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08/27
2.發生緣由:因應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依本公司章程及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規定
取代監察人職務。
(1)監察人:黃東村 原任期113/06/28~116/06/27
(2)監察人:謝宏琳 原任期113/06/28~116/06/27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27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103,500,000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年8月28日至114年10月27日。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5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元):
每股新台幣32元至69元之間,惟當公司股價低於前開買回之區間價格下限時,得繼續
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8.買回方式:自興櫃股票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93%。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8/27
2.公司名稱:群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因營運規劃考量,擬變更申請股票上市(櫃)之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為
「台中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司原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將更改為協辦輔導
推薦證券商。
(3).本公司原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將繼續擔任本公司
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
(4).實際生效日以主管機關核准生效日為準。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本公司檢測試劑DNlite-DKDuPTM-FetAELISAKit獲得科威特主管機關核發上巿許可
1.事實發生日:114/08/27
2.公司名稱:新穎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業務主管114/08/27上午轉發郵件,告知收到由科威特當地法規註冊代理人
郵件通知。公司在科威特申請檢測試劑DNlite-DKD uPTM-FetA ELISA Kit獲得
核發上市許可,適應症為預測二型糖尿病患的腎病變(DKD)風險評估。
(2)本次取得上巿許可之試劑,經評估後與之前各次情形相同,雖對公司短期財務及
業務無立即影響,但有助於公司產品在科威特當地及中東巿場銷售。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次取得上巿許可證後,有利於本公司產品在當地的銷售。
(2)本公司屬生技產業,有關本公司財務及營收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
為準,投資人請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2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8/2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5,964,161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人身保險業不適用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282,138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285,14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573,663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573,663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90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43,236,538
12.期末總負債(仟元):682,915,670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60,320,868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數據係依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8/27
2.公司名稱: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公司不良債權-豐昱國
際股份有限公司之聯貸案,業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公開標售聯
貸案不良債權,不良債權本金為新台幣535,942,002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臺北大巨蛋體育館之包廂
2.事實發生日:114/8/27~114/8/27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8月27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1個包廂
每單位價格:每月租金新台幣730,800元(含稅)
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新台幣2,911,342元(含稅)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對象: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企業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公司業務需求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按月支付租金,合計租期4個月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依據市場行情議定
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3,806,494元
(2)高力國際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3,432,242元
(3)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3,344,870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1)楊長達
(2)柯鳳茹
(3)蔡明航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96)北市估字第000106號
(2)(103)北市估字第000203號
(3)(109)北市估字第000285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基於業務上之整體規劃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8月27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2,911,342元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重要子公司BeliteBio,Inc公告受邀參加CantorFitzgerald投資銀行舉辦之全球醫療論壇(GlobalHealthcareConference)
1.事實發生日:114/09/05
2.公司名稱:Belite Bio, Inc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
本公司持有Belite Bio, Inc 52.02%;若假設該子公司給與之認股權全數經執行轉換為
普通股,本公司對Belite Bio, Inc之持股比例將稀釋為44.30%;若再假設該子公司發行
之權證全數經行使轉換為普通股,本公司對Belite Bio, Inc之持股比例將稀釋為42.81%
。另Belite Bio, Inc於111年績效獎酬計劃訂有Evergreen條款,對本公司可能產生持股
稀釋之影響請參閱113年度股東會年報「陸、特別記載事項」之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
項章節說明。
5.發生緣由:
重要子公司Belite Bio, Inc經營高管團隊受邀參加Cantor Fitzgerald投資銀行於美東
時間2025年9月3日至9月5日舉辦之全球醫療論壇(Global Healthcare Conference),並
於美東時間2025年9月5日上午8點舉辦爐邊談話(fireside chat)。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9/05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20:00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
New York Marriott Marquis, 1535 Broadway, New York, NY 10036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公司簡報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不適用
(6)公司網站是否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
investors.belitebio.com/presentations-events/events
(7)其他應敘明事項:線上直播網址請參考前項(6)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重要子公司BeliteBio,Inc公告受邀參加MorganStanley投資銀行舉辦之第23屆全球醫療年會(MorganStanley23rdAnnualGlobalHealthcareConference)
1.事實發生日:114/09/09
2.公司名稱:Belite Bio, Inc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
本公司持有Belite Bio, Inc 52.02%;若假設該子公司給與之認股權全數經執行轉換為
普通股,本公司對Belite Bio, Inc之持股比例將稀釋為44.30%;若再假設該子公司發行
之權證全數經行使轉換為普通股,本公司對Belite Bio, Inc之持股比例將稀釋為42.81%
。另Belite Bio, Inc於111年績效獎酬計劃訂有Evergreen條款,對本公司可能產生持股
稀釋之影響請參閱113年度股東會年報「陸、特別記載事項」之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
項章節說明。
5.發生緣由:
重要子公司Belite Bio, Inc經營高管團隊受邀參加Morgan Stanley投資銀行於美東時間
2025年9月8日至9月10日舉辦之第23屆全球醫療年會(Morgan Stanley 23rd Annual
Global Healthcare Conference),並於美東時間2025年9月8日下午5點35分舉辦爐邊
談話(fireside chat)。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9/09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5:35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Sheraton New York Times Square Hotel,
811 Seventh Avenue, New York City, NY, 10019, US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公司簡報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不適用
(6)公司網站是否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
investors.belitebio.com/presentations-events/events
(7)其他應敘明事項:線上直播網址請參考前項(6)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重要子公司BeliteBio,Inc公告受邀參加H.C.Wainwright&Co.投資銀行舉辦之第27屆全球投資年會(H.C.Wainwright27thAnnualGlobalInvestmentConference)
1.事實發生日:114/09/09
2.公司名稱:Belite Bio, Inc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
本公司持有Belite Bio, Inc 52.02%;若假設該子公司給與之認股權全數經執行轉換為
普通股,本公司對Belite Bio, Inc之持股比例將稀釋為44.30%;若再假設該子公司發行
之權證全數經行使轉換為普通股,本公司對Belite Bio, Inc之持股比例將稀釋為42.81%
。另Belite Bio, Inc於111年績效獎酬計劃訂有Evergreen條款,對本公司可能產生持股
稀釋之影響請參閱113年度股東會年報「陸、特別記載事項」之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
項章節說明。
5.發生緣由:
重要子公司Belite Bio, Inc經營高管團隊受邀參加H.C. Wainwright & Co.投資銀行於
美東時間2025年9月8日至9月10日舉辦之第27屆全球投資年會(H.C. Wainwright 27h
Annual Global Investment Conference) ,並於美東時間2025年9月9日上午8點舉辦
爐邊談話(fireside chat)。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9/09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20:00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Lotte New York Palace Hotel,
455 Madison Avenue, 50th Street, New York, NY 10022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公司簡報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不適用
(6)公司網站是否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
investors.belitebio.com/presentations-events/events
(7)其他應敘明事項:線上直播網址請參考前項(6)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2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2,182,000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臺幣21,82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20元溢價發行,惟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
視實際發行時之客觀環境及公開承銷方式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327,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1,855,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327,000股由本公司
員工認購外,其餘1,855,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113年10月23日
股東臨時會決議,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全數委由承銷商辦理公開承銷事宜,
不受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優先分認之規定。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2)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
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所定之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募集資金總額、計畫項目、
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要求、
基於營運評估、因應客觀環境需求或因其他情事而有修正之必要,暨其他未盡事宜
之處,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案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及股款繳納期間
等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4/09/15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9/15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福爾摩沙廳)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受邀參加台新證券法人說明會,分享思必瑞特生技營運成果及未來展望。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報名連結:reurl.cc/jrrzZL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重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修正114/08/26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8/27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11/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松山區長春路339巷2號B1
松基區民活動中心(禮堂)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一一二及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
(二)、一一二及一一三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三)、本公司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一一二及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二)、一一二及一一三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改章程案
(8).召集事由四、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五、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9/29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11/27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
份之股東書面之提案期間為114年09月22日至
114年10月01日止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應於114年10月01日下午5時前送達;
受理處所為本公司財務部(地址: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368號4樓之1)
因最後過戶日為假日,務請股東提前於營業日辦理股票過戶手續
(13.)本次股東會不發放紀念品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8/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認股繳納期限已於114年8月26日截止
,惟仍有部份原股東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故本公司特此催告。
3.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第142條之規定辦理,
自114年8月27日至114年9月30日下午3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臺灣銀行前鎮分行
及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3)若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電話:(02)23836888)。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8/27
2.發生緣由:
本公司114年5月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500,000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發行新股後公司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32,000,000元;定為每股32元
價格發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預計募資計48,00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8月15日證櫃新字第1140006060號函核准在案,惟為
因應市場波動等客觀環境調整,本公司114年8月27日董事會決議向主管機關申請
展延募集期限,並授權董事長辦理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114年5月8日及114年8月27日董事會決議事項,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股數、
認股率、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效益暨其他有關
本次現金增資之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基於營運評估、因客觀環境而需修正
或有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4年08月19日至114年11月18日。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143010187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06月10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華旭矽材
(7)變更後公司簡稱:華旭先進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6682,本公司簡稱變更為「華旭先進」。
(2)本公司英文名稱變動為「Hua Hsu Advanced Technology Co., Ltd.」。
(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4)本公司於民國114年08月19日收到經濟部變更登記核淮函。
(5)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處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第二十七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1.事實發生日:114/08/27
2.公司名稱:詠勝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股票面額變更(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5元)
之換發股票基準日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換發股票時程如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4年08月27日
(二)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14年08月28日至114年09月05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4年08月31日(因最後過戶日114年08月31日適逢星期例
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14年08月29日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08月3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4年09月01日至114年09月05日
(五)換發股票基準日:114年09月05日
(六)有價證券換發日:114年09月08日
(七)新股票興櫃買賣日及舊股票終止興櫃買賣日:114年09月08日
(八)自新股票興櫃買賣之日起原興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本次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二、本公司係辦理股票面額變更,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5元,業經
臺南市政府114年6月24日府經商字第114004123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及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7月4日證櫃審字第1140005470號函
核准在案。
三、配合上述面額變更,新股票上興櫃買賣日之參考價將按比例調整為舊股票最後
交易日成交均價之2分之1,請投資人注意。
四、股票面額變更後,財務資料例如:每股盈餘或每股淨值等將有所變動,建議投資人
可利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比率分析等作為投資分析指標參考。
1.事實發生日:114/08/27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準則辦理公告
3.因應措施:一.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1,12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正,
業經金管證發字第1140341186號函核准暨114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11,88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正,經濟部商業司經授商字
第11430096310號核准執照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於後:
1.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297,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計新台幣2,970,000,000元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2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計新台幣230,000,000元
3.增資後總股數:普通股3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計新台幣3,200,000,000元
4.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5.股票簽證機構:台灣銀行信託部
6.股票代理機構: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介壽路22號
7.增資股票發放日期:114/08/27
8.增資股票領取手續:敬請各股東憑寄發之(增資股股票領取單)
上蓋妥股東原留印鑑郵寄回本公司辦理領取手續。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8/26
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擬訂定本公司11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員工認股辦法案。
(2)通過擬執行員工現金增資認股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與佳世達集團南京明基醫院簽訂加速器硼中子捕獲治療中心建置合作協議
1.事實發生日:114/08/26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佳世達集團南京明基醫院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4/08/26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佳世達集團南京明基醫院簽訂加速器硼中子捕獲
治療中心建置合作協議。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可挹注營業收入,對公司財務有正面之助益。
10.具體目的:共同投入加速器硼中子捕獲治療中心建置,進一步攜手探索BNCT臨床應用
之潛力。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