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01/08
2.發生緣由:本公司稽核主管異動
3.因應措施:
(1)人員變動別: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1/08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岳翰,本公司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
「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4/01/08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1/08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認股繳納期限於114年1月8日
截止,惟仍有部份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故本公
司特此催告。
3.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4年
1月9日至114年2月10日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如有認股意願,敬請於上述期間內
,持原繳款書至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古亭分行及全國各分行辦理
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3)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
(地址:110003台北巿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6636-5566)。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重要子公司AcepodiaBiotech,Inc.宣布與百奧賽圖合作雙特異性抗體雙藥物複合體(BsAD2C)研發
1.事實發生日:114/01/07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百奧賽圖(北京)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4/01/07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6976.TT)之重要子公司Acepodia Biotech, Inc.與百奧賽圖(HKEX:02315)
今日正式宣布達成戰略合作,啟動雙特異性抗體雙藥物複合體(BsAD2C)的共同開發
計畫。這項合作計畫旨在針對腫瘤治療中最具挑戰性的問題-腫瘤異質性與藥物抗藥性
,提供創新解決方案。
這次合作將百奧賽圖的RenLiteR平台與育世博的抗體雙藥物連結(AD2C)技術結合,
透過雙效載藥的創新方法,針對多線治療與多重疾病病因路徑進行精準攻克,期望能帶
來更有效的癌症治療。雙特異性抗體(BsAb)結合抗體雙藥物連結技術,目標強化藥物
的特異性與功能性,還能更有效應對腫瘤的異質性與藥物抗性。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國際合作,對公司業務發展有正面助益。
10.具體目的:藉由國際合作,加快產品開發速度與提升國際競爭力。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4/01/06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4/01/06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本公司減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84,530,000元,流通在外股數為38,453,000股,
,每股淨值為新台幣5.37元。
(2)本次註銷減資新台幣740,000元,註銷股份74,000股。
(3)本公司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83,790,000元,流通在外股數為38,379,000股
,每股淨值為新台幣5.38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
5.其他應敘明事項:
(1)主管機關業於114年1月6日核准辦理變更登記在案,本公司於114年1月7日
收到核准通知。
(2)每股淨值係依最近一期(113年第二季)會計師核閱財務報告計算。
(更正113/11/22公告)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辧理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11/22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微電一號(股)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30,97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有短期融通之必要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6,53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6,871
5.計息方式:
不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自實際撥款日起,一年後為清償日,並得依據實際營運狀況,提前清償所欠款項。
(2)日期:
自實際撥款日起,一年後為清償日,並得依據實際營運狀況,提前清償所欠款項。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93,7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7.58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最近期財務報表為113年第二季合併報表。
二、更正資料如下:
2(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
更正前:353,700(仟元)
更正後:0(仟元)
2(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更正前:393,700(仟元)
更正後:40,000(仟元)
1.事實發生日:114/01/07
2.公司名稱:青松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4年
01月07日下午15時30分截止,惟有部份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
依法辦理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4年01月
08日起至114年02月08日下午15時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員工,須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文心分行及全台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
依其認購股數撥入認股人登記之集保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1/07
2.發生緣由:本公司獨立董事辭任
3.因應措施:
(1)人員變動別:獨立董事
(2)發生變動日期:114/01/0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鍾毓東、獨立董事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
「新任」):辭職
(6)異動原因:本公司114/01/07接獲鍾毓東先生通知,因個人因素辭任獨立董事職務。
(7)生效日期:114/01/07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1/07
2.發生緣由:依據「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十條規定,
公告本公司簽訂初次上市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價款及存儲價款專戶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約日期:114/01/07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台南分行
公告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及相關事宜(補充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12/09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0/25
(2)發行股數:2,5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以新台幣25,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50元。
(6)員工及原股東認購比例:本次現金增資案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15%供
本公司員工認購,計375,000股;其餘85% 計2,125,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
名簿記載之持有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11.522股。
(7)公開銷售股數:無。
(8)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9)本次增資資金用途: 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
(10)本次現金增資相關時程如下:
A.認股基準日:113/12/30。
B.最後過戶日:113/12/25。
C.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12/26至113/12/30。
D.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4/1/6至114/1/10。
E.特定人繳款期間:114/1/13~114/3/8(補充公告)
(1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12/9。
(12)委託代收款項機構: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行及全台各分行。
(1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雅分行。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2月9日金管
證發字第113036572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額度、發行條件、資金運用計畫、進度、
預期可能產生效益等及其他未盡事宜,如因主管機關修正、法令變更或基於
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而需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及簽署相關之契
約與文件。
1.事實發生日:114/01/07
2.公司名稱:裕山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
114年01月07日截止,若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提醒於催繳期間完成繳款。
6.因應措施:
一、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4年01月08日起
至114年02月08日下午3時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二、尚未繳款之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至台北富邦銀行高雄分行辦理繳款,
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三、於催繳期間繳款之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
依其認購股數撥入認股人登記之集保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1/0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謝壹琳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待董事會通過後另行公告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4/02/07
8.其他應敘明事項:稽核暫由代理人李雅惠接任,新任稽核主管
待董事會通過後另行公告。
本公司獲得線雕線材聚對二氧環己酮(PDO)可吸收縫線產品之中國藥品監督管理局(NMPA)第三等級醫療器材許可證核准通知。
1.事實發生日:114/01/06
2.公司名稱: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獲得線雕線材聚對二氧環己酮(PDO)可吸收縫線產品之
中國藥品監督管理局(NMPA)第三等級醫療器材許可證核准通知。
(國械注許20253020001)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公司研發生產之線雕線材
聚對二氧環己酮(PDO)為帶刺狀的縫線材料,以適當的手術方式,消除真皮層張力。
有效調整角度,進一步將組織拉近以利所要張力軟組織的縫合。取得此中國核准證後,
由本公司100%持股中國子公司「上海香鑽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為銷售總代理,
負責拓展中國區業務,並增加臨床應用之廣度及深度。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1/07
2.發行股數:普通股2,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臺幣2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臺幣30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2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增資發行新股總數90%
計1,8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亦即每仟股可認購115.16776770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
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2/09
13.最後過戶日:114/02/04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2/05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2/09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4/02/14~114/03/14
(2)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4/03/17~114/03/20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4/01/07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國泰世華銀行南京東路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國泰世華銀行南港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已於113年12月25日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申報現金增資
發行普通股2,000,000股,發行價格每股暫定為新台幣3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4年1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8142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2)有關本次現金增資各項事宜,若因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規定或實際需要須調整時
,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之。畸零數及原有股東、員工逾期不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
辦理併湊之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子公司SyntecIntelligenceTechnologySdn.Bhd.公告購置土地相關事宜(簽訂買賣契約)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Land 1: Geran 334926, Lot 106718, Mukim Kapar, Daerah Klang, Negeri Selangor
Land 2: Geran 334927, Lot 106719, Mukim Kapar, Daerah Klang, Negeri Selangor
2.事實發生日:114/1/7~114/1/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單位:土地面積15,916平方公尺(約4,814.59坪)
交易總金額:馬幣36,835仟元 (約新台幣257,916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自然人,非本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買賣契約辦理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市場行情及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依本公司113年10月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於馬來西亞設立Syntec APEC
子公司(正式設立後公司名稱為Syntec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Sdn. Bhd.)
預計投資金額美金1,700萬元,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美金1,700萬元額度內全權處理
後續子公司設立、資本投入及文件簽署、購置土地、設廠規劃等相關事宜。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HASB Consultants (Kajang) Sdn Bhd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Hee Chee Meng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V0689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公司整體營運發展及全球供應鏈佈局所需。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高雄市彌陀區安港段0692-0000地號、0695-0000地號、0694-0000地號、0696-0000地號
2.事實發生日:114/1/7~114/1/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1,406.09平方公尺,折合425.34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77,078,731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對象係屬三位自然人且非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依不動產買賣契約書辦理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價格係參考估價報告並經雙方議價,經由民國114年1月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兆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 77,160,514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蘇文清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4)台內估字第000201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富家通不動產仲介經紀股份有限公司,經紀費用為總價金1%。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建置廠辦大樓,因應公司長遠營運發展所需。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01月07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於114年1月8日先向地主一簽訂契約購置5/8持分,共265.83坪,約48,174,206元
於114年6月1日再向地主二及地主三購買剩餘產權,共159.51坪,約28,904,525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3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及相關事宜(新增代收及存儲行庫)
1.事實發生日:114/01/06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13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等事宜
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03
(2)發行股數:8,008,000股
(3)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臺幣80,08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臺幣88元
(6)員工及原股東認購比例: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發行新股之15%,
計1,201,2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85%,計6,806,800股,由原股東按
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7)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
行拼湊,並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之,逾期未繳納
股款者,其認股權利視為自動放棄,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
累積畸零股股份,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與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0)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1)本次增資訂定時程如下:
a.最後過戶日:114年01月20日
b.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14年01月21日至114年01月25日止
c.認股基準日:114年01月25日
d.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自114年02月05日至114年02月07日止
e.特定人繳款期間:自114年02月10日至114年02月12日止
f.增資基準日:114年02月12日
(l2)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4年01月06日
(13)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向上分行
(14)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寶成分行
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3年12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768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
如因市場情況及主管機關要求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相關契約、文件及發行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114/01/07
3.報導內容:……治療小兒癲癇的HND-045合作案亦將有里程碑金挹注金流,目前
仍在進行審查中的戒菸藥HND-032,則有機會在3∼5月取證。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關於本公司財務業務及產品開發進度,請以
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資訊為準。
6.因應措施: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說明,確保投資人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藥物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申請藥證之時程有其不確定性,
且不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並以
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之資訊為準。
1.事實發生日:114/01/07
2.發生緣由:
(1)發生變動日期:114/01/07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自然人董事/葉仲軒
(4)舊任者簡歷:騰鴻機櫃系統股份有限公司業務部銷售總監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
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因業務繁忙辭任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6/27 ~ 114/06/26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9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3.因應措施:董事席次仍在本公司章程規範內,故無須補選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114年01月07日接獲葉仲軒董事辭任書,辭職生效日為114年01月07日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4/01/13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1/13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生技園區一樓大會議室(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七段508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受邀參加元大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法人說明會當日將上傳相關簡報資料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本公司取得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出具「係屬科技事業且具市場性」之意見書
1.事實發生日:114/01/06
2.公司名稱:竟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來函通知取得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出具
本公司「係屬科技事業且具市場性」之意見書,函文字號中華民國114年01月02日
證櫃審字第1130011872號。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依規劃時程提出股票上櫃之申請作業。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