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號碼 0960-550-797 LINE的ID LINE的ID:@ipo888 歡迎加入好友

IPO股票資訊網公告

本站並無任何推薦、銷售、勸誘投資股票之行為,如有冒充本站名義進行上述行為,請告知本站,也請大家不要受騙上當。歡迎投資人多多利用平台討論交流公司訊息,多多提供資訊如有造成公司困擾,還煩請私訊告知,將立即處理


公司新聞公告
日期
公司名稱
新聞標題

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項次8及9之本期淨利數誤植為本期綜合損益數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0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3/20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454,609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05,363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16,566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71,661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41,147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41,147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5.27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26,892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53,107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73,78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

1.事實發生日:114/05/0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鞍鋼聯眾(廣州)不銹鋼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透過第三地境外公司間接轉投資合計持股為40%之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078,37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841,02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841,02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682,04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該公司營運資金所需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5,780,24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9,429,296

5.計息方式:

借款利率以3.15%(依大陸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3.10%加0.05%)予以計收

6.還款之:

(1)條件:

一年內償還

(2)日期:

借款動撥後一年內償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1,756,867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66.44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5/07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集114年股東常會: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07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9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45號

四、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五、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112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

(4)112年度私募普通股執行情形報告。

(5)修正「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報告。

(6)修正「誠信經營守則」部分條文報告。

(7)修正「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部分條文報告。

(8)113年度營業報告。

(9)113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2.承認事項:

(1)承認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12年度盈餘分派案。

(3)承認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4)承認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3.討論事項:

(1)修正「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3)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新增)

六、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1

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9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股東提案時間及方式: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

(2)受理期間:114年4月11日起至114年4月21日止。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

114年4月21日下午五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

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3)受理方式:採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

(4)受理處所: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

(地址: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45號)。



補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召開11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新增討論案4~7)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0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20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七段508號1樓 (台北生技園區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

2:113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修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2:113年度虧損撥補承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案。

4:擬辦理現金增資供初次上市櫃公開承銷,

並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新增)

5: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新增)

6: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新增)

7: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新增)

8.召集事由、臨時動議:

9.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2

10.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0

11.其他應敘明事項:新增討論案4~7。



1.事實發生日:114/05/07

2.公司名稱:生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

之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簽約日期:114/05/07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 華南銀行岡山分行

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敦南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台南分行



1.事實發生日:114/05/07

2.公司名稱:生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辦公處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

(3)聯絡電話:(02)2504-8125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0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5/0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781,923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66,03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33,154)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4,35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4,35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4,35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47)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277,146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100,04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177,100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5/07

2.公司名稱:生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暫定承銷價格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12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31,200,000元

,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03月26日證櫃

審字第114000122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增資發行

新股之15%計468,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其餘85%計2,652,000

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113年6月27日股東常會

決議通過,原股東放棄發行新股之優先認購權,全數委由證券

承銷商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分,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擬依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

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同時以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方式辦理承

銷。

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

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

(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上限,暫訂為每

股新台幣46.31元(競價拍賣底價),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

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

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

之1.22倍為上限,故發行價格暫訂為每股新台幣56.5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募集金額擬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4年05月12日至114年05月14日

(2)公開申購期間:114年05月15日至114年05月19日

(3)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14年05月19日至114年05月21日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4年05月21日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4年05月20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4年05月22日至114年05月23日

(7)增資基準日:114年05月23日

六、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5/0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蘇志和/本公司財會處處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4/05/07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4/05/07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董事:陳龍政

(2)董事: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徐旭東

(3)董事: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周添財

(4)董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韓志超

(5)董事:美心西餐廳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徐之豐

(6)董事:煥煒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薛昌煒

(7)董事: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戴光政

(8)董事:嘉裕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楊詠薇

(9)董事:年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賴世聲

(10)董事:年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梁鈺汶

(11)獨立董事:涂三遷

(12)獨立董事:吳聰敏

(13)獨立董事:陳一如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董事:陳龍政

(2)董事: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徐旭東

(3)董事: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周添財

(4)董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韓志超

(5)董事:美心西餐廳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賴世聲

(6)董事:煥煒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薛昌煒

(7)董事: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戴光政

(8)董事:嘉裕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楊詠薇

(9)董事:年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秀美

(10)董事:年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梁鈺汶

(11)獨立董事:沈仰斌

(12)獨立董事:張敬人

4.異動原因:全面改選。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1)董事:陳龍政/選任時持有224,107股

(2)董事: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徐旭東/選任時持有143,480,102股

(3)董事: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周添財/選任時持有143,480,102股

(4)董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韓志超/選任時持有88,726,915股

(5)董事:美心西餐廳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賴世聲/選任時持有85,160股

(6)董事:煥煒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薛昌煒/選任時持有9,459,999股

(7)董事: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戴光政/選任時持有143,480,102股

(8)董事:嘉裕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楊詠薇/選任時持有36,476,840股

(9)董事:年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秀美/選任時持有28,029股

(10)董事:年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梁鈺汶/選任時持有28,029股

(11)獨立董事:沈仰斌/選任時持有0股

(12)獨立董事:張敬人/選任時持有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05/10~114/05/09

7.新任生效日期:114/05/07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變動比率5/13

9.其他應敘明事項:應選董事13席(含3席獨立董事),當選董事12席(含2席獨立董事)。



1.股東會決議日:114/05/0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徐旭東、周添財、戴光政

董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韓志超

董事:煥煒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薛昌煒

董事:嘉裕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楊詠薇

董事:年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秀美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NA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為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1.事實發生日:114/05/07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第四屆審計委員會委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第四屆審計委員會委員:

沈獨立董事仰斌、張獨立董事敬人。

(2)第四屆「審計委員會」委員,任期自114年05月07日至117年05月06日

(同第十一屆董事任期屆滿日)止。



1.董事會決議日:114/05/07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龍政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龍政

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新任董事推舉陳龍政先生續任董事長。

6.新任生效日期:114/05/07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5/07

2.發生緣由:配合董事任期屆滿全面改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與董事會任期相同。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者待董事會聘任後,再另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5/07

2.公司名稱:光速火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更補正112年度及113年度合併財務報表,連帶調整113年10月至114年

3月營收公告數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

月營業收入申報作業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原公告營業收入金額(新台幣仟元)

----------------------------------------------------------------------------

月份 當月營收 去年同期 本年累計營收 去年累計營收

113/10 63,987 56,398 539,276 522,349

113/11 63,649 63,613 602,925 585,962

113/12 61,383 47,525 664,308 633,487

114/01 69,906 60,483 69,906 60,483

114/02 64,892 60,241 134,798 120,724

114/03 46,298 51,917 181,096 172,641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更正後公告營業收入金額(新台幣仟元)

----------------------------------------------------------------------------

月份 當月營收 去年同期 本年累計營收 去年累計營收

113/10 68,916 60,666 576,636 556,123

113/11 67,730 66,949 644,366 623,072

113/12 67,019 51,689 711,385 674,761

114/01 74,635 63,861 74,635 63,861

114/02 68,683 64,914 143,318 128,775

114/03 50,203 49,589 193,521 178,364

9.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後,重新上傳更正後金額。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0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5/0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506,01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15,864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18,37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25,045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62,91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62,91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89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180,783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645,47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535,307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07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

3.預計發行總額(股):普通股600,000股

4.既得條件:員工自被授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屆滿下述時程仍在職,未曾有違反

本公司勞動契約及工作規則之情事,且期間屆滿日前一年度董事會通過公司營運

目標與個人考績表現均達本公司所訂之目標績效。

各年度可既得之股份比例分別為:

1.自給與日起算屆滿一年,既得30%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2.自給與日起算屆滿二年,既得30%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3.自給與日起算屆滿三年,既得40%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1.員工經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未能符合既得條件時,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

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2.離職(自願/資遣/解雇/僱傭或委任契約到期未續約者):

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離職生效日起即視為未達成既得條件

,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3.留職停薪:

經由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或育嬰假之員工,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

股,自復職日起回復其權益,惟既得期間條件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

留職停薪期滿未復職之員工,於留職停薪期滿之日即視為喪失達成既得條件之資

格,就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由本公司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4.一般死亡、或因職業災害致死:

其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視為達成既得條件,可於事實發生日後既得。

繼承人於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得以申請領受其應繼承之股

份,其發放時點依公司通知,並依民法有關繼承編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

理準則」規定辦理。惟繼承人自本公司通知領取之日起一年內須配合辦理股份領

取的相關作業程序。逾時未能配合辦理者,視為繼承人拒絕受領,本公司有權無

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5.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

其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視為達成既得條件,可於離職日既得。

6.退休(含通知退休及自請退休):

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退休生效日起即視為未達成既得條件

,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但董事會得考量員工之特殊功績與

整體貢獻後,給予一部分或全部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7.調職:

因公司營運所需,於本公司、子公司或關係企業間轉任之員工,尚未達成既得條

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不受轉任之影響。惟仍需受既得條件之限制。

8.員工向本公司以書面聲明自願放棄被授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者,公司將依法向

員工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9.上述情事衡情有例外處理之必要者:

(1)員工由董事長核定;

(2)具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同意。

6.其他發行條件: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期間應由本公司全權代理員工與股票信託

/保管機構進行(包括但不限於)信託/保管契約之商議、簽署、修訂、展延、解除、

終止,及信託/保管財產之交付、運用及處分指示。

7.員工之資格條件:

(一)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已到職且達到一定績效表現之本公司與本公司

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全職正式員工為限。

(二)員工可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

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等,由董事長核訂,提報董事

會同意。惟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同意;非具經理

人身分者,須先經審計委員會之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關鍵優秀人才,並提供員工

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增加公司競爭力,並創造公司及股東之最大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本公司擬發行普通股600,000股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約占本公

司已發行普通股股數0.38%,若以本公司民國114年3月21日~114年5月6日(5/7前30個

營業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每股新台幣71.41元估算,假設於114年9月給與,

若既得條件完全符合且未回收註銷,估計可能費用化之金額約為新台幣42,847仟元

,發行後對114年至117年每年分攤之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8,331仟元、

20,709仟元、9,998仟元及3,809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依目前本公司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158,250仟股計算,

對公司114年至117年每股盈餘可能影響分別約為新台幣0.05元、0.13元、0.06元

及0.02元。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對本公司未來年度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

現有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惟實際之費用化金額將考量授予時之本公司股價

,以及各類績效指標於既得期間之達成狀況之最佳估計等因素,依相關會計原

則計算之。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未達成既得條件前,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負擔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除前述限制外,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

之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利、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受配

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等,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相關作業方

式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之。

3.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應立即將之交付信託。且於既得條件未達成前,

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請求返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4.既得期間如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等非因法定減資之減少資本,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應依減資比例註銷。如係現金減資,因此退還之現金須交付信託,於達

成既得條件後才得交付員工,惟若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將收回該等現金。

5.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於本公司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

有關股東權益事項皆委託信託/保管機構代為行使之。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公司將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

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114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及出席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實行。如因法令

修訂或主管機關審核要求而有修訂必要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

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二)114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2樓(億光大樓)

集思北科大會議中心感恩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一三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5:一一三年度買回公司股份及實際買回執行情形報告。

6: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2:本公司初次上市(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

上市(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案。

3: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4: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5:同意董事競業許可案。

6:本公司擬發行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選舉第六屆董事九席(含獨立董事三席)案。

9.召集事由、臨時動議: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19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7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新增討論案第6案:本公司擬發行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代重要子公司怡和國際能源(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0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5,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5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10%,

計1,500,000股予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0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發行新股總額之90%,計13,5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

所載持股比例認購之。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東權利義務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業務拓展及改善財務結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認股準日、增資基準日等增資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0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呈報主管機關生效後,授權董事長洽承銷商依當時巿場狀況

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

」之規定訂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10%,

計2,000,000股予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發行新股總額之90%,計18,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

持股比例認購之。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股數未滿一股,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

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併湊後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轉投資重要子公司怡和國際能源(股)公司。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訂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辦理

與本次增資相關事宜。若實際發行價格低於暫定發行價格致募集金額較預定不足時,

將減少償還銀行借款;而若實際發行價格高於暫定發行價格致募集金額較預定增加時,

增加之資金亦將用於償還銀行借款。

(2)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及本次現金增

資之發行價格、計劃項目、資金運用計劃及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宜,如

經主管機關要求或因應客觀環境所須修正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