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積層(興)公司新聞
台糖董事長余政憲確定加入今年年底立委選舉,市場傳言董事長將
由前新聞局長葉國興接任,行政院秘書長陳景峻昨(5)日表示,
是考慮人選之一,目前行政院還在徵詢各方意見中,尚未定案。
台糖董事長繼任人選目前傳出多個版本,除了葉國興之外,還包括
與扁嫂關係極佳的立法委員葉宜津、曾經擔任過台鹽董事長的鄭寶
清,以及張花冠、呂桔誠等人。
總統大選逼近,國營事業陣前頻換將。被媒體點名可能接任台糖董
事長的葉國興,是民進黨主席游錫?首席幕僚,曾任行政院秘書長
、政務委員和新聞局長。
陳景峻指出,葉國興是行政院的考量人選之一,但對於台糖現任董
事長余政憲個人規畫也應尊重,目前行政院還在徵詢各方意見中,
未做最後確定。
陳景峻說,相關人事未做最後確定,但能讓台糖「好上加好」,是
大家追求的目標。
台糖表示,余政憲遞出辭呈的時機點,最快應該在本月月底。民進
黨將於本月月底舉行全代會,屆時將正式宣布由黨提名參與今年年
底立委選舉的候選名單。
由前新聞局長葉國興接任,行政院秘書長陳景峻昨(5)日表示,
是考慮人選之一,目前行政院還在徵詢各方意見中,尚未定案。
台糖董事長繼任人選目前傳出多個版本,除了葉國興之外,還包括
與扁嫂關係極佳的立法委員葉宜津、曾經擔任過台鹽董事長的鄭寶
清,以及張花冠、呂桔誠等人。
總統大選逼近,國營事業陣前頻換將。被媒體點名可能接任台糖董
事長的葉國興,是民進黨主席游錫?首席幕僚,曾任行政院秘書長
、政務委員和新聞局長。
陳景峻指出,葉國興是行政院的考量人選之一,但對於台糖現任董
事長余政憲個人規畫也應尊重,目前行政院還在徵詢各方意見中,
未做最後確定。
陳景峻說,相關人事未做最後確定,但能讓台糖「好上加好」,是
大家追求的目標。
台糖表示,余政憲遞出辭呈的時機點,最快應該在本月月底。民進
黨將於本月月底舉行全代會,屆時將正式宣布由黨提名參與今年年
底立委選舉的候選名單。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一日
字號:(九二)台積財字第 ○一一 號
一、本公司於九十二年六月廿一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發放現金股利
新台幣四五、三七五、○○○元,每股配發新台幣一元,及以九十
一年盈餘九○、七五○、○○○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九、○
七五、○○○股,每股面額一○元,經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
員會九十二 年七月三十一日(九二)台財證(一)字第0920134621
號函核准在案。
二、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
公告如后:
(一)公司名稱:台灣積層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包裝材料之製造及販賣。
2、有關包裝機械器材之設計及販賣。
3、其他顧問服務業(生產技術) 。
4、有關上項之自營或代理進口業務。
5、有關上項各國廠商委託代理業務。
6、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已發行股份總額新台幣四五
三、七五○、○○○元,分為四五、三七五、○○○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一○元,均為記名式股票。
(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中壢市工業區新北園路十一號。
(五)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三人、監察人二人、任期
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本次盈餘轉增資發
行新股計九、○七五、○○○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一○元,新台幣
九○、七五○、○○○元。由原股東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持
股比例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二○○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
由股東自行併湊成整股,其配發不足一股之部份,按股票面額折付
現金(計算至元為止),並由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依面額認購。本
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發行股數為五四、
四五○、○○○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一○元,計新台幣五四四、五
○○、○○○元。
(九)股票簽證機構:台灣省合作金庫信託部。
(十)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增資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配發,屆時
另行公告並分函各股東。三、茲訂九十二年八月十一日為除權除息
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二年八月七日至九十二
年八月十一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
,務請於九十二年八月六日下午四時卅分前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一二五
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077000辦理過戶。
四、本次現金股利謹訂於九十二年八月十五日起開始發放,由本公
司財務部財務課依規定方式辦理。
五、茲將本公司最近年度經中國財稅會計師事務所柯天賜、吳靜儒
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
量表、及盈餘分配表公告如後:(財務報告如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
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六、特此公告。
字號:(九二)台積財字第 ○一一 號
一、本公司於九十二年六月廿一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發放現金股利
新台幣四五、三七五、○○○元,每股配發新台幣一元,及以九十
一年盈餘九○、七五○、○○○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九、○
七五、○○○股,每股面額一○元,經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
員會九十二 年七月三十一日(九二)台財證(一)字第0920134621
號函核准在案。
二、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
公告如后:
(一)公司名稱:台灣積層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包裝材料之製造及販賣。
2、有關包裝機械器材之設計及販賣。
3、其他顧問服務業(生產技術) 。
4、有關上項之自營或代理進口業務。
5、有關上項各國廠商委託代理業務。
6、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已發行股份總額新台幣四五
三、七五○、○○○元,分為四五、三七五、○○○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一○元,均為記名式股票。
(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中壢市工業區新北園路十一號。
(五)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三人、監察人二人、任期
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本次盈餘轉增資發
行新股計九、○七五、○○○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一○元,新台幣
九○、七五○、○○○元。由原股東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持
股比例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二○○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
由股東自行併湊成整股,其配發不足一股之部份,按股票面額折付
現金(計算至元為止),並由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依面額認購。本
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發行股數為五四、
四五○、○○○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一○元,計新台幣五四四、五
○○、○○○元。
(九)股票簽證機構:台灣省合作金庫信託部。
(十)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增資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配發,屆時
另行公告並分函各股東。三、茲訂九十二年八月十一日為除權除息
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二年八月七日至九十二
年八月十一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
,務請於九十二年八月六日下午四時卅分前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一二五
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077000辦理過戶。
四、本次現金股利謹訂於九十二年八月十五日起開始發放,由本公
司財務部財務課依規定方式辦理。
五、茲將本公司最近年度經中國財稅會計師事務所柯天賜、吳靜儒
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
量表、及盈餘分配表公告如後:(財務報告如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
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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