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執行長
2.發生變動日期:114/01/0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周繁湘/樂點股份有限公司(GASH)營運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趙誓凡/直流電通(股)公司總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因應公司內部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4/01/03
8.其他應敘明事項:周繁湘先生辭任,原執行長一職由現任總經理
趙誓凡接任。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1/03
2.公司名稱:新應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286,000股,每股面
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102,86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
中心113年12月13日證櫃審字第1130011365號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410.26元,
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
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587.07元,高於最低承銷價之1.17倍,故公開申購承銷
價格以每股新台幣480元發行。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DiazepamInjection獲得美國FDA核准並取得藥證(ANDA)
1.事實發生日:114/01/03
2.公司名稱:祥翊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開發之學名藥產品Diazepam Injection
獲得美國FDA核准並取得藥證(ANDA)。
6.因應措施:本產品將透過本公司於美國當地之銷售夥伴進行銷售。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學名藥適應症為抗焦慮,依據IQVIA資料庫數據,該藥品近一年全美
之銷售金額約為美金1,883萬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林永彬、林廷峰、吳登科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3年度偵字第6318號、113年度偵字第6319號、
113年度偵字第6320號、113年度偵字第11804號
2.事實發生日:114/01/03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上述人員經檢查官認定違反證券交易法之嫌,
收到旨揭起訴書在案。
4.處理過程:當事人已委任律師依法處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未造成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4年1月3日接獲當事人通知,收到起訴書,依法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訂定認股基準日相關事宜(含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行庫)
1.事實發生日:114/01/03
2.發生緣由:依113年12月11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2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735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1/03。
(2)發行股數:2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以面額計新台幣2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5元。
(6)發行價格:員工及原股東認購比例:本次現金增資案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
留發行股數10%供本公司員工認購,計2,000,000股;其餘90% 計18,000,000股
,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比例認購,原股東按每仟股認購
360股。
(7)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
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認購,原股東及
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
格認購之。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
普通股股份相同。
(10)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1)本次增資訂定時程如下:
a.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1/15。
b.最後過戶日:114/01/10。
c.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4/01/11至114/01/15。
d.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4/01/23至114/02/10。
e.特定人繳款期間:114/02/11至114/02/27。
(12)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4/01/03。
(13)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台灣銀行南港分行。
(14)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華南商業銀行南港分行。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113年12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
(二)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條件、計畫項目、暫訂價格、預定進
度及預計產生效益,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相關事項,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核
定及為因應客觀環境需修正或變更,及向主管機關申請延期或撤銷,或前述各
項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1/03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1/2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2,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臺幣2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新臺幣6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
,計300,000股由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本次發行新股總數85%,計1,700,000股由原股東按
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原股東每仟股認購58.16829675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
停止過戶日首日起前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拼湊及拼湊
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以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本次增資時程如下:
a.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 114/01/13
b.最後過戶日:114/01/08
c.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1/09
d.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1/13
e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4/01/14 ~ 114/01/20
f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4/01/21~ 114/02/04
(14).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4/01/02
(15).委託代收存款機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儲蓄部分行。
(16).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西湖分行。
(17)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募集金額、發行價格、發行股
數、資金運用計畫、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
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1/03
2.發生緣由:依據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公告本公司簽訂現金增資委託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行庫合約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簽約日期:114/01/02
(2)委託代收股款行庫: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儲蓄部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行庫: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西湖分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依「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向中國證監會進行備案,業已取得境外發行上市備案通知書。
1.事實發生日:114/01/03
2.發生緣由:本公司依「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
向中國證監會進行備案,經中國證監會通知本公司通過境內運營實體
上高縣中杰鞋業有限公司提交的境外首次公開發行的備案材料。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1/02
2.發生緣由:稽核主管異動
3.因應措施:
(1)人員變動別:稽核主管
(2)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福官/耀穎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稽核主管
(3)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待董事會通過後另行公告
(4)異動情形:辭職
(5)異動原因:辭職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內部稽核職務於114/01/02由稽核代理人傅國榮暫代,
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待董事會通過另行公告。
公告本公司更換股務代理機構業經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函覆准予備查。
1.事實發生日: 114/01/02
2.公司名稱:富田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自114年02月27日起改委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業已於
113年12月31日經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函覆准予備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股務作業自114年02月27日起委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凡本
公司股東自上開日期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
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以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
敬請駕臨或郵寄台北市100003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電話:(02)6636-5566
1.發生變動日期:114/01/02
2.法人名稱:飛龍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陳三傑
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副總經理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指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4/01/02~114/06/22
9.新任生效日期:114/01/0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4年01月02日接獲該法人來函。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1/02
2.發行股數:7,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75,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5元。
6.員工認股股數:發行新股總額15%,計1,05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發行股份總數85%計5,95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
認購,原股東每仟股可認購221.080432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併湊成整股認購,逾期未辦理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併湊後不足一
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2/09
13.最後過戶日:114/02/04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2/05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2/09
16.股款繳納期間:114/02/13~114/02/19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
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
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客觀環境改變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
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2月20日金管證
發字第1130366859號函核准在案。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技術長
2.發生變動日期:114/01/0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俊發/山太士股份有限公司研發部副總經理暨技術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職務晉升
7.生效日期:114/01/02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1/02
2.發生緣由:本公司受邀參加國票綜合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1/03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時30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復興北路99號(?亞會議中心)2樓201會議室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國票綜合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
說明會,說明本公司營運概況及未來發展。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1.事實發生日:114/01/02
2.發生緣由:
(1)發生變動日期:114/1/2
(2)法人名稱:日盛台駿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汪光遠
(4)舊任者簡歷:日盛台駿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莊明哲
(6)新任者簡歷:
日盛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台駿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日盛台駿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113/07/03~116/07/02
(9)新任生效日期:114/01/02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14/01/02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副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莊明哲
日盛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台駿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日盛台駿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5.異動原因:新任
6.新任生效日期:114/01/02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3/12/30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3/12/30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庫藏股股份註銷前:
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21,620,000元,流通在外股數22,162,000股,
每股淨值新台幣14.21元。
(2)庫藏股股份註銷後:
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21,570,000元,流通在外股數22,157,000股,
每股淨值新台幣14.22元。
本公司本次辦理註銷庫藏股股數為 5,000股。
註:依113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計算淨值。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
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3年12月31日取得新北府經司字第1138106325號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1/02
2.公司名稱:遠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經113/12/20董事會決議113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發行總股數為1,000,000股,
每股認購價格41.50元,合計新台幣41,500,000元,業已於114年01月02日收足股款。
(2)增資基準日為114年01月06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私募普通股重要說明事項,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私募專區查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二次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之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01/02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為引進長期策略型投資人及股權規劃。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1)董事:吉晟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放棄認購股數:932,656股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00%
(2)董事:貝克西弗股份有限公司
放棄認購股數:647,382股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00%
(3)董事:吉帝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放棄認購股數:597,344股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1/02
2.公司名稱:吉晟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13年第二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4年01月02日下午3時30分截止,惟
有部份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訂定股款催繳期間為
114年01月03日至114年02月03日下午3時30分止。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前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第一商業銀行大直分行
暨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數撥入認股人之集保證券存摺帳戶。
(4)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27號6樓,電話:02-2563-5711)。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