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11/18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 M PRO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INC.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3/11/18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協助本公司於越南的醫療研究、臨床試驗合作及越南市場開發之合作對象。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立即影響,將在2025年開始執行。
10.具體目的:確定在越南的合作伙伴。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
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子公司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現金增資及認股基準日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1/18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數10%,計3,00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非屬公開銷售方式。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原股東認購發行股數90%,計27,000,0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
認購不足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營運需求及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1.已於113年11月18日經董事會
決議授權董事長於決議日起一年內分次發行300,000仟元,
擬按增資計畫時程進行第一次增資100,000仟元
(1)發行股數:10,000,000股
(2)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3)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數10%,計1,000,000股
(4)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原股東認購發行股數90%,計9,000,000股
2.第一次增資基準日:113年12月05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標的物之名稱: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標的物之性質: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3/11/18~113/11/18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30,000仟股
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0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300,00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不超過新台幣300,000仟元,依資金需求分期投資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以現金方式增資,經本公司董事會核准通過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9.11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數量:205,000仟股
累積持有金額:新台幣2,050,000仟元
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依聯貸授信合約
規定全數質設於土地銀行聯貸銀行團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89.19%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100.14%
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493,652)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長期投資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1月18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11月18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1.授權董事長於董事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次投資及配合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處理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2.本公司營運資金為負數,仍取得該有價證券之資金來源說明:銀行融資及自有資金
以取得子公司增資之股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1/18
2.公司名稱:火星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積極拓展海外市場,考量海外市場相關准證申請及未來營運規劃等需求,
擬以現金於台灣新設立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預計投資金額為新台幣貳佰萬元整。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有關設立子公司相關事宜,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1/18
2.公司名稱:達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
於本公司股票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初次上市掛牌前,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等資訊。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 (02)2361-1300
(4)本公司上市後之股務代理機構仍為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並未變動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1/18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重要決議事項一、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
重要決議事項二、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重要決議事項三、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
重要決議事項四、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重要決議事項五、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管理辦法。
重要決議事項六、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
重要決議事項七、全面改選董事7席(含獨立董事4席),
董事當選人:
實衍資本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欽祥
實衍資本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柯俊輝
修智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達雄
獨立董事當選人:
李育家
闕聖哲
許仲言
陳淑妹
重要決議事項八、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3/11/18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董事:實衍資本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欽祥
(2)董事:修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達雄
(3)董事:實衍資本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俊邦
(4)董事:陳恭宏
(5)董事:修智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良猷
(6)董事:麥克強
(7)董事:修智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德一
(8)監察人:蘇朝山
(9)監察人:詹佳翰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董事:實衍資本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欽祥/ 實衍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董事:實衍資本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柯俊輝/立本台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所長
(3)董事:修智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達雄/ 修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獨立董事:李育家/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理事長
(5)獨立董事:闕聖哲/意德士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暨總經理
(6)獨立董事:許仲言/三六九全方位設計有限公司 董事長
(7)獨立董事:陳淑妹/財團法人臺北市探索生命教育基金會 董事
4.異動原因:全面改選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1)董事:實衍資本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欽祥:2,285,693股
(2)董事:實衍資本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柯俊輝:2,285,693股
(3)董事:修智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達雄:6,375,528股
(4)獨立董事:李育家:0股
(5)獨立董事:闕聖哲:0股
(6)獨立董事:許仲言:0股
(7)獨立董事:陳淑妹: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2/06/16~115/06/15
7.新任生效日期:113/11/18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臨時會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3/11/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實衍資本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欽祥
(2)董事:實衍資本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柯俊輝
(3)董事:修智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陳達雄
(4)獨立董事:李育家
(5)獨立董事:闕聖哲
(6)獨立董事:許仲言
(7)獨立董事:陳淑妹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11/18~116/11/17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表決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1/18
2.發生緣由:
因應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職務。
原任監察人蘇朝山先生及詹佳翰先生任期至本次股東臨時會改選完成時止。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原任期為112/06/16~115/06/15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1/18
2.發生緣由: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並由新任獨立董事擔任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委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李育家/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理事長
獨立董事:闕聖哲/意德士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暨總經理
獨立董事:許仲言/三六九全方位設計有限公司 董事長
獨立董事:陳淑妹/財團法人臺北市探索生命教育基金會 董事
(4)異動原因:本公司選舉獨立董事並依公司章程設置審計委員會
(5)原任期:不適用
(6)新任生效日期:113/11/18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113/11/18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欽祥/實衍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欽祥/實衍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
6.新任生效日期:113/11/18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1/18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李育家/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理事長
闕聖哲/意德士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暨總經理
許仲言/三六九全方位設計有限公司 董事長
陳淑妹/財團法人臺北市探索生命教育基金會 董事
(4)異動原因:本公司113/11/18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
(5)原任期:不適用
(6)新任生效日期:113/11/18
(7)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之任期與本屆董事會任期相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1/20
2.發生緣由:本公司受邀參加凱基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3.因應措施: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年11月20日(星期三)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時30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中山區明水路700號12樓)
(4)召開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
本公司受邀參加凱基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說明公司營運及未來展望
(5)召開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簡報內容檔案將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公告法人董事代表人辭任暨董事變動達三分之一
1.發生變動日期:113/11/15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黃金舜
(2)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蔡明聰
(3)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蕭彰銘
(4)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范景章
(5)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邱建強
4.舊任者簡歷:
(1)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2)青年生技(股)公司執行長
(3)青年生技(股)公司董事
(4)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北護分院藥劑組組長
(5)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秘書長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法人董事代表人辭任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3/06/20 ~ 116/06/19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5/9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0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是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3/11/15
2.法人名稱:盛弘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黃金舜
4.舊任者簡歷: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5.新任者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代表人辭任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3/06/25至116/06/24
9.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待盛弘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指派新任法人董事代表人後,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補充公告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行庫)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11/15
2.發行股數:7,7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77,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3元。
6.員工認股股數: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0%股份,計77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發行新股總數之90%,計6,93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
持有股份比例認購之,每仟股暫定認購78.771119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
申報拼湊之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12/01
13.最後過戶日:113/11/26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1/27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2/01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3/12/09至113/12/13
(2)特定人繳款期間:113/12/16至113/12/20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11/15。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聯邦商業銀行西湖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聯邦商業銀行內湖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於民國113年11月06日經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3036124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所訂之發行金額、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募集金額、
預計進度及可能產生效益等暨其他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法令規定
及因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變更時,於法令許可範圍內,業經113年08月09日董事會
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本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項,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13/11/15
2.投資計畫內容:子公司Thai Whetron擬建置廠房及購置機器設備
3.預計投資金額:泰銖 3.09億元
4.預計投資日期:董事會核准後二年內施行
5.資金來源:自有資金或銀行借款支應
6.具體目的:為提升公司競爭力及未來營運發展需求
7.其他應敘明事項:待實際工程發包及交易對象確定後,本案將依子公司「取得或處分
資產處理程序」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行政副總、代理發言人、公司治理主管、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11/1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1)行政副總、代理發言人、公司治理主管:鄭皓文/本公司副總經理
(2)會計主管:謝明純/本公司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1)執行副總、代理發言人、公司治理主管:黃湘琦/本公司財務長/
台船環海風電工程財務長
(2)會計主管:張庭瑜/基育生物財會資深經理/基龍米克斯財會資深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新任
6.異動原因:鄭皓文、謝明純辭職經董事會通過黃湘琦、張庭瑜為新任者
7.生效日期:113/11/15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經本公司113/11/15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3/11/15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彭賢禮
4.舊任者簡歷:康霈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彭賢禮皮膚科診所院長、
台灣醫用雷射光電學會理事長、台灣皮膚暨美容外科醫學會理事長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因個人業務繁忙,自113年11月15日晶鑽生醫董事會後起辭任獨立董事職務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3/6/27~115/6/15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8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3/4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是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公司113年臨股會增選獨立董事1席及股東常
會補選2席,彭賢禮辭職後,待114年股東會補選,目前公司獨立董事任期餘為3人。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3/11/15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彭賢禮
4.舊任者簡歷:康霈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彭賢禮皮膚科診所院長、
台灣醫用雷射光電學會理事長、台灣皮膚暨美容外科醫學會理事長
5.新任者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因個人業務繁忙,自113年11月15日晶鑽生醫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後
起職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3/6/27~115/6/15
10.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