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110年股東常會日期(依據金管會 公告「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6/18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8/203.股東會召開時間:上午十點整4.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83巷21號6樓之3 (本公司會議室)5.股東會召集事由,請查閱本公司原發布之重大訊息,重大訊息日期(x月x日): 110年4月9日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6/182.發行期間:於申請核准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 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1)以特定職等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之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及分公司編制內 全職正式員工為限。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 員工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資歷、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 獻或特殊功績等,經由董事長核定後,並經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 (2)本公司依發行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 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 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 且加計發行人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 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本次發行總數為2,0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千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2,000,000股7.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 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且不得 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8.認股權利期間: (1)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屆滿二年後五年,不得轉讓,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下列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及 比例行使認股權: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 --------------------------- 屆滿2年(第三年起) 50% 屆滿3年(第四年起) 75% 屆滿4年(第五年起) 100% (2)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競業禁止、保密義務 或工作規則等,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及已具行使權尚未行使之 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1)離職(含自願離職、資遣及開除)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並以認股權憑證 存續期間為限。但若遇有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 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2)退休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自退休日起一個月內行使之,並以認股權 憑證存續期間為限,但若遇有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 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 (3)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並以認股權憑 證存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4)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a.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於離職日可以行使全部已具行使權 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第八條第 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 b.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於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利 。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之,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除 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第八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 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 (5)留職停薪 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公司特 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一個月 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 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 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6)調職 如認股權人調動至子公司時,得延續其權益,並比照原有之規定辦理。 (7)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11.其他認股條件: (1)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 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交付。13.認股價格之調整: (1)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 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外,遇有本公司辦理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 轉增資、現金增資、股票分割、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或私募等致普 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 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轉換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額×新股發行股數) /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2)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辦理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 時,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股份÷減資後已發行股份) 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 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註: a.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含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並應 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轉讓或註銷之庫藏股。 b.本公司因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而發行新股時,認股價格不予調整。 c.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d.如調整後之認股價格低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面額時,以普通股股份面額為認股 價格。 (3)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若有超過百分之一點五者,應按所 占每股時價之比率於除息基準日按下列公式調降轉換價格:調降後轉換價格= 調降前轉換價格 x(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1)認股權人除依法定相關暫停過戶期間及以下所規定之限制期間外,得依第八條第 一項所訂之權利行使時程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之認股權 管理部門或股務代理機構提出申請,於送達時即生認股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 。 a.「決定當年度無償配股基準日與配息基準日之董事會召開日」起至「無償配股 基準日與配息基準日(以較晚者)」前之期間。 b.「決定合併基準日之董事會召開日起至該合併基準日止之期間;或「決定分割 基準日之董事會」召開日起後至該分割基準日止之期間;或「決定有償配股 基準日之董事會」召開日起至該有償配股基準日止之期間。 c.其他本公司公佈或法定之停止過戶期間。 (2)本公司之認股權管理部門或股務代理機構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 股款至指定銀行。 (3)除適用之法律及/或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本公司之認股權管理部門或股務代理 機構於確認收足股款後,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 股股份。 (4)認股權人如未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執行認股權,該未執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即 失其效力,認股權人不得據以對本公司行使認股之權利。 (5)除適用之法律及/或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本公司以董事會核准日期為申請換發 普通股之基準日,向主管機關辦理資本額變更登記及新股發行之申請。 (6)本公司將依照適用之法律及本公司章程之規定,辦理資本額變更登記等相關事宜。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本公司所交付之普通股新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發行普通股股 份相同。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出席董事二分之一同意通過,並報經主管 機關申報生效後生效。實際發行前修正時亦同。 (2)董事會通過本辦法後,為爭取發行時效,於向主管機關送件審核過程中,若因主管 機關要求需修訂本辦法時,授權董事長依要求先行修訂之,嗣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 。 (3)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或與相關法令或本公司章程衝突者,悉依相關法令或本公司章 程規定辦理。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財務暨會計主管、發言人、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10/06/18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曾馨瑩 財務處處長;本公司財務暨會計主管、發言人 魯碧華 總經理;本公司代理發言人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羅于軫 稽核主管,暫代財務暨會計主管及代理發言人 魯碧華 總經理,暫代發言人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原財務暨會計主管曾馨瑩處長因已符合退休條件申請退休。 退休生效日為110/6/30,自110/6/18起調整為非財務暨會計主管職, 原稽核主管羅于軫自110/6/18起暫代財務暨會計主管及代理發言人。 原代理發言人魯碧華總經理自110/6/18起暫代發言人。7.生效日期:110/06/188.其他應敘明事項:財務暨會計主管及代理發言人由稽核主管羅于軫暫代, 發言人由總經理魯碧華暫代,待提報最近期董事會任命後 依相關規定公告。
公告本公司110年5月份自結個別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 比率、速動比率、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及銀行可使用融資 額度情形1.事實發生日:110/06/182.公司名稱:聯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3年6月11日證櫃審字第1030013672號函辦理(1)110年5月自結個別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負債比率: 53.13%流動比率:424.01%速動比率:320.27%(2)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單位:新台幣仟元)項目/月份 110年06月 110年07月 110年08月期初現金餘額: 152,292 150,409 143,978現金流入合計: 24,893 24,350 28,065現金流出合計: 26,776 30,781 25,976期末現金餘額: 150,409 143,978 146,067(3)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融資額度: 286,000仟元已用額度: 252,500仟元額度餘額: 33,500仟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6/182.公司名稱:寶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第4季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為66.17%,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40100775號函要求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110年05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負債比率=60.20%流動比率=186.87%速動比率=121.53%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110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依金管會公告 「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辦理)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6/18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7/163.股東會召開時間:上午九時三十分4.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台元街26號(一期會館2樓多功能會議室)5.股東會召集事由,請查閱本公司原發布之重大訊息,重大訊息日期(x月x日):110/04/166.其他應敘明事項:嗣後如因疫情影響或主管機關頒布之相關規定,而需調整開會時間、地點等事宜,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事實發生日:110/06/182.公司名稱:信實保全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本公司營業地址變更前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和平街201號2樓之5變更後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台元二街8號6樓之一6.因應措施:依法向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本公司登記地址後正式生效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6/11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6/11(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0/07/20(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台灣大道二段573號8樓(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修訂案。(2)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定案。(3)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訂定案。(4)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訂定案。(5)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定案二、討論事項:(1)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案」及為上市(櫃)前預計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開承銷,提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案。(2)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3)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4)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5)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6)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修訂案。(7)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三、選舉事項:(1)本公司董事全面改選並增設獨立董事案。四、其他討論事項:(1)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五、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6/2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7/20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一九二之一條及公司章程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並檢附公司法第一九二條之一第四項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董事候選人名單,欲辦理提名之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獨立董事聲明書、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人選,董事會得不列入候選人名單:1.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2.提名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3.提名人數超過董事應選名額。4.提名股東未敘明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2)應選名額:董事七人,獨立董事三人。(3)提名受理期間:自民國110年06月12日至06月22日止。(4)提名受理處所:長佳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台中市台灣大道二段573號八樓)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110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依金管會 公告「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辦理)1.事實發生日:110/06/182.發生緣由:配合金管會公告之「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 公司停止召開原訂110年6月1日之股東會,經110年6月18日董事會議決議,延至 110年7月6日下午1時30分召開。3.因應措施:(1)股東會召開時間及地點:110年7月6日(星期二)下午1時30分假台北市中山區 林森北路426號11樓。(2)本公司將於股東會開會日15日前,依原定股東會停止過戶之股東名冊,寄發 明信片或以簡便郵件通知各股東,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嗣後若受疫情影響仍須變更110年股東常會開會日期及地點等 相關事宜,擬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0/06/18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公告「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辦理股東會展延事宜。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6/18(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7/23(3)股東會召開時間:上午11時整(4)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安南區工業二路59號(本公司)4.其他應敘明事項:(1)如因法令變動,授權董事長處理後續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0/06/182.公司名稱:達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10年5月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誤植6.因應措施: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月營業收入申報作業更正前金額: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475,867仟元。更正後金額: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475,597仟元。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6/182.公司名稱:旭東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原議事手冊選舉事項第一案候選人資料少列一名,更正本公司110年度股東常會議事手冊第7頁:增列董事候選人莊瑋欣之相關資料。6.因應措施:更新議事手冊第7頁並重新上傳。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0/06/18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阮金祥:東吳大學企業管理系教授、本公司獨立董事李浩典:本公司獨立董事汪輝明:南臺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副教授、本公司獨立董事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尚未聘任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6.異動原因:第四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至110年6月19日屆滿。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7/07/02~110/06/198.新任生效日期:NA9.其他應敘明事項:第五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將於近期董事會聘任後,另行公告。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10/06/18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靖培/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許峰家(暫代)/本公司總管理處副處長兼稽核主管職務代理人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7.生效日期:110/06/20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於110/06/20離職,在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到任前,由稽核主 管代理人許峰家暫代職務,並將提最近一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2)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任命通過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0/06/18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基於整體營運規劃考量,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申請股票上市(櫃)之 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為「德信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接續原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 「中國信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業務,實際生效日以主管機關核准生效日為準。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10/06/18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瑞玲 / 內部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新任稽核主管待董事會通過派任後另行公告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7.生效日期:110/06/188.其他應敘明事項:(1)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就任前,暫由本公司稽核代理人張怡瑩代行職務。(2)新任稽核主管待董事會通過派任後另行公告。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110年股東常會日期(依據金管會 公告「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辦理)1.事實發生日:110/06/18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公告「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辦理股東會展延事宜。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6/18(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7/09(3)股東會召開時間:上午10時整(4)股東會召開地點: 桃園市龍潭區龍園一路255號(本公司)(5)股東會召集事由:請查閱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電子書。4.其他應敘明事項:(1)嗣後如有因疫情之故而需再調整開會日期或地點時,擬授權董事長依實際狀況做適當之調整。
1.事實發生日:110/06/18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0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公告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6/18 (2) 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 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963,800千股 (4)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 發行總金額:預計募集總金額為新台幣4,356,376,000元整。 (6) 發行價格:依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告所計算之每股淨值故本 次現金增資之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4.52元採折價發行,實際發行價格授權 董事長依110年經會計師核閱之半年報所計算之每股淨值訂定之。 (7) 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10%,計96,380千股予本公司員工 認購。 (8) 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 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新股總額之90%計867,420千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持股 比例認購之。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可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 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之五日內,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事宜 ,其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 不足之股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 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A.本次現金增資折價發行之必要性與合理性、未採用其他籌資方式之原因與其合 理性及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a)折價發行新股之必要性與合理性:本公司截至109年底之每股淨值為新台幣 4.52元,考量本公司尚未掛牌、股票流動性低,且現階段營運所需金額龐 大,若每股發行價格定為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或高於面額發行,原股東及 員工認購意願必受影響,故以低於面額折價發行新股,對公司營運應有其 必要性與合理性。 (b)未採用其他籌資方式之原因與其合理性:因本公司目前處於虧損狀況,且 負債比率超過百分之五十,為健全公司之資本結構,並減少銀行借款所生 之利息負擔,故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籌募資金應屬合理。 (c)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公司109年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中,帳列股 東權益項下之累積虧損為新台幣28,906,811仟元。評估現金增資折價發行 對累積虧損影響數為新台幣5,281,624仟元。經減除折價發行之累積虧損餘 額為新台幣34,188,435仟元。 B.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如每股實際發行價格因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 務報告計算之淨值變動而調整,致募集資金不足時,其差額將以自有資金、銀 行借款或其他籌資工具支應;惟若致募集金額增加時,則做為充實營運資金之 用。 C.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發行價格、資金運用計畫項 目、預定進度及預計可能效益等暨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因法令規定變更及/ 或因應主管機關要求修正及/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擬請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D.本案經董事會核准後,將呈主管機關申請辦理。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 事宜,擬請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 股之契約及文件,並訂定實際發行價格、認股基準日、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 及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且得依其全權判斷為必要之變更及修改。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110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 (依金管會公告「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 相關措施」辦理)1.事實發生日:110/06/18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公告「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辦理110年股東常會延期事宜。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6/18(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8/05(3)股東會召開時間:上午10點整(4)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07號1樓 (學學文化創意基金會學學舞台)(5)股東會召集事由:請查閱本公司原發布之重大訊息,重大訊息日期:110/05/18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6/172.發生緣由:內部稽核主管職務異動。3.因應措施:(1)原任內部稽核主管: 林偉(王民),總稽核。(2)新任內部稽核主管: 王明德,副總經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1)110年6月17日第八屆第六次董事會決議通過,自110年6月21日生效。(2)新任總稽核俟報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