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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股票資訊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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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聞公告
日期
公司名稱
新聞標題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5/26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62,825,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4/06/11

5.最後過戶日:114/06/12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6/13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7

8.除權(息)基準日:114/06/17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4/06/3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14/06/12下午四時以前駕臨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15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14/06/12(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1.股東會日期:114/05/26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

通過承認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配案,股東股利每股配發現金新台幣40元。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通過承認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補選獨立董事一席案。

新任獨立董事當選名單:林必佳。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2)通過配合股票初次上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擬提請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案。

(3)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4/05/26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獨立董事/林必佳

6.新任者簡歷:誠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補選獨立董事一席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林必佳/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4/01/17~117/01/16

11.新任生效日期:114/05/26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8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3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4/05/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 事 張明智

(2)董 事 李俐瑩

(3)獨立董事 林必佳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從事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議案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

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無。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4/05/26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林必佳

6.新任者簡歷:誠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補選獨立董事一席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4/01/17~117/01/16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5/26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5/26

2.公司名稱:意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櫃過額配售內容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14/05/28~114/06/04

(2)承銷價:每股新台幣45.80元

(3)公開承銷數量:2,056,000股 (不含過額配售數量)

(4)過額配售數量:50,000股

(5)過額配售佔公開承銷數量比例:2.43%

(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2,290,000元



更正本公司114年4月營收公告中有關113年4月營業收入淨額及累計營業收入淨額

1.事實發生日:114/05/26

2.公司名稱:捷博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 113年6月發行新股取得新苗公司香山廠鈑噴業務,

該交易因屬共同控制下之組織重組,視為自始取得,

故調整113年4月及113年1~4月份營收公告數。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月營業收入申報作業。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113年4月「本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5,472仟元」

113年4月「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19,167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113年4月「本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14,648仟元」

113年4月「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55,528仟元」。

9.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並更正月營收公告。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14/05/26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民國113年度盈餘分派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擬修訂「公司章程」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4/05/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趙元山

(2)董事: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趙元旗

(3)董事: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林俊宏

(4)董事:胡亦侃

(5)獨立董事:潘榮春

(6)獨立董事:向志中

(7)獨立董事:張敏玉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趙元山

惠州惠立勤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越南邁(艸科)有限公司 董事長

緯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2)董事: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趙元旗

(牛牛牛)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凱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正奇投資有限公司 董事

衡平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誠大財務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總經理

漢誠財務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漢友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亨朗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上海鄉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泰安綠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大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東亞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東海大學 董事

振興醫療財團法人 董事

(3)董事: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林俊宏

惠州惠立勤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總經理

越南邁(艸科)有限公司 總經理

(4)董事:胡亦侃

汎球生物藥劑研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竑瑞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華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北光極能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崇本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新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寶泰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5)獨立董事:潘榮春

財團法人臺北市禮賢社會福利基金會 董事

(6)獨立董事:向志中

中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7)獨立董事:張敏玉

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光友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 監事

張敏玉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議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

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1)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趙元山/董事

(2)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林俊宏/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惠州惠立勤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2)惠州惠立勤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廣東省惠州市仲愷高新區陳江街道南塘路1號(1號廠房)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電子零組件之製造及買賣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係本公司持股100%之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5/26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75,000,000元,每股配發1.2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4/06/12

5.最後過戶日:114/06/15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6/16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0

8.除權(息)基準日:114/06/20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4/07/1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5/26

2.公司名稱:意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356,000股,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

為每股新台幣39.48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

,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每股新台幣52.71元;公開申購承銷價格

為每股新台幣45.80元;總計新台幣119,268,270元,業已全數收足。

(2)現金增資基準日:114年05月26日。



代重要子公司太康精密(中山)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盈餘分配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26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發放現金股利人民幣 7,000,00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14/05/26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正「公司章程」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2)通過初次上市(櫃)前公開承銷,擬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辦理,並請原股東全數放棄

現金增資優先認股之權利案

(3)通過解除現任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4/05/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李漢銘

(2)董事:陳榮貴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李漢銘:

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集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伊諾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陳榮貴: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顧問兼資安處副總經理

中華精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美商中華電信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14/05/26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5/26

2.發生緣由:

(1)本次現金增資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2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5721號

函申報生效在案。並於民國114年2月19日向證券主管機關申請展延特定人之繳款

期間延長至114年6月6日止,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

不變,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4年2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34106號函

同意備查在案。

(2)現因美國總統川普提出新關稅政策,產業受到巨大衝擊,本公司考量後,

為確保資金順利完成募集,故本公司董事會於114年5月12日經董事會決議,

將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數2,500,000股,調整為500,000股,預計募集總金額

修正為新台幣25,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5月26日

金管證發字第1140344426號函,同意備查。

3.因應措施:

一、為確保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之權益,本公司擬訂相關補償方案如後:

(一)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

(二)申請期間:自本補償方案公告日起迄114年5月29日止

(三)申請方式:

1.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

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如已無認購意願,

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加蓋股東原留印鑑,並檢附原現金增資認股繳款

證明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舊戶者免繳)、印鑑卡(舊戶者免繳)及

填寫匯款銀行帳號,若遺失繳款收據,請填具切結書並加蓋股東原留印鑑,

於申請期間截止日(114年5月29日)下午4時30分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

(以郵件送達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6045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7號B1)

,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

(四)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1.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

,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且匯費由本公司承擔,

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註2))×1.725%(註1)/365】

註1:利率係以臺灣銀行114年1月31日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牌告固定利率計算之。

註2:實際退款日暫訂為114年6月5日;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

(五)對於已繳款之認購人要求退還股款,本公司董事長將洽特定人承諾悉數認購或

洽其他特定人認足其股數,本公司並負責退還原繳款者所繳款項及支付應計利息。

二、承諾書

凱納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2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5721號函核准生效在案,並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2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34106號函同意核准延長

特定人繳款期間。

現因美國總統川普提出新關稅主義政策,產業受到巨大衝擊,本公司考量後,為確保

資金順利完成募集,故本公司於114年5月12日經董事會決議,將原現金增資發行新

股數2,500,000股,調整為500,000股,預計募集總金額修正為新台幣25,000,000元。

本公司及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之權益,

若因調整發行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數而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資之已繳款原股東、員工

及特定人權益受損,經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分,本公司及本人願

負賠償之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凱納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莊侑頲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副總經理

2.發生變動日期:114/05/26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琦玟/本公司業務部副總經理/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顧問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洪慈營/本公司業務部副總經理/諾康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總經理特助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原業務部副總經理陳琦玟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4/05/26

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新任業務部副總經理人事案將提報下次董事會討論通過後另行公告。



代子公司御華生醫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自主研發新藥NBM-BMX針對膠質母細胞瘤(腦癌)單藥或與TMZ合併用藥之1b/2臨床試驗於5月26日完成期中分析報告

1.事實發生日:114/05/26

2.公司名稱:御華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81%

5.發生緣由:本公司自主研發新藥NBM-BMX針對膠質母細胞瘤(腦癌)單藥或與TMZ合併用藥

之1b/2臨床試驗於5月26日完成期中分析報告。

A.報告主要重點為:

1.本藥使用乾粉硬膠囊新劑型與軟膠囊舊劑型相比,不良反應率較低。

2.安全性分析:本藥發現在100mg,200mg,400mg與600mg劑量組的病人中,與本藥

有關的不良反應僅在最低之第1級 (不良反應等級分類由最低第1級至最高第5級),

表明本藥安全性十分良好。

3.藥物動力學分析:本藥在100mg,200mg,400mg劑量組每24小時給藥一次,病人血中

呈現劑量依賴性(dose dependent manner)而新劑型的生體可用率( Cmax and AUCo-24)

是舊劑型的兩倍。

4.與TMZ合併用藥之膠質母細胞瘤病人血中藥品的曝露量(drug exposure)與使用單藥之

其他實體腫瘤病人相似,表明本藥與TMZ無藥物交互作用。

B.結論:

1.本期中分析報告將支持與加速本藥在膠質母細胞瘤的臨床試驗進度。

2.本藥在美國1期人體試驗中有一病人得到完全反應(Complete Response),轉移至肝

臟的兩顆腫瘤消失,本期中分析報告將支持本藥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提出轉移

性葡萄膜黑色素瘤2期臨床試驗申請。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市場狀況:

膠質母細胞瘤與轉移性葡萄膜黑色素瘤目前無強而有效的治療方式,為未被滿足醫療

需求的疾病,二者均屬罕見疾病。其治療藥得申請孤兒藥認證,享受多重政策優惠。

根據2024年DataM Intelligence Analysis 市場調查公司分析,膠質母細胞瘤的市場

在2022年為24億美元,2031年將成長達45億美元,以8.6%複合年增長率成長。根據

2025年4月Smart Insights Market Research報告,葡萄膜黑色素瘤的治療市場在

2022年為6.5億美元,預期2030年可達 12.5億美元,以8.5%複合年增長率成長。

2.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代重要子公司HAPPYMASSLIMITD(欣浩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盈餘分配(更正股利金額)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26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配發現金股利,配發金額為美金1,658,925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配發對象為法人股東連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重要子公司瑞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代行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1.股東會日期:114/05/26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無。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規定由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