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因應疫情延期召開之110年股東常會日期及地點。1.事實發生日:110/06/092.發生緣由:因應金管會公告之「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6/09(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7/02(3).股東會召開時間:上午10時30分整(4).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路竹區路科二路57號2樓(本公司會議室)(5).股東會召集事由,請查閱本公司原發布之重大訊息,重大訊息日期:110年5月3日4.其他應敘明事項:嗣後若因疫情影響需更換股東會場地,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屆時將同步更新公告及相關事宜。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0/06/09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田中玉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林姿妤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遴選中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遴選中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遴選中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本公司內部營運發展規劃考量,決定終止與事務所各項委任作業。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公司主動終止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0/06/09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不適用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不適用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是15.其他應敘明事項:待提報近期董事會追認通過。待確認新任會計師事務所委任事宜後再行補公告。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110年股東常會日期(依金管會公告「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辦理)1.事實發生日:110/06/09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公告「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辦理110年股東常會延期事宜。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6/09(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7/01(3)股東會召開時間:下午2時整(4)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后里區后科路二段345號4.其他應敘明事項:嗣後若仍受疫情影響而須變更110年股東常會開會日期及地點等相關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依金管會公告「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辦理)1.事實發生日:110/06/09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公告「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辦理股東會延期事宜。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6/09(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0/07/01早上11時30分(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一段99號8樓(4)股東臨時會召集事由:請查閱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電子書。4.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東會15日前以明信片寄發股東新開會日期,對於持股未滿一仟股股東以公告方式為之,不另行寄發。(2)嗣後如因疫情影響或主管機關頒布之相關規定,而需調整開會地點等事宜,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公告本公司取得日本『PH-SENSITIVE LINKERS FORDELIVERING A THERAPEUTIC AGENT』發明專利1.事實發生日:110/06/092.發生緣由:本公司向日本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名稱『PH-SENSITIVELINKERS FOR DELIVERING A THERAPEUTIC AGENT』申請案,通過審查取得日本發明專利證書及專利證號:6875371號。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更正本公司109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重要會計科目之研究發展費用明細表。其更正對損益並無影響1.事實發生日:110/06/092.公司名稱:微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9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重要會計科目之研究發展費用明細表6.因應措施:茲上傳更正後109年度個體財務報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前:財報第81頁研發費用明細表(其他)之金額$134,996千元及合計197,658千元更正後:財報第81頁研發費用明細表(其他)之金額$9,672千元及合計72,334千元其更正對損益並無影響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子公司德信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修正現金增資金額1.事實發生日:110/06/092.原公告申報日期:110/06/07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一.德信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之子公司德信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信投顧)本次現金增資所募集之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德信投顧減資後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4,362,353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143,623,530元,以每股新台幣11元發行預計募集新台幣157,985,883元。二.德信投顧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即1,436,235股由員工認購,餘12,926,118股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認股,每仟股可認6,046.89股(按減資後發行股數計算)。三.德信投顧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若有認購不足或原股東持股比例不足認購1股之畸零股部份,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畸零股合併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後,以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支付。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一.德信投顧依110年6月7日第二屆第6次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因客觀因素變化致現金增資金額與原計畫不同,擬下修發行股數3,362,353股,仍以每股新台幣11元發行,募集新台幣36,985,883元,現金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5,000,000元,分為5,500,000股。二.本公司經由德信投顧提報,本案於110年6月9日召開第十三屆第3次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德信投顧修正現金增資金額。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德信投顧減資後變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對於本公司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6.其他應敘明事項:德信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非德信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重要子公司。
本公司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公告1.事實發生日:110/06/09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力智電子(深圳)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76,700(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60,808(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10,56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71,368(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9,752(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因應大陸子公司力智電子(深圳)有限公司向銀行申請融資授信額度所需,擬由本公司對其提供銀行融資背書保證,以利其營運發展所需資金之運用。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05,26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459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自授信額度消滅之日止。(2)日期:自授信額度首次動用之日起算,至該授信額度消滅之日止。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53,399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71,368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9.70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6.78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6/09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7/293.股東會召開時間:上午十時4.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台元一街3號2樓(台元科技園區N棟文化廳2F)5.股東會召集事由,請查閱本公司原發布之重大訊息,重大訊息日期(x月x日):110/04/22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規定公告1.事實發生日:110/06/09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聯佳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有100%之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429,826(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782,60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95,65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78,25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88,194(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銀行融資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688,123(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8,787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不再使用時(2)日期:依合約到期日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2,429,826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137,565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0.23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28.18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110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依據金管會公告「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6/09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7/073.股東會召開時間:上午9時整4.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三重區龍門路6號4樓(彭園餐廳)5.股東會召集事由,請查閱本公司原發布之重大訊息,重大訊息日期(x月x日):110/04/07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0/06/092.法人名稱: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仁典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1)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童貴聰/力晶積成電子製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仁典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明霖/力晶積成電子製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徐清祥/力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仁典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邵章榮/力晶積成電子製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9/05/27~112/05/267.新任生效日期:110/06/09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10/06/10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0/06/10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4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線上法人座談會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國泰證券舉辦之第二季產業論壇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與110/06/09召開之法人說明會相同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110年股東常會日期及地點(依金管會 公告之「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辦理)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6/09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8/183.股東會召開時間:上午9時30分4.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1號3樓(臺大校友會館)5.股東會召集事由,請查閱本公司原發布之重大訊息,重大訊息日期(x月x日):110/03/246.其他應敘明事項:未來如遇主管機關要求、因故需調整及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6/09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7/013.股東會召開時間:下午三時整4.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368-1號10樓之1(本公司會議室)5.股東會召集事由,請查閱本公司原發布之重大訊息,重大訊息日期(x月x日):請參考本公司3月12日及5月7日發布之重大訊息。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股東會如因疫情關係及主管機關規定而須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6/09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7/223.股東會召開時間:上午10時4.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237號6樓會議室5.股東會召集事由,請查閱本公司原發布之重大訊息,重大訊息日期(x月x日):110/04/13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10/06/09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呂瑞梅 博士/信力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啟祥 博士/信力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5.異動原因:辭職6.新任生效日期:110/06/10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業已於民國(以下略)110年6月9日收受 東莞萬士達液晶顯示器有限公司之民事聲明上訴狀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 勝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勝華公司)及東莞萬士達液晶顯示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莞萬士達公司)文書名稱: 民事聲明上訴狀案號: 109年度重訴字第210號2.事實發生日:110/06/09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東莞萬士達公司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重訴字第210號民事判決不服提起上訴。4.處理過程:徵選並委任律師提出答辯。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如判決東莞萬士達公司勝訴,勝華公司需賠償東莞萬士達公司重整債權全額,將影響其他重整債權人受償率。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徵選並委任律師提出答辯。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6/08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採購行動寬頻設備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4G和5G網路相關設備(2)事實發生日:110/03/23~110/06/08(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4G和5G網路相關設備,訂單總金額計新台幣11.72億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台灣諾基亞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無(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訂單/合約規定(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採購相關事宜(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因應未來用戶之成長,4G和5G網路須配合相對應之設備擴充設置(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1)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6)其他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6/092.發生緣由:因應金管會公告之「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開相關措施」,延至110年7月1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期間擇期召開。3.因應措施:本公司停止召開原訂股東會,後續將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延至110年7月1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期間擇期召開。原訂股東會日期:110年06月28日。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