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12/19
2.公司名稱:旭東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為強化北美服務能量之投資契機,擬於美國設立全資子公司。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有關設立子公司相關事宜,董事會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114/12/19
2.公司名稱:旭東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本公司原係透過對外投資薩摩亞公司 Bouncy Development Group Inc.,
再投資聖文森公司 Shuz Tung Machinery Industrial Co., Ltd.,
以間接持有 Asia Great International Co., Ltd.(BVI)。為因應集團整體
營運與管理考量,爰調整投資架構,擬辦理聖文森公司「Shuz Tung Machinery
Industrial Co., Ltd.」解散清算,改由薩摩亞公司 Bouncy Development
Group Inc. 直接持有 Asia Great International Co., Ltd.(BVI)。
6.因應措施:於股權移轉完成後,辦理聖文森公司「Shuz Tung Machinery Industrial
Co., Ltd.」解散清算相關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次投資架構調整標的均為本公司100%直接或間接持有之子公司,對本公司整體之
合併損益及股東權益並無影響。
(2)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現金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14/12/19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為配合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769,000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35元溢價發行,總募資金額新台幣
61,915,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現金增資基準日為114年12月19日。
1.事實發生日:114/12/19
2.發生緣由: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市過額配售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14/12/23~114/12/30
(2)承銷價:每股新台幣35元
(3)公開承銷數:1,592,000股(不含過額配售數量)
(4)過額配售數量:50,000股
(5)占公開承銷數量比例:3.14%
(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1,750,000元
1.股東會決議日:114/12/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陶倫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李立民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4/12/19~116/03/19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12/19
2.發生緣由:
(1)人員變動別: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12/1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吳舒庭/益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會計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蘇佩玉/力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副理
(5)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6)生效日期:114/12/19
3.因應措施:新任會計主管待最近期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另行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12/19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異動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陳寶瀛先生自114年12月19日起辭去委員一職。
1.股東會決議日:114/12/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李立民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4/12/19~116/06/02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14/12/19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李宗奕/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李宗奕/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第五屆第一次董事會推選新任董事長
6.新任生效日期:114/12/19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4/12/19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宗奕/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陸永偉/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家華/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惶奇/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傅廣仁/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監察人: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柴佳明/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監察人: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義雄/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宗奕/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陸永偉/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家華/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惶奇/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傅廣仁/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監察人: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柴佳明/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監察人: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義雄/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宗奕,70,000,000股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陸永偉,70,000,000股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家華,70,000,000股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惶奇,70,000,000股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傅廣仁,70,000,000股
監察人: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柴佳明,70,000,000股
監察人: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義雄,70,000,00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12/20~114/12/19
7.新任生效日期:114/12/19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任期屆滿重新核派,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4/12/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李立民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4/12/19~116/06/02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14/12/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總經理/潘煦邦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總經理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除對本案有利益關係之
董事潘煦邦已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
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損及本公司利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14/12/19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張安和/信和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潘煦邦/信和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董事會改派。
6.新任生效日期:114/12/19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12/19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
討論事項:
(1).通過申請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案。
(2).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3).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
(4).通過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重新訂定,並廢止原訂之「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12/19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基於整體營運規劃與成本效益考量,擬申請停止股票公開發行。
(2)本案經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將正式發函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證券期貨局申請停止股票公開發行。
3.因應措施:實際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日期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為準。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14/12/19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張安和/北視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朱達中/北視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董事會改派。
6.新任生效日期:114/12/19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14/12/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朱達中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總經理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除對本案有利益關係之董事
朱達中已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
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損及本公司利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及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12/19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深圳市紘通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與深圳市紘通電子有限公司同屬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100%集團企業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銀行融資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70,051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7,694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7,694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9,942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無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深圳市紘通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湖北高宏通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與深圳市紘通電子有限公司
同屬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100%集團企業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銀行融資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77,395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46,454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46,454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28,702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無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賀州通發科技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深圳市紘通電子有限公司與賀州通發科技有限公司
同屬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100%集團企業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銀行融資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20,299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7,694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9,884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79,884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2,19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融資保證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70,051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84,032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76.75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代子公司深圳市紘通電子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12/1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賀州通發科技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深圳市紘通電子有限公司與賀州通發科技有限公司
同屬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100%集團企業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20,299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7,694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2,19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9,884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79,884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融資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55,33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2,210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授信合約規定
(2)日期:
依授信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70,051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84,032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76.75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8.7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屏東市大洲里南一路6號B棟
2.事實發生日:114/12/19~114/12/19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2月19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1,621.55平方公尺(約為490.52坪)
(2)每月租金:160,000元(含稅)
(3)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16,490,930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葳錦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負責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地點符合公司需求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及相關資訊: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租期115/01/01~124/12/31每月支付新台幣160,000元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及價格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進行議價
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承租廠房作為營業使用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12月19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