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本公司上市申請需求,委託簽證會計師出具「內部控制制度審查確信報告」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14/02/17
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13/01/01~113/12/31
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申請上市作業需求。
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14/02/17
5.意見類型:無保留意見。
6.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全文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路徑為:公司
治理/內部控制專區/內部控制審查報告):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2/17
2.公司名稱:諾亞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因業務考量,
擬辭任本公司輔導推薦證券商暨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第一金證券今日辭任後,
本公司仍有三家輔導推薦證券商,故對本公司並無影響。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中時新聞網等
2.報導日期:114/02/17
3.報導內容:「NaviFUS導航型聚焦式超音波系統」治療復發性膠質母細胞瘤……有
機會在臨床驗證療效後,力拚2026或2027年取證」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及研發資訊,請投
資人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資訊為準。
6.因應措施:本公司於今日接獲通知,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醫療器材(產品)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
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2/1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桂恒/御華生醫執行長/
曾任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學名藥審查部門處長(Director)、美國GloboAsia LLC CRO
公司創辦人、Ciba-Geigy藥廠主管、美國馬里蘭大學藥學院教授、國立政治大學智財研
究所教授,有產官學研四棲經驗。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4/02/14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2/14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永續發展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吳騰彥、周鴻仁、蔡佳君
6.新任者簡歷:
吳騰彥/本公司董事長
周鴻仁/本公司獨立董事
蔡佳君/本公司獨立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新任
8.異動原因: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2/14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第一屆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任期自民國114年02月14日起,
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2/14
2.發生緣由:依據『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十條規定,公告本公司簽訂初次上市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價款
及存儲價款專戶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約日期:114/02/14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松江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臨時股東會日期:114/02/14
2.重要決議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23,757,790權占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23,784,459權之99.88%
反對權數10,773權,無效權數0權,棄權/未投票權數15,896權
本案照案通過。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更正公告本公司財務主管暨公司治理主管、代理發言人、會計主管、稽核主管異動情形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暨代理發言人及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2/1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陳鴻敦/經理/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暨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
林佑康/組長/本公司會計主管
唐湘絨/副理/本公司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唐湘絨/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本公司稽核主管
夏傳胤/代理發言人/本公司法務副理
聶伶璇/稽核主管/本公司稽核代理人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
陳鴻敦、林佑康辭職;唐湘絨職務調整;夏傳胤、聶伶璇新任
6.異動原因:
陳鴻敦因生涯規劃
林佑康因個人家庭因素,無法配合營運地點搬遷
唐湘絨、夏傳胤及聶伶璇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4/01/16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者將提最近期董事會追認通過任命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2/14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安浦寬人
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獨立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依規定委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11/14~115/11/13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2/14
11.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委員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生效,至115年11月13日(同本屆任期
屆滿)為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2/14
2.公司名稱:碳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櫃買中心113年11月18日證櫃審字第1130077786號函辦理
(1)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 (單位:仟元)
------------------------------------------------------
項目/月份 114年02月 114年03月 114年04月
------------------------------------------------------
期初餘額 29,576 22,298 13,454
現金流入 52 156 20,000
現金流出 7,330 9,000 12,210
期末餘額 22,298 13,454 21,244
----------------------------------------------------
(2)本公司114年截至1月底止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 (單位:仟元)
項目 幣別 融資額度 已使用額度 未使用額度
--------- ------- ------------ ----------- -------------
短期借款 NTD 60,000 56,000 4,000
中期借款 NTD 10,000 10,000 0
6.因應措施: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2/14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2/14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794,306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446,541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55,565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80,99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51,582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51,582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3.3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302,389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79,24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023,14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4/02/17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2/17 ~ 114/02/21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3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杜拜、阿布達比、愛丁堡、倫敦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永豐證券邀請,將於上述時間地點,向法人投資者說明本公司未來業績目標、營運展望等相關資訊。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大研生醫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與 董事長張家銘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消字第54號民事起訴狀送達
4.事實發生日:114/02/1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114年2月14日收受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113年9月27日提出之團體訴訟民事
起訴狀,起訴狀內載55名在日本小林製藥紅麴事件主張受害的消費者中,其中有
29名消費者向本公司與本公司負責人提出求償。此係基於大研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先前進口日本小林製藥公司紅麴原料製作產品,因上開紅麴事故引發之消費糾紛。
經確認,依照起訴狀附表揭示,有關針對本公司提出之財產損害數目共計為新台
幣(下同) 348,952元,未附理由請求之精神慰撫金合計 119,361,002元。
6.處理過程:本公司後續將委託律師依法處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就起訴狀單方所稱實際損害與未舉證之慰撫金數據,初步依照過往實務前例估判,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未造成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基於法令要求及資訊公開原則,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將持續追蹤,依規定發布重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2/14
2.發生緣由:通用矽酮股份有限公司二廠配料室,於114/02/14上午11點發生火警
,已快速疏散所有人員,無造成人員傷亡,在消防單位全力協助下火勢已控制
並安全善後。本公司有投保火災險,實際損失待判定。
3.因應措施:將儘速配合消防單位釐清起火原因並進行改善,未來將加強廠區安全
維護機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2/13
2.發生緣由:
(1)投資計畫內容:
本次董事會決議於印尼子公司投資興建設廠計劃,投資計畫總金額美金201,611仟元
(約折合新台幣6,471,713仟元,匯率32.1換算,以下同),授權董事長於額度以內,
取得土地及後續設廠規劃(包括洽商交易細節、簽署相關文件等相關事宜)。
(2)預計投資金額:美金201,611仟元。
(3)預計投資日期:依營運需要分次投入資金。
(4)資金來源:自有資金、銀行融資或資本市場籌資。
(5)具體目的:集團長期營運發展需求,提升全球佈局競爭力。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印尼Sragen設廠投資案,資本支出之交易對象及金額確定時,
如符合「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公告規定,將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增資貴成集團有限公司(NobleSuccessGroupLimited)
1.事實發生日:114/02/13
2.發生緣由:不適用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貴成集團有限公司(Noble Success Group Limited)
2.事實發生日:
114/02/13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總金額:美金5,000萬,得於總額度內分次執行。
(約折合新台幣1,605,000仟元;匯率32.1)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
,得免揭露其姓名):
為本公司直接持有100%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
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
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
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
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決議;得分次投資,並授權董事長於額度內辦理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
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 累積持有股數(含本次交易):不適用
(2) 累積投資金額(含本次交易):美金53,342仟元
(3) 持股比例:100%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
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
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1) 占總資產之比例:9.03%
(2) 占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17.79%
(3) 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5,466,208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因應本公司擬於印尼設立生產基地投資案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02月13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02月13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
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
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否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銀行融資或資本市場籌資
3.因應措施:
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2/13
2.發生緣由: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捷利投資有限公司
2.事實發生日:
114/02/13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總金額:美金49,957仟元,得於總額度內分次執行。
(約折合新台幣1,603,604仟元;匯率32.1)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
得免揭露其姓名):
為本公司直接持有100%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
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
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決議;得分次投資,並授權董事長於額度內辦理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
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 累積持有股數(含本次交易):不適用
(2) 累積投資金額(含本次交易):美金52,166仟元
(3) 持股比例:100%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
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
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1) 占總資產之比例:9.31%
(2) 占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18.35%
(3) 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5,466,208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因應本公司擬於印尼設立生產基地投資案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02月13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02月13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
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
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否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子公司捷利投資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增資PTChungJyeIndonesia
1.事實發生日:114/02/13
2.發生緣由: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PT Chung Jye Indonesia
2.事實發生日:
114/02/13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總金額:累計美金49,957仟元,得於總額度內分次執行。
(約折合新台幣1,603,604仟元;匯率32.1)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
得免揭露其姓名):
為本公司直接持有99.913%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
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
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
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
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決議;得分次投資,並授權董事長於額度內辦理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
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 累積持有股數(含本次交易):不適用
(2) 累積投資金額(含本次交易):美金49,957仟元
(3) 持股比例:99.913%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
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
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1) 占總資產之比例:8.45%
(2) 占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16.66%
(3) 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5,466,208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因應本公司擬於印尼設立生產基地投資案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02月13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02月13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
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
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否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子公司薩摩亞商中杰鞋業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捐贈「財團法人中傑公益慈善基金會」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02/13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2/13
(2)捐贈原由: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實踐永續經營理念,及推動社會公益
慈善活動。
(3)捐贈金額:新台幣壹仟伍佰萬元。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中傑公益慈善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關係人之公益機構。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2/13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 114/02/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陳榮松 副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本公司關係企業印度Fusionsole Footwear
Private Limited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損及本公司利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