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
如股息率等):
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3/11/11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500,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
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Ina Energy Australia Pty., Ltd.;本公司100%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
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
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
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
之債權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
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
約定事項:
(1) 付款期間:未來依營運狀況分次增資
(2) 付款金額:不超過新台幣500,000,000元
(3)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公司於113年11月11日召開之董事會決議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不適用
12.有價證券標的公司私募參考價格與每股交易金額差距達20%以上:不適用
13.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
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投資金額:上限新台幣500,000,000元
(2)持股比例:100%
(3)權利受限情形:無
14.迄目前為止,私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
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1)占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10.09%
(2)占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12.85%
(3)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709,386仟元
15.經理人及經紀費用:
無
16.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擴展澳洲市場及投資澳大利亞大型再生能源專案
17.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8.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是
19.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1月11日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11月11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3.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5.其他敘明事項:
預計未來一年增資時程將依據澳洲市場業務拓展情形分次增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11/11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城市發展電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8,902,748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905,52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305,52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070,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00,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寶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75%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8,902,748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86,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50,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8,902,748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2,047,520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309.68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至四款,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事項
1.事實發生日:113/11/1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城市發展電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8,902,74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905,52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305,52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070,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2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7,032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合約解除保證責任條件已達成
(2)日期:
合約解除保證責任條件已達成之日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8,902,74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2,047,52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309.68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09.6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參加國防部公開招標,得標「艦艇進出塢作業開口式契約」
1.事實發生日:113/11/11
2.公司名稱:國防部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無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發生緣由:本公司參加國防部「艦艇進出塢作業開口式契約」採購案之
公開招標,與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併列得標,以最低標新臺幣
1,492,331,332元得標。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11/11
2.公司名稱: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02)6636-5566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1/1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3,7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37,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47元溢價發行,
實際發行價格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
依據上櫃前公開承銷相關規定,
並按當時市場狀況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37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3,330,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計
37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3,330,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
之1規定及112年12月8日股東臨時會決議,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
全數委由承銷商辦理公開承銷事宜,不受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之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對外公開承銷未募足部份,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
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2)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
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重要內容(包含發行價格、發行條件
發行條件、資金運用計畫及進度、預計可能之效益、
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訂定股款繳納期間及增資基準日、
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之議定、簽署承銷契約、
代收股款合約及其他相關事宜),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如因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
或客觀環境改變而有修正變更之必要時,
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之處,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113/11/11
2.公司名稱: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暫定承銷價格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
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3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元,總額新台幣33,00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
中心113年10月14日證櫃審字第113000932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保留增資發
行股數13.64%計450,000股供員工認購,除前項保留員工認購外,其餘
2,850,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113年05月24日之
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股以供全數提撥辦理上櫃前
之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按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
之規定限制。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
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同時以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方式辦理承銷。
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
書前興櫃有成交之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
及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其上限,暫訂為每股新台幣120元(競價
拍賣底價),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
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
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15倍為上限,故每股發行價格暫定以新台幣138元溢
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募集金額擬用於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民國113年11月14日至民國113年11月18日。
(2)公開申購期間:民國113年11月22日至民國113年11月26日。
(3)員工認股繳款日期:民國113年11月28日。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民國113年11月25日。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民國113年11月27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民國113年11月29日。
(7)增資基準日:民國113年12月02日。
六、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11/1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施雅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留職停薪復職
6.異動原因:育嬰假留職停薪復職
7.生效日期:113/11/1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留職停薪期間,內部稽核主管職務由原稽核代理人曾郁升暫代處理。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1/11
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22,5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3,225,000元。
6.發行價格:15.5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322,5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本次增資之目的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之增資基準日訂為113年11月19日
,並依法令規定辦理相關變更登記事宜。
(2)變更後公司實收資本額為293,225,000元,計29,322,500股。
代子公司亞青海洋文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於113年10月1日後變動會計估計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 113/11/11
2.變動之性質: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公報及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
為能合理反應資產之未來經濟效益,本公司之子公司亞青海洋文創股
份有限公司委託長興資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評估露營車之經濟耐用年
限並由簽證會計師就變更年限之合理性出具複核意見書。
3.變動之理由:本公司之子公司亞青海洋文創股份有限公司考量資產之實際使用情形,
擬變更露營車之估計耐用年限,以反映實際耐用年限、合理分攤成本,
以利提供可靠且更攸關資訊,露營車之耐用年限延長5年。
4.改用新會計政策追溯適用之變更期間:不適用。
5.會計變動前一年度影響項目與實際影響數:不適用。
6.會計變動前一年度期初保留盈餘之實際影響數:不適用。
7.會計年度開始日後始變動會計政策或會計估計事項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本公司之子公司亞青海洋文創股份有限公司考量資產之實際使用情形,擬變更露營車
之估計耐用年限,以反映實際耐用年限、合理分攤成本,以利提供可靠且更攸關資
訊,露營車之耐用年限延長5年。
8.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其追溯適用不可行之原因、會計變動如何適
用及何時開始適用之說明:不適用。
9.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會計師對會計變動前一年度查核意見之影
響表示之意見:不適用。
10.會計師就合理性逐項分析表示之意見:
本次變更業經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就合理性分析出具會計師複核意見如下:
亞果遊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亞果公司)擬調整延長子公司亞青海洋文
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亞青公司)其他設備中營地車(以下稱標的資產)之耐
用年數,就亞青公司變更設備折舊年限及預計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數等事項,
業經本會計師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六條規定予以複核竣事
,茲說明如下:
一、 經取得亞青公司民國113年9月30日財產目錄,瞭解其擬調整之標的資產
原記載耐用年數為5年。
二、 因標的資產實際使用情形與當初耐用年限設定時之狀況有所不同,故 亞青
公司委託長興資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依據國際會計準則對於耐用年限評估的
規範與精神,進行標的設備經濟年限評估程序,並提出相關評估報告。
三、 長興資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之專案主持估價師於民國113年9月24日會同
亞青公司之管理幹部進行實地查核,其評估報告重點如下:
(1)標的資產經濟效益耗用程度與使用頻率呈正相關,民國112年及113年
受到疫情影響,實際使用率較預估使用率來的低,導致標的資產磨損程
度不大。
(2)針對標的資產原製造廠商提供之車體耐用說明書,其材質主要為車體金
屬及玻璃,在正常使用及保養下應可使用達10年。
(3)依照行政院主計處彙編之「機械及設備分類明細表」,標的資產類似
「交通及運輸設備分類明細表」中,第1項第4目第4節號碼4010404-02
宿營車,建議最低使用年限為25年。
四、 依亞青公司之設算資料,預計自民國113年10月1日起將部份機器設備
之估計經濟效益年數調整,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數係認列於民國113年
10月1日起之未來影響期間,故對前一年度相關項目及前一年度期初保
留盈餘均無影響;預估民國 113年度之折舊費用將減少約新台幣749仟
元。
五、 經覆核 亞青公司之設算資料及長興資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評估報告,並
未發現有重大不合理之情事。
11.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無。
12.因應措施: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業經民國113年11月11日董事長同意並送請監察人承認後,
依規定公告申報,並另將提報最近一次股東會。
1.事實發生日:113/11/11
2.事實發生主體:本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本公司前於113年07月02日經彰化環境保護局與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派員執行空
污稽查,因坩鍋爐作業區(E009)作業時,其移動式氣罩收集設備未於坩鍋爐
上進行廢氣收集作業,造成空氣污染。
4.處理過程:本公司將依裁處書中所載之期限繳納罰款,限期完成改善並參加環境講習。
5.處分情形:罰鍰及處環境講習4小時。
6.是否遭裁處罰鍰:是
7.裁罰金額(元):新台幣 450,000 元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新台幣45萬元整。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無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已依相關規定進行改善,且加強管理並教育訓練,以符合相關法規之規定。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113/07/17
12.其他應述明事項: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裁處罰鍰新台幣22.5萬元。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罰鍰新台幣22.5萬元。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1/11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11/11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9/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463609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8338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974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2730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0561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056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7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28396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82679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45717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11/11
2.契約相對人:浩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關係企業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3/11/1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出售標的物名稱:台北市復興北路99號3樓營業處所及慶城街1號地
下一、二層5個停車位
(2)出售總價款:新台幣490,500,000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增進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營運發展規劃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1/11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11/11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9/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59,854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25,918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40,628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44,796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44,770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44,770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28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62,383
12.期末總負債(仟元):42,321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20,062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11/11
2.公司名稱:銳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
第2款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145,000股,競價拍賣
最低承銷價格為新台幣107.14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
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154.93元;
公開申購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20元;總計新台幣452,159,890元,業已全數
收足。
(2)現金增資基準日:113年11月11日。
1.發生變動日期:113/11/11
2.法人名稱:佳龍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吳界欣
4.舊任者簡歷:佳龍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陳澤輝
6.新任者簡歷:佳龍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長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2/02/01至114/06/23
9.新任生效日期:113/11/1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1/11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11/11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9/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743,214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40,126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63,94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64,98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30,00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30,00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3.1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968,904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088,74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880,15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1/11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3/12/27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797號(科工館南館S107中型研討室)
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補選本公司獨立董事一席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1/2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2/2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1/1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陳映志/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HUSHAN AUTOPARTS INC.代表人
(2)HUSHAN AUTOPARTS(VIETNAM) COMPANY LIMITED代表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總經理陳映志依法迴避,
其餘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1/11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11/11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9/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970,696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94,427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44,909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421,92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39,379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39,379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4.9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419,655
12.期末總負債(仟元):747,970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671,68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