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生變動日期:114/10/02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獨立董事 林澤聰
6.新任者簡歷:
暄達醫學科技(股)公司 獨立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新任
8.異動原因:缺額補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4/06/04~117/06/03
11.新任生效日期:114/10/02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9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3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已於114年08月01日公告獨立董事陳麒文辭任之重大訊息。
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新選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4/10/0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林澤聰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暄達醫學科技(股)公司 獨立董事。
(2)輔信科技(股)公司 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4/10/02~117/06/03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
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解除上述(獨立)董事之競業禁止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02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4/12/04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智通聯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
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2):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案
(3):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
(4):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案
6.召集事由二: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4):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5):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6):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辦法』部分條文案
(7):擬廢止本公司『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案
7.召集事由三: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董事及獨立董事案
8.召集事由四:其他事項
(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9.臨時動議: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11/05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12/04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第216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1)自民國114年10月26日起至民國114年11月5日16時止。
(2)受理方式:本次應選董事九席(含獨立董事四席),凡有意提名之股東請以
書面敘明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檢附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
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二條至第五條規定之相關文件(若被提名人為公立大專院校
專任教師時,請檢附教師報經學校核准兼職之文件),並請提供股東戶號、
姓名、聯絡住址及電話,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結果。(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
達日必須在受理提名截止日前,請於信封上加註『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
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函件寄達。)
(3)受理地點為本公司智通聯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新竹市科學園區展業一路9號5樓之3本公司管理行政中心)。
(二)本次股東臨時會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4年11月19日
至114年12月1日止,股東得於前述行使期間逕登入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
公司「股東e票通」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並依相關說明操作之。
【網址:stockservices.tdcc.com.tw】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10/0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珮莉協理、本公司管理行政中心協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公司治理主管,經本公司114年10月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7.生效日期:114/10/02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10/02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太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保證公司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841,711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511,869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88,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699,869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457,445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授信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01,6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4,093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融資合約到期且全部清償
(2)日期:
融資合約到期且全部清償之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3,738,352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589,38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391.90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10.1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最近期財務報表為114年度Q2財報
2.匯率為114/09/30美金匯率 30.445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10/02
2.發生緣由:檢調單位於今日至本公司進行調查及搜索。
3.因應措施:本公司均依照相關規定辦理,並全力配合調查。
4.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本公司營運財務一切正常,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前董事長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尚未接獲起訴書
4.事實發生日:114/10/0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於114/10/02發布新聞稿
「偵辦郭○良、鍾○村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依法提起公訴。
6.處理過程: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一切靜候審理結果。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已於114/09/25改選董事長,
且依據新聞稿的內容評估,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皆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基於法令要求及資訊公開原則,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9/23
2.契約相對人:一樂園股份有限公司;白鶴莊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本公司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4/09/23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公告簽訂台北市萬華區福星段合建分售契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興建出售住宅大樓增加公司營業收入。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建屋出售。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10/02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4年股東臨時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02
(2)股東常會召開日期:114/11/21 上午九時整
(3)股東常會召開地點:桃園市大園區大觀路777號
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4)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
1.停止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案。
2.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二)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10/2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11/21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10/02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長於114/10/02配合檢調進行偵查
3.因應措施:此事件為董事長個人事務,與本公司無涉,本公司營運正常,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未造成影響。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10/02
2.發生緣由: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於114/10/02發佈新聞稿「偵辦郭O良、鍾O村等人涉犯貪污治罪
條例等案件偵結起訴」。
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一切靜候審理結果, 依據新聞稿的內容評估,對本公司財務
及業務皆無重大影響。
3.因應措施:基於法令要求及資訊公開原則,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10/02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準則辦理公告。
3.因應措施:本公司114年第三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6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
新台幣105元,總計募集資金新台幣168,000,000元整,業已收足股款。
增資基準日:114年10月2日。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4年08月19日至114年11月18日。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143010187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06月10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華旭矽材
(7)變更後公司簡稱:華旭先進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6682,本公司簡稱變更為「華旭先進」。
(2)本公司英文名稱變動為「Hua Hsu Advanced Technology Co., Ltd.」。
(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4)本公司於民國114年08月19日收到經濟部變更登記核淮函。
(5)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處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第二十七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1.事實發生日:114/10/01
2.發生緣由:董事會會議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案 由:討論本公司投資子公司-鈺通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增資事宜。
說 明:1.本公司因應飯店營運需求,擬對子公司再投資現金新台幣30,000,000元並參
與該子公司之增資案。
2.子公司因積虧損,故擬辦理減資用以彌補虧損。
決 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本公司代子公司-鈺通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114年股東臨時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事項。
1.事實發生日:114/10/01
2.發生緣由:鈺通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114年股東臨時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事項。
公告事項:
一、114年股東臨時會部分:
(一)開會日期:民國114年10月01日。
(二)開會時間:上午十時整。
(三)開會地點:嘉義市維新路7號二樓。
(四)承認及討論事項:
1.通過本次減資新臺幣參仟萬元用以彌補虧損案。
2.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五)臨時動議:略。
二、董事會部分: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民國114年10月01日。
(二)董事會開會時間:民國114年10月01日上午十一時整。
(三)董事會開會地點:嘉義市維新路7號二樓。
(四)討論事項:
第一案:減資相關事宜暨訂定減資基準日案。
1.本公司業經114年股東臨時會決議減資新臺幣(以下同)30,000,000元,減少股份
3,000,000股,按各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減少之,不足一股者由股東自行拼揍,全
數以用彌補損虧。
2.茲訂定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14年10月15日。
第二案:發行新股及訂定發行新股基準日及相關時程案。
1.本公司減資後之額定及實收資本總額分別為250,000,000元及195,000,000元。
2.本次以現金發行新股普通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及發行價格均為10元,股款
計30,000,000元。
3.本次現金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保留百分之十由員工認購外,餘由
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持有股份比例認購,逾期未認購者視同棄權,由董事會
洽特定人認購。
4.新股與舊股權利義務相同。
5.員工及原股東認股繳款期間為114年10月09日至114年10月12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為114年10月13日至114年10月15日。
(餘案略)
(五)臨時動議: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4/10/01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獨立董事/張岳博
6.新任者簡歷:台北北區扶輪社理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補選獨立董事一席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0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4/06/30~117/06/29
11.新任生效日期:114/10/01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0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01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本公司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7,057,000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民國114年10月2日至民國114年12月1日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32.93元至70.57元之間,惟當公司股價低於
前開買回之價格區間下限時,得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8.買回方式:自興櫃股票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8%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4/10/01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
獨立董事:張岳博
6.新任者簡歷:
獨立董事: 張岳博/台北北區扶輪社理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新任
8.異動原因:股東臨時會補選獨立董事,經本公司114年10月1日第二屆第三次董事會
委任補選獨立董事張岳博為第二屆薪酬委員會委員。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4/06/30~117/06/29
10.新任生效日期:114/10/01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補選任委員之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至
本屆董事任期屆滿日為止。
1.事實發生日:114/10/01
2.發生緣由:(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
內部稽核主管
(1)發生變動日期:114/10/01
(2)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宇巧 暫代內部稽核主管
(3)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陶福雄 內部稽核主管
(4)異動情形:新任
(5)異動原因:新任
(6)生效日期:114/10/01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本公司114/10/01董事會提案通過。
1.事實發生日:114/10/01
2.公司名稱:兆捷科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11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85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62元,
實收股款總額新台幣300,7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4年10月03日為本次現金增資基準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