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燈光電(未)公司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華燈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配發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0年04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1,058,668股(含員工紅利轉增資284,90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增資新台幣10,586,680元。另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7,737,644元。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報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00年5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17609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華燈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 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2.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3. F113020 電器批發業4.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5. F213010 電器零售業6. 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7. F401010 國際貿易業8.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為25,792,148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縣湖口鄉中華路122-12號3樓。(五)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七人,監察人二~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93年10月19日,民國100年04月15日第三次修正(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50,000,000元,分為35,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分次發行。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68,508,160元,分為26,850,816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暨其他發行條件:1、自民國九十九年度可分配保留盈餘中提撥普通股股票股利新台幣7,737,640元,發行新股773,764股及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3,274,305元,依民國99年12月31日之淨值11.49265元計算員工股票紅利,發行新股284,904股,以上共計發行新股1,058,668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按下列方式配發:(1)無償配發予原股東之股票為773,764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29.999982股。(2)配發予員工之股票紅利為284,904股。2、 配發不滿壹股之畸零股以現金分配之,所有分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3、本次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九)增資計劃概要:本次增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十)本次發行之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三、茲訂於100年6月3日為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依法自100年5月30日至100年6月03日停止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0年5月27日下午5時前駕臨或郵寄(郵寄過戶者以100年5月27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地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四、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集保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依集保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五、另本次分派之現金股利乃依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每仟股配發新台幣29.999998元(即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0.29999998元),預計於100年06月28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各股東,現金股利發放至新台幣元為止(元以下全捨)。六、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0/04/2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華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廖霞榮 華燈光電(股)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華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廖霞榮 華燈光電(股)公司董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第二屆董事任期屆滿,全面改選並選任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00/04/27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4/27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7,737,644元普通股股票股利新台幣:7,737,640元4.除權(息)交易日:100/05/265.最後過戶日:100/05/27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5/30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038.除權(息)基準日:100/06/039.其他應敘明事項:股票發放日:俟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00/04/1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姓名 簡歷華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廖霞榮 華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聯訊貳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周德虔 聯訊貳創業投資(股)公司 董事陳隆 華燈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張育豪 允豪科技(股)公司 總經理蕭新意 德祥工業(股)公司 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華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廖霞榮 華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華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廖欽雄 華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經理陳隆 華燈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張育豪 允豪科技(股)公司 總經理蕭新意 德祥工業(股)公司 董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全面改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華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廖霞榮):2,133,197股華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廖欽雄):2,133,197股陳隆 899,488股張育豪 150,832股蕭新意 152,854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7/06/25~100/06/248.新任生效日期:100/04/15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4/1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陳榮華,太陽光電能源科技財務長獨立董事:黃啟光,神腦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運籌管理部副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黃啟光,神腦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運籌管理部副總經理獨立董事:吳再豐,信安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全面改選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97/06/25 ~ 100/06/247.新任生效日期:100/04/15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0/04/15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承認案。2.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3.重新承認本公司九十七、九十八年度及九十八上半年度財報決算表冊案.二、討論及選舉事項:1.九十九年度盈餘轉增資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修訂本公司章程案。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4.增訂「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5.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股東會議事規則」及「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案。6.本公司擬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出上櫃股票申請。7.擬辦理現金發行普通股,以提撥辦理新股上櫃之公開承銷案。8.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新任董事:華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廖霞榮、華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廖欽雄董事、陳隆董事、張育豪董事、蕭新意董事、黃啟光獨立董事、吳再豐獨立董事。新任監察人:闕誌信、林謙、陳永芳。9.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三、臨時動議:無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0/04/1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華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廖霞榮董事:華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廖欽雄董事:陳隆董事:張育豪董事:蕭新意獨立董事:黃啟光獨立董事:吳再豐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新選任之第三屆董事(如法人股東當選董事者,包括該法人股東暨其指派之代表人)或有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100年4月15日股東常會,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4/1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姓名 簡歷監察人:闕誌信 文信電子有限公司 總經理監察人:林謙 大億交通工業(股)公司 董事及顧問具獨立職能監察人:陳永芳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監察人:闕誌信 文信電子有限公司 總經理監察人:林謙 大億交通工業(股)公司 董事及顧問具獨立職能監察人:陳永芳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全面改選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闕誌信 559,722股林謙 0股陳永芳 61,113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7/06/25~100/06/248.新任生效日期:100/04/15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2/2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4/15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湖口鄉新竹工業區自強路9號1樓會議室(新竹工業區下水道系統營運中心1樓大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訂定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案。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承認案。(2)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3)重新承認本公司九十七、九十八年度及九十八上半年度財報決算表冊案。三、討論及選舉事項:(1)九十九年度盈餘轉增資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討論修訂本公司章程案。(3)討論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4)討論增訂「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案。(5)討論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股東會議事規則」及「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案。(6)本公司擬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出上櫃股票申請,謹提請討論。(7)擬辦理現金發行普通股,以提撥辦理新股上櫃之公開承銷案,提請 討論。(8)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9)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 討論。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2/1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4/15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訂定100年2月9日至2月18日止, 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案及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受理提案及提名地點: 華燈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03新竹縣湖口鄉新竹工業區中華路122-12號3樓,電話:03-5986681 分機1123。)(2)本公司100年召開股東常會相關資料已於100年01月21日公告,因100年02月25日董事會通過盈餘分配等議案,故補充公告如上。
主旨: 華燈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配發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99年5月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1,091,148股(含員工紅利轉增資115,70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增資新台幣10,911,480元。另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2,444,655元。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報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99年6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3705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華燈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  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2.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3.  F113020 電器批發業4.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5.  F213010 電器零售業6.  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7.  F401010 國際貿易業8.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為24,251,5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縣湖口鄉中華路 122-12號3樓。(五)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七人,監察人二~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93年10月19日(其次為第1次修正,日期從略),第2次修正於民國99年5月7日。(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50,000,000元,,分為35,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分次發行。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53,426,480 元,分為25,342,648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暨其他發行條件:1、自民國九十八年度可分配保留盈餘中提撥普通股股票股利新台幣9,754,420元,發行新股975,442股及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1,222,238元,依民國98年 12月31日之淨值10.5633元計算員工股票紅利,發行新股115,706股,以上共計發行新股1,091,148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按下列方式配發:(1)無償配發予原股東之股票為975,442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40.22192股。(2)配發予員工之股票紅利為115,706股。2、 配發不滿壹股之畸零股以現金分配之,所有分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3、本次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九)增資計劃概要:本次增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十)本次發行之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三、茲訂於99年7月28日為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依法自99年7月24日至99年7月28日停止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9年7月23日下午5時前駕臨或郵寄(郵寄過戶者以99年7月23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地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四、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集保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依集保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五、另本次分派之現金股利乃依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每仟股配發新台幣100.8043元(即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0.1008043元),預計於99年8月16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各股東,現金股利發放至新台幣元為止(元以下全捨)。六、特此公告。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9/06/08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2,444,655元普通股股票股利新台幣9,754,420元4.除權(息)交易日:99/07/225.最後過戶日:99/07/23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7/24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7/288.除權(息)基準日:99/07/289.其他應敘明事項:股票發放日:俟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主旨: 本公司96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行使認購普通股股票暨興櫃日期公告 公告內容 一、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99 年01月06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6927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本公司於99年05月28日首次受理96年度員工認股權首次轉換,員工行使認股權轉換股數47,000股,本公司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於民國99年06月02日(星期三)起以帳簿劃撥入指定之集保帳戶,並自同日起上興櫃買賣。三、轉換普通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票相同。四、轉換普通股簽證機購:採無實體發行。五、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1.事實發生日:99/05/252.公司名稱:華燈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配合法令修改及補充揭露更正98年度股東會年報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重新上傳補充更正後之年報檔案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 :99/04/122.發生緣由:本公司廠區於99/04/12下午發生輕微火警。3.處理過程:經現場人員發現並迅速撲滅,並無人員傷亡。4.預估可能損失:僅該台設備損害,不影響生產。因本公司對廠房及設備皆投有足額保險,故此次事件本公司可能承擔之損失金額,初估約在新台幣600,000元以下。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本公司廠房及設備皆投有足額保險,保險理賠之金額尚在估計中。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次火災狀況輕微,只有該台設備受波及,不影響生產。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99/03/313.報導內容:華燈營收獲利均創新高EPS3.15元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關於報載之資訊,係屬該媒體自行推測,一切應以本公司公告訊息為準。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2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一、普通股股票股利:新台幣 9,754,420元二、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 2,444,655元 三、員工紅利:新台幣 1,222,238元四、董監酬勞:新台幣  488,895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俟本(99)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由董事會訂定配股暨配息基準日及辦理現金股利分派相關事項。二、本次配發之股利嗣後因本公司員工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認股權利,致影響本公司分配股票及現金股利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並調整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2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5/073.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新竹縣湖口鄉新竹工業區中華路122-12號3樓)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 (2)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監察人審查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承認案。 (2)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 三、討論事項: (1)九十八年度盈餘轉增資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本公司章程案。(3)討論股票初次上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宜,擬請原股東全數放棄儘先分認之權利事宜。 四、選舉事項: 增選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案。 五、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3/0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5/07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訂定99年3月2日至3月11日止,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案及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受理提案及提名地點: 新竹縣湖口鄉新竹工業區中華路122-12號3樓,電話:03-5986681 分機1123。(2)本公司99年召開股東常會相關資料已於99年02月11日公告,因99年03月22日董事會通過盈餘分配等議案,故補充公告如上。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2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975,442股4.每股面額:105.發行總金額:9,754,42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1,222,238元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0.403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滿一股之畸零股以現金分配之,所有分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2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975,442股4.每股面額:105.發行總金額:9,754,42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1,222,238元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40.3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滿一股之畸零股以現金分配之,所有分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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