期:111/11/10
(2)法人名稱:威誼國際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蘇群能
(4)舊任者簡歷:聯合聚晶(股)公司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林熙欽
(6)新任者簡歷:聯合聚晶(股)公司董事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111/08/29至114/06/28
(9)新任生效日期:111/11/10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威誼國際有限公司於111年6月29日股東常會,以法人身分當選為董事。
1.事實發生日:111/11/04
2.發生緣由:
(1)發生變動日期:111/11/04
(2)職稱、姓名及簡歷:林熙欽董事/聯合聚晶(股)公司董事
(3)異動情形:辭任
(4)異動原因:配合本公司未來營運發展規劃
(5)原任期:111/6/29~114/06/28
(6)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5
3.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於最近期股東會補選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1)發生變動日期:111/11/04
(2)職稱、姓名及簡歷:林熙欽董事/聯合聚晶(股)公司董事
(3)異動情形:辭任
(4)異動原因:配合本公司未來營運發展規劃
(5)原任期:111/6/29~114/06/28
(6)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5
3.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於最近期股東會補選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11/03
2.發生緣由:
本公司經111/10/31董事會決議111年度私募普通股發行總股數為普
通股13,291,402股,每股認購價格15.03元,合計新台幣199,769,772
元,業已於111年11月03日收足股款。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對象及與本公司之關係等其他重要說明事項可至公開資訊
觀測站之私募專區查詢。
2.發生緣由:
本公司經111/10/31董事會決議111年度私募普通股發行總股數為普
通股13,291,402股,每股認購價格15.03元,合計新台幣199,769,772
元,業已於111年11月03日收足股款。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對象及與本公司之關係等其他重要說明事項可至公開資訊
觀測站之私募專區查詢。
1.事實發生日:111/10/31
2.發生緣由:
一、股東臨時會日期:111年10月31日
二、重要決議事項:
1.討論事項:
(1)通過擬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一、股東臨時會日期:111年10月31日
二、重要決議事項:
1.討論事項:
(1)通過擬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10/31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1/10/31
(二)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三)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私募對象:
本次辦理私募普通股之應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之特定人為限,
目前已洽定應募人為元太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持股100%之子公司元瀚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私募對象與公司間關係:無
(四)私募股數或張數:於發行股數不超過13,291,402股額度內。
(五)得私募額度:
本公司業經民國111年10月31日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訂定本次實際發行私募普
通股共計13,291,402股(每股面額10元)。
(六)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價格訂定之依據:
依本公司111年10月31日股東臨時會決議,本次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之訂定,係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2條之規定,未上市(櫃)
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以不得低於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
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為參考價格。授權董事會訂定本次私募普通
股價格為15.03元。
2.價格訂定之合理性:
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方式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
之規定辦理,並考量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應屬合理。
(七)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八)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以雙方之資源建立長期合作關係,並考
量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限制,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對公
司經營之穩定性及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故不採用公開募集方式,爰依證券交易法
等相關規定辦理私募普通股。
(九)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
(十)實際定價日:111/10/31
(十一)參考價格:15.03元
(十二)實際私募價格:15.03元
(十三)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案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
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
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外,其餘受限不得轉讓。
本公司於本次私募普通股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
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
(十四)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自111年11月1日至111年11月3日止。
2.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為111年11月3日,實際作業時程因故有
所變動時,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形調整之。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1/10/31
(二)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三)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私募對象:
本次辦理私募普通股之應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之特定人為限,
目前已洽定應募人為元太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持股100%之子公司元瀚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私募對象與公司間關係:無
(四)私募股數或張數:於發行股數不超過13,291,402股額度內。
(五)得私募額度:
本公司業經民國111年10月31日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訂定本次實際發行私募普
通股共計13,291,402股(每股面額10元)。
(六)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價格訂定之依據:
依本公司111年10月31日股東臨時會決議,本次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之訂定,係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2條之規定,未上市(櫃)
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以不得低於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
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為參考價格。授權董事會訂定本次私募普通
股價格為15.03元。
2.價格訂定之合理性:
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方式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
之規定辦理,並考量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應屬合理。
(七)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八)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以雙方之資源建立長期合作關係,並考
量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限制,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對公
司經營之穩定性及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故不採用公開募集方式,爰依證券交易法
等相關規定辦理私募普通股。
(九)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
(十)實際定價日:111/10/31
(十一)參考價格:15.03元
(十二)實際私募價格:15.03元
(十三)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案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
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
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外,其餘受限不得轉讓。
本公司於本次私募普通股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
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
(十四)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自111年11月1日至111年11月3日止。
2.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為111年11月3日,實際作業時程因故有
所變動時,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形調整之。
1.事實發生日:111/09/22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9/22
(二)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三)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私募對象:
本次辦理私募普通股之應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之特定人為限,
目前已初步洽定應募人為元太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持股100%之子公司元
瀚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私募對象與公司間關係:無
(四)私募股數或張數:
於發行股數不超過13,291,402股額度內。
(五)得私募額度:
13,291,402股之額度內,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授權董事會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
一年內一次辦理。
(六)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價格訂定之依據:
本次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之訂定,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
注意事項」第2條之規定,未上市(櫃)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以
不得低於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為
參考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及定價日,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
情形訂定之。
2.價格訂定之合理性:
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方式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
之規定辦理,並考量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應屬合理。
(七)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本次預計私募普通股之額度為以不超過13,291,402股(每股面額10元)額度內,授
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本次辦理私募資金用途及預計達
成效益如下:
1.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2.預計達成效益:擴展營運規模、提升獲利能力並有助公司營運穩定成長,對股
東權益有其正面助益。
(八)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以雙方之資源建立長期合作關係,並
考量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限制,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
對公司經營之穩定性及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故不採用公開募集方式,爰依證券
交易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私募普通股。
(九)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
(十)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議之。
(十一)參考價格:
本次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之訂定,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
注意事項」第2條之規定,未上市(櫃)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以
不得低於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為
參考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及定價日,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
情形訂定之。
(十二)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
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十三)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案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
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
法第43條之8規定外,其餘受限不得轉讓。
本公司於本次私募普通股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
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
(十四)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案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
件、計劃項目、募集金額、預定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擬提
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前述授權範圍內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
2.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各相關事項,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
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或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會依法全權處理之。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9/22
(二)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三)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私募對象:
本次辦理私募普通股之應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之特定人為限,
目前已初步洽定應募人為元太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持股100%之子公司元
瀚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私募對象與公司間關係:無
(四)私募股數或張數:
於發行股數不超過13,291,402股額度內。
(五)得私募額度:
13,291,402股之額度內,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授權董事會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
一年內一次辦理。
(六)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價格訂定之依據:
本次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之訂定,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
注意事項」第2條之規定,未上市(櫃)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以
不得低於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為
參考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及定價日,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
情形訂定之。
2.價格訂定之合理性:
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方式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
之規定辦理,並考量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應屬合理。
(七)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本次預計私募普通股之額度為以不超過13,291,402股(每股面額10元)額度內,授
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本次辦理私募資金用途及預計達
成效益如下:
1.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2.預計達成效益:擴展營運規模、提升獲利能力並有助公司營運穩定成長,對股
東權益有其正面助益。
(八)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以雙方之資源建立長期合作關係,並
考量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限制,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
對公司經營之穩定性及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故不採用公開募集方式,爰依證券
交易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私募普通股。
(九)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
(十)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議之。
(十一)參考價格:
本次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之訂定,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
注意事項」第2條之規定,未上市(櫃)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以
不得低於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為
參考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及定價日,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
情形訂定之。
(十二)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
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十三)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案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
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
法第43條之8規定外,其餘受限不得轉讓。
本公司於本次私募普通股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
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
(十四)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案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
件、計劃項目、募集金額、預定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擬提
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前述授權範圍內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
2.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各相關事項,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
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或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會依法全權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111/09/22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召開時間:民國111年10月31日(星期一)上午十點整。
二、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58巷38弄1號2樓(瑞光創新育成中心)
三、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四、召集事由:
1.討論事項:
(1)擬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2.臨時動議
五、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1年10月2日至111年10月31日。
六、最後過戶日:111年10月1日(因適逢假日,請股東提前至111年9月30日辦理過戶
手續)。
七、本公司一一一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籌備相關事宜及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
(COVID-19)疫情影響,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及主管機關之指導
(引),全權辦理。如遇有變更,本公司將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召開時間:民國111年10月31日(星期一)上午十點整。
二、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58巷38弄1號2樓(瑞光創新育成中心)
三、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四、召集事由:
1.討論事項:
(1)擬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2.臨時動議
五、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1年10月2日至111年10月31日。
六、最後過戶日:111年10月1日(因適逢假日,請股東提前至111年9月30日辦理過戶
手續)。
七、本公司一一一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籌備相關事宜及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
(COVID-19)疫情影響,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及主管機關之指導
(引),全權辦理。如遇有變更,本公司將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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