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08/20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轉至上櫃交易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14/08/21
4.其它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申請股票初次上櫃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
06月24日證櫃審字第11401011071號函核准。
(2)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
櫃檯買賣中心114年07月10日證櫃審字第1140005350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3)本公司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洽定上櫃買賣開始日為114年08月
21日,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買賣。
1.發生變動日期:114/08/20
2.法人名稱:永笙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林正航
4.舊任者簡歷:合一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中心特助
5.新任者姓名:許心婷
6.新任者簡歷:鑽石生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財務主管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2/07/26至115/07/25
9.新任生效日期:114/08/2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4/08/20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4/08/20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前:
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583,101,000元,流通在外股數為158,310,100股,
每股淨值為新台幣26.68元。
(2)本次註銷減資新台幣350,000元,註銷股份35,000股。
(3)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後:
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587,831,000元,流通在外股數為158,783,100股,
每股淨值為新台幣26.61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
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係於114年8月20日收到變更登記核准通知。
(2)本次變更登記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587,831,000元,流通在外股數為
158,783,100股(含本公司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第一次發行508,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5,080,000元)。
(3)以上每股淨值係依最近一期(114年第二季)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為計算基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4年7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表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1.事實發生日:114/08/20
2.發生緣由: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110101554號函辦理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4/07
4.自結流動比率:121.91%
5.自結速動比率:97.69%
6.自結負債比率:81.27%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合併財務報表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
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受邀參加華南永昌證券舉辦之「2025年秋季產業趨勢暨企業論壇」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4/08/22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8/22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39巷3號4樓(晶華國際酒店)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華南永昌證券舉辦之「2025年秋季產業趨勢暨企業論壇」,說明2025年下半年產業趨勢及本公司未來之展望。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收到國稅局109年度至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更正核定通知書、繳款書及裁處書等文件
1.事實發生日:114/08/20
2.事實發生主體:本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本公司接獲財政部北區國稅局109年度至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更正
核定通知書、未分配盈餘申報更正核定通知書、營利事業所得稅核定稅額繳款書、
營利事業所得稅未分配盈餘核定稅額繳款書、裁處書及違章案件罰鍰繳款書。財政部
北區國稅局依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起訴書等資料,認定本公司虛列捐贈及佣金支出,
致漏報所得額及未分配盈餘,違反所得稅法。
4.處理過程:本公司將依繳款書繳納稅款及罰鍰,並將提出復查申請。
5.處分情形:營利事業所得稅新台幣988,014元、未分配盈餘稅額新台幣2,074,582元及罰鍰
新台幣3,062,596元,應補稅額及罰鍰合計共新台幣6,125,192元。
6.是否遭裁處罰鍰:是
7.裁罰金額(元):新台幣 3,062,596 元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合計新台幣6,125,192元。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無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1)本公司將向北區國稅局提出復查申請,請求撤銷原核定及裁處。
(2)待復查結果如仍須補繳稅額及罰鍰,本公司擬向前總經理王友宏提出民事求償。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子公司利百特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與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統籌主辦銀行之聯合授信銀行團簽署之聯合授信合約案(借新還舊)
1.事實發生日:114/08/20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泰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聯合授信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4/08/20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授信總額度為新臺幣貳拾玖億元整,授信期限
為七年,自首次動用日起算,供
(1)償還既有金融機構借款
(2)支應本專案營造成本
(3)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1)償還與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111年12月20日簽訂之授信合約,
及前與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114年2月4日簽訂有關過渡性融資
之授信合約下尚未清償之債權餘額。
(2)支應本專案興建儲運中心建物、倉庫、石化儲槽、其相關附屬設施及設備
所需資金。
(3)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
10.具體目的:
(1)償還與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111年12月20日簽訂之授信合約,
及前與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114年2月4日簽訂有關過渡性融資
之授信合約下尚未清償之債權餘額。
(2)支應本專案興建儲運中心建物、倉庫、石化儲槽、其相關附屬設施及設備
所需資金。
(3)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8/20
2.公司名稱:聯友金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初次申請股票在臺灣證券交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應於股票上市掛牌前,公告申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
處所及聯絡電話等資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股務代理機構名稱: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二)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三)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02)2371-1658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8/20
2.公司名稱:聯友金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訂約日期:114/08/20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枋寮分行
競價拍賣代收股款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東門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彰化銀行高雄分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股票創新板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暨暫定承銷價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08/20
2.公司名稱:聯友金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公告本公司股票創新板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暨暫定承銷價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創新板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800,000股,
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額新臺幣58,000,00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
公司114年8月8日臺證上二字第114170317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本次發行股數15%計870,000
股由員工認購,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其餘85%計4,930,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民國113年5月24日股
東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委託承銷商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
不受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優先分認之規定限制。
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
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8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
58,000,000元,以競價拍賣方式辦理承銷。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係以向中華民國
證券商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
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其上限,訂為每股
新臺幣43.86元(競價拍賣底價),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
得標價格認購;公開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
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14倍為上限,故每股發行價格暫定以新臺幣50元
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募集金額擬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4/08/25~114/08/27
2.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4/09/01~114/09/02
3.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4/09/03
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4/09/03~114/09/04
5.增資基準日:114/09/05
6.員工認股催繳期間:114/09/03~114/10/02
六、本次現金增資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8/20
2.公司名稱:竑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4年8月20日
下午3時30分截止,惟有部分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依法辦理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4年8月21日起至
114年9月22日下午3時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至台新國際商業銀行七賢分行暨全台各分行
辦理繳款,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數
撥入認股人登記之集保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股東會決議日:114/08/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蔡承道/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經營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4/08/20~115/06/0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不含迴避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係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8/20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4年6月23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以不超過55,000千股之額度內發行私募
普通股,並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一次或分次(最多不超過4次)辦理之。截至114年
8月20日止,額度尚未執行。
(2)本公司於114年8月8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申請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將不適用
公開發行公司私募有價證券相關規定,故經114年8月2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不繼續辦理
該次私募計畫。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8/20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長決議通過現金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7/18。
(2)發行股數:1,6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6,000,000元(以面額計)。
(5)發行價格:新台幣105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15 %,計240,000
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原股東認購比例依發行新
股之85%,計1,360,000股,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
認購21.58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本次現金增資並未對外公開銷售。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原股東自停
止過戶日起至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
員工放棄認購、認購不足或逾期未拼湊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
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健全財務結構。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9/14。
(13)最後過戶日:114/09/09。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9/10。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9/14。
(16)股款繳納期間:原股東及員工繳納股款期間:114年09月19日起至114年09月24日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4/08/19。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台新國際銀行建北分行及各分支機構。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台新國際銀行北桃園分行。
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之重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股數、實際發行價格
及募資金額、辦理期限之訂定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主管機關修正或因
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8月19日
證櫃新字第114000614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4年08月19日至114年11月18日。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143010187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06月10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華旭矽材
(7)變更後公司簡稱:華旭先進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6682,本公司簡稱變更為「華旭先進」。
(2)本公司英文名稱變動為「Hua Hsu Advanced Technology Co., Ltd.」。
(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4)本公司於民國114年08月19日收到經濟部變更登記核淮函。
(5)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處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第二十七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4/08/26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8/26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君悅酒店3F凱悅廳一區(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1)本公司依「有價證券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實施要點規定」,於上市前辦理股票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
(2)本次業績發表會將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公司治理及企業社會責任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暨上市審議委員會要求補充揭露事項。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www.tm-robot.com
7.其他應敘明事項:內容資料將依相關法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報名網址:2vx.io/ust5b9D
1.事實發生日:114/08/20
2.公司名稱:詠勝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股票面額變更(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5元)
之換發股票基準日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換發股票時程如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4年08月27日
(二)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14年08月28日至114年09月05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4年08月31日(因最後過戶日114年08月31日適逢星期例
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14年08月29日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08月3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4年09月01日至114年09月05日
(五)換發股票基準日:114年09月05日
(六)有價證券換發日:114年09月08日
(七)新股票興櫃買賣日及舊股票終止興櫃買賣日:114年09月08日
(八)自新股票興櫃買賣之日起原興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本次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二、本公司係辦理股票面額變更,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5元,業經
臺南市政府114年6月24日府經商字第114004123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及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7月4日證櫃審字第1140005470號函
核准在案。
三、配合上述面額變更,新股票上興櫃買賣日之參考價將按比例調整為舊股票最後
交易日成交均價之2分之1,請投資人注意。
四、股票面額變更後,財務資料例如:每股盈餘或每股淨值等將有所變動,建議投資人
可利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比率分析等作為投資分析指標參考。
1.事實發生日:114/08/19
2.公司名稱:中華資安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訂約日期:114/08/19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玉山商業銀行城東分行
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元大商業銀行南京東路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玉山商業銀行東門分行
1.事實發生日:114/08/19
2.公司名稱:中華資安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於本公司股票在臺灣證券
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初次上市掛牌前,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
及聯絡電話。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02)2504-8125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8/19
2.發行股數:普通股13,535,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依面額計算新台幣135,350,000元整。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2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 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
計2,030,250 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發行新股85%,計11,504,750 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
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227.9748340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若有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
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9/09
13.最後過戶日:114/09/04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9/05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9/09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4/09/12~114/10/13
(2)特定人繳款期間:114/10/14~114/10/16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4/08/19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華南商業銀行南京東路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華南商業銀行樟樹灣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民國114年07月3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8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306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有關本次現金增資各項事宜,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
或客觀環境條件有所改變而有修訂之必要或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