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輝創電子(興)公司公告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13/11/15
2.投資計畫內容:子公司Thai Whetron擬建置廠房及購置機器設備
3.預計投資金額:泰銖 3.09億元
4.預計投資日期:董事會核准後二年內施行
5.資金來源:自有資金或銀行借款支應
6.具體目的:為提升公司競爭力及未來營運發展需求
7.其他應敘明事項:待實際工程發包及交易對象確定後,本案將依子公司「取得或處分
資產處理程序」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投資計畫內容:子公司Thai Whetron擬建置廠房及購置機器設備
3.預計投資金額:泰銖 3.09億元
4.預計投資日期:董事會核准後二年內施行
5.資金來源:自有資金或銀行借款支應
6.具體目的:為提升公司競爭力及未來營運發展需求
7.其他應敘明事項:待實際工程發包及交易對象確定後,本案將依子公司「取得或處分
資產處理程序」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10/01
2.原現金股利發放日:113/10/02
3.變更後現金股利發放日:113/10/03
4.變更原因:
本公司原訂於113年10月2日發放現金股利,倘因山陀兒颱風影響,
停止上班地區金融機構之匯款作業可能須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5.其他應敘明事項:
如未受颱風停班影響,將依原訂日期113年10月2日發放現金股利;
若受颱風影響,致部分地區停止上班時間延長,本公司股利發放時間可能因而順延。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原現金股利發放日:113/10/02
3.變更後現金股利發放日:113/10/03
4.變更原因:
本公司原訂於113年10月2日發放現金股利,倘因山陀兒颱風影響,
停止上班地區金融機構之匯款作業可能須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5.其他應敘明事項:
如未受颱風停班影響,將依原訂日期113年10月2日發放現金股利;
若受颱風影響,致部分地區停止上班時間延長,本公司股利發放時間可能因而順延。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8/14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2元,計新台幣156,000,000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09/05
5.最後過戶日:113/09/06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9/07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9/11
8.除權(息)基準日:113/09/11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10/0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2元,計新台幣156,000,000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09/05
5.最後過戶日:113/09/06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9/07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9/11
8.除權(息)基準日:113/09/11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10/0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8/0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文琪 特助 / 慧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生產本部協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董事會通過人事任命案
7.生效日期:113/08/07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人事案經113/08/07董事會決議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8/0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文琪 特助 / 慧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生產本部協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董事會通過人事任命案
7.生效日期:113/08/07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人事案經113/08/07董事會決議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8/0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元輝 經理 / 台灣工銀證券(股)公司 承銷部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3/08/07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人事案經113/08/07董事會決議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8/0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元輝 經理 / 台灣工銀證券(股)公司 承銷部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3/08/07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人事案經113/08/07董事會決議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3/08/07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陳羿君
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 獨立董事 / 君岳資本有限公司 董事長暨總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新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0.新任生效日期:113/08/07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陳羿君
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 獨立董事 / 君岳資本有限公司 董事長暨總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新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0.新任生效日期:113/08/07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3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7
2.發行期間:
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起二年內發行,得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次發行,
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給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受僱員
工。受僱員工係指符合支領薪資原則,由公司僱用之本國及外國籍職(工)員、專任
及兼任、全時及部分時間參加作業或提供服務之常僱員工,惟不包含派遣人力及業
務外包人員,亦不包括未兼任員工之董事。
(二)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
股數量,將參酌員工之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
需參考之條件等擬定分配標準,經董事長核定後,提請董事會決議之。惟認股權人
具董事及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請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通過,再提報本公司董事會
決議;非具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提請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再提報本公司董事
會決議。
(三)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
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
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
同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
,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因認股權行使而需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1,000,000股
7.認股價格:
1.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者,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
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
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
務報告每股淨值。
2.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
股之收盤價。
3.實際每股認股價格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符合上開條件訂定之。
8.認股權利期間:
1.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自發行日起算),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
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認股權人死亡而繼承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
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2.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下列條件行使認股權:
(1)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屆滿二年,累計可使行使股權比例50%
(2)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屆滿三年,累計可使行使股權比例100%
3.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規則等重大過失者
,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1.自願離職或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解聘: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及未具行使權之
認股權憑證均於離職或解聘當日即失效。
2.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
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不受本條第二項第二款有關屆
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
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六個月內行使之,惟仍不得逾本認股權憑證有效存續期間。
3.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於認股權人死亡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認股權利,惟仍不得逾本認股權憑證有效存續期間;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
死亡當日即失效。因法定繼承而取得本憑證之認股權者,應依繼承過戶相關法令完
成程序並提示證明文件,方得申請行使所繼承之認購權利。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行使全部
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未具行使權之認
股權憑證不受本條第二項第二款有關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該認股權利應
自離職日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六個月內行使之,
惟仍不得逾本認股權憑證有效存續期間。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
。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不
受本條第二項第二款有關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或
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六個月內行使之,惟仍不得逾
本認股權憑證有效存續期間。
5.調職:因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核定轉任本公司控制或從屬公司之認股權人,其已
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與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響。
6.留職停薪:經本公司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其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證,自留職停
薪日起凍結其認股權行使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
惟依本條第二項第二款計算行使期間應按照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前述行使期間
之遞延均不得逾本認股權憑證有效存續期間。
7.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利者,即視為放棄,不得於
事後再行要求行使該認股權利。
11.其他認股條件:不適用。
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普通股新股交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
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
時(含私募)(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股票分割
、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等),認股價格依下列
公式於新股發行除權基準日調整之,但有實際繳款作業者於股款繳足日調整之(計算
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額×新股發行股數)/
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含已私募股份)總數,並應減除本公司買回尚
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3.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4.與他公司合併、受讓他公司股份或股票分割時,其認股價格之調整方式依合併契
約、股份受讓契約或分割計畫書及相關法令另訂之。
(二)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若本公司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
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變動,
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1.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
股股數)
2.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每股退還現金金額占換發新股票前最後交
易日收盤價之比率)×(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3.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
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發放現金股利時,認股價格於除息基準日依下列公
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四)前各項每股時價之認定,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調整日之前三
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
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為調整日之前一
、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五)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同時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含盈餘轉
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則先調整現金股利後,再依股票股利金額調整認股價格。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於下列期間不得行使認股權外,得於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之範
圍及期限內,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1.當年度股東會召開前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2.當年度自本公司向主管機關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
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
3.其他依事實發生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二)本公司受理認股之請求後,應通知認股權人於期限內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帳戶。
認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逾期未繳款者,視同未請求認股,認股
權人需再次重新辦理認股請求。
(三)本公司於確認收足股款後,由股務代理機構將員工認購之股數及姓名登載於本公
司股東名簿,並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
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將前一季因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購所交付之股票
數額予以公告,並於每季至少一次,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已完成認股股份資本
額變更登記。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
本公司依本辦法交付之普通股新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NA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對於認股權人放棄或本公司收回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認股權人經授予認股權憑證後,應遵守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外,不得洩
露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相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三款
辦理。
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
效,實際發行前如有修正時,亦同。日後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核定變更或基於客觀
環境變動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7
2.發行期間:
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起二年內發行,得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次發行,
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給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受僱員
工。受僱員工係指符合支領薪資原則,由公司僱用之本國及外國籍職(工)員、專任
及兼任、全時及部分時間參加作業或提供服務之常僱員工,惟不包含派遣人力及業
務外包人員,亦不包括未兼任員工之董事。
(二)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
股數量,將參酌員工之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
需參考之條件等擬定分配標準,經董事長核定後,提請董事會決議之。惟認股權人
具董事及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請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通過,再提報本公司董事會
決議;非具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提請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再提報本公司董事
會決議。
(三)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
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
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
同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
,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因認股權行使而需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1,000,000股
7.認股價格:
1.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者,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
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
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
務報告每股淨值。
2.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
股之收盤價。
3.實際每股認股價格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符合上開條件訂定之。
8.認股權利期間:
1.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自發行日起算),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
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認股權人死亡而繼承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
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2.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下列條件行使認股權:
(1)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屆滿二年,累計可使行使股權比例50%
(2)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屆滿三年,累計可使行使股權比例100%
3.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規則等重大過失者
,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1.自願離職或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解聘: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及未具行使權之
認股權憑證均於離職或解聘當日即失效。
2.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
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不受本條第二項第二款有關屆
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
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六個月內行使之,惟仍不得逾本認股權憑證有效存續期間。
3.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於認股權人死亡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認股權利,惟仍不得逾本認股權憑證有效存續期間;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
死亡當日即失效。因法定繼承而取得本憑證之認股權者,應依繼承過戶相關法令完
成程序並提示證明文件,方得申請行使所繼承之認購權利。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行使全部
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未具行使權之認
股權憑證不受本條第二項第二款有關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該認股權利應
自離職日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六個月內行使之,
惟仍不得逾本認股權憑證有效存續期間。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
。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不
受本條第二項第二款有關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或
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六個月內行使之,惟仍不得逾
本認股權憑證有效存續期間。
5.調職:因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核定轉任本公司控制或從屬公司之認股權人,其已
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與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響。
6.留職停薪:經本公司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其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證,自留職停
薪日起凍結其認股權行使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
惟依本條第二項第二款計算行使期間應按照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前述行使期間
之遞延均不得逾本認股權憑證有效存續期間。
7.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利者,即視為放棄,不得於
事後再行要求行使該認股權利。
11.其他認股條件:不適用。
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普通股新股交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
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
時(含私募)(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股票分割
、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等),認股價格依下列
公式於新股發行除權基準日調整之,但有實際繳款作業者於股款繳足日調整之(計算
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額×新股發行股數)/
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含已私募股份)總數,並應減除本公司買回尚
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3.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4.與他公司合併、受讓他公司股份或股票分割時,其認股價格之調整方式依合併契
約、股份受讓契約或分割計畫書及相關法令另訂之。
(二)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若本公司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
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變動,
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1.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
股股數)
2.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每股退還現金金額占換發新股票前最後交
易日收盤價之比率)×(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3.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
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發放現金股利時,認股價格於除息基準日依下列公
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四)前各項每股時價之認定,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調整日之前三
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
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為調整日之前一
、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五)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同時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含盈餘轉
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則先調整現金股利後,再依股票股利金額調整認股價格。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於下列期間不得行使認股權外,得於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之範
圍及期限內,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1.當年度股東會召開前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2.當年度自本公司向主管機關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
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
3.其他依事實發生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二)本公司受理認股之請求後,應通知認股權人於期限內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帳戶。
認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逾期未繳款者,視同未請求認股,認股
權人需再次重新辦理認股請求。
(三)本公司於確認收足股款後,由股務代理機構將員工認購之股數及姓名登載於本公
司股東名簿,並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
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將前一季因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購所交付之股票
數額予以公告,並於每季至少一次,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已完成認股股份資本
額變更登記。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
本公司依本辦法交付之普通股新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NA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對於認股權人放棄或本公司收回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認股權人經授予認股權憑證後,應遵守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外,不得洩
露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相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三款
辦理。
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
效,實際發行前如有修正時,亦同。日後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核定變更或基於客觀
環境變動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521,369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461,38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76,169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36,643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24,007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24,007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59
11.期末總資產(仟元):4,626,083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693,23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932,84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521,369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461,38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76,169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36,643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24,007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24,007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59
11.期末總資產(仟元):4,626,083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693,23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932,84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7/0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何興龍 副總經理 / 本公司營運副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文琪 特助 / 慧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生產本部協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3/07/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將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討論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7/0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何興龍 副總經理 / 本公司營運副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文琪 特助 / 慧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生產本部協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3/07/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將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討論
1.股東會日期:113/06/28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一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公司章程』修訂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完成增選獨立董事一席案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通過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初次上市(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暨原股東全數放
棄新股認購權利案
通過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一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公司章程』修訂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完成增選獨立董事一席案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通過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初次上市(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暨原股東全數放
棄新股認購權利案
通過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3/06/28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獨立董事 陳羿君
6.新任者簡歷:君岳資本有限公司 董事長暨總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增選一席獨立董事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獨立董事 陳羿君,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1.新任生效日期:113/06/28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8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4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獨立董事 陳羿君
6.新任者簡歷:君岳資本有限公司 董事長暨總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增選一席獨立董事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獨立董事 陳羿君,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1.新任生效日期:113/06/28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8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4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3/06/28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獨立董事 陳羿君
6.新任者簡歷:君岳資本有限公司 董事長暨總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增選一席獨立董事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0.新任生效日期:113/06/28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獨立董事 陳羿君
6.新任者簡歷:君岳資本有限公司 董事長暨總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增選一席獨立董事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0.新任生效日期:113/06/28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18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4/1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4,817,81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956,55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24,38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96,152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64,141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64,14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4.67
11.期末總資產(仟元):4,631,339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678,599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952,740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4/1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4,817,81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956,55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24,38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96,152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64,141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64,14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4.67
11.期末總資產(仟元):4,631,339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678,599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952,740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1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959號5樓(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一二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案
(5)訂定『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案
(6)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
(7)訂定『道德行為準則』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一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公司章程』修訂案(本案新增)
(2)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3)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初次上市(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
暨原股東全數放棄新股認購權利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增選獨立董事一席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本案新增)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3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959號5樓(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一二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案
(5)訂定『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案
(6)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
(7)訂定『道德行為準則』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一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公司章程』修訂案(本案新增)
(2)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3)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初次上市(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
暨原股東全數放棄新股認購權利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增選獨立董事一席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本案新增)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3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3/04/18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56,000,00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56,000,00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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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3/04/18
2.公司名稱:輝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113年4月1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1)員工酬勞總金額為新台幣20,000,000元。
(2)董事酬勞總金額為新台幣7,950,000元。
上述金額均以現金發放,以上決議數與112年度認列費用估列金額並無差異。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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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名稱:輝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113年4月1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1)員工酬勞總金額為新台幣20,000,000元。
(2)董事酬勞總金額為新台幣7,950,000元。
上述金額均以現金發放,以上決議數與112年度認列費用估列金額並無差異。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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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959號5樓(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一二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案
(5)訂定『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案
(6)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
(7)訂定『道德行為準則』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一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2)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初次上市(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
暨原股東全數放棄新股認購權利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增選獨立董事一席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3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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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959號5樓(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一二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案
(5)訂定『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案
(6)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
(7)訂定『道德行為準則』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一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2)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初次上市(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
暨原股東全數放棄新股認購權利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增選獨立董事一席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3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08/08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何興龍 副總經理 / 本公司營運副總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董事會通過人事任命案
7.生效日期:112/08/08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人事案已於112.08.08董事會決議通過。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08/08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何興龍 副總經理 / 本公司營運副總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董事會通過人事任命案
7.生效日期:112/08/08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人事案已於112.08.08董事會決議通過。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8/08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8/0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060,733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63,09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4,25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9,631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3,920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3,920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18
11.期末總資產(仟元):4,348,664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753,133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595,53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8/0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060,733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63,09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4,25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9,631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3,920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3,920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18
11.期末總資產(仟元):4,348,664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753,133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595,53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06/30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程正祥 副總經理 / 本公司營運副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何興龍 副總經理 / Thai Whetron Vice President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退休
6.異動原因:因應舊任者退休,而進行職務代理
7.生效日期:112/07/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人事案將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討論。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06/30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程正祥 副總經理 / 本公司營運副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何興龍 副總經理 / Thai Whetron Vice President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退休
6.異動原因:因應舊任者退休,而進行職務代理
7.生效日期:112/07/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人事案將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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