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易莎職人咖啡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0/04/12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集110年股東常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0年4月12日。二、股東常會召集時間:110年6月23日(星期三)上午10時整。三、股東常會召集地點: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42號(天賜良緣花開廳會議室)四、會議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9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109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4、現金股利分配情形。(二)承認事項:1、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三)討論及選舉事項1、申請股票上櫃案。2、初次申請上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開承銷,擬提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股權利案。3、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4、修訂「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背書保證管理辦法」、「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及「股東會議事規則」,並將「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更名為「董事選舉辦法」案。5、董事補選案。6、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四)臨時動議。(五)散會。五、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10/04/25六、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10/06/23
1.事實發生日:110/02/26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規定辦理公告。3.因應措施:(1)本公司109年度第三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80元,實收股款總額新台幣16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2)本公司訂定110年2月26日為本次增資基準日。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2/222.發生緣由:本公司109年度第三次現金增資認股繳納期限已於110年2月20日截止,惟仍有部份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故本公司特此催告。3.因應措施:(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0年2月22日至110年3月22日下午3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前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之權利。4.其他應敘明事項:對繳款事宜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
1.事實發生日:110/02/082.發生緣由:本公司原訂於110年2月22日召開第一次臨時股東會,因考量近期新冠疫情有延燒趨勢,為避免人員群聚造成感染風險,取消原訂於110年2月22日召開之第一次股東臨時會。3.因應措施:後續股東會之召集,另依相關法定程序辦理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1/202.發生緣由:更正公告本公司109年12月合併營業收入資訊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申報當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為169,694(仟元),更正為170,478(仟元);申報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為1,687,823(仟元),更正為1,966,378(仟元)
1.事實發生日:110/01/18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2款規定,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應委託金融機構代收價款,並存儲於本公司所開立之專戶內,且應分別訂立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及委託存儲價款合約書,並於訂約二日內,將訂約行庫名稱及訂約日期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與代收價款及存儲專戶行庫訂約日期:110/01/18(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永和分行(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
1.事實發生日:109/12/30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開會日期:民國110年02月22日 (星期一)(二)開會時間:上午十點整(三)開會地點:新北市五股區五權六路5號(四)本次股東臨時會召集事由如下:(1)討論事項: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2)選舉事項:董事增補選案(3)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4)臨時動議:無(五)停止過戶起始日期:民國110年01月24日(六)停止過戶截止日期:民國110年02月22日(七)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截至本次股東臨時會停止過戶日之 股東名簿記載,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掛號郵寄) 向本公司提出股東臨時會議案及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相關受理資訊如下: (一)應選名額:獨立董事3名。 (二)提案及提名期間:110年1月15日起至110年1月25日。 (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郵寄者已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 (三)提案及提名處所:路易莎職人咖啡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657-10號10樓) (四)以上所提其他未盡事宜,均依本公司章程及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辦理。
1.事實發生日:109/12/302.發生緣由:(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9/12/30(2)發行股數:2,0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0,000,000元(5)發行價格:新台幣80元(6)員工認購股數:發行新股總額15%,計300,000股(7)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8)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拼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或員工認購不足或逾期未認購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9)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0)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1)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0/01/28(12)最後過戶日:110/01/23(13)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1/24(14)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1/28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法令規定及因主客觀環境改變所需而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2)本公司109年現金增資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台買賣中心證櫃新字第109001438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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