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億富地(EFT)公司,控告美孚建設董事長彭誠浩、彭騰德父子等7人涉嫌背信及詐欺案,在去年7月25日經台北地檢署偵結,以罪嫌不足將被告處分不起訴確定;億富地隨即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全案交付審判,法院昨天裁定,本案交付審判不合法,聲請駁回,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法院裁定書指出,億富地控告彭誠浩及全球人壽副董事長彭騰德等 7人,經北檢檢肅黑金專組前檢察官熊南彰偵結後,以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億富地於是向高等檢察署提起再議,高檢署檢察長駁回再議聲請,不起訴處分宣告確定。
億富地隨後依法向台北地院提起交付審判,經合議庭對照偵查卷內資料,尚未符合刑事訴訟法有關「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規定而應提起公訴情形,則檢方原處分於法並無違誤,億富地聲請交付審判的理由,還是以偵查期間內容為主,對原處分加以指摘而請求審判,理由不足,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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