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發生變動日期:114/07/18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陳啟璋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無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因業務繁忙辭任董事職務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3/03/15 ~ 116/03/14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5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於114/7/18接獲董事辭任書,並自即日起辭任董事職務。
1.臨時股東會日期:114/07/18
2.重要決議事項:
(一)討論事項:
(1)通過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通過修正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並更名為「董事選舉辦法」案。
(3)通過修正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4)通過修正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5)通過修正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6)通過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7)通過修正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二)選舉事項:
(1)增選本公司三席獨立董事案。
(三)其他事項:
(1)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獨立董事當選名單暨董事變動達三分之一
1.發生變動日期:114/07/18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1)獨立董事:張鼎聲
(2)獨立董事:牟中原
(3)獨立董事:周文萱
6.新任者簡歷:
(1)獨立董事-張鼎聲:優福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2)獨立董事-牟中原:台灣大學化學系名譽教授
(3)獨立董事-周文萱:摩根大通私人銀行香港分行副總裁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增選三席獨立董事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1)獨立董事-張鼎聲:0股
(2)獨立董事-牟中原:0股
(3)獨立董事-周文萱: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3/03/15 ~ 116/03/14
11.新任生效日期:114/07/18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7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是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原設置五席董事及二席監察人,配合審計委員會之成立,
監察人於審計委員會成立時解任,並增選三席獨立董事。
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獨立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4/07/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獨立董事:張鼎聲
(2)獨立董事:牟中原
(3)獨立董事:周文萱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4/07/18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
(1)獨立董事:張鼎聲
(2)獨立董事:牟中原
(3)獨立董事:周文萱
6.新任者簡歷:
(1)獨立董事-張鼎聲:優福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2)獨立董事-牟中原:台灣大學化學系名譽教授
(3)獨立董事-周文萱:摩根大通私人銀行香港分行副總裁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依法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職權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7/18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現任監察人於審計委員會成立時同時解任
1.發生變動日期:114/07/18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監察人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1)監察人:陳菀芬
(2)監察人:楊淑慧
4.舊任者簡歷:
(1)監察人-陳菀芬:南港生技育成中心主任
(2)監察人-楊淑慧:信達宜企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解任
8.異動原因:因成立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監察人自然解任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3/03/15 ~ 116/03/14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2/2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7/18
2.公司名稱:星亞視覺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104496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02-2504-8125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7/18
2.公司名稱:星亞視覺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配合本公司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9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29,00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07月04日證櫃審字第114000511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9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
29,000,000元,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申報
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三十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數平均數之七成為上限,訂定最低承銷價格
為每股新臺幣38.79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
格認購;公開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
,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16倍為上限,故每股發行價格暫定以新臺幣45元溢價
發行。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15%計
435,000股供員工認購,其餘計2,465,000股為配合辦理上櫃需要,全數委由推
薦證券商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份,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認購。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民國114年7月23日至114年7月25日。
(2)公開申購期間:民國114年7月28日至114年7月30日。
(3)員工認股繳款期間:民國114年7月31日至114年8月1日。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民國114年8月1日。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民國114年7月31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民國114年8月4日至114年8月5日。
(7)增資基準日:民國114年8月5日。
五、本次現金增資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事實發生日:114/07/18
2.公司名稱:碩網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779,000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37,79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
中心114年6月20日證櫃審字第114000466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3,779,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
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三十個營
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數平均數之七成為上限
,訂定每股新台幣50元為最低承銷價,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
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
所得之價格每股新台幣95.51元為之,高於最低承銷價格之1.20倍,故公開申購承銷
價格以每股新台幣60元溢價發行。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股東會日期:114/07/18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通過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通過本公司擬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股東常會係沿用114年06月03日股東常會通過假決議之議案,及依公司法第175條
規定召開之第二次股東常會,本次股東常會出席股數已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二分之一以上。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德信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何家瑜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4年度金上重訴字第31號
4.事實發生日:114/07/1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子公司德信冠群創業投資(股)公司因前董事長林OO等3人
涉犯證券交易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於113年9月26日判決。
6.處理過程:準備程序。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7/18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委任第五屆薪酬委員會委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第五屆薪酬委員會委員:
沈仰斌委員(獨立董事)、張敬人委員(獨立董事)、陳寶瀛委員。
(2)第五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
1.事實發生日:114/07/18
2.公司名稱:群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1140603股東常會假決議通過及1140718第二次股東常會
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案。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之規定,特此通知債權人,債權人如有異議,請於公告
次日起30日內(114/7/19起至114/8/19止)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逾期視為無異議,
特此公告。
(2)本公司目前已發行股份總數36,635,535股(含私募普通股15,180,000股),
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366,355,350元。
消除已發行股份21,303,981股(含私募普通股8,827,343股),每股面額10元,
計新台幣213,039,810元。
(3)減資比例為58.15113932%,以減資換發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股份按比例
消除股份,每仟股減少約581.5113932股(即每仟股換發418.4886068股)。
(4)減資後股份總數為15,331,554股(含私募普通股6,352,657股),每股面額10元,
計新台幣153,315,540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114/07/18
3.報導內容:摘錄工商時報報導
「……,全年營收展望將優於產業整體年成長率11%,獲利「將沿著成長路徑走」
「海外市場方面,……,2024年貢獻營收9,100萬元……,
2025年第一季貢獻營收7,400萬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並未對營收發布預測,有關本公司
財務業務資訊,請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所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說明,澄清媒體報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7/18
2.公司名稱:三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櫃買中心同意自114年7月18日起暫停交易。
6.因應措施:
本公司將於114年7月18日下午14時00分召開投資人可參與之重大訊息記者會。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記者會後將另行以重大訊息公告記者會之新聞稿內容。
113年度股東會年報修正(股東會後修訂版)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1.事實發生日:114/07/18
2.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13年度股東會年報第19頁、第32頁部分內容
3.因應措施:修正後113年度股東會年報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7/17
2.公司名稱:普達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未於113年度年報封面揭露公司年報相關資料之網址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3年度年報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封面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封面
增列公司網址WWW.POINDUS.COM
9.因應措施:將修正後之113年度年報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後修訂本)。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7/17
2.公司名稱:鼎恒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
自114年09月22日起改委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並於與新代辦
股務機構簽約後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申請備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公司股務作業自114年09月22日
起委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凡本公司股東自上開日期起洽辦股票過戶、
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
、以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台北市100中正區重慶南路
一段八十三號五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電話:02-6636-5566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14/07/17
2.公司名稱:鼎恒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業經114年6月1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7月15日金管證發
字第114035023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全數發行,計普通股500,000股,每股以新台幣0元發行,
即無償配發予員工。
(3)本公司於董事會決議通過並訂定增資基準日為114年07月17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修正民國114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案
1.事實發生日:114/07/17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4/03/21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於114/03/21公告董事會決議發行
114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公告內容包括預計發行價格、預計發行
總額、既得條件、認股權人之資格條件及相關發行辦法等內容。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申報過程應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本公司民國114年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發行辦法,爰依本公司民國114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法第
三條,授權董事長修訂辦法,並於修正後提請董事會追認之。
(2)修訂前條文:第三條 員工資格條件及得獲配之股數:
(一)為審慎管理以保障股東權益,適用對象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授與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員工,且獲配員工資格將限為:
1.對公司營運策略有重大影響者。
2.公司未來核心技術與策略發展之關鍵人才。
3.公司正式編制之十四職等(含)以上之高階主管。
(二) 略
(三) 略
(3)修正後條文:第三條 員工資格條件及得獲配之股數:
(一)為審慎管理以保障股東權益,適用對象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給與日前已到職之本公司全職正式員工,且獲配員工資格將限為:
1. 對公司營運策略有重大影響者。
2. 公司未來核心技術與策略發展之關鍵人才。
3. 公司正式編制之十四職等(含)以上之高階主管。
(二) 略
(三) 略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