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德動能科技公司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12/06/08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裕慶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裕成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珠蘭
董事:蔡易忠
獨立董事:黃靖雄
獨立董事:梅筱珍
獨立董事:陳東昌
4.舊任者簡歷: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裕慶/車王電子(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裕成/新高塑膠(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珠蘭/車王電子(股)公司董事、財務長
董事:蔡易忠/華德動能科技(股)公司名譽副董事長兼顧問
獨立董事:黃靖雄/南開科技大學機械工程系榮譽教授
獨立董事:梅筱珍/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際企業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獨立董事:陳東昌/廣信益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裕慶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裕成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珠蘭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鄭旭峰
董事:蔡易忠
獨立董事:黃靖雄
獨立董事:梅筱珍
獨立董事:陳東昌
獨立董事:詹鈞皓
6.新任者簡歷: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裕慶/車王電子(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裕成/新高塑膠(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珠蘭/車王電子(股)公司董事、財務長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鄭旭峰/銓鼎科技(股)公司董事、總經理
董事:蔡易忠/香港ZOELLE BYBS LTD.董事會主席
獨立董事:黃靖雄/南開科技大學榮譽教授
獨立董事:梅筱珍/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際企業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獨立董事:陳東昌/廣信益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
獨立董事:詹鈞皓/電益機電消防集團董事兼執行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裕慶 55,134,175股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裕成 55,134,175股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珠蘭 55,134,175股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鄭旭峰 55,134,175股
董事:蔡易忠 3,743,000股
獨立董事:黃靖雄 0股
獨立董事:梅筱珍 0股
獨立董事:陳東昌 0股
獨立董事:詹鈞皓 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06/22~112/06/21
11.新任生效日期:112/06/08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係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係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裕慶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裕成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珠蘭
董事:蔡易忠
獨立董事:黃靖雄
獨立董事:梅筱珍
獨立董事:陳東昌
4.舊任者簡歷: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裕慶/車王電子(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裕成/新高塑膠(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珠蘭/車王電子(股)公司董事、財務長
董事:蔡易忠/華德動能科技(股)公司名譽副董事長兼顧問
獨立董事:黃靖雄/南開科技大學機械工程系榮譽教授
獨立董事:梅筱珍/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際企業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獨立董事:陳東昌/廣信益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裕慶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裕成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珠蘭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鄭旭峰
董事:蔡易忠
獨立董事:黃靖雄
獨立董事:梅筱珍
獨立董事:陳東昌
獨立董事:詹鈞皓
6.新任者簡歷: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裕慶/車王電子(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裕成/新高塑膠(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珠蘭/車王電子(股)公司董事、財務長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鄭旭峰/銓鼎科技(股)公司董事、總經理
董事:蔡易忠/香港ZOELLE BYBS LTD.董事會主席
獨立董事:黃靖雄/南開科技大學榮譽教授
獨立董事:梅筱珍/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際企業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獨立董事:陳東昌/廣信益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
獨立董事:詹鈞皓/電益機電消防集團董事兼執行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裕慶 55,134,175股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裕成 55,134,175股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珠蘭 55,134,175股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鄭旭峰 55,134,175股
董事:蔡易忠 3,743,000股
獨立董事:黃靖雄 0股
獨立董事:梅筱珍 0股
獨立董事:陳東昌 0股
獨立董事:詹鈞皓 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06/22~112/06/21
11.新任生效日期:112/06/08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係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係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裕慶 職稱:車王電子(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銓鼎科技(股)公司董事長、亞太優勢微系統(股)公司董事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裕成 職稱:車王電子(股)公司董事、新高塑膠(股)
公司董事長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珠蘭 職稱:車王電子(股)公司董事、財務長、
銓鼎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鄭旭峰 職稱:銓鼎科技(股)公司董事、總經理
董事:蔡易忠 職稱:香港ZOELLE BYBS LTD.董事會主席
獨立董事:黃靖雄 職稱:中華民國汽車工程學會榮譽理事長、中華民國自動機工程學會
榮譽理事
獨立董事:梅筱珍 職稱:宇明泰化工(股)公司顧問、上博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獨立董事:陳東昌 職稱:廣信益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大山電線電纜(股)公司
獨立董事、東興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詹鈞皓 職稱:電益機電消防集團董事兼執行長、詠全消防設備師事務所所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投票表決結果達法定通過數額,
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裕慶 職稱:車王電子(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銓鼎科技(股)公司董事長、亞太優勢微系統(股)公司董事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裕成 職稱:車王電子(股)公司董事、新高塑膠(股)
公司董事長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蔡珠蘭 職稱:車王電子(股)公司董事、財務長、
銓鼎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董事:車王電子(股)公司代表人:鄭旭峰 職稱:銓鼎科技(股)公司董事、總經理
董事:蔡易忠 職稱:香港ZOELLE BYBS LTD.董事會主席
獨立董事:黃靖雄 職稱:中華民國汽車工程學會榮譽理事長、中華民國自動機工程學會
榮譽理事
獨立董事:梅筱珍 職稱:宇明泰化工(股)公司顧問、上博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獨立董事:陳東昌 職稱:廣信益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大山電線電纜(股)公司
獨立董事、東興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詹鈞皓 職稱:電益機電消防集團董事兼執行長、詠全消防設備師事務所所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投票表決結果達法定通過數額,
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2/06/08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蔡裕慶
4.舊任者簡歷:車王電子(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蔡裕慶
6.新任者簡歷:車王電子(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
9.新任生效日期:112/06/0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蔡裕慶
4.舊任者簡歷:車王電子(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蔡裕慶
6.新任者簡歷:車王電子(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
9.新任生效日期:112/06/0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2/06/08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獨立董事:黃靖雄
獨立董事:梅筱珍
獨立董事:陳東昌
4.舊任者簡歷:
獨立董事:黃靖雄/南開科技大學機械工程系榮譽教授
獨立董事:梅筱珍/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際企業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獨立董事:陳東昌/廣信益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
5.新任者姓名:
獨立董事:黃靖雄
獨立董事:梅筱珍
獨立董事:陳東昌
獨立董事:詹鈞皓
6.新任者簡歷:
獨立董事:黃靖雄/南開科技大學榮譽教授
獨立董事:梅筱珍/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際企業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獨立董事:陳東昌/廣信益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
獨立董事:詹鈞皓/電益機電消防集團董事兼執行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06/22~112/06/21
10.新任生效日期:112/06/08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獨立董事:黃靖雄
獨立董事:梅筱珍
獨立董事:陳東昌
4.舊任者簡歷:
獨立董事:黃靖雄/南開科技大學機械工程系榮譽教授
獨立董事:梅筱珍/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際企業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獨立董事:陳東昌/廣信益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
5.新任者姓名:
獨立董事:黃靖雄
獨立董事:梅筱珍
獨立董事:陳東昌
獨立董事:詹鈞皓
6.新任者簡歷:
獨立董事:黃靖雄/南開科技大學榮譽教授
獨立董事:梅筱珍/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際企業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獨立董事:陳東昌/廣信益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
獨立董事:詹鈞皓/電益機電消防集團董事兼執行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06/22~112/06/21
10.新任生效日期:112/06/08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2/06/08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獨立董事:黃靖雄
獨立董事:梅筱珍
獨立董事:陳東昌
4.舊任者簡歷:
獨立董事:黃靖雄/南開科技大學機械工程系榮譽教授
獨立董事:梅筱珍/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際企業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獨立董事:陳東昌/廣信益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
5.新任者姓名:
獨立董事:黃靖雄
獨立董事:梅筱珍
獨立董事:陳東昌
6.新任者簡歷:
獨立董事:黃靖雄/南開科技大學榮譽教授
獨立董事:梅筱珍/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際企業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獨立董事:陳東昌/廣信益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配合董事全面改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屆滿,重新委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06/22~112/06/21
10.新任生效日期:112/06/08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獨立董事:黃靖雄
獨立董事:梅筱珍
獨立董事:陳東昌
4.舊任者簡歷:
獨立董事:黃靖雄/南開科技大學機械工程系榮譽教授
獨立董事:梅筱珍/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際企業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獨立董事:陳東昌/廣信益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
5.新任者姓名:
獨立董事:黃靖雄
獨立董事:梅筱珍
獨立董事:陳東昌
6.新任者簡歷:
獨立董事:黃靖雄/南開科技大學榮譽教授
獨立董事:梅筱珍/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際企業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獨立董事:陳東昌/廣信益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配合董事全面改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屆滿,重新委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06/22~112/06/21
10.新任生效日期:112/06/08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公告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2/05/3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銓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51,64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5,941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協助該子公司取得銀行短期授信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29,32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9,663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向銀行簽具背書保證契約或票據之共用額度到期
(2)日期:
向銀行簽具背書保證契約或票據之共用額度到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551,646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5.80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6.6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12/05/3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銓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51,64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5,941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協助該子公司取得銀行短期授信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29,32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9,663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向銀行簽具背書保證契約或票據之共用額度到期
(2)日期:
向銀行簽具背書保證契約或票據之共用額度到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551,646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5.80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6.6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5/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許聰志/研發處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本公司之子公司-銓鼎科技(股)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全體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許聰志/研發處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本公司之子公司-銓鼎科技(股)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全體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2年4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 比率及速動比率
1.事實發生日:112/05/24
2.發生緣由: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2年5月
17日證櫃審字第1120100722號函辦理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2年04月
4.自結流動比率:126.81%
5.自結速動比率:74.09%
6.自結負債比率:74.50%
7.因應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5/24
2.發生緣由: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2年5月
17日證櫃審字第1120100722號函辦理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2年04月
4.自結流動比率:126.81%
5.自結速動比率:74.09%
6.自結負債比率:74.50%
7.因應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2/05/17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2/05/17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本公司減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007,928,750元,流通在外股數為100,792,875股
,每股淨值為新台幣6.97元。
(2)本次註銷減資新台幣50,000元,註銷股份5,000股。
(3)本公司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007,878,750元,流通在外股數為100,787,875股
,每股淨值為新台幣6.97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
5.其他應敘明事項:每股淨值係依最近一期(111年第四季)會計師簽證財務報告計算。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2/05/17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本公司減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007,928,750元,流通在外股數為100,792,875股
,每股淨值為新台幣6.97元。
(2)本次註銷減資新台幣50,000元,註銷股份5,000股。
(3)本公司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007,878,750元,流通在外股數為100,787,875股
,每股淨值為新台幣6.97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
5.其他應敘明事項:每股淨值係依最近一期(111年第四季)會計師簽證財務報告計算。
公告本公司與三重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簽訂 20輛「電動低地板大型客車」買賣合約
1.事實發生日:112/05/19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三重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05/19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三重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簽訂
「電動低地板大型客車」買賣合約,共計20輛,合約總金額為
新臺幣209,638,800元 (含5%營業稅、不含貨物稅)。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
三重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華德動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1)若因乙方之故,導致甲方無法取得示範型計畫之全額購車補助款,則乙方應就
不能取得之差額全額補償,甲方並得直接就各項保證金予以扣抵;乙方並應補足
保證金金額。
(2)於保固期內,因可歸責於乙方之故意或過失,造成甲方每車每年行駛里程不足
五萬公里,則由乙方負擔甲方當年度未取得之營運里程補助款差額。
(3)於保固期內,因可歸責於乙方之故意或過失,造成甲方前三年中有無法達到
營運妥善率(98%)之情況,進而使甲方權益受損,則由乙方負擔甲方當年度未取得
之補助款。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增加營收及獲利。
10.具體目的:增加營收及獲利。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5/19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三重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05/19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三重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簽訂
「電動低地板大型客車」買賣合約,共計20輛,合約總金額為
新臺幣209,638,800元 (含5%營業稅、不含貨物稅)。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
三重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華德動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1)若因乙方之故,導致甲方無法取得示範型計畫之全額購車補助款,則乙方應就
不能取得之差額全額補償,甲方並得直接就各項保證金予以扣抵;乙方並應補足
保證金金額。
(2)於保固期內,因可歸責於乙方之故意或過失,造成甲方每車每年行駛里程不足
五萬公里,則由乙方負擔甲方當年度未取得之營運里程補助款差額。
(3)於保固期內,因可歸責於乙方之故意或過失,造成甲方前三年中有無法達到
營運妥善率(98%)之情況,進而使甲方權益受損,則由乙方負擔甲方當年度未取得
之補助款。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增加營收及獲利。
10.具體目的:增加營收及獲利。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5/15
2.公司名稱:華德動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105年2月2日證櫃審字第1050002702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
本公司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及銀行可用融資額度如下:
(1)預估未來三個月之現金收支狀況: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月份 112年5月 112年6月 112年7月
------------ ----------- ----------- -----------
期初金額 74,403 140,726 117,277
現金流入 269,455 210,019 214,345
現金流出 (203,132) (242,468) (220,613)
期末餘額 140,726 117,277 111,009
(2)本公司112年截至4月底止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 單位:仟元
項 目 幣別 融資額度 已使用額度 未使用額度
-------- ---- ---------- ---------- ----------
短期借款 NTD 2,440,903 722,187 1,718,716
USD 1,000 947 53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公司名稱:華德動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105年2月2日證櫃審字第1050002702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
本公司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及銀行可用融資額度如下:
(1)預估未來三個月之現金收支狀況: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月份 112年5月 112年6月 112年7月
------------ ----------- ----------- -----------
期初金額 74,403 140,726 117,277
現金流入 269,455 210,019 214,345
現金流出 (203,132) (242,468) (220,613)
期末餘額 140,726 117,277 111,009
(2)本公司112年截至4月底止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 單位:仟元
項 目 幣別 融資額度 已使用額度 未使用額度
-------- ---- ---------- ---------- ----------
短期借款 NTD 2,440,903 722,187 1,718,716
USD 1,000 947 53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 股份註銷之減資基準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27
2.減資緣由:依本公司「一○九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員工未符既得
條件時,於事實發生日起喪失其既得權利,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3.減資金額:新臺幣50,000元
4.消除股份:5,000股
5.減資比率:0.005%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臺幣1,007,878,75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減資基準日:112/05/10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27
2.減資緣由:依本公司「一○九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員工未符既得
條件時,於事實發生日起喪失其既得權利,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3.減資金額:新臺幣50,000元
4.消除股份:5,000股
5.減資比率:0.005%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臺幣1,007,878,75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減資基準日:112/05/10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27
2.預計發行價格:以新台幣零元(即無償)為發行價格
3.預計發行總額(股):發行普通股1,000,000 股
4.既得條件:
(1)符合具有管理或專業技術能力可提供特殊貢獻之重點人才資格之員工及符合
一定條件之控制公司或從屬公司員工,其工作績效應達成各年度所設定之績效目標;
員工應於既得日仍在職,屆時未在職者,在職年限之既得條件視為未達成;所稱
控制公司或從屬公司,係依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二、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三之
標準認定之。
(2)限制員工權利股份既得權利之存續期間為四年。符合資格條件之員工,
既得股份如下:
A.獲配滿一年,並達成公司賦予之績效條件者:可於達成績效評核結果既得25%;
B.獲配滿二年,並達成公司賦予之績效條件者:可於達成績效評核結果既得25%;
C.獲配滿三年,並達成公司賦予之績效條件者:可於達成績效評核結果既得25%;
D.獲配滿四年,並達成公司賦予之績效條件者:可於達成績效評核結果既得25%。
(3)上述既得之股份以四捨五入計算並以仟股為單位。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1)自願離職、資遣與解雇:員工因故辦理自願離職、資遣與解雇時,於事實發生日
起喪失其既得權利,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2)退休: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嗣後若辦理退休,於退休生效日起,
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由本公司全數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3)留職停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嗣後若辦理育嬰、傷病留職停薪,
應扣除實際留職停薪天數,順延計算其獲配股份後之任職期間。若因其他原因留停者,
該員工於留停生效日起,其獲配之股份,由本公司全數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4)一般死亡者:死亡當日如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死亡當日
即視為喪失達成既得條件資格,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5)受職業災害致失能或死亡者:
A.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失能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員工可於離職時全數既得。
B.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死亡當日視為全數既得,
由其繼承人於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得以申請領受其應繼承之
股份或經處分之權益。
(6)轉任關係企業:因本公司營運所需,本公司之員工經本公司核定需轉任本公司
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者,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權益得繼續存在,惟仍需受既得
條件期限之規定,由董事長參考轉任公司提供之績效評核核定之。
(7)績效表現未能達水準以上者:於事實發生之日起喪失其既得權利,本公司將依法
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予日前已到職之本公司員工及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公司或
從屬公司員工,並具有管理或專業技術能力可提供特殊貢獻之重點人才為對象;
所稱控制公司或從屬公司,係依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二、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三之
標準認定之。
(2)實際被授予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員工年資、職級、
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分配之,由
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訂定之。惟具本公司經理人及兼任員工之董事應先經薪資報酬
委員會同意;非具本公司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
(3)任一員工被授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量,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
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
之三,且加計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
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專業人才、激勵員工並提昇員工向心力,以期共創公司及股東之
最大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擬以寄發董事會開會通知書112年4月19日之收盤價格38.55元及本公司已發行股份
100,792,875股估算):發行價格以新台幣零元(即無償)計算,發行後預估四年可能
費用化金額,得出可能之費用化金額38,550仟元,發行後對 112 年度、113 年度、
114年度、115年度年度每年分攤之費用化金額分別為9,637.5仟元、9,637.5仟元、
9,637.5仟元、9,637.5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盈餘影響各約0.1元、0.1元、0.1元、0.1元。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本公司未來幾年度之營運預計將持續呈成長趨勢,故整體評估,對本公司未來年度
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現有股東權益亦應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一、員工被給予新股後未達成既得條件前,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抵押、
轉讓、贈與、質押,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二、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其股東會表決權與本公司其他普通股相同,並且於本公司
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項皆委託信託保管機構
代為行使之。
三、股東配(認)股、配息權限制: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
無分配原股東配(認)股、配息權及現金增資認股之權利。
四、自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
公司法第165條第3項所定股東會停止過戶期間、或其它依事實發生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此期間達成既得條件之員工,其解除限制之股票仍未享有表決權
、盈餘分配權、配(認)股與配息權。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一、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於既得條件限制期間交付本公司指定之機構辦理信託
保管。
二、於達成既得條件後自該員工個人信託帳戶匯撥至該員工個人一般證券帳戶,
並解除權利限制。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案擬提請一一二年股東常會討論,自股東會決議通過後一年內,得向主管機關
申報辦理,自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
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二、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限制及重要約定事項或未盡事宜,
悉依相關法令及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辦法辦理。
2.預計發行價格:以新台幣零元(即無償)為發行價格
3.預計發行總額(股):發行普通股1,000,000 股
4.既得條件:
(1)符合具有管理或專業技術能力可提供特殊貢獻之重點人才資格之員工及符合
一定條件之控制公司或從屬公司員工,其工作績效應達成各年度所設定之績效目標;
員工應於既得日仍在職,屆時未在職者,在職年限之既得條件視為未達成;所稱
控制公司或從屬公司,係依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二、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三之
標準認定之。
(2)限制員工權利股份既得權利之存續期間為四年。符合資格條件之員工,
既得股份如下:
A.獲配滿一年,並達成公司賦予之績效條件者:可於達成績效評核結果既得25%;
B.獲配滿二年,並達成公司賦予之績效條件者:可於達成績效評核結果既得25%;
C.獲配滿三年,並達成公司賦予之績效條件者:可於達成績效評核結果既得25%;
D.獲配滿四年,並達成公司賦予之績效條件者:可於達成績效評核結果既得25%。
(3)上述既得之股份以四捨五入計算並以仟股為單位。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1)自願離職、資遣與解雇:員工因故辦理自願離職、資遣與解雇時,於事實發生日
起喪失其既得權利,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2)退休: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嗣後若辦理退休,於退休生效日起,
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由本公司全數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3)留職停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嗣後若辦理育嬰、傷病留職停薪,
應扣除實際留職停薪天數,順延計算其獲配股份後之任職期間。若因其他原因留停者,
該員工於留停生效日起,其獲配之股份,由本公司全數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4)一般死亡者:死亡當日如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死亡當日
即視為喪失達成既得條件資格,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5)受職業災害致失能或死亡者:
A.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失能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員工可於離職時全數既得。
B.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死亡當日視為全數既得,
由其繼承人於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得以申請領受其應繼承之
股份或經處分之權益。
(6)轉任關係企業:因本公司營運所需,本公司之員工經本公司核定需轉任本公司
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者,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權益得繼續存在,惟仍需受既得
條件期限之規定,由董事長參考轉任公司提供之績效評核核定之。
(7)績效表現未能達水準以上者:於事實發生之日起喪失其既得權利,本公司將依法
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予日前已到職之本公司員工及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公司或
從屬公司員工,並具有管理或專業技術能力可提供特殊貢獻之重點人才為對象;
所稱控制公司或從屬公司,係依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二、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三之
標準認定之。
(2)實際被授予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員工年資、職級、
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分配之,由
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訂定之。惟具本公司經理人及兼任員工之董事應先經薪資報酬
委員會同意;非具本公司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
(3)任一員工被授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量,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
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
之三,且加計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
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專業人才、激勵員工並提昇員工向心力,以期共創公司及股東之
最大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擬以寄發董事會開會通知書112年4月19日之收盤價格38.55元及本公司已發行股份
100,792,875股估算):發行價格以新台幣零元(即無償)計算,發行後預估四年可能
費用化金額,得出可能之費用化金額38,550仟元,發行後對 112 年度、113 年度、
114年度、115年度年度每年分攤之費用化金額分別為9,637.5仟元、9,637.5仟元、
9,637.5仟元、9,637.5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盈餘影響各約0.1元、0.1元、0.1元、0.1元。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本公司未來幾年度之營運預計將持續呈成長趨勢,故整體評估,對本公司未來年度
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現有股東權益亦應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一、員工被給予新股後未達成既得條件前,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抵押、
轉讓、贈與、質押,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二、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其股東會表決權與本公司其他普通股相同,並且於本公司
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項皆委託信託保管機構
代為行使之。
三、股東配(認)股、配息權限制: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
無分配原股東配(認)股、配息權及現金增資認股之權利。
四、自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
公司法第165條第3項所定股東會停止過戶期間、或其它依事實發生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此期間達成既得條件之員工,其解除限制之股票仍未享有表決權
、盈餘分配權、配(認)股與配息權。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一、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於既得條件限制期間交付本公司指定之機構辦理信託
保管。
二、於達成既得條件後自該員工個人信託帳戶匯撥至該員工個人一般證券帳戶,
並解除權利限制。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案擬提請一一二年股東常會討論,自股東會決議通過後一年內,得向主管機關
申報辦理,自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
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二、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限制及重要約定事項或未盡事宜,
悉依相關法令及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辦法辦理。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0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梧棲區大觀路79號(本公司中港廠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2.一一一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一一一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2.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案
3.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增列)
4.本公司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增列)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1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0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0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梧棲區大觀路79號(本公司中港廠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2.一一一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一一一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2.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案
3.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增列)
4.本公司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增列)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1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0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2/04/2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銓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50.26%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7,911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營運策略考量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29,32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9,663
5.計息方式:
利率按年息約2%~3%計算(實際利率以不低於本公司向銀行短期借款談定之利率)
6.還款之:
(1)條件:
借款期限為1年,得提前償還。
(2)日期:
自實際貸放起算,借款期限為1年,得提前償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0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12/04/2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銓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50.26%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7,911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營運策略考量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29,32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9,663
5.計息方式:
利率按年息約2%~3%計算(實際利率以不低於本公司向銀行短期借款談定之利率)
6.還款之:
(1)條件:
借款期限為1年,得提前償還。
(2)日期:
自實際貸放起算,借款期限為1年,得提前償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0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12/04/14
2.公司名稱:華德動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105年2月2日證櫃審字第1050002702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
本公司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及銀行可用融資額度如下:
(1)預估未來三個月之現金收支狀況: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月份 112年4月 112年5月 112年6月
------------ ----------- ----------- -----------
期初金額 111,337 207,958 91,096
現金流入 341,313 126,803 209,273
現金流出 (244,692) (243,665) (186,821)
期末餘額 207,958 91,096 113,548
(2)本公司112年截至3月底止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 單位:仟元
項 目 幣別 融資額度 已使用額度 未使用額度
-------- ---- ---------- ---------- ----------
短期借款 NTD 2,446,585 617,845 1,828,740
USD 1,000 956 44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公司名稱:華德動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105年2月2日證櫃審字第1050002702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
本公司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及銀行可用融資額度如下:
(1)預估未來三個月之現金收支狀況: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月份 112年4月 112年5月 112年6月
------------ ----------- ----------- -----------
期初金額 111,337 207,958 91,096
現金流入 341,313 126,803 209,273
現金流出 (244,692) (243,665) (186,821)
期末餘額 207,958 91,096 113,548
(2)本公司112年截至3月底止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 單位:仟元
項 目 幣別 融資額度 已使用額度 未使用額度
-------- ---- ---------- ---------- ----------
短期借款 NTD 2,446,585 617,845 1,828,740
USD 1,000 956 44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與興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簽訂 20輛「電動低地板大型客車」買賣合約
1.事實發生日:112/04/11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興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04/1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興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簽訂
「電動低地板大型客車」買賣合約,共計20輛,合約總金額為
新臺幣209,638,800元 (含5%營業稅、不含貨物稅)。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
興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華德動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1)若因乙方之故,導致甲方無法取得示範型計畫之全額購車補助款,則乙方應就
不能取得之差額全額補償,甲方並得直接就各項保證金予以扣抵;乙方並應補足
保證金金額。
(2)於保固期內,因可歸責於乙方之故意或過失,造成甲方每車每年行駛里程不足
五萬公里,則由乙方負擔甲方當年度未取得之營運里程補助款差額。
(3)於保固期內,因可歸責於乙方之故意或過失,造成甲方前三年中有無法達到
營運妥善率(98%)之情況,進而使甲方權益受損,則由乙方負擔甲方當年度未取得
之補助款。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增加營收及獲利。
10.具體目的:增加營收及獲利。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4/11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興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04/1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興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簽訂
「電動低地板大型客車」買賣合約,共計20輛,合約總金額為
新臺幣209,638,800元 (含5%營業稅、不含貨物稅)。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
興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華德動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1)若因乙方之故,導致甲方無法取得示範型計畫之全額購車補助款,則乙方應就
不能取得之差額全額補償,甲方並得直接就各項保證金予以扣抵;乙方並應補足
保證金金額。
(2)於保固期內,因可歸責於乙方之故意或過失,造成甲方每車每年行駛里程不足
五萬公里,則由乙方負擔甲方當年度未取得之營運里程補助款差額。
(3)於保固期內,因可歸責於乙方之故意或過失,造成甲方前三年中有無法達到
營運妥善率(98%)之情況,進而使甲方權益受損,則由乙方負擔甲方當年度未取得
之補助款。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增加營收及獲利。
10.具體目的:增加營收及獲利。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16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3/16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909,495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9,885)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73,999)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97,953)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97,523)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84,547)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85)
11.期末總資產(仟元):2,093,847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391,48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689,55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3/16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909,495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9,885)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73,999)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97,953)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97,523)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84,547)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85)
11.期末總資產(仟元):2,093,847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391,48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689,55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1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0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梧棲區大觀路79號(本公司中港廠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2.一一一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一一一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2.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1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0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
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本公司自一一二年四月二日起至一一二年四月十二日上午九
時至下午五時止,受理股東提案申請。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一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下午五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姓名、身分證字號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
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
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處所:桃園市大園區五青路291巷33號。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自一一二年
四月二日起至一一二年四月十二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止,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董事
(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請於書面資料上註明股東戶號或身分證字號、戶名並加蓋
股東印鑑或簽名後,親自(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當日前,
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送達本公司。受理
提名處所:桃園市大園區五青路291巷33號。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0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梧棲區大觀路79號(本公司中港廠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2.一一一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一一一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2.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1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0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
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本公司自一一二年四月二日起至一一二年四月十二日上午九
時至下午五時止,受理股東提案申請。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一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下午五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姓名、身分證字號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
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
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處所:桃園市大園區五青路291巷33號。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自一一二年
四月二日起至一一二年四月十二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止,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董事
(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請於書面資料上註明股東戶號或身分證字號、戶名並加蓋
股東印鑑或簽名後,親自(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當日前,
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送達本公司。受理
提名處所:桃園市大園區五青路291巷33號。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2/03/16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1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 至 111/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1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 至 111/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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