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05/07
2.公司名稱:鎧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將於民國114年05月07日下午7時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樓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100號11樓)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新聞稿全文如下:
鎧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興櫃股票代號1585,因考量強化財務結構
及轉換產業產品項目,於114年05月07日經本公司第九屆第6次董事會決議,向財團
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
本公司雖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但仍維持公開發行。
本公司原主要從事電子產業PCB刀具生產、考量原產業產品需求規模已受限,故近
幾年來公司均積極投入大量資源,開發具競爭優勢之垂直式半導體探針卡產品,並
規劃代理導入先進製程之半導體高功率水冷式老化測試機及高精度3D黏晶設備。同
時,為因應未來半導體產業對設備及晶圓測試之需求,本公司已完成具競爭優勢之
探針測試卡開發,並已提出專利申請,期能拓展未來成長動能。
為強化公司財務結構,引入市場策略合作夥伴,快速切入半導體市場潛在客戶,藉
此降低原競爭激烈且毛利率不佳之PCB產業刀具營業佔比,故本公司將先行申請終止
興櫃股票櫃檯買賣,待完成新產業產品轉換及強化財務結構後,將再以新產業重啟
登錄掛牌事宜。對於決定終止股票櫃檯買賣而造成股東不便,公司在此表達萬分
歉意。
本公司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8款規定正式向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後續將依照「證
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辦理相關事宜,實際終止股票櫃檯買賣日期
將依照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之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5/07
2.公司名稱:鎧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因考量強化財務結構及轉換產業產品項目,於民國114年05月07日
經第九屆第6次董事會決議通過終止本公司興櫃股票櫃檯買賣。
6.因應措施:
本公司於會後將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同意終止股票
興櫃市場買賣,後續將依照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之「櫃檯
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辦理相關事宜,實際終
止登錄興櫃股票日期將依照財團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之公告為準。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0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5/0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792,095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610,59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529,364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529,640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424,051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424,05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49
11.期末總資產(仟元):24,500,532
12.期末總負債(仟元):6,415,813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8,082,33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5/07
2.公司名稱:永笙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原於114年4月15日公告法人股東鑽石生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改派
法人代表人董事(由吳友梅女士改為高煜先生)。惟本公司於註冊地國辦理相關程序時,
接獲開曼律師就本公司現行公司章程是否得以概括條款直接適用臺灣公司法第27條第3項
(即法人董事代表人或法人代表人董事,得依其職務關係,隨時改派補足原任期)
見解存有疑義,本公司為求審慎並經取具法人股東鑽石生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同意後
,前述法人代表人董事之改派,擬俟本公司依規定提報股東會修改公司章程通過後,
再行辦理。故本公司法人股東鑽石生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事仍為吳友梅女士。
6.因應措施:依法修改章程後辦理改派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0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5/0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509,501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70,012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61,846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60,31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84,827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84,43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4.71
11.期末總資產(仟元):6,456,193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821,102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627,503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0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5/0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501,146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21,538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7,88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7,809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3,332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3,332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26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825,244
12.期末總負債(仟元):982,914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842,330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循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114年1月22日(114)基秘字第0000000009號函,
支付電商平台之支出係屬費用,故營業收入應以總額認列,相關收入及
費用金額據此編制財務報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4/05/07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5,900,00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5/07
2.公司名稱:龍翩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4/05/07董事會重要決議如下:
(1)通過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2)通過本公司董事會提名第8屆選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3)通過本公司審查獨立董事資格案。
(4)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5)通過修訂本公司「第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部份條文案。
(6)通過新增114年股東常會報告事項。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梧棲區大通路2號(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案。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
3:113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報告案。
4:修訂本公司「第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部份條文案。(新增)
5:買回本公司股份執行情形報告。(新增)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第8屆董事(含獨立董事)選舉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事項
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臨時動議: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另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2項規定,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處所、受理期間及其他必要事項,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擬訂股東提案之受理期間自114年04月18日起至114年04月28日止,受理處所為本公司財務部。
(二)另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第2項規定,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之期間、董事及獨立董事應選名額、受理處所及其他必要事項,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本次股東會擬選舉董事4名及獨立董事3名,股東提名之受理期間自114年04月18日起至114年04月28日止,受理處所為本公司財務部。
(三)本次股東常會不發放紀念品。
(四)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五)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14年05月27日至114年06月23日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網址:www.stockvote.com.tw〉。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5/07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共新台幣6,012,500元,每股分配0.2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4/07/28
5.最後過戶日:114/07/29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7/30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8/03
8.除權(息)基準日:114/08/03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4/08/1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0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6,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9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訂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5元。實際發行價格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
擬授權董事長視市場狀況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份總股數之10%,計以60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相關作業細節,待下次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公告。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認股停止
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登記,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相關作業細節,待下次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公告。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金融機構借款、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實際發行計劃、計劃項目、預定資金
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
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變更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期限、
認股基準日、停止過戶日、增資基準日等及全權處理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3)有關本次發行案之相關發行作業及其他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暨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5/0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如慧/副理/雷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副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莊歆/副課長/雷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副課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解任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4/05/07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5/07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123,428,676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4/06/19
5.最後過戶日:114/06/20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6/2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5
8.除權(息)基準日:114/06/25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4/07/1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0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5/0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56,099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26,107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82,585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89,029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61,91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61,915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50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771,044
12.期末總負債(仟元):860,12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910,918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重要子公司BeliteBio,Inc公告114年第1季法人說明會將於114年5月15日召開
1.事實發生日:114/05/15
2.公司名稱:Belite Bio, Inc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
本公司持有Belite Bio, Inc 52.39%;若假設該子公司給與之認股權全數經執行轉換為
普通股,本公司對Belite Bio, Inc之持股比例將稀釋為44.58%;若再假設該子公司發行
之權證全數經行使轉換為普通股,本公司對Belite Bio, Inc之持股比例將稀釋為43.32%
。另Belite Bio, Inc於111年績效獎酬計劃訂有Evergreen條款,對本公司可能產生持股
稀釋之影響請參閱112年度股東會年報「捌、特別記載事項」之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
項章節說明。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之子公司Belite Bio, Inc召開線上法人說明會,公布2025年第1季財務報告及
更新公司進度。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5/15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04:30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線上法說會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
A.重要子公司Belite Bio, Inc公布2025年第1季財務報告及更新公司進度;
B.參加方式:請參見以下網址:
investors.belitebio.com/presentations-events/events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官網,詳細網址如下:
investors.belitebio.com/presentations-events/events
(6)公司網站是否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
investors.belitebio.com/presentations-events/events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4/05/07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2,917,04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5/07
2.公司名稱:兆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訂約日期:114/05/07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安和分行。
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敦南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青埔分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5/07
2.公司名稱:城市發展電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城市發展電業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城市發展電業股份有限公司與統包商對於太陽能發電設施工程設計、採購與
興建統包合約書工程結算之賠償事項達成共識。
6.因應措施:依補充合約書於114年5月認列其他收入102,277千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此影響114年5月其他收入增加102,277千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諾亞克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公告(新增討論議案1~5)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犇亞會議中心6樓 B會議室(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99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
2:民國113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民國113年度買回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民國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對本公司董事、前董事暨前副總經理等人提起訴訟(含告訴)案
2:擬選任董事長代表本公司對前案所列人員提起訴訟(含告訴)案
3:解任銘創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暨其指派之代表人之董事職務案
4:解任曜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暨其指派之代表人之董事職務案
5: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8.召集事由、臨時動議:
9.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0
10.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8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5/07
2.公司名稱:諾亞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通過對本公司董事、前董事暨副總經理提起訴訟案
2.通過選任董事長代表本公司對前案所列人員提起訴訟案
3.通過解任銘創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暨其指派之代表人之董事職務案
4.通過解任曜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暨其指派之代表人之董事職務案
5.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6.通過114年度股東常會議程新增討論事項1~5案
6.因應措施: 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解任及訴訟等案均將提請於股東常會討論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