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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股票資訊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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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聞公告
日期
公司名稱
新聞標題

代子公司ValleyfieldLimited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

1.事實發生日:114/09/01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鞍鋼聯眾(廣州)不銹鋼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轉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078,37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559,284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06,1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865,384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該公司營運資金所需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5,780,24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9,429,296

5.計息方式:

利率為浮動利率,根據每個月最後一個工作日中央銀行公佈的五大銀行平均基準利率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一年內償還

(2)日期:

借款動撥後一年內償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2,657,11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1.4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4/09/01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林坤禧

4.舊任者簡歷:倍利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林坤禧

6.新任者簡歷:倍利科技(股)公司董事長暨總策略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全面改選,董事會推舉續任董事長。

9.新任生效日期:114/09/0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4/09/01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

(1)獨立董事:翁明正

(2)獨立董事:邰中和

(3)獨立董事:劉尚志

(4)獨立董事:曾棟樑

6.新任者簡歷:

(1)獨立董事:翁明正/樂富資產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董事長

(2)獨立董事:邰中和/旭揚管理顧問(股)公司 董事長

(3)獨立董事:劉尚志/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 董事

(4)獨立董事:曾棟樑/嘉晶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9/01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現任監察人於審計委員會成立時同時解任。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9/01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1)邰中和

(2)翁明正

(3)曾棟樑

4.舊任者簡歷:

邰中和先生/旭揚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長

翁明正先生/樂富資產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

曾棟樑先生/嘉晶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5.新任者姓名:尚未委任

6.新任者簡歷:尚未委任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委員任期與董事會任期相同,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將由第六屆董事會

重新委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4/02/19~115/06/12

10.新任生效日期:尚未委任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9/01

2.公司名稱:晨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7月24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或私募國內可轉換公司

債案,私募專區-董事會決議日起兩日內應申報相關資訊,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預

計達成效益,如採分次辦理者,應輸入預計辦理次數、各分次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

及各分次預計達成效益。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私募專區/董事會決議日起兩日內應申報相關資訊/辦理私

募之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藉由投資人之經驗、產品技術、知識、品牌聲譽及市場通路等優勢,經由策略合作,

共同開發產品進入市場之供應鏈,預計將有助於本公司擴充產能並提升公司競爭力

及獲利能力創造股東長期價值。私募募集資金將充實營運資金、擴充產能及改善財

務結構;並藉由投資人策略合作,以提升公司競爭力及獲利能力並創造股東長期價

值。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本次私募有價證券案預計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一次至四次辦理,各分次資金

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擴充產能及改善財務結構;各分次預計達成效益為藉由投資

人之經驗、產品技術、知識、品牌聲譽及市場通路等優勢,經由策略合作,共同開

發產品進入市場之供應鏈,預計將有助於本公司擴充產能並提升公司競爭力及獲利

能力創造股東長期價值。

9.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公告。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更正114年08月19日公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取得望德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30%股權案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望德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4/8/19~114/8/19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8月19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3,600,000股。

2.每單位價格:每股新台幣180.55元。

3.交易總金額:新台幣650,000,000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自然人6位(非本公司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付款期間:買賣雙方合意至遲於交割先決條件全部成就後,於

2025年9月10日前(含當日)交割,或雙方另行書面合意之其他日

期前(含當日)交割。

2.付款金額:新台幣650,000,000元。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參酌會計師出具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經董事會決議。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24.15元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持有數量:3,600,000股。

持有金額:新台幣650,000,000元。

持股比率:30%。

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本投資占最近期財報總資產比例:17.84%。

2.本投資占最近期財報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20.17%。

3.最近期財報之營運資金:新台幣217,702仟元。(更正)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強化未來營運發展動能、拓展業務銷售渠道並提升市場競爭力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8月19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信佑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3.會計師姓名:

林昶佑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4562號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及銀行借款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114年08月19日

30.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立100%持股台灣子公司巨宇勝股份有限公司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標的物之名稱:巨宇勝股份有限公司

標的物之性質: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3/10/21~113/10/21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0月21日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本投資案前已經113/08/12董事會決議設立,惟該次決議未決定投資金額。

民國113年08月12日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新台幣200,000,000元額度內分次投入。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本次係經董事會決議新設立巨宇勝股份有限公司,故並無交易相對人

(2)與公司之關係:本次新設立之巨宇勝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後將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不適用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決定方式:依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辦理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無

(3)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不適用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有價證券投資占個體財報總資產比例:75.16%

有價證券投資占合併財報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105.69%

最近期個體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4,291)仟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需求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2.不適用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3.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銀行借款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113年08月12日

30.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更正本公司114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揭露內容暨IXBRL申報資訊

1.事實發生日:114/09/01

2.公司名稱:泓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14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揭露內容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附註(二十)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3.財務成本(P.22)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14年 113年

1月至6月 1月至6月

-------- --------

借款利息費用 $(1,493) (1,361)

租賃負債利息費用 (74) (134)

-------- --------

合計 $(1,567) (1,495)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14年 113年

1月至6月 1月至6月

-------- --------

租賃負債利息費用 $(1,493) (1,361)

借款利息費用 (74) (134)

-------- --------

合計 $(1,567) (1,495)

9.因應措施: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財報報告及

iXBRL申報資訊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更正不影響本公司已公告之財務報表數字。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9/01

2.法人名稱:雄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紀一珍

4.舊任者簡歷:長亨精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雷顯宇

6.新任者簡歷:國立海洋大學機械工程系副教授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4/06/03至117/06/02

9.新任生效日期:114/09/0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4/09/01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紀一珍

4.舊任者簡歷:長亨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解任

8.異動原因:改派法人董事代表人

9.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公司於114年9月1日接獲雄勝

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改派法人代表董事,新任董事長待最近期董事會推選

後,將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4/09/01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紀一珍

4.舊任者簡歷:長亨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辭職

9.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公司總經理職務暫由本公司陳明源

執行副總經理代行,新任總經理待董事會擇期任命後,將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子公司APBIOPTYLTD公告研發中雙特異性抗體抗癌新藥AP601,獲得澳洲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同意進行第一期人體臨床試驗

1.事實發生日:114/09/01

2.公司名稱: APBIO PTY LTD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由本公司100%持有子公司

5.發生緣由:本公司代子公司APBIO PTY LTD公告研發中雙特異性抗體抗癌新藥AP601,

獲得澳洲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同意進行第一期人體臨床試驗。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雙特異性抗體抗癌新藥AP601

二、用途:雙特異性抗體抗癌新藥AP601,係結合CD73抗體及CD137抗體,針對晚期實

體腫瘤,現有療法無效之免疫治療新藥;其可針對CD73表達的腫瘤細胞並活化T細胞上

的CD137訊息途徑,提升T細胞活性,來將活化的T細胞誘導至腫瘤微環境,產生毒殺

癌細胞的作用。

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

一期臨床試驗、二期臨床試驗、三期臨床試驗及新藥查驗登記審核。

四、目前進行中之所有研發階段(請說明目前之研發階段係屬於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

過核准,若未通過者,請說明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另請說明未來經營方向及

已投入累積研發費用):

(1)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其他影響新藥

研發之重大事件:AP601獲得澳洲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Human Research Ethics

Committee,HREC)同意進行第一期晚期實體腫瘤人體臨床試驗。

(2)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顯著

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3)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顯著意

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4)已投入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保障投

資人權益,暫不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請說明預計完成時間及預計應負擔之義務):

(1)預計完成時間:實際時程將視本試驗及法規單位後續審查進度而定。

(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由圓祥負擔該試驗費用。

六、市場現況:

根據IQVIA近期發表之全球癌症趨勢2024報告(www.iqvia.com/insights/the-

iqvia-institute/reports-and-publications/reports/global-oncology-trends-2024)

,全球癌症醫療支出,2023年已增加至2.23兆美金,成長趨勢預計持續,將在2028年

突破4兆美金。由全球癌症治療藥物研發層面分析來看,目前臨床研究中藥品的四分之

一皆為創新治療,包含細胞與基因治療(cell and gene therapy)、抗體偶聯藥物(ADCs)

與多特異性抗體藥物。惟圓祥研發中雙特異性抗體抗癌新藥AP601尚處於臨床試驗階段,

適應症開發以尚未被滿足之醫療需求為主要目標,未來將綜合考量圓祥整體產品線發展

與佈局後,擬定開發策略。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

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9/01

2.公司名稱:享溫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辦理114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1,2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35元,

實收股款總金額新台幣392,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現金增資基準日:114年09月01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9/01

2.發行股數:5,000仟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90,000仟元。

5.發行價格:新台幣38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規定保留10%,計500仟股由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保留10%

計500,000股予本公司員工認購,餘發行股數之90%,

計4,5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

之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88.28451882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其認購不足依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

自行至本公司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

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9/22

13.最後過戶日:114/09/17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9/18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9/22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4/09/24~114/10/24

(2).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4/10/27~114/11/14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4/09/01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第一銀行 楠梓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第一銀行 屏東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管理委員會

114年9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666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或

因應客觀環境變化而有修正之必要性時,擬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9/01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永續發展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

(1)周明芬

(2)高長慶

(3)顏銘禎

6.新任者簡歷:

(1)周明芬/本公司董事長

(2)高長慶/本公司董事兼任總經理

(3)顏銘禎/本公司生產管理部協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新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9/01

1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委員會成員之任期與董事會屆期相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9/0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普通股10,000仟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000仟元

6.發行價格:

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臺幣65元至75元溢價發行,預計募集金額上限新臺幣

750,000仟元。實際發行價格,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及配合

上市前之承銷方式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由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9,000仟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由員工認購外,其

餘90%則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114年2月13日股東臨時會決議,

由原股東放棄認購,全數委由推薦證券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不受

公司法第267條第3款關於原股東儘先分認規定之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

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

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

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計畫項目、

募集金額、預計進度及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與本次發行之相關事項,如因法令

規定、主管機關核示或基於營運評估及客觀環境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擬授權董

事長全權處理。

(2)本案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

日、掛牌日、代表簽署承銷契約、代收股款合約及存儲價款合約,及處理其他

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及股票上市之相關作業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訂定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暨相關事宜(含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行庫)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9/01

2.發行股數:普通股4,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62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10%,計以400,000股由員工

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本次發行新股總額之90%計以

3,600,000股將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

認列150.88013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及員工放棄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9/23

13.最後過戶日:114/09/18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9/19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9/23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4/09/26-114/10/07

(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4/10/08-114/10/13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4/09/01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永豐商業銀行三民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十全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8月29日金管證發字

第1140356614號函核准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繳款期間或增資基準日等相關增資作業時程,或其他有關

事項及未盡事宜之處,授權董事長依事實情況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補選1席、增額1席獨立董事案,共兩席之當選名單。

1.發生變動日期:114/09/01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或自然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姓名及國籍::

獨立董事:蘇經天,國籍:中華民國

4.舊任者簡歷:

獨立董事:蘇經天,聯譜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

5.新任者職稱、姓名及國籍:

(1)獨立董事:莊哲仁,國籍:中華民國

(2)獨立董事:莊雅惠,國籍:中華民國

6.新任者簡歷:

(1)獨立董事:莊哲仁,旭鴻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技術總監

(2)獨立董事:莊雅惠,東吳大學會計系兼任助理教授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補選1席、增額1席獨立董事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1)獨立董事:莊哲仁,0股

(2)獨立董事:莊雅惠,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3/11/20~116/11/19

11.新任生效日期:114/09/01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2/5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異動後是否至少有一名獨立董事在中華民國設有戶籍(請輸入是或否,填「否」者,

請附加說明具體因應措施):是

1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選任董事及法人董事新任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4/09/0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莊哲仁/獨立董事

(2)莊雅惠/獨立董事

(3)林庭寬/法人董事(安富大健康二號有限合夥)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莊哲仁:台耀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2)莊雅惠:居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博視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永續顧問

(3)林庭寬:安富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協理/

新潁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康百事生物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嗚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宜蘊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獨立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議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

二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公司名稱: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退票、拒絕往來之日期:114/09/01

3.退票之往來銀行:板信銀行丹鳳分行

4.退票後之清償註記日期:NA

5.退票之清償方式(請輸入〝已實際償付票款〞或〝以換票方式遞延票據債務〞):

延後清償

退票張數及金額:7張 金額共計$22,158,830

6.公告拒絕往來之票據交換所(拒絕往來時適用,否則請輸〝無〞):無

7.因應及保全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

說明:因營運資金調度不如預期,導致短期資金周轉問題。

因應對策:已調整調度方向,預計近日內可補足資金缺口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